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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名人效应

“所以?”丁岑松开丁坤,正色看向和叔。

和叔笑了笑,缓缓道:“两家关系非比寻常,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不能失了礼数。所以......”

“也就是要钱咯!”丁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随即摆出一副生无可恋脸道,“找清儿,他是管账的。”

“是。”和叔应了声,随即转身离去了,一同的还有端药来的丁桑,此刻收拾了药碗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丁岑扯了扯丁坤的袖子,撇撇嘴道:“你爹真不可爱,你千万别跟他学。”

丁坤闻言讪讪的,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丁岑没理会他,转了个话题道:“坤儿你既然回来了,下午陪我去趟铺子吧。”

“行!”丁坤乐呵呵答应了。

丁岑开了一个胭脂铺,里面卖的胭脂水粉与其他铺子相差无二,但却花样繁多,因此生意格外红火。丁坤最喜和丁岑出门,寻常的东西总能被她弄出新花样来。

“不妥。”冷沉的声音响起,是丁钰。

丁岑望过去,这个一向面沉如水、少言少语的男人居然会突然出声反驳自己的决定,不由得皱起了眉。

丁钰被丁岑这么一望,面上有一闪而过的尴尬,被丁岑捕捉到了。他道:“坤儿才回府,应该先歇一歇,下午由我陪小姐出去。”

丁岑正为发现丁钰的其他表情而高兴着,连忙堆上暧昧的笑容,一眨不眨地盯着丁钰道:“行啊,今天本小姐就宠幸我的钰儿了!”

丁钰错开目光,不去看丁岑,面上已经有了淡淡的绯红。

“哼!”一旁的丁炀瞧见丁岑这副放浪不羁的模样,便更加不喜了,轻轻哼了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

丁岑对他同样不满,瞪了一眼过去,冷声道:“你哼也没用,去哪儿我都不会带上你!我丁家七口,就你最丑!”

“诶,小姐......”丁坤想说,这话不是之前丁岑用来形容丁桑的么,还未说完,便丁岑一瞪,又把话咽了回去。

下午雨势渐收,丁岑穿上了自制的防水台高跟鞋,这才和丁钰一同出门。

这双鞋足有十厘米,让原本只到丁钰肩膀的丁岑,身高一下拔高到超过了丁钰的下巴。路面湿滑,丁岑的鞋面上却并没沾湿,身上也没有溅落雨水,这让她很满意。

最让她满意的是,此时路上行人虽少,但两旁的铺子里都是有人的。当铺子里的人看见丁岑脚上从未见过的鞋子,不由得都伸长脖子来看,面露惊艳之色。

丁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开鞋店是她早就构思过的,这鞋亦是很早便做好的,今次是她第一次穿出来。

开店做生意是她前年出来逛集市时,看到一家要转让的胭脂铺时产生的想法。

最开始卖的也是普通的胭脂水粉,生意寥寥,不赚反赔。当时丁桑讽刺她瞎折腾,她一气之下便觉得将胭脂水粉的生意做好做大。

先是对包装进行改造,最先改造的是口脂。不就是现代是口红么?换成现代的开盖旋转的包装不就行了。果然,新奇事物总能引起一股热潮,胭脂铺的口脂立马脱销。

包装变了不行,还得多种多样,于是又和生产口脂的师傅商量,生产出了不同色号的口脂。古代人看不明白阿拉伯数字,丁岑便让丁清来给不同色号的口脂取名。珍珠粉叫粉雕玉琢,玫红叫灿若玫瑰,桃红叫艳如桃李......

有了花样但不能把所有花样都现出来,还要有每一季主推的颜色,年度主推的颜色,宴会必备,出游必备,有包装也得有噱头。

去年由知府衙门举办了一个选美大赛,丁岑毫不犹豫便去参加了,虽然她不爱学诗词歌赋,也吃不了苦学武,但剑走偏锋,标新立异总是会的。何况就凭这具身体的美貌,也足以让她轻轻松松获得“杭州第一美人”的称号。

丁炀说她参赛虚荣,她对他嗤之以鼻。完全不懂什么叫名人效应的古代人,就该哪凉快哪呆着去!

理所当然当了胭脂铺的代言人,每一季都让丁清为她画一幅肖像,立在胭脂铺门口,附上宣传语:“你与第一美人,只差一只粉雕玉琢/灿若玫瑰/艳如桃李。”

至此,胭脂铺的名号与她丁岑的名号在杭州彻底打响,丁岑这个名字已经成了潮流的风向标。此时她穿了新式样的鞋子,自然就备受瞩目了。

一家鞋店的老板见了,忙道:“丁小姐,不知您这鞋子是从哪儿买的?”

丁岑循声望了过去,眼波流转,顿时有了新的主意,她道:“这是我新制的鞋子,今日第一回穿呢!穿着还挺舒服,正想寻个制鞋的师傅合作,多做一些拿来卖。”

鞋店老板问:“丁小姐是要新开店?”

丁岑惭愧一笑,道:“小女子哪里有那等才能,就想着放到其他店里寄卖。”

鞋店老板眼睛一亮,道:“那......”

丁岑见他上钩,微微一笑,不待他多说,便与丁钰一起走了。相信,刚才的对话,不出多久,便会传遍整个街市,要来找她合作卖鞋的人必定络绎不绝。

丁钰一直冷眼旁观着,此刻也明白了丁岑的用意,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眼底带着一丝敬佩和欣赏。

平日这个小姐外出做生意,参加什么比赛,他也只是当她胡闹。甚至她将胭脂铺的生意做得红火,也只当她是运气好。此时看来,丁岑的确是有商业头脑的。

只是这话要是说给丁岑听,她必定是要鄙视的。她上辈子就不会念书,因此才学的艺术。商业头脑于她而言就是鬼话,她会的就是包装和炒作。别的她不敢说,在这个没有听过的朝代,论包装和炒作,其他人简直都是辣鸡!

而这大概也是她最眷恋这个朝代的地方之一,因为她!够!红!简直把上辈子死活红不了的耻辱给一扫而空了呀!

正想着,两人已经进了丁岑开的胭脂铺,虽是下雨天,但铺子里的客人却不少。

掌柜的见丁岑来了,忙将她引至里间,招呼了伙计上茶。

一看就有事,丁岑不疾不徐地喝了口水,这才问道:“掌柜的,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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