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殇一路往南飞行,由于刚学会驭剑,所以一开始速度并不快。随着对飞剑的掌握越来越纯熟,飞行速度也一路飙升。一线峡谷往南都是山陵丘壑,朱雀国修建的大道在山中蜿蜒曲折,为了辨别方向不至走错路,搞得凌殇不得不隔一段时间就放慢速度仔细观察。
半天过去,凌殇终于飞出山地,接着大道两边就是一片坦途。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朱雀国的沙丘平原。红土平原是朱雀国最重要的粮食产地,同时也是朱雀国的心腹重地,一进入红土平原,就代表进入了朱雀国的中心地带。
入夜时分,凌殇终于顺着大路到达一座大城。为了不惊世骇俗,凌殇在城门落地,步行入城。上古星的城市与地球的城市完全不一样。它的建筑和明清两代的古建筑相仿,古老的青石板,黑瓦白墙,飞檐陡壁。凌殇在路上抓住一个路人就问:“请问这里是哪里?”那路人正急着赶回家,却突然被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孩抓住,心中不快。但在此城中常有古怪人物出入,也不敢得罪,只白了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这里是祁霰郡炽城。”
“炽城?”凌殇若有所思,回过神来,刚想问第二句,却发现那路人早已远去。他摇摇头,苦笑一声,继续往里走。
原来此城正是朱雀国第一修真大城——炽城,而此城中有各种修真门派,同时城中的人也大都会说修真语言。所以凌殇随便抓住一个路人,都能顺利交流正是如此。而这头凌殇却并未想这么多,走着走着看到路旁有一间饭馆,心想自己也有一天没吃东西了,便走了进去。
人这种动物,一旦形成某种习惯便很难改掉。即使凌殇已经进入灵寂初期,不用靠食物摄取能量,但从小习惯了饮食的他却总也无法改变按时用餐的习惯。其实并没有饥肠碌碌的感觉,但是潜意识里告诉自己——晚上了,你饿了,要吃饭了。
晚饭时间,饭馆里果然很多人。会坐在饭馆内吃饭的大都是普通人,三三两两,都在谈论一些近来比较流行的话题。凌殇在角落里找了个位置,随便叫了几个小菜,坐在一旁听周围的人谈论些什么。
饭菜吃了大半,凌殇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再听了一会,唉,仍是一无所获。凌殇索然无味,只得站起身来,准备走人。刚踏出饭馆一步,就听到背后一声大吼:“小子站住!想吃霸王餐!”
接着几名小二手拿棒子,从后堂奔出,把凌殇团团围住。
“小子!你居然敢吃霸王餐?也不看看走进了什么店!我们‘老字号’饭馆可是你这种穷酸小子惹的起的吗?给你进来吃一顿已经是你最大的荣幸了,居然还敢吃了不给钱?”一个肚子大得如同电视剧里那么夸张的中年男人从后面慢慢走出来,看那派头估计就是这间饭馆的掌柜的了。
凌殇这才想起自己忘了付帐,也不在意对方蛮横无理,一边伸手进衣袋,一边笑嘻嘻地道:“嘿嘿,嘿嘿。我吃得太饱忘记付帐啦,掌柜莫怪,莫怪。我这就付,这就付!”
“算你识相……想我‘老字号’在炽城大名鼎鼎,岂是你这种无名小子可轻易……”话未说完,却看到凌殇的手放在口袋中迟迟不肯取出,疑心问道:“喂!小子……你不会是没钱吧?”
凌殇手插在口袋里,事实的确是摸到了钱,但摸到那纸币,才想起这里不是地球,人民币是毫无意义的。他心中尴尬,半天没敢把手抽出来。此刻被掌柜一语道破,不得已干笑一声,道:“哪里可能呢……我其实是有钱的,但是……哎呀,掌柜的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回去拿钱,然后明天再送给你哦!”
掌柜的越听脸色越差,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好你个头!你这混蛋!没钱居然敢来‘老字号’吃霸王餐!还敢耍你爷爷我!看你穿着古怪,肯定是乞丐无疑!伙计们!给我打!”
几个伙计听到老板有指示,毫不犹豫立刻挥舞着棒子向凌殇打来。凌殇一边从容地躲闪着他们的攻击,一边“恐惧”地叫道:“哎哟!干嘛打人啊!老板啊!我明天一定还啊!你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这回吧!”
那掌柜却并不打算同情这个“可怜”的乞丐,在一旁狠狠地道:“打!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
“住手!”果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大有人在,就在凌殇躲闪得正过瘾而伙计们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街口响起,想要制止争斗。
掌柜听到有人出头,立刻喊道:“住手住手!先围着他别让他跑啦!”接着往街口望去。需知这炽城乃是修真第一大城,城内有头有脸有权有势的人无数,既然有人出头,那就暂且先缓缓,免得得罪什么不能得罪的人。
凌殇还没躲够,见到伙计们一个个都住了手,他索然无味,站在一旁也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街上看热闹的人群分开,只见一个中年汉子从街口走了过来。他身上穿的是上古星人最常穿的粗布衣袍,样貌并不出众,是那种如果丢进人海你肯定找他不到的类型。掌柜的远远看到他其貌不扬,心生鄙夷,但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打滚的经验让他明白,越是不起眼的人,可能越是有权力的人。所以他虽然并不认得此人,但还是静静等着这个人靠近。
那人靠近“老字号”后,穿过店伙的包围走到了凌殇身边。他面对掌柜,冷笑道:“炽城的店铺掌柜都和你一般势利么?”
见到来人盛气凌人,掌柜反而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他对来人施一大礼,道:“阁下是何人?可知这个小子在本店白吃白喝,还戏耍于我,实在是罪不可恕!”
平凡中年人坦然接受掌柜大礼,款款道:“我是谁你不必知道。这个小子是否白吃白喝我并不知晓,我只知你们一群大男人欺负一个少年,难道不觉得可耻吗?”
凌殇站在中年人旁边,见到有人自愿为自己出头,他自然乐得躲在那人身后看他们对骂。谁知那平凡人话也未与掌柜多说两句,便转头问他:“小兄弟,你可知你欠这掌柜多少钱?”
“¥%¥##¥”凌殇还以为来了个狠角色,谁知却是个书呆子!这迂腐的家伙!凌殇心里暗骂,但面上却完全没表现出来,反而显出一副“读圣贤书者最尊”的样子,道:“大叔,谢谢你的好心啦!你是读书人没必要和那些粗人争执,我的事我自己可以解决的!”他避重就轻,双眼闪闪亮亮,如果是一般人只怕早就被这个“善良”的孩子的好心肠感动了。
果然那中年人被凌殇感动,义正严词道:“我辈中人,既然读圣贤书,就要明白事理。须知先礼而后兵,怎能为区区小钱就大动干戈?小兄弟,你欠有那掌柜多少银子?我替你偿还。”
无论凌殇脸皮多厚,对这种认死理的读书人也没发狠下心了。他红着脸地回答道:“这个……我也不清楚哎!大叔去问问那个掌柜好了。”说罢还特地把身子往后缩了缩,显得好象十分害怕那个掌柜的样子。
中年人转头问掌柜:“这个少年人欠了多少饭钱?”
“不多!三壹索币。”掌柜看中年人迂腐无比,显然不象是个有权势的人,语气变得冷淡。
“才为这区区三壹索币,你们就要打他?”中年人语气里透着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精明,而且还隐隐有股不容反抗的气派。
“虽是三壹索币,但这关乎我们‘老字号’近千年的名声。若放任这少年人随意离去,我们岂不是要在同行面前抬不起头?这还不等于叫我们‘千年老字号’关门大吉?”讲到生意经,掌柜的自然条条是道。
中年人虽迂腐,但并不疯癫,此时听到掌柜这么说,他点点头,表示赞同:“有理。嗯,既然如此,那么我代这少年人向你赔罪。他所亏欠的债务,我代他一并还清,并多付一百壹索币当作赔礼。”说罢从怀里掏出钱袋,拿出几张如同票据的东西。
听到有人愿为这穷小子还钱,掌柜自然是求之不得。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有冤大头肯还钱,那么作为一个生意人自然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掌柜的命伙计把钱收了,又骂骂咧咧地说了几句,就转头走回了饭馆。而这头中年人随便取出两张“票据”,说道:“拿好。”
伙计取过一看,道:“先生且待片刻,我去找钱回来。”
“不必了。多出来的你自己收着吧。”中年人对钱这东西似乎不怎么看重,随便就把余钱拿来打赏。旁边的凌殇一直在观察那些“票据”,上面写有各种中文数字,一到十、百、千、万不等,可见此人实是富有,心中又对此人来历多了一丝疑虑。
而旁边的中年人,却以为凌殇对这钱币垂涎不已,暗自皱了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