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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周穆王(3)

梦中人的梦

郑国有个人在野外砍柴,碰到一头受惊的鹿,便迎面把它打死了。他怕别人看见,便赶紧把鹿藏在干涸的池塘里,并用柴草覆盖好,心中十分高兴。不久,他忘了藏鹿的地方,便以为刚才是做了个梦,一路上还不断张扬这件事。路旁有人听到了,便根据他的话拿到了鹿。回去以后,告诉妻子说:“刚才有个砍柴人梦见得到了鹿却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我得到了,他这是成真的梦啊。”妻子说:“你该不是梦见砍柴人得到了鹿吧?哪有那么个砍柴人啊?现在真的得到了鹿,是你的梦成真了吗?”丈夫说:“我反正得到了鹿,哪里用得着搞清楚是他做梦还是我做梦呢?”砍柴人回去后,不情愿丢失了鹿。当夜真的梦到了藏鹿的地方,也梦到了那个得到鹿的人。天一亮,他就按照梦中的指示找到那个人。于是两人为此争吵起来,告到了法官那里。法官说:“你最初真的得到了鹿,却胡说是做梦;真在梦中得到了鹿,又胡说是真实的。他真的取走了你的鹿,你们才要争这只鹿。他妻子又说是梦中错认了别人的鹿,没有什么人得到过鹿。现在就这么一头鹿,你们平分了吧。”这事被郑国的国君知道了。国君说:“咳!这法官也是在梦中分鹿吗?”为此他询问宰相。宰相说:“是梦不是梦,我是无法分辨的。要分辨是醒是梦,只有黄帝和孔丘才行。现在没有黄帝与孔丘,谁还能分辨呢?姑且就照法官说的办吧。”

这是一个真真假假极其混乱的故事,两个当事人都搞不清是真事还是梦游,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想过把它改编成悬疑推理的小说或电影,看起来应该能收到类似《罗生门》的效果。

现代人看到这个故事,多半都会想到《红楼梦》里的贾探春,大观园里兄弟姐妹结诗社,各自要取别号:

探春笑道:“我就是‘秋爽居士’罢。”宝玉道:“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又累赘。这里梧桐芭蕉尽有,或指梧桐芭蕉起个倒好。”探春笑道:“有了,我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罢。”众人都道别致有趣。黛玉笑道:“你们快牵了他去,炖了脯子吃酒。”众人不解。黛玉笑道:“古人曾云蕉叶覆鹿,他自称‘蕉下客’,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众人听了都笑起来。

历来对《列子》中“覆之以蕉”的注释都说这个“蕉”是“樵”的通假字,也就是柴草。不过,用柴草盖住一头鹿和用芭蕉叶子盖住一头鹿,其诗情画意的区别可就大了,因此历来有不少人不管它原来的本意,执意将芭蕉和鹿联系在一起。至于曹雪芹,更是巧妙地利用了“秋”、“蕉”这两个元素的多元属性,在这一段看似闲聊的描写中生动地展现了贾探春的性格特点,尤其是林黛玉一句别致精妙的幽默,无形之中把本来在诗文中含有凄凉孤独之意的芭蕉又添加了一层模糊迷离的色彩,而这一切又都暗示着贾探春这个人物日后的命运,和“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的判词遥相呼应。在大观园中,贾探春是十分清醒的一个,然而这种清醒又何尝不是最深的梦境,是醒是梦只能托付给黄帝与孔丘去加以辨别,现实中并没有人能给以分析,只好如士师那样依据宿命的安排任意东西。

梦醒之间的区别是那样的微妙,我们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士师一般的瞎说。很遗憾,现在已经无法看到曹雪芹到底是如何描述贾探春的最后结局的了,对“蕉鹿”事件的演绎并不完整。但是,现代人却有一个完整的版本,那就是著名导演王扶林拍摄的87版电视剧《红楼梦》。说它完整,并不指戏内的情节而言,而是说二十年前这样一个剧组参加这项摄制工作,整整三年,所有的人完全置身于一个陌生的虚拟世界中,这本身就似梦非梦、是梦非梦。这个剧组主要演员当时的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岁,他们生命中最灿烂的一段时光就是在拍摄《红楼梦》中度过的。在那个时候,他们究竟是在清醒地拍戏,还是在大观园里做梦?

二十年后,央视做了一个节目,叫做《红楼剧组再聚首》,一群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坐到了一起——除了几个身在海外和不幸作古的没能报到。在剧中扮演贾探春的东方闻樱如今已经成了制片人,她曾经在剧组中找到了自己的婚姻,不过后来又离婚了。扮演贾宝玉的欧阳奋强已经成了导演,他的夫人并不是剧组中的成员。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当人投入于一件事的时候,现实于虚幻便有了交接与混淆,所有的人,包括演员本人可能都把三年的一部大戏看作了现实生命中的一节。就在聚首之后四年,曾经扮演精灵古怪地把探春编派成一头鹿的林黛玉的演员陈晓旭走了,以四十二岁这样一个不合适的年龄走了。在戏里,林黛玉是一个红颜薄命的情种,在现实中,陈晓旭也显现了同样的宿命。这难道不是梦中人的梦吗?东方闻樱当年曾经和陈晓旭朝夕相处,无话不谈。失去了这个朋友之后,她回忆道:

红楼一别20年,我们两个人再次聚首还是2003年一起录《艺术人生》红楼梦特辑。当时,我在门外的休息厅看着她远远地走过来,谁都没出声,就那么互相看了一下眼,就懂了——彼此都过得不错。那天陈晓旭非常精神,状态非常好。后来,看她从台上下来,我下意识地向旁边挪了一下,空出了点地,她就非常自然地坐在了我边上。这个小细节让我们都心领神会,这么多年过去了,默契还在啊。

现在还能说什么呢?祝福她吧。如果没有这件事,在忙碌的人生中,回忆《红楼梦》的三四年是非常幸福、惬意的放松方式,但晓旭走了,那段记忆因为她变得异常沉痛。

谁敢说自己能够分辨其中的现实与梦境?谁又有资格去判定到底林黛玉是陈晓旭的梦抑或陈晓旭是林黛玉的梦?要是有人生出更奇怪的见解,说她们都是飘忽于我们梦中的幻影,那又当怎么分说?

梦,是一个可以无限循环嵌套的东西,任何人都可能一生也搞不懂哪是现实哪是梦,这既不是天的错,也不是人的错,错在于我们去求了一个未经界定的答案:梦。梦的范围可宽可窄,宽到极致可以把整个人类历史、宇宙历史都算作一场大梦,反正没法进行验证,也没有数据可以量化。

道家喜欢说梦,庄周化蝶,列子覆鹿。这个现象既普遍又深奥,人们总是不能站在足够的高度去看待它,最终绕在真真假假的概念中不能自拔,只得放弃。道家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所以他们都没有试图通过占据一个高度来解释它,只是生动地描述了这个现象,把剩下的事交给我们每个人自己去处置。为什么?因为这个所谓的高度不是你想到就能到的。一群毫无关联的人,哪怕是影迷,你会对演员们塑造的人物形象喜爱有加,也由此对他们人生事业的起伏倍加关注,但是,你依然可以超然物外,在一个足够的高度来看这一切。陈晓旭去了,你我唏嘘感慨之余可以说是一场梦,那些曾与之朝夕相处共同奋斗、共同度过了三年美好时光的朋友们呢?他们也可能会说出“梦”这个字,但分量内涵绝对与你我所说迥异。

每个人终究免不了会区分内和外,总有些事是自己生命“内”的,只有对身“外”的事我们才会洒脱一些。道家就是懂了这一点,才不愿意多说。说狠了,伤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你会毫无理性地去反抗,还不如不说。给你说说美丽的蝴蝶或鹿,你自己去处置吧。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让内外之别泯灭的,情愿痛苦,情愿不理性,那是没有办法的事。

智慧金言

本来很富有哲理的寓言,最终因为其幽美而常常被用来宣泄情感。有个叫白居易的人不解风情,他写道:

鹿疑郑相终难辨,蝶化庄生讵可知?

从做诗用典的手法来说,这确实是正格,但坏事的是在枯燥地说理去了——这又不是什么新鲜道理,大家都明白,不过是放在自己身上时每每想不开罢了。所以,白居易名头虽大,记住他这两句迂腐句子的人并不多。人们更欣赏的是那只关情感不关道理的句子: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是非标准与价值判断

秦国的逢氏有个儿子,小时候很聪明,长大以后却得了迷惑的病症。听到唱歌以为是哭泣,见到白色以为是黑色,闻到香气以为是腐臭,尝到甜昧以为是苦味,做错了事以为是对的。意识所到之处,不管是天地、四方、水火、寒暑,没有不颠倒错乱的。一个姓杨的告诉这孩子的父亲说:“鲁国的君子多有技艺,应该能治好吧?你为什么不去拜访呢?”孩子的父亲便去鲁国,路过陈国时,遇到了老聃,于是把他儿子的症状如实相告。老聃说:“你怎么知道你儿子是迷惑?现在天下的人对是非充满了迷惑,对利害全然是昏聩,有相同病症的人多了,本来就没有觉醒着的。而且一个人迷惑并不能使一家倾覆,一家人迷惑不能使一乡倾覆,一乡人迷惑不能使一国倾覆,一国人迷惑不能使天下倾覆。就算天下人都迷惑了,又有什么可以去倾覆呢?要是天下人的心都像你儿子,那你就反而是迷惑的人了,那哀乐、声色、气味、是非,谁能确定其标准呢?而且我的话也未必不是迷惑的表现,更何况鲁国的那些君子都是最迷惑的人,他们怎么能解决别人的迷惑呢?收拾好你的干粮,赶紧回家吧!”

有关是非标准、价值判断的话题,在道家乃至整个传统文化中都是一个常规项目,相比之下,《列子》中的这一节在表现力上不如《庄子·齐物论》中那一段,《列子》没有在这方面多下工夫,所以读起来比较枯涩,还顺便借老子之口对儒家做了点小动作,总让人觉得不怎么大气。

其实,《列子》说到的这个问题还是很重要的。在我们分辨是非、真伪、利害、优劣的时候总不免会质疑评判指标是否公正,那么,这个公正从何而来?平时人们使用的指标因为习以为常,经常不会去考虑它的由来,而一旦现实跟我们的意念发生了某种冲突,回过头来审视我们曾经深信不疑的指标,往往会发现它其实很猥琐,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个人生活中,也出现在社会、政治等被认为是严肃的领域,甚至还会深入到没有阶级烙印的自然和宇宙。因为人把自己的私利带入了对万事万物的评价和认识,所以就出现了无数的错误和矛盾。

小时候看电影总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随着年龄增长,渐渐明白这个问题比较蠢,但自己不再问了,却可能被孩子问及,如果不想随便敷衍一个答案,就只好一脸无奈地环顾左右而言他。世上哪有什么恒定的是非真假,人事见得多了,当然懂得,可有的人不懂,特别是孩子不懂,我们说那是他们天真。什么叫天真啊?《庄子》上说:“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如此看来,我们真的应该好好想一下,到底是我们比孩提时代高明了,还是退化了,我们自以为能够“辨证地”看待是非真假,这究竟是智慧还是逃避?

孩子的问题可能没有认真回答的价值,因为它“不重要”。而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这个“重要”上,什么是重要的?拿我们一般的成年人觉得重要的事情来说吧,国家、民族、百姓、江山,这些都足够重要了,可是,对这些我们真的便了无迷惑了吗?未必。看看《天龙八部》中的萧峰,分明是万人景仰的丐帮帮主,一夜之间却因为被揭发是契丹人而成了武林公敌,那么,这是非好坏就系于血统了吗?不久之后,萧峰因为救了辽主耶律洪基而做了南院大王,他的手下习惯地给他抓来许多称为“宋猪”的汉族百姓,说是让他当活靶。萧峰震惊了:

“若不是有人揭露我的身世之谜,我直至今日,还道自己是大宋百姓。我和这些人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又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大家好好的都是人,却要强分为契丹、大宋、女真、高丽?你到我境內来打草谷,我到你境內去杀人放火?你骂我辽狗?我骂你宋猪?”

因为在此之前,他也曾亲眼目睹大宋的边境官军更加残暴地屠杀辽国的妇孺,自己的血统并没有变化,只是因为所见所闻使自己再也无法辨别究竟谁是谁非,刹那一切都失去了准则。在他的心中,只剩下最原始的概念:仁爱好生总比血腥杀戮好。最终,耶律洪基带兵攻宋。萧峰在那个纠缠了他一生的雁门关前劫持了耶律洪基,逼迫他立誓退兵并且终生不得再逾越辽宋边境一步。在达成了这一要求之后,俨然是最大赢家的萧峰自杀了。谁都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在场所有的人,无论辽宋,也包括耶律洪基:“他究竟与我大辽是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和我结义为兄弟,一直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绝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甚么?”他摇了摇头,微微苦笑,掉转马头,从辽军阵中穿了过去。

是啊,萧峰为了什么?在小说中这个定格的场景中,人物成千上万,他们固有的是非善恶的观念被萧峰的行为完全颠覆了,战争、杀戮被理想化的绝世武功和英雄人格瞬间化解。然而,这不是历史,更不是现实,人就没有停止过狭隘、片面的是非观,只不过当一切打着国家、民族的幌子更有说服力、更毋庸置疑罢了。在作者的安排下,萧峰有机会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辽宋军民之间的是非恩怨,但更多的人在他自己的生活中是不会得到如此之多的视角的,大家都生活在一面之词设造出的天堂里,不动摇地将自己所接受的是非美丑一遍遍粉刷涂抹。

萧峰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只不过大多并没有这样精彩,但其中的道理还不难体察:所谓的国家、民族本质上还是基于某一集团的利益,人们总会不自觉地把自身的是非观念建立在其所属集团的利益之上,这才有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如辽宋之争,萧峰发现国家利益被置于百姓生命之上,这激发了他内心深处人性的力量,于是才有了对原来狭隘的是非观的超越。可是,如果我们再追问下去呢,不分辽宋的百姓生命就是人,那么萧峰这种人本主义的精神是不是只比国家、民族的观念略高一点而已呢?人在面对自然的时候所拟定的是非观又何尝不是人类的狭隘?人会把虫子分出害虫、益虫,虫子哪有什么害和益?说到底还是人的利害,跟人抢食吃的、容易攻击人的便是害,帮人生产食物的、以害虫为食的便是益。几十年前的中国人玩过一阵子黑色幽默,突然想起来要跟麻雀过不去,把它列为四害之一大肆捕杀,而且捕杀麻雀的手法竟然借鉴了当年游击战术中的很多做法,全民皆兵、穷追猛打,一时倒也可说是战果辉煌。但是,没过多久,麻雀少了,人们也发现自己错了,后来不得不正式承认错误,说先前对麻雀的定性有问题,麻雀不能说是纯粹的害鸟,显然它确实以人类的粮食为食,但同时它也吃庄稼的害虫……这个说法似乎至今也没有很大变化。或许从农业上说,它是对的,但是,这种说法公正吗?如果把人类看成“宋”,把麻雀看成“辽”,我们又会得出一个怎样的结论呢?

智慧金言

是非就是和利害捆绑在一起的东西,为谁的利害作代言就有什么样的是非观,不过如此。所有的概念都倒过来又有什么稀奇?那不过是从另一个视角去看时的所得,别大惊小怪的,回家休息吧!当然,也只能歇着,道家能明白其中的原委,却无法制止现实中人们的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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