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限制
自由以成定论,自由所属言行举止都是不同人生道路的形成,道建立在自由身上,同然真正自由思维意识言行举止也建立在自由身上。
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按次而言人生道路可以因自由不同,如此说来自由与人生道路不可以以类别区分,自由是与生具来的当然不可区分,但自由衍生物人生道路却不能如此所说,自由赋予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而这些事情也就是人生道路的过程,当然过程其同属人生道路,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的流逝都人生道路的一个基点,而但却自由不可只属于一物,当多组两个以上自由相对进行相处必然有一天会发生矛盾,如果以自由是与生俱来的而言自由者的所做所为都不应该受限制,如此衍生而说自由之下发生都是应该的,但矛盾中双方的自由必然受到限制,自由是与生俱来的,其可以自由的选择,从而而言双方的自由受到限制此事必然要进行区分,否则自由就会因此而混淆,双方必先来后到而有先来后到必然有是非对错,而自由先受人于限制的一方必然为不该取,其必然不该存在,先文以说自由是与生俱来的其为何为罪恶在明不过。
罪恶者该如何处置?
罪恶者以对自由造成了损坏,无论其借口为何,此都是无法改变的,而自由与生俱来更是无法改变的。
当自由受到任何损伤而不处置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其就造成如现今二十一世纪前期这样如此局面,而知是不可容许的。
我们为的是自由幸福快乐而来而非是是为欺骗剥夺杀害所造成的痛苦而来,生命阶段如此而已。
而而现今却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么要这个生命阶段何用?
自由是幸福快乐的根本更是生命阶段的本源,其必然不能受到任何伤害,可是现今伤害却出现了。
这本不该存在发生的事情,却存在发生了!
其必然要迎接所有生命的怒火,怒火的代价无疑是回归本原。
世界是万物所构成的,万物皆存在比拥有其自由,而自由不可侵犯的铁则毫无疑问谁都不能违背这是真理,而万物同样拥有自由,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什么是自由自愿的什么不是他们所自愿的。
按理而言这自由被侵犯方和侵犯方,双方可以是万物任何一种,而其侵犯必然要迎接所有生命的怒火,怒火的代价无疑是回归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