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在猜测,那段“视频证据”会不会是他老婆白灵和法官的不雅视频?孔忻在通话时没有告诉他,因梅果在场,他碍于面子,没有直接问孔忻视频证据内容是啥,具体是哪家酒店。
杨林在猜想,假如真的是白灵死活不愿意离婚才出的如此下下策,他是坚决不会让这段不雅视频流出去。那样就会百而千,千而万的疯传,成为州江人茶余饭后大跌眼镜的笑料,他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尊严全无,脸面也被全扫而光。
最重要的是这“视频证据”也许会让他已被判“死刑”的离婚案件“刀下留人”,绝处逢生。
作为律师,孔忻深知离婚案件法律规定不能进行风险代理,他之所以敢冒险与杨林签订这风险代理协议,有他自己的理由:按常规断定杨林这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必判离无疑;假如法院判决杨林不准离婚,他也不怕杨林找后账。他断定杨林“重金”离婚必是家外有“家”,轻则让杨林臭名远扬,重则杨林可能构成重婚罪陷入牢狱之灾。这样一来,他签订的这风险代理,对杨林是有风险,而他就没有任何风险,这就是孔忻的“鬼”之处。
这就是“鬼才”和“天才”的区别,“天才”是怎么都可以,“鬼才”是这样居然也可以。有次孔忻和同学龚铮、陶涛在一起聚餐,大秘书的陶涛拿孔忻开涮道:“世上有三种人:A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B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C是良心连狗都不吃。你选择那个?”
“我选择B。”孔忻不假思索地说。
“孔忻,你怎么能‘干’出这没有良心的话?”当法官的龚铮故作严肃地说。
孔忻见龚铮说完后,和陶涛一起“和和”大笑,仔细一想,掉进了陶涛的圈套,还被龚铮嘲笑,就自我解嘲道:“良心没被狗吃,说明我还有良心呐!”
陶涛和龚铮笑得前合后仰,孔忻才明白两位好同学在暗示他当了律师为挣钱,变得没有了良心。
“做人不地道不要紧,但不要良心就不厚道!”这是孔忻当律师后,经常告诫自己的一句话。他做律师后,把那些来求代理打官司的人比作奶牛,是“挤奶”,而不是“抓奶”。
作为律师遇到特殊案子请法官吃饭是常有的事,便于案子的沟通和协调。孔忻接了杨林的离婚案子后,考虑到杨林这第三次诉讼离婚,属于“特殊案子”范畴,也打算请主办法官蔡寅东等吃饭。
孔忻深思熟虑后却没有请。他到法院调阅了杨林前两次离婚卷宗,深研两宿后,觉得没有必要请法官吃饭就能搞定,才决定取消了请蔡寅东吃饭的安排。案件代理费一旦进了孔忻的腰包,他能少花一分是一分,不该花的钱他比葛朗台还吝啬。
孔忻不愧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他细研杨林离婚案子,法律规定的六种离婚情形只有第六条可以操作,其它前几条不是对杨林不符,就是不利。
法庭上,孔忻为杨林辩护说:“原告在外工作,不能尽到丈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从而加剧了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属于法律规定的六种离婚情形第六条‘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规定,请求法庭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整个辩护词可谓思路清晰,逻辑严谨,有条有理,无可辩驳,似变化无穷的利刃,游刃有余,招招都把对方置于死地。
法庭上的杨林曾暗自叫好,敬佩孔忻学识卓越,才华过人,庆幸自己10万元买了个“真品”,心想这次法院判决离婚已成定局。
孔忻也是这样想,抱最大的希望,做最大的努力,但却没有做最坏的打算。谁料杨林这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认定杨林“夫妻感情尚好,没有破裂”,和第二次的判决不准离婚理由一样,同样判决杨林不准与白灵离婚,也就是说杨林第三次离婚官司败诉。
败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败诉不是胜诉的“母亲”。
“夫妻感情尚好”,怎么尚好?“夫妻感情破裂”,怎么破裂?法院判决书中没有具体说明,孔忻清楚这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裁决理由。至今,法律也没有对“夫妻感情破裂”怎么破裂做出更详细、更全面、可操作的规定和条款。从而让法官在离婚案件裁决时,行使自由裁决权有空子可钻——法官说破裂就破裂,说不破裂就不破裂。为此,法学家对此争议极大,在法学界引起广泛的研究和探讨。
法学专业出身的孔忻深思得出,主办法官蔡寅东一定收了被告白灵的好处,才敢如此行使自由裁判权判决杨林不许离婚。他后悔其当初没有请蔡寅东吃饭,就没有这结果,可从一开始他没有提醒自己,世上没有后悔药,才没有做那最坏的打算。
花别人的钱是一种快乐,能把别人口袋的钱拿到自己的口袋那才叫本事。杨林第三次离婚官司败诉后,孔忻也曾想过把那10万元风险代理费退还给杨林,可这钱一旦装进了他口袋,想掏出来是再难不过的事。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孔忻拿了杨林10万元的钱,他要遵守当初的承诺,让杨林真正享受到“贵宾”式的服务,给杨林一个“诚信”交代。
孔忻和兰青立即行动,暗查杨林妻子白灵和主办法官蔡寅东最近的行踪,并对白、蔡二人实行“人肉搜素”,查到白灵与蔡寅东妻子唐锦丽同在市中心医院上班。
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孔忻更加坚信白灵与蔡寅东之间一定有问题,就顺藤摸瓜,悄悄追查到蔡寅东与白灵之间“有关系”的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