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于政治考虑,沈登恩提出构想,只是重版那两本当年未被查禁的书——《胡适研究》和《胡适评传》,李敖告诉他:“李敖14年被封锁,如今重返江湖,只出版两本出过的书,未免太寒酸了,总该出一本台湾没发表过的。我在受难期间,在香港出版过一本《借古不讽今》,如加以增补,改名《独白下的传统》出版也不错。”(20)
沈登恩是在出版界反应一流的人,他立刻赞成,于是他们便秘密筹划出版。沈登恩找来人为李敖秘密拍照,再设计封面、封面摄影,并请李敖在扉页来段题词,李敖写道: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
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21)
沈登恩又请他写篇全书简介,他又写道:
《纽约时候》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41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22)
同时他还为《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也写了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李敖了解胡适,并把胡适分色,泼墨出一代风云。
所以,评传不是胡适个人的评传,研究不是胡适个人的研究,而是时代的评传与研究。李敖不单写出胡适曾怎么样,同时写出胡适该怎么样,不但写出胡适的理想,同时写出理想的胡适。
胡适已经墓草久宿,但理想的胡适却万年长青,他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星火,从黑暗照到黎明。(23)
沈登恩不但是一流的出版家,并且是一流的李敖推销家。他在出书前夜,找到台湾的《中国时报》副刊版的主编,秘密透露他为李敖出书,明日上市。这主编也对李敖慕名久矣,见地过人、反应极快,立刻请沈登恩延后一天发书,使有机会说动“余老板”。
最后,在“余老板”的默许下,在出书之日,也就是上报之时,台湾的《中国时报》不但副刊版大幅刊出李敖的《快看(独白下的传统)》,并且派出两位采访李敖,于1979年6月6日社会版刊出《李敖变了吗?看他怎么说!》这是台湾报纸第一次图文并茂地大胆写出李敖。(24)
从此文坛奔走相告:李敖复出了!而他出狱后两年七个月的隐居,自此告一段落。
“我是1976年11月19日服刑5年8个月期满,无保出狱的。出狱后第十一天(12月1日),就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那天‘国关中心’主任蔡维屏约我见面,说目前研究大楼的研究室已满,把我安排到总务大楼,用总务主任办公厅对面的房间做研究室,我心知他们要‘隔离’我,我笑而受之。‘国关中心’图书馆‘敌情资料’甚多,我去借书,我一到,安全室江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们调查我所借何书,我心里有数,一本书也不借。我去‘国关中心’,根本的心态就是应付吴俊才老师的。到了第二年,吴俊才老师去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我趁机坚辞‘国关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13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我决心走人。1978年,我甚至有存证信给蔡维屏:
一、本人已早于1月22日以挂号信辞职,同时退回薪水,附还证件,并请寄下离职证明。
二、不料等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收到离职证明,反倒收到‘国研’政人0209号和0400号来件,视同本人仍在任职,显与事实不符。
三、并随信退来件,并请将离职证明寄下;
只是蔡维屏做不了主,坚不准辞。后来吴俊才老师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8年8月20日,我终于收到蔡维屏发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离职证明书’,‘离职原因’栏填的是‘辞职’,‘离职日期’栏填的是‘1978年3月1日’,但证明书签发日期却是‘1978年8月18日’,可见这一辞职,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折腾才成功的。合理的推测是:官方想以‘弼马温’之职羁縻我,并显示双方关系没恶化,但是这种‘优遇’,对李敖是无效的,李敖还是千方百计地跑了。离开‘国关中心’显示了我的两点风格:第一,我不爱钱,薪水是副教授待遇,纯领干薪,每年也不少钱,如老老实实,可领二十多年,为数可观;第二,我爱惜羽毛和自由,主动求去,不像陈鼓应他们贪领薪水,最后因竞选被扫地出门了。”
“我要离开‘国关中心’,基本上是一心想过我狱中那种平静与苍茫的生活,息交绝游,谢绝人事。”
“我的生活基调还是息交绝游式的,但有一笔财路,大大改进了我的经济能力,那就是辜振甫收购我的一批股票钱。原来这批股票,是辜振甫成立‘中国合成橡胶公司’时送给萧同兹的,当时是25万元。萧同兹死后,由萧孟能继承,因五年不涨,持之乏味,就转卖给我,因此我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先是我在1976年6月,在‘仁爱庄’时看报得知有所谓‘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发行,只要存5万元即可自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绍,我感于政治犯出狱后处境困难,有信用卡在手,方便许多,如今既可在不求人条件下持有此卡,乃在1976年6月10日汇去5万元,依法成为该公司5万元小股东。没想到我买下萧孟能的‘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股票后,被我发现在‘中国合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中,信托投资公司所占股数竟超出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后又多超出一三一、四一五股(即近占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四)!完全违反‘财政部’不得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规定目的本在防止‘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购买其他公司大部分股权,并从事经营,无异并吞其他企业,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显然违法,结果形成我参加的两个公司相互之间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现象,因而发生复杂严重的冲突。
冲突公司
造成冲突之祸首
造成冲突之被害人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
董事长辜振甫
信托资金委托人李敖
中国合成橡胶公司
董事长辜振甫
股东李敖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东身份三次发函‘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质问,并在4月5日派我弟弟李放参加股东会议,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东常会,于4月5日召开,本人在保留诉讼权利下,委托舍弟李放代理出席。经李放于会后一小时内,整理开会重点,特写奉如下,做为备忘录。
一、开会通知常会‘上午10时30分’召开,同时有辜振甫先生‘中午12点敬备菲酌’的请帖,证明一年不见,同聚一堂,会程只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在开会以前,一年之中,公司对股东没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了解的资料,札貌上本已欠缺。开会时又只安排一个半小时,实在太目中无人。如果一切虚应故事,一个半小时已多;但要认真讨论,那就绝对不够。这次常会,因为本人前后三封信,总算象征性地讨论了一下,已经拖到12点半,无法结束。经李放提出,一切改为书面详复,这样不但准确,并且可使没出席的股东有所了解。承辜振甫先生满口答应,于是散会。整个过程,是两个小时。
二、会一开始,负责人就提到刚才10点钟收到李股东的限时挂号信,对通知开会日期异议,于是一位‘王律师’出现了。他说据‘经济部’的命令,发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说李股东根据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触法律者无效。但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开会,李放说此事只好等复李股东信后,依法解决。
三、会一开始,辜振甫先生请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读一遍,本人很感谢辜振甫先生的大度与风度,他的风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负责人并没针对本人的信切实答复,只是挑着答,时间不够也是原因之一,他们表示了下面几点:
(一)香山土地申请的耽误,是建设厅的错误(但没能解释为何不依法告建设厅,要求政府赔偿)。
(二)林园买地是看着地图买的,没实地去看。
(三)经营方面承认错误太多、太慢。
(四)因为求功过急,难免有错误。
(五)在林园的工厂,是林园第一家,问题特多。
(六)在台湾独家生产资格,乃是负责人辛苦取得,此中创业甘苦,李股东有所未知。
(七)他们为公司节省了不少钱。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适用,他们没能预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对自己产品亦不十分明了,不给样品,他们以为可以合用。
(九)‘中国信托’入收大吃小,是‘中国信托公司’的问题(此事由辜振甫先生特别表示经‘财政部’特准,李放请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当卷宗拿到辜振甫先生面前时候,有人对辜振甫先生耳语,于是拒绝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证后年投资报酬率为55.88%。后年起,至少可年赚8000万。公司一赚钱,台湾信托就撤退。
(十)邮局证明,提不出来。
五、负责人都有承认能力不够以致造成经营不当的表示,但给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后甲乙又一齐朝外面人头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脚下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认能力不够,自认外行,但他也未尝不推——推给他同父异母弟弟已离开本公司的辜伟甫先生。他说1g77年前都是辜伟甫先生实际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5月15日才开始管事。他当选董事长,人正在外国。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是‘黄袍加身’才干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惭愧以后,宣布他不要干董事长了,他私人名下和台湾信托他代表名下的表决权,他也全部放弃。他的勇于负责的态度,很令人佩服。但是这一形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功进者的顿失所依之感,纷纷大叫这怎么可以!这样不行!都连任!一切都维持原状!……于是叫嚣鼓掌,没经过任何合法表决程序,就说一切都通过了。李放回来告诉本人说:“他好像参加了一次西装笔挺的暴民大会。”
这封信发后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长信给‘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指出:
贵公司负责人所为,实已在‘刑法’第十五章伪造文书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三十二章诈欺背信罪之间。贵公司衮衮诸公,无一非此岛上‘有头有脸’之财阀阶级,今竞利令智昏如此,通谋由辜振甫先生一马当先,以特权总归户姿态,上通当道,下凌百姓,目无有条之法,手握非分之财。如此横行,本人绝不干休。先致此信,请答复、谢罪并赔偿。如不获合理解决,本人将续循舆论与法律途径处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后,自知势态严重。他挽小姨子华严出面,前来谈判。于是,华严带了她的许多新作,到我家来,十多年不见,相见甚欢。华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我非常喜欢她。首先谈到严侨的去世,华严和我都不胜伤感。然后‘政经分离’,谈起辜振甫。华严说:‘辜先生自感对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来也想一起来拜访李先生,我说我跟李敖最熟,还是我自己来好了。这次纠纷,的确公司方面不对,现在愿意以1倍的价钱,由我出面,买回股票,我是你师姑,请给我面子。’我说:‘我老师被捕时候,严师母带了三个小孩到台北投靠亲戚,可是到处吃闭门羹,谁给了她面子?其中辜振甫最可恶,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旧账,绝不轻饶他。’经华严好说歹说,最后以8倍价钱,买回股票。作为“答复、谢罪并赔偿”,才算出了我累积二三十年的一口恶气。
后来华严再来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续。我在11月19日,请来了已经十多年不见的严师母,当面送了10万元即期支票给她。我告诉严师母:‘这个钱你可以拿,这就是三十年前对你闭门不见那人的钱,今天我总算给你出这口恶气。’严师母哭了,她收下了钱、收下了温情与旧情,也收下了人间绝无仅有的李敖式的正义。后来她特别亲手做了西点请我,表达她对我的感谢。”
“会云跟我度过我一生中最长的隐居时期,知我最深、护我最力,有一段时间我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都是会云照顾我,她真是了不起的女人。”
(1)《李敖回忆录》P259—261
(2)参考本章的(1)
(3)参考本章的(1)
(4)参考本章的(1)
(5)《李敖回忆录》P263
(6)《金兰琐碎》P31
(7)《金兰琐碎》P35
(8)《金兰琐碎》P37—38
(9)《金兰琐碎》P36
(10)《金兰琐碎》P38—39
(11)《金兰琐碎》P42
(12)《金兰琐碎》P47
(13)《金兰琐碎》P48
(14)《金兰琐碎》P52
(15)《金兰琐碎》P56
(16)《金兰琐碎》1978年岁暮
(17)《李敖回忆录》P261—266
(18)参考本章的(17)
(19)《李敖回忆录》P273
(20)《李敖回忆录》P273—274
(21)《李敖回忆录》P273—274
(22)《李敖回忆录》P275
(23)《李敖回忆录》P275—276
(24)《李敖回忆录》P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