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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在我八岁的那一年的夏天,我失声了……

虽然我从小沉默寡言,性情内敛,不擅长向人表达自己的情感,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竟然再也不能够开口说话……

我家里的人大部分从事于传媒这一行业。

在我爷爷那一代我家就开创了我家乡当地的第一个传媒公司,也就是现在安氏公司的前身。

安氏算是家族企业,在安氏公司里大部分都是安氏家族的人,部门里面大大小小的管理层要么就是安氏人,要么就是和安氏家族里面的人或多或少有关系。

我爸爸就是安氏公司的总裁,我爷爷就是安氏公司挂名的董事长。

我妈妈在我八岁以前就是安氏公司里面的总经理,在我十三岁后自己独立经营一家动漫公司。

虽然我是独生子女,但是我却不缺兄弟姐妹,因为我爸爸妈妈他们那一辈就有很多兄弟姐妹,就算一人只生一个孩子,我也差不多有十个兄弟姐妹。

我在八岁前还是一个正常人,我不是说我现在不是正常人,而是现在的我不是一个健全的人,我的身体有了残缺。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次感冒发烧就带走了我的声音。

感冒发烧?谁没有得过?我爷爷奶奶得过,我爸爸妈妈得过,我兄弟姐妹得过,但却只有我失声了。

八岁那一年的夏天,暑假期间,家里的人大部分都去上班工作,只剩下我们几个小孩子在家里玩耍。

因为我们几个小孩子过于贪玩,我在被人用冷水淋湿了全身后,没有去换掉湿衣服,还站在风扇的前面,让风扇的风直直的吹着我。

结果……

等到父母们下班回来后,他们看到的是一个陷入昏迷状态的我。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不能开口说话,再叫他们一声:“爸爸妈妈!”

那时候年纪小,懵懂不知,不知道哑巴对我一生以后的影响,也不知道原来我这种人就算是残疾人,更不知道只是一次无意的玩耍就葬送了我以后的前途。

那时候的我以为哑巴也就是不能开口说话而已,那时候的我竟然会觉得无所谓,因为那时候的我有时候根本就不想开口说话。

但是不想却不等于不能。

其实现在细想下来,却觉得我应该值得庆幸,庆幸那样高烧状态的自己可以清醒,庆幸自己只是不能开口说话,而不是变成了傻子,庆幸自己还能健康的活着,庆幸自己……

……呵……

说再多安慰的话也只是安慰的话而已,不能再找回自己已经失去的东西。

等我明白自己是哑巴,是残疾人后,我开始变得敏感。

我不能接受别人看着自己那怜悯,同情的眼神,也不能接受别人看着自己那歧视,厌恶的眼神,更不能接受别人看着自己小心翼翼的眼神。

一次意外,让我变成了哑巴,也让我在那个都是正常人,不,应该是健全人的学校里退学。

因为我再也不能开口说话,所以周围所有人看着我那犹如在看动物园里面的大猩猩那好奇,新奇的眼神,以及一些不知道情况老师的误解,所以我转学了,转到了是和我这种人的特殊学校。

特殊学校里面的同学都是和我一样残缺的人,彼此看着彼此的眼神不是那样的怪异,新奇,而是我终于有一种自己进入到了正常学校的氛围。

我在特殊学校里度过了短暂的几年。

家里人一开始得知我再也不能开口后,母亲因为内疚自己不能照顾好我,从安是公司里面辞职,做专职太太在家里照顾我。

每次看到母亲父亲,爷爷奶奶,亲戚们看着自己那小心翼翼的眼神,就让我觉得别扭,就好像我和你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我就是你们那个世界里面怪异的人。

尤其是当我不能向他们表达我心里的感受,我的想法的时候,那时候我更觉得我根本就是一个异类。

其中里面最内疚的就是那次和我一起玩耍的几个兄弟姐妹。

他们看着我的眼神里面有小心翼翼,有内疚,有讨好。

所以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他们那些眼神。

当我发生意外后,我生命里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大了我五岁的一个哥哥。

他叫做——沈慎。

安以悠也就是我的堂姐,她大我一岁,最喜欢叫沈慎做婶婶,在长大后,婶婶变成了大婶。

沈慎是我们安氏公司里面一名员工的子女,最擅长给人拍照,尤其是他拍的照片就好像是被人用软件PS过一样漂亮。

沈慎在他十八的时候就在安氏公司里面工作,职位是一个摄影师。

我和他认识于他的专属摄影室。

从这一点来说,他和我一样都是一个外人眼中怪异的人。

沈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尤其是在摄影上。

他继承了他那喜欢流浪父亲的摄影天赋和他母亲不幸的命运。

他和他母亲一样都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人。

他的母亲爱上了一个爱流浪的摄影师。

他爱上了他的模特。

没错,就是他。

沈慎是一个GAY。

我和沈慎相识于他的专属摄影室里。

沈慎用他的能力得到了这间专属于他个人的摄影室。

只是这间沈慎很珍惜,不允许外人进入的摄影室却没有带给他幸运。

那天只是一次意外……

小时候,我们一群兄弟姐妹们最喜欢在安氏公司里面乱窜,玩着捉迷藏。

只是,当我失去声音后,我连出门就很少了,更不要说是去安氏公司。

因为我变成了哑巴,母亲辞职在家照顾我,但是那天,父亲因为一个粗心把一份很重要的文件遗留在家里,母亲因为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就把我和那份文件一起带去了安氏公司。

哦,或许你会问保姆?

因为我家是由爷爷一人白手起家的,所以爷爷很注重个人的隐私和信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我家一开始是没有雇佣保姆的。在我失声后,家里才雇佣一个保姆帮忙料理家务。母亲担心保姆粗心不能照顾好我,所以一直都把我带在身边。

那天,母亲带我去安氏公司,之后就任由我一个人在公司里面乱窜,因为公司里面都是人,不怕我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发生意外。

虽然,家里是由安氏公司发财致富的,但是父亲的兄弟姐妹们里面有一部分们进入安氏公司里面就职,有的却是自己再去经营一份事业。

安以悠的父母就是自己另外经营一份事业。

还有我的二堂哥也在长大后自己去开一家游戏公司。

哦,话题扯远了。

我和沈慎会认识就是我在安氏公司里面乱窜的时候,无意见一次迷路被沈慎他们的争吵声给吸引过来的。

因为我很少出门,所以我的方向感并不强,而且有时候总是记不住路,这一点,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

和沈慎争吵的就是他的第一个男朋友。

也就是那个模特。

两人为何争吵,和争吵的内容我都记不住了,但是却有一幕深深的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沈慎和他的第一个男朋友争吵完后,他的男朋友用脚狠狠地蹿了他架着照相机的三脚架,之后用力的摔门离开。

那个时候沈慎不像是现在一副外星人的样子,那个时候的沈慎青涩,倔强,清秀。

他在他的第一个男朋友摔门离去之后,一副天塌下来,自己还是紧咬着牙关强撑的倔强样子让我深深的记住了。

那时候的我对沈慎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或者是他比我还惨的感觉。

让我走出了失声的阴霾中。

我和沈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认识的。

在很多年后,我总是拿这一幕打趣他,但是他却还是强撑笑着告诉我,我心疼我的照相机。

虽然他那照相机是他十年不出现的老爸送给他的,但又谁知道他那时候到底是在心疼哪些……

虽然我是残缺的人,但是我却很向往家庭。我喜欢和一个我爱她,她也爱我的人组合一个家庭。

不知道是因为我残缺,所以我向往一个健全的家庭。

还是别人因为健全,所以总是看不到家庭的好处,总是在玩弄着别人的感情。

距离我刚失声的那些年已经过去很久了,就算我一开始很介意,现在这种感觉也已经变得浅淡了。

我在特殊学校毕业后,我就在母亲开的动漫公司里面就职一个漫画家。

在我失去声音,还不懂手语的那些年,我和家里人的交流都是靠着我笔下的画画交流。

相比较于文字,我更喜欢用图形来表达我的想法。

原本我也是要步上父母的老路,在特殊学校毕业后也进入安氏公司里面就职。

但是在那一年,意外的发现我绘画的天赋和我对绘画的喜爱,我走上了一条画手的路。

一开始,我只是用绘画来交流,慢慢的,我的绘画被爷爷刊登在杂志报纸里,得到了不少的好评,在接触漫画后,我就开始了我的漫画之路。

后来,母亲就自己开创了一家动漫公司。

现在我事业有了,理所当然的就欠缺一个爱人。

只是,我却一直找不到那个我想要的爱人,或许我只是缺了一点桃花运。

认识她是在我被沈慎戏耍的时候。

这不是沈慎第一次这样戏耍我。

沈慎知道我方向感不好,记不住路,总是每次都不厌其烦的那我的缺点玩弄我。

这一次,沈慎打电话给我说好久不见,甚是挂念,要和我在某某路见面,还怕我记不住路,不能开口问人,还让我把地址写在纸上。

那时候的我因为对一部正在连载的漫画的下一幕都画不出来,正好想着出去外面休息一下,找一找灵感,就同意了和沈慎的会面。

也就这样我就踏进了沈慎给我设下的陷阱。

我果然不出沈慎所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迷路了。

我在写下这个地址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我对这个地址有印象,所以一路以外我都是步行过来的。却没想到走在半路上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前进。

在烈日炎炎下,我满身大汗的拿着纸,神情焦急的询问所有过路人。

有些看着很热心肠的人在看到纸的第一瞬间后,原本笑着的模样,脸色瞬间就黑了,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我根本就不懂得为什么,只能无助的继续去询问下一个。

直到……好心人——那个她出现。

那是一个长得我只在漫画里面看过的样子,清澈明亮的杏眼,白里透红的肌肤,及腰的长发被微风吹得微微的拂动,她穿着一件贴身短袖黑白相间的T恤和一条超短裤。看上去高挑苗条纤细。

在看到她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在发热,

这是一个完美的人,不适合我这一个残缺的人。——我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

那个她在看清这张纸的地址后,先是捂嘴偷笑,清澈明亮的杏眼一道月牙,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笑意。

是在笑什么?笑话我吗?

自从失声后,我对周围人的眼神都有些过敏(过度敏感)。

我皱了皱眉毛,不忍心去这样揣测一个看起来这么美好的女孩子,所以打算离开,去询问下一个。

她看到我要离开,伸手攥住了我的衣袖,告诉我答案。

在听清女孩子口中的话的时候,我犹如遭到了雷劈,这是我这个月以来第五次被沈慎这家伙骗其中还有两次还是同一个招数。

这时候的我顾及不到在女孩子面前要维持的礼节,转身离开去找沈慎算账。

果不其然,在距离那里不远的地方,沈慎躲在阴影处笑着看着我的笑话。

我走过去揍了沈慎一顿。

等我回过神来,那个女孩子已经不再原地。

原本我以为我们两个只是彼此擦肩而过的路人,却没想到我和她还有第二次见面……

第二次见到她,她不复昨日那般的精神,看着失魂落魄,就像是灵魂已经离窍的样子,只留下身体的躯壳还在运动。

看着她犹如被全世界抛弃了那般,就好像是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的样子相信和现在这时候的她一样,都是一副惨遭全世界抛弃,全世界我最悲惨的样子。

我走到她的身后,戳了戳她的肩膀。

看着她戒备的眼神,我心里很失落,但是却很正常,任凭一个正常人都不喜欢被人轻易的看穿自己的情绪。

但是我却不希望她不愉快,我喜欢看到她笑着的样子,就好像是全世界最美好的风景。

我把她带到了电子游戏厅。

这是我第一次去这样的地方,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喜欢来这样的地方,尤其是我的小堂弟。他总是在被他父母训斥之后,来到电子游戏厅里面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等到他回去之后,又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我想,看起来和小堂弟同年龄的她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发泄方式。

果然,她一开始跳舞的时候,看起来很艰涩,就好像从来没有跳过舞一样。

一开始我有些难为情,因为在电子游戏厅里面的所有电子游戏项目我只会跳舞机。

原本是她带来放松的,现在看起来却有点像是在找麻烦。

所幸的是她后来也投入到这游戏里,直到最后她竟然入迷了,这达到了我一开始的目的。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半,我是时候需要离开了。

站在电子游戏厅的大门不远处,看着她身子还随着音乐摆动,脸上再也不见愁容,我放心了。

是时候该说再见了。——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看着她笑着和自己说再见,我心底有些不舍,我知道我对面前这个女孩子有好感,但是我更知道我们两个是不可能的,就好像我们原本都只是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在某个点不小心相交了,但是之后我们还是会沿着彼此自己的路向前走的。

再见了,我的恩人!——我在心底自欺欺人的骗自己说,我这次只是在报恩而已!

随后的几天,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总是走向那条路上,远远地看着她东张西望,在心底幻想着她是不是寻找自己。

一遍遍的欺骗自己,却又从来都不出去和她见面。

直到他在也没出现在那条路上,我还是会时不时去那条路走走,企图和她偶遇或者是再次见面。我也养成了一个看着窗外的习惯,奢望着能够看见她路过窗外的样子。

只是,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果然,我和她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两年过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一年时间画漫画,一年时间外出旅游,寻找灵感,外加放松紧绷一年的神经。

每年总是到处走走,在自己喜欢的城市里呆几天,或者是几个月。

之后再向着下一个目的地出发。

这一次,我来到了南方的一个二三线城市。

打算去一间最近的咖啡厅休息一下的时候……

推开咖啡厅的大门,我看到了站在吧台那里一个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

他(她)头上戴着一顶银色的帽子,上身穿着一件带毛的迷彩色的宽松卫衣,下身被吧台挡住,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照我的看法,应该是同色系的同款裤子。

他(她)正低着头清洗杯子。

我之所以说他(她)让我觉得熟悉,是因为他(她)有着和她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神情,不同的是他(她)是短头发,而且他(她)还是一个男的。

只是却没想到,他(她)竟然会对自己行一个脱帽礼。

脱帽礼虽然只是在欧美国家广为流行,但是要知道脱帽礼可是男性的对女性的一种礼节,表示尊重。

男性对女性啊!

这人不仅在动作上调戏我,还在口头言语上调戏我。

这人……他(她)到底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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