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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上海的交接很顺利,claire发现自己回天无术之后,主动找于南桑去谈,不等合同期结束,要了一笔赔偿走人。

显然她对到手的赔偿金额还颇满意,跟我的业务交接居然也就颇为主动,态度配合。我本来一直绷紧神经,以为要跟她大战三百回合的,结果轻轻松松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她正式离职的那一天,我跟她加班盘点数据,直到所有信息都严丝合缝,各种清楚了,我总算轻松下来,一看表大吃一惊,哇咧,这都十点了啊。

我发了个短信给加蓝:“你回家了吗?我刚刚搞完。”

他过了好一会儿,回我:“还在杭州,晚点赶回去。”

我吓一跳:“没火车了噢,怎么回来啊?”

“公司司机开车。”

“那要慢点啊。”

“知道了。”

我悻悻然把手机放下,claire拿着她最后一点东西,站在我面前,对我笑笑:“走了哦,有机会再见。”

我对她招招手:“有什么冒犯的,别介意啊。”

想不到她突然洒脱起来,只是笑:“有什么啊,大家都是打一份工。”

她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算我多嘴,也跟你提个醒,乔总是出名的花花公子,你没结婚,还是不要跟他来往太密切了。”

我一下子兴趣就来了:“真的啊?我也听人说过,看样子不像啊。”

Claire对我眨眨眼:“不象才有杀伤力呢。”

她平时不苟言笑,眉头三道杠成一个王字,是出了名脾气大说话冷的角色,到头来却是一个隐藏得很深的八婆,她说:“最近有人常常见到乔总和一个漂亮女生在公司附近见面,有一次还在旁边的香格里拉被撞到上电梯。”

我听到漂亮姑娘几个字,心里丁零一下,但是马上反应过来不可能是于南桑,否则不管是戴墨镜帽子还是人皮面具,估计都早被认出来了。

Claire还描述给我听:“不知道是不是公司的人,头发非常短,涂大红嘴唇,听起来倒是很有性格的妹子。”

头发非常短,涂大红嘴唇。

我马上想起那一次在星巴克乔孟涂和田娜遇上的事,我了个大擦啊,不会他们两个好上了吧。

这种心情不知是悲是喜,但我认为非常有必要跟乔孟涂探一下口风。

我又发了个短信给加蓝:“在回来路上了吗?”

他说:“没有。”

我心想没有也好,捏着手机想了一会儿,打了个电话给乔孟涂:“乔总,有空出来喝点东西吗?”

三小时之后,在我惯常已经上床睡觉的时间点,我坐在君悦酒店的行政酒廊里,幽暗的灯光笼罩着一处处的座位,乔孟涂坐在我对面,一边拉开领带,一边叫服务生给他上一杯苏格兰的威士忌。“不加冰,double。”

他问我:“你喝什么。”

我咬咬牙:“我跟你喝一样的。”

他洞悉世情的眼睛看着我,摇摇头:“太烈的酒不适合你。”我被他说得一囧,那条过于紧身的百合色蕾丝裙似乎也跟着紧窄了一分,呼吸在胸腹之间被凝滞了。

“但完全不喝酒,这么好的晚上,似乎也不适合你。”

他随即帮我拿了主意,让我松了一口气:“mojeto吧,薄荷能醒神。”

侍应生悄然而去,酒廊里音乐萦绕,但若有若无,他往后一靠,问我:“你还好吗。”

我耸耸肩,随手关了电话,把手机放回自己包里,刚才我还收到一条短信,图片是高速路上的一个服务站牌子,在夜色里高高地亮着,提醒来来往往开夜车的人这里有方便面和洗手间敞开供应,随便整。我看了一眼就关掉了,什么都不愿意想。

乔孟涂支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这时候他的苏格兰威士忌上来了,大大一杯琥珀色的酒,我以前尝过味道,跟喝毒药的感觉差不多,我反正是不明白那些男人,威士忌有什么好喝的,怎么就说得那么天花乱坠呢。

乔孟涂听得笑:“北京的豆汁儿喝过吗?好喝吗。”

“啊呸,不好喝。”

“我也觉得不好喝,但有的人从小喝惯了,或者喝着喝着就喝出味儿来了,也一点不少见,对吧。”

“可不是,我好几个朋友在北京,一开始喝豆汁儿喝得吐一地,现在不每个礼拜去瞻仰一回豆汁摊子,人生就不完整。”

乔孟涂点点头:“是这样的。”

他慢慢喝他的威士忌:“大家都觉得威士忌啊,红酒什么的,特别有文化,有品味,所以一开始觉得不好喝,不爱喝,也不会说出来,一般都是硬着头皮喝下去,还偷偷看两本书学学波尔多怎么读,拉菲拉图怎么分之类的。”

在工作场合之外,他说话的声音和上班时迥异,音调很低,没有太多的起伏,但充满磁性,就算说着这么传到授业解惑的话题,都好像在诱惑谁似的。

我想到这里,急忙往后一坐,他丝毫没有察觉,还在说:“豆汁儿呢,就没人讲究这么多,因为近代中国积弱,传统文化不值钱了,但事实上,一个精研豆汁之道,走街串巷去找好货的人,和一个爱喝传奇红酒,不喝全玛歌白马绝不放弃的人,在欲望一途上,有什么高低贵贱的区别呢。”

要不是我身处这么高级的地方,本能地有点儿露怯,我当时就得为他一拍桌子叫好了,老实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不都是个口腹之欲吗,喝下去经过循环,都得回到五谷轮回之所,饕餮本是一家。”

他笑:“所以说道在屎尿。”

我噗嗤一笑,心想你个假洋鬼子还挺有文化的,连道在屎尿都能说得这么应景,乔孟涂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悠然地说:“假洋鬼子也是要读中文补习班的,偶尔逃课一样被我妈揍。”

上一次跟他吃完法餐之后,我们莫名其妙就变成了这样可以对坐闲聊的熟人,这个男人深不可测,却不让人觉得畏惧,大概也只有这样的情商,能在当年收服如同乳虎下山一样彪悍的于南桑吧。

他静静看着我傻乐,眼角也有一丝笑意,这时候我的majeto上来了,我喝了一口,酒精与薄荷交织的清冽滋味冲刷着我的味蕾,他选在侍应生抽身而去的那个瞬间,问:“和男朋友怎么了。”

我一扭头;“没什么啊。挺好的。”

他闲闲的:“是吗?可是看你最近都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我很意外:“真的吗?”

赶紧摸摸自己的脸,很泄气:“全露在外面了对吗,简直一点隐藏的余地都没有。”

“为什么要隐藏呢。”

我指指他的脸:“你看你,还有于南桑,不管什么时候,你们都能把情绪深深藏起来,好像一点动摇都没有,那不是很厉害吗。”

乔孟涂摇摇头:“不,毛毛,那不是很厉害。”

他喝完了手里的威士忌,淡淡地说:“那只是老了。”

说不定是我心境投射,或自作多情,可分明那句话里有星星点点的绝望,撒在我们正在呼吸的空气间,抓不住看不清,却就是在那里或明或暗,拂之不去。

我抓紧了majeto的杯子,感受那冰凉的玻璃冷冻着我的皮肤,我慢慢想着,说不定我终于和傅加蓝是有缘没有份,我痛彻心扉时光却不理会这些,它只是如常流逝,当我到乔孟涂的年纪,某个夜晚,坐在哪张椅子上望着万家灯火人世繁华,想着,我已经老了,而我终生未曾幸福过。

我勉强从这样的悲伤联想里挣扎出来,望向乔孟涂,故作淡定:“乔总,上次你跟我那个朋友聊得怎么样?就是星巴克遇到的,那个油画模特儿”

他不疑有他,随意地说:“那个女孩很有经历啊,现在不当模特儿了,想做策展人,拉英国一些小画家来国内做巡展呢。”

“巡展?”

“嗯,国内收藏大热,她想凑个热闹嘛,没跟你说吗?”

我摇摇头:“我们也是偶遇,聊一会儿你来了,我就赶紧回去工作了。”

他失笑:“我那么可怕啊,一来你就跑。”

接着说:“她想在江浙上海一带做美术馆和画廊的生意,这一段时间应该都在南京杭州一带跑吧,昨天还给我发了个短信来,说在吃盐水鸭。”

我往后一坐,感觉有什么尖锐的东西一下子扎在了我的心坎上,就像电影本能里冰锥之类的东西,很凉,又很锋利,我长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和乔孟涂说的话,忽然之间,我对他与她的绯闻完全失去了兴趣。

我的表情都落在了乔孟涂都眼里,他放下杯子,关心地俯身过来:“毛毛,你怎么了?”

我迫不及待地说:“没事没事,我忽然以为家里烧着水没关火。”

我露出自己最大方得体的笑容,大声说;“强迫症强迫症哈哈哈,服务员服务员,麻烦你再给我一杯mojeto。”

我和乔孟涂喝到很晚,他一直不紧不慢喝威士忌,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反正我一共干掉七杯majeto,而且后边那几杯都加了双倍烈酒,喝到第八杯的时候,乔孟涂说:“不如我们换个东西喝。”

我已经到了喝挂的悬崖边,这时候就算叫我去跳黄浦江,我也肯定豪情万丈把裙子往腰上一别就去了。

所以我一挥手,很爽快地说:“喝什么我都奉陪。”

他好像一点事都没有,叫侍应生过来,说:“两套龙舌兰。”

龙舌兰一会儿就上来了,我对这种酒闻名久矣,却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喝过,只见小小的碟子里晶莹的一撮盐,青色小柠檬很玲珑地摆在那里,两杯龙舌兰不动声色,偶尔无风自动的微光,似乎在暗示它的脾气有多爆裂。

乔孟涂拍拍我的手背:“看我是怎么喝的。”

他舔了一点盐,仰头一口喝尽那杯酒,然后把青柠拿起来,对着眼睛,挤爆柠檬,那一串带着清香的酸汁滴进乔孟涂的眼睛时,整个君悦行政酒廊都回荡着我的尖叫声。

他放下柠檬,大大地睁着眼睛,活像一个刚刚做完眼科手术,不敢相信自己已经重见光明的人,直视前方,我眼睁睁看着一连串滚圆的泪珠缓缓从他眼眶中滴落,沿着脸颊,掉到他的衬衣前襟,就这么入定了差不多有一分钟之后,他猛地一甩头,擦了擦眼睛,说:“到你了。”

我跟他面面相觑,老实说我已经喝麻了,脑子根本转不动,可乔孟涂的眼里燃烧着小火苗,随时准备从挑战变换成嘲笑,那感觉却鲜明无比,我伸手端起龙舌兰和柠檬,都忘记舔盐粒了,把酒一饮而尽,接着柠檬汁滴进了自己眼里。

那真是毕生难忘的经验。我马上就哭了,一半是辣哭的,一半是蠢哭的,我的眼泪比乔孟涂多太多了,连绵不绝地涌出来,小喷泉似的没完没了,我没去擦,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就那样流着眼泪。

乔孟涂靠在椅背上,安静地看着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而后龙舌兰开始在血液里横冲直闯,我拿起一张餐巾纸,擦了擦脸,上面有红的腮红,黑色的睫毛膏和眼线,我放下纸巾,站起来,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了乔孟涂的腿上,脸向他逼近,问:“你觉得我对男人有吸引力吗?”

我等了很久,乔孟涂却什么都没有说,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放在了我的腰上,很热,很有力,我直盯盯地看着他,醉意一格一格得满了,脑子一格一格关上,世界在我眼前拉下了窗帘,我正式喝断了片,在最后的记忆里,我一心一意想起的,居然是我和加蓝终于开始恋爱的那些片段,那些小小的,非常平淡,可是每一点滴都被珍藏在记忆保险箱里的幸福。

在南京向傅加蓝表白失败之后,我滚回广州,暑假一过,就开始了自己的上班族生涯。

这份工作得来不易,面试的时候强敌环伺,学历,经验,长相,口才,我在候选人里都不算突出,接到第三轮面试的通知,都已经完全出乎我意料了。

那一轮的面试官是于南桑,我入职后很久她告诉我,面试那天她是去香港,在广州只停留三小时,当时的广州主管不知道怎么想的,认为老板这么大阵仗过来,只给面试两个人实在太浪费了,最少得有三个,所以从她已经决定pass的人里,挑挑拣拣选了我出来,排在第三个见于南桑。

等我后来也开始自己招人,我才领悟到这种排法的讲究。

排在第三个的面试者,如果不是比前面两个强出一大截的话,就是做好准备当炮灰的,毕竟前面两个已经给面试官留下了良好印象,第三个稍有差池,就会被直接无视,即使所有问题都回答得一样得体,也比人家缺一点新鲜感。

我记得那天室外温度大概是三十七度,我穿了一件黑衬衣,一件白底小黑点的及膝伞裙,抓着一个大笔记本和一支笔,因为怕迟到,在地铁站到写字楼的路上一直都在狂奔,等我冲进面试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大汗淋漓,一脑门子亮晶晶,粉底已经糊了大半了。

于南桑那天穿的是一条宝蓝色的连衣裙,袖子和领口都很有设计感,又像是开放,又像是收敛,到底穿的人怎么想的,很费猜。

我结结巴巴跟她问了好,自我介绍,顺便惊叹了一下她的美貌,然后才坐下去,屁股刚沾到椅子,我实在忍不住了,拿手臂擦了一下额上的汗,上面马上沾了一大片粉底,我心里暗道不妙,那感觉就像老房子墙上贴的月历纸被撕了,马上要露出下面千疮百孔的真相来。

她等我喘了一会儿气,和颜悦色地问我:“这个面试对你来说,重要吗。”

我当然点头如捣蒜啊,开玩笑,不重视我这个钟点就起床了?我可是毕业生啊!天天不睡到十一点那都是******罪好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于南桑敲钉转脚地又问了一句:“既然这个面试很重要,你为什么要穿这身衣服来呢?”

我一下就傻了。

于南桑并不是很严肃地在问我,相反,她唇角带着一点笑意,好像只不过是一句戏弄,可眼神闪闪发光,又如同探照灯一样锁定着我的反应。

我并不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这一点我妈从小就告诉过我了,我妈还说了,对待任何你想不出聪明答案的问题,都要照实说话——实话不一定是最佳的答案,但至少比笨拙的谎言好。

所以我大脑停止转动半分钟之后,就直接爆了底:“因为这是我最好的一套衣服了,牌子不错,面料不错,设计也还行,穿不上不显胖,我觉得比较适合来参加这么重要的面试。”

于南桑脸上露出一种俗称”憋笑”的表情,静默了一会儿后,说:“我建议你以后都不要买任何这个牌子的衣服了。”

在我疑惑但诚恳的答应下来之后,她开始转向问那些常规的面试题目。你为什么对这个职位有兴趣啦,你两年之后的职业规划是什么样的啦,你能不能举一个例子证明你能够和不同的人良好沟通啦,她一环扣一环的问,又快又准又狠,不给人喘气的机会,也不给纠正的机会。

尽管背上在不断出汗,尽管肾上腺素狂热分泌让我双脚颤抖,但我还是挺住了,毕竟,那些观点,要点,经历,案例,故事,玩笑,我反反复复地准备过了,操练好了,打点齐备了,每年乌泱泱的毕业生涌出校门,奔赴各大就业市场,就像一群群装备了一大堆标准程序的机器人,我们知道什么行业需要什么样的门槛,什么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推荐,什么渠道能够得到什么样的信息,我们对一切问题都有答案,唯一不知道的是自己要什么。

这么问了半小时,差不多要结尾了,已经到了候选人提问环节而我真的没啥太多东西要问,事实上于南桑的气场太具碾压性,我真心觉得她再往下挖的话,我就别无选择,只能把我赤裸裸的无知暴露给她了。

最多只有二十四度的办公室里,沾满汗水的衣服贴在背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证明我穿的衣服那个品牌用的布料确实没有广告上说的那么好。

眼看着于南桑合上了笔记本,我松了一口气,站起来说了再见,转身出门,手刚摸到门把,她像是无意之中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头也没回,脱口而出:“我是一个很诚实的人。”

根据于南桑的说法,我是靠这句话,最终得到了这份工作。因为诚实的人在这世上本已不多,而敢于或情愿说出这句话的人,更是买少见少。

这份工作对我意义重大,并不是因为它的薪水很高,或者前途光明,事实上初级员工入职的薪水才三千块,即使是在生活成本相对其他一线城市偏低的广州,也绝不够让人过上什么好日子。

只不过,它让我非常充实,非常忙碌,早九点到晚七点,几乎喘不过气来,这恰巧是我需要的。

我换掉了手机号码,通信地址,住在城中村,我早上做好一天的饭菜,带着便当盒去上班,晚上站满十三站公交车回到住的地方,除了洗澡吃饭倒头睡下,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事进入我的生活。

清醒着的时候,我再也没时间去想我那些小破心事了,当一个人在巨大机器一般的现实世界中扎下自己的第一个位置,倘若敢于抬头仰望,就会随时随地陷入自卑,唯独得到不断的微小满足,才能安慰自己至少这是在前行的道路上,希望总是在前方。

只是我又开始做那个梦,和傅加蓝有关的梦。

在梦里我不断遇到傅加蓝,和他并肩走在去什么地方的路上,他离我近在咫尺,手臂轻松地摆动着,而我踏着惴惴不安的碎步,绞尽脑汁地想我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若无其事,浑然天成地靠近他,我想牵他的手,仅此而已,可即使在梦里,这也像是困难得根本无法想象的事。

那条路好像永远走不完,又像下一步就会踩到提示你止步的警戒线,我总是在某一个时间点上醒来——在那个我决心豁出去伸手牵住傅加蓝,无论遭遇什么都绝不放手的时间点。

窗帘上透出鱼肚白,远处原来绝早开门的点心铺叮叮当当的声音,洒水车慢慢驶过安静的街道,世间的烦嚣很快就要风起云涌地重来,除非世界灭亡,否则永存不败。

我凝视着天花板,细细回想着梦境里的每一个片段,那么久不见,甚至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他的样子却丝毫没有在纷纷扰扰中淡化,他永远是我的春闺梦里人,永远是在操场上摆开双臂,向一千五百米男子校运会记录冲击的英俊男子,意气风发,高歌猛进。

上了半年班之后,有一天我上午请假出来,在银行里等着办一点事。不过是早上九点四十五,人已经非常多,我坐在一群拿着棺材本前来理财的老太太中间,百无聊赖地看着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侦探小说,等待叫号。

这时候手机响起,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

我工作上不需要联络太多外面的人,而不认识的号码打来的电话大多数除了浪费你的时间别无意义,所以我从来不接。

我按掉电话,过一会又打进来了,连续三次,我想哎呀妈呀这真是一个非常锲而不舍的保险推销员,

于是我接起来,然后发现是傅加蓝,他问我:“你在广州吗?”

我楞了一下,也许楞太久了,他说:“不好意思,我是傅加蓝,你是毛毛吗。”

其实他说第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听出来是他了,我只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

我旁边的老太太正和理财顾问火热讨论保本理财和买卖股票之间的区别,专业术语一用一个准,只是声音大得能叫醒装睡的人。我拿着电话走到比较安静的地方,终于说:“是我。”

“你怎么有我号码的?”

“记得熊安洋吗,他刚刚考到南大读,他说你们一直都有联系。”

熊安洋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学霸级,年级永远考前三,奖学金的永恒获得者,如果采用学分制,他估计第二年就能直接毕业了,我们班的还有个女生叫刘思思,看心情而定在班级上排名三到三十八。

熊安洋是个胖子,敦实,厚重,眼睛灵活,脸色红润,学习好,也外向,一点不显得笨,在系里很受欢迎,刘思思则是驰名的宅女,单眼皮,三角脸,很少说话,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什么班级活动社团都不参加,我们从来没把他们联想到一起过,结果大三的下半学期,开学第一件大事,就是刘思思跳楼。

从女寝室阳台上跳下来的,给下面的树丛挡了一下,没死,但胯骨骨折,做了好几次大手术,直接休学半年。

系里面有人八卦出来,说刘思思去对熊安洋表白了,熊安洋说了一声不,刘思思转身回去就跳了楼。

我想起这桩公案,情不自禁问了一句:“他现在怎么样?”

好像知道我会问这个一样,傅加蓝立刻说:“他跟刘思思结婚了,家安在刘思思的家乡徐州。”

顿了一下,他很谨慎地说“他现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爱说话了,也很少笑。”

我心里咯噔一下,那些读书时的往事都像浪涛一样卷上来,熊安洋,刘思思,还有许许多多当时不知道珍惜,后来就再也没有联系的人。

为什么不爱说话了呢,为什么又不笑了呢。

是又一个在生活里挨了耳光和闷棍,却甚至不知道该去跟谁诉说冤屈的人吗?

我和傅加蓝在电话两头各自沉默了一下,我吸了一口气,怯生生地说:“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现在广州。”

我觉得我的呼吸都停了,但傅加蓝接着又说:“我毕业了,在上海工作,来广州出差。”

他问我:“我只待一天,晚上就走了,你有空吗?一起吃午饭吧。”

我们约了在天河城顶楼的稻香吃饭,天河城是广州的城市中心坐标,尽管是工作日,仍然有流水一般的人,熙熙攘攘来来去去,我站在正门前的柱子旁等傅加蓝,穿了刚刚去zara买的一条小黑裙子,还有刚刚去百丽买的一双尖头小高跟鞋,为了在make

up

forevr的专柜让人家给我画个妆,我还忍痛买了一瓶现在根本用不着的粉底,小半个月的工资不见了,说不定到月底要跟爸妈要钱吃饭,裙子的标签惹得我后脖子痒痒,鞋子更是挑得匆忙,码数太小,细细碎碎的不适感,在周身流连不去,嘲笑我这样小题大做。

可傅加蓝出现在眼帘的一瞬间,我就把这一切都忘记了。

我印象里的他,总是牛仔裤,polo衫,还有运动服,最冷的冬天他也只是加个毛线外套,袖子还常常半挽起来,他的体脂率只有百分之十,不怕冷。

但那天的傅加蓝穿的是西装。

双排扣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衣,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款式,并不是非常正式,但看起来说不出的适合。

他更加成熟,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大男人了,举手投足之间的从容风度很宜人,我一百个庆幸自己快速做了去重置一身行头的决定,一面看着他,露出自己最得体的那个笑容。

我们并肩上了天河城的七楼,去得早,稻香还有位,我拿出地头蛇的派头,点了几个例牌的点心,青菜和干炒牛河,他看看菜单,递给服务员:“都听她的。”

喝着菊花茶的功夫,他闲闲地问我:“怎么样,一切都好吗。”

我点了好几个头:“不错,每天上班瞎忙,跟了一个挺好的老板,能学东西。”

他笑:“那不是挺好。”

“你呢。”

“在一家金融咨询公司工作,刚刚去,还在熟悉业务阶段。这次是跟老板来开会的。”

“南大毕业就去了啊。”

“南大毕业我先去了美国,读了一个MBA,然后才回来上班。”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每次见你,你都好像比以前更厉害了,硕士,MBA。”

他笑:“有什么厉害,公司里我是最低学历了,每天都要努力克服自卑才能起床。”

我拨浪鼓一样摇头:“没可能的,我才不相信有人会让你自卑。”

我想起了熊安洋和刘思思,当服务生送上虾饺和烧卖,趁着点心的热气蒸腾在半空,我漫不经心地问他:“你女朋友从英国回来了吗。”

加蓝愣了一下,把到嘴的虾饺放下来,想了想。

“我想她不会回来了。”

他看着我,缓慢而平淡地说:“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良久把风爪推到离傅加蓝比较近的地方:“这个很好吃,他们的招牌。”

那天晚上,我在自己的小出租房辗转反侧到半夜,凌晨一点半的时候起来给傅加蓝发了一封邮件。

我在邮件里说,我想要和他在一起,就像海伦凯勒想要得到三天的视力,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人拿着号在排队,请让我当你的女朋友吧。

表白信写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卑微和无奈了吧,我竟然还能突破下限,神使鬼差地加了一句——如果有一天你爱过的人回来,如果到那天我们终究没有结果,我也不会有任何遗憾,yinwei永远的错过你,是我最大的遗憾。

我睁着眼一直等到早上七点半,他的回信来了。

加蓝说,让我们试一试吧。

他第二天离开了广州,过了一个礼拜,又飞回来看我,那是我们作为情侣的第一次见面,他来我的办公室门口等我下班,在人来人往的高峰期电梯口,递给我一束小小的花。

忘记当时我怎么反应的了,肯定是一直在笑,一直在笑的吧,那么开心,多得无处安置的开心,却也怎么也掩盖不了那丝微茫的不能置信。

我太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也太低估了人性本身的贪婪,更忘记了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警惕你所要的。

我一步步把自己推到了无法回头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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