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姆通过安检人员的检查之后,就有人继续用对讲机告诉他该怎么走。他嘴里说着“好的,好的,好的”,转眼却又迷路了。那三栋像地堡一样的房子怎么看都差不多,而且怎么找都找不到该死的门在哪里。整个大院子都用利刃型铁丝网围了起来。诺姆心里很纳闷,边境巡逻队这样做到底是想防备谁啊?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扇开着的大门,可是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就像曾经的某天晚上一样。那次,他偷偷摸摸跑出去喝了一杯波旁威士忌,喝得酩酊大醉,结果他摇摇晃晃地走进了一个大厅,屋里满是带着鹿角、正在模仿驼鹿叫唤的成年人。而这一次,只是动物服换成了土气的绿色制服而已,这身制服使他们个个看着都像斯莫基熊。可是两次的噪声都十分相似,每个人看着都兴奋不已,都在七嘴八舌地谈论着什么。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七分,周围并没有酒精的痕迹,也没有他儿子的踪影。终于,身后的一扇门眶当一声关上了,隔开了外面那一片沸腾的暄闹。
刚开始,诺姆以为帕特拉打来电话是为了告诉他布兰登在一次爆炸中受伤了。情况并非如此,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在诺姆的眼里,巡逻队的工作是保卫安全,是非常神圣的。但是现在,他感觉自己好像把儿子送到了一场战争的前线一样,而这场正在乡邻之间酝酿的战争是他之前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的。如果说把自己的孩子活生生地往火坑里推是犯罪,那么,他想不出来还有哪种犯罪比这更歹残忍了。
大家突然都不再说话,目光纷纷向他投来。这时,一个女人从其中一个高档的桌子和昂贵的电脑屏幕前站起身,朝他走了过来。她身穿肉色制服,脸上带着客套的微笑,说道:“是范德库尔先生吧?我叫迪昂,是布兰登的教员。”和她握手让诺姆不禁觉得,这个女人一定很喜欢向人展现她的男子汉气概。他跟着她穿过浑身充满啤酒臭味的警员,这些人对他表现出生硬的尊重,大概是觉得伤心的父母就应该得到这些吧。“布兰登的第六感简直让人赞叹。”她告诉他,说的时候眼睛并没有看着他那胡子拉碴的脸。“你知道吗?要找到这样一个对这份工作有如此强烈第六感的见习生,简直比登天还难……甚至连经验丰富的警员也没有这么厉害。”她朝他露齿一笑,好像他们在分享什么秘密似的,这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他还好吗?”诺姆问道。
“受了点剌激,但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真的,完全是正常的反应。”“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零点五分。”一个多小时前?情绪到现在仍然没有平复?当时为什么没有人立刻给自己打电话呢?如果他受了剌激没法开车,为什么没有人送他一程?出于所谓的“午夜礼节”,诺姆不得不压下了所有的疑问。
“警长,打扰一下。范德库尔先生来了。”托尼·帕特拉举起一只戴着戒指的手指,迪昂赶紧小声地说了声“对不起”。原来他正在打电话,电话贴在左耳上,所以迪昂没有看到。虽然他对着电话吼里咕噜地说着,让人听不清楚,不过诺姆还是听到他正在谈论如彳可发布关闭边界的消息。
“要关闭边界?”他不可置信地问道,可并没有人答复他。刚刚那个女警员已经回大厅了,而帕特拉还在对着电话说个没完。
诺姆瞥了一眼那张有两平方米大的书桌,上面有或整齐或散着的盒子,墙面满满地挂着各种勋章、证书还有帕特拉与其他人的合影……照片里的他咧嘴笑着,其他人也露出同样傲慢的表情。窗户下面是满满的几堆报纸,都是《纽约时报》、《西雅图时报》、《柏林翰先驱报》、《温哥华太阳报》和《阿伯茨福德时报》。帕特拉曾经向诺姆吹嘘他每天要看完五份报纸,一篇报道都不落下,这样看来,他倒是没有撒谎,不过也证明了他整天都是无所事事。他提醒自己待会儿不要忘了问帕特拉,华盛顿和杰弗逊是不是也种植大麻。帕特拉这点倒是很好,他从来不会回避任何问题。不过,他要先为自己的提问编个理由。
警长表情严肃地点了点头,说了声“再见”,又整了整桌上的一摞报纸,这才站了起来,朝诺姆伸出手掌。警长还是一如既往地把自己收拾得很利索,衣服笔挺、剪裁合体,不过脖子后面却皱了起来,都是跟海象皮一样的褶子。诺姆数了数,发现他那指甲修剪整齐的手上戴了整整四个戒指。他怎么就没注意过这个征兆呢?以前和一只手上戴着超过两个戒指的人交手时,自己从未有幸赢过。和这种花钱让女人给他们修剪指甲的人,那就更不用提了。
“感谢你的到来,诺姆。你的儿子……”他说道,像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把音节拖得很长,这不过是让他的故事听着更费劲的伎俩之一罢了,“可能刚刚办了北部边境地区近几年来最大的一件案子。不过,现在的情况是,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抓到的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他身上带有很多身份证。但是,如果他就是联邦调查局要找的人的话……”诺姆已经耐心尽失了:“布兰登呢?”帕特拉指了指门,诺姆和他一起进了一条黄得跟小便颜色一样的走廊中。
“受了点剌激。”帕特拉用医生的口吻说着,“换句话说,就是不太记得发生什么事情了。这是很常见的。从我打电话给你开始到现在都还没有恢复过来,至少我不确定现在是否……”他看了一眼迪昂,迪昂很男人地耸了耸肩。“有些事,”帕特拉又说道,“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就可以了,不要告诉别人。不过关于加紧奶牛场安全巡逻的事,你如果能帮我放出消息的话,我将十分感激。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我不明白……”对诺姆而言,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关心的重点被忽略了。帕特拉这是在求他帮忙吗?是把诺姆看成同盟,还是……更糟糕一点,帮佣?
“你也知道,比如说把牛奶罐锁起来,”帕特拉说道,“不要让陌生人经过家门……诸如此类的。”诺姆在脑子里试图想象人体炸弹跳过水沟,跑来炸他家的挤奶室的场景:“奶牛场有什么好担心的?”“哦,你只是还不知道罢了,对吧?只要一个喷药壶,破坏者就可以很轻易地让疯牛病传播开来,难道不是吗?或者是肉毒杆菌……是这么叫的吧?据我所知,这玩意只要往你家的大牛奶罐里放上一小瓶,再把它运到牛奶厂里,和其他农场的产品混到一起。就那么一瞬间,五十万人的生命都将受到危险。诺姆啊,政府是很重视它的奶产品的。”“谁告诉你这些产品是政府的?”诺姆感觉其他什么重要的信息,他都根本没有听到。
“我想你是知道的……”看到越来越多的警员过来问事情……警长这、警长那的……帕特拉不得不压低声音。他像是对着棒球焦躁不安的击球手一样,整了整袖子和皮带,噼里啪啦地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最新进展,联邦调查局、总部和加拿大皇家骑警队以及其他头头脑脑的机构有没有传来什么消息,又应付着那些关于边界准备关闭多久、如何联合各个机构发布消息的问题。最后,帕特拉进了另一间屋子,里面塞的人更多,包括诺姆的儿子。此刻他身上正穿着不知是谁的夹克一显然太小了一腿上还裹着一条脏兮兮的毯子。
诺姆虽然已经不下百万次地为儿子的个头所震惊,但这一次仍旧不能幸免。虽然他正蜷缩在又矮又大的椅子上,可是他的脑袋距离地面还是超过一米五。他的脸色是那么的苍白,看着像一个巨型的哑剧演员。
一个警员正在问他问题,另一个则在打字记录。在诺姆看来,他儿子此刻正在接受他们的盘问。布兰登惹了什么麻烦吗?他的样子看着实在是太古怪了,嘴里咕哝着什么,屁股轻轻地打着哆嗦。
布兰登抬头望了一眼,眼睛睁得大大的。诺姆心里略噔一下。不要再问了,求求你们了。
帕特拉示意警员先问到这里。他们也松了口气,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调整了一下皮带和裤胯,慢慢地走出屋子。
“你怎么样了?”诺姆一开口就后悔了,自己不该用这种毫无感情的语气问他,可是帕特拉和迪昂还站在屋里,他不想让儿子在其他人面前大哭大叫。他很少哭,可是一旦哭了,就会大哭不止。他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然后脱口而出:“我应该一零三。”迪昂听完后笑得前仰后合,帕特拉小声嘀咕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诺姆朝布兰登看了一眼,儿子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随后认真逐字地说:“我,应该,做,一零三的。”布兰登居然还记得这些插曲,这让诺姆惊讶不已。他把一只手放在布兰登的肩膀上,紧紧地捏了一下后又松开了,然后又捏了一下。“振作起来,”他鼓励道,“没事的。”“和你想象的一样,”帕特拉说道,“他只是有点醉了而已。”他会意地眨了眨眼睛,挪动他那双罗圈腿踱到门旁边,伸出脑袋喊了一声:“琳达!”“他有第六感,”帕特拉又转身对着诺姆说道,“如果把它归结到新手的运气上,那是远远不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诺姆拼命地想赶紧拽起儿子把他带走,不想让自己的嘴巴再喷出另外一句话,也不想听帕特拉再多安慰他一句,可是诺姆还是喊出了一句让他后悔的话。“把屋里的媒体赶出去!”他生气地抱怨道。
“没问题。”帕特拉一脸的迷惑不解,“诺姆啊,他已经是联邦调查员的料啦。记者的事情我来处理,这个你不用担心。现在只需要教教布兰登在各种官员和摄像机前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行了。如果我们认为这样妥当的话。要以防万一啊,诺姆。”回家的路上,为了缓解布兰登的情绪,诺姆不停地说着一些他发现的曰常琐事,什么“水手号”探测器签了一名左撇子的曰本人来接手任务啦,第四频道预测未来一个星期会经历史上最多的降雨啦,怀亚特叔叔的屁股骨折啦,等等。“大家都说你干得很好。”他感觉这句话听着是用来说服自己的,“大家一直都在和我说你很有天赋呢。”“停车!”布兰登说道,把窗户摇了下来。
“什么?”“停……车……”诺姆跨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这里刚好处于德克·霍夫曼的口号板以及老汤姆的自由女神像之间。黑暗中,他看不清板上写了什么,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女神手里的火炬竟然在今天晚上意外地点亮了。布兰登的声音,听着像一条正在对自己狂吠的狗。
诺姆向后倒了下去,几乎快晕倒了,他想起苏菲最近曾向他要求来农场看看。以前她也曾悠闲地踱着步子过来问过,而最近这次是穿着牛仔靴和一套棉服来的。她简直是个百变女郎,总能在各种造型之间变换自如。有时候打扮得像个几十年前的人,有时候又很新潮,今天或许是把头发自由散落在肩膀上,明天或许就会将它们高高绾起,或是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无论是哪一种,诺姆都感觉她这样做就是要让你知道,不管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她都可以按照你的要求扮演任何角色。
此时此刻,他的奶牛场看起来毫无生气。在她眼里呢?可能会像一个古拉格吧。
回到家中,简奈特正坐在沙发上,小口抿着白果茶,身上穿着一件极为柔软的睡衣,衣服原本的颜色已经无迹可寻,里面也没有穿胸罩。她静静地听着诺姆说话,看见布兰登换了一套睡袍出来,便朝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布兰登将膝盖跪在一边沙发的扶手上,慢慢地伸展开身子,终于将头放到了她的腿上。
“你最近画的画,”她轻声细语道,“非常可爱。”“他只要睡个觉就好了,”诺姆说道,来回踱着步子,嘟囔着,感觉自己好像并不存在一样,完全被他们忽视了。“你又能做些什么呢?”他又加了一句。狗汪汪地叫了起来,他知道看不见布兰登,他们就会一直叫个不停。所以他只好一瘸一拐地走到地下室,赶紧把它们放出来,免得它们又爬到他的挤奶服上去了。
从地下室回来,诺姆发现除了多了三条蜷缩在地上的流浪狗之外,屋里的一切仍和刚刚一样。狗也没有靠近布兰登,只是隔着一段距离敬畏地看着他。简奈特一只手放在他的前额上,一只放在他的胸口上,眼睛盯着电视机,好像里面正在播什么节目一样。那次诺姆在7-11便利店看到一条关于老年痴呆症的新闻报道时,第一念头是可能每个人都会得这种病,就像某种奇怪的病毒一样。他专门把报纸买了下来,还耐着性子读了下去。
“聪明人的头发里含的锌和铜元素更多,”她低下头对着儿子低声说道,“满月的时候,地球的温度会有小幅上升。”“做得好。”他回答,却依然紧闭着双眼。
诺姆在布兰登的腿上盖上了一条薄薄的毯子。“我要去……”说到一半他又停了下来。很明显,说了他们也不会听的,他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到寒风中去。早该去照看奶牛了。他看见苏菲厨房的灯仍在亮着。看来不用等到天亮他来告诉她,她就已经知道一切了。他往水沟那边望去。原来教授家里的灯也亮着啊。
维尼·卢梭又喃喃自语地说了一整夜。经过无数个令人生厌的实验之后,他终于取得了一点进展……当然,他跳过了几百个失败的实验,考虑到他没有助手帮忙,这便成为理所当然的了……最后终于发现马蹄形、涂着碳元素的灯丝有着非常好的电阻。然后,他花了两天时间努力实验真空封接和改进碳化处理,不少电灯的玻璃就是因为这两个过程没有弄好而爆炸的。两天来,他只在沙发上稍稍打过几个盹,连音乐都没有时间放。不过事实上,他还带着耳塞呢……这样才更像爱迪生啊,他不是耳朵不行嘛。他还比平常吸了更多的大麻,好延续他的幻想,让他和角色完美地匹配在一起。
他把一个烤得十分完美的碳化棉质灯丝放进管子里,抽出里面的氧气,慢慢地拉下开关。终于,一盏黄白色的灯照亮了他的地下室。维尼不敢正眼看向灯泡,怕这一亮又是昙花一现。他等着它闪烁、破裂或者爆炸。等啊等,几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它居然连闪都都没有闪一下。看看吧!这正是一八七九年十二月那天爱迪生制作出的能够连续照明五百五十小时的灯泡啊!这是第一束在风中也不会摇曳的灯光啊!这就是那盏能真正改变黑夜的灯啊!不是仅供富人点的,而是能让所有人享用的灯!维尼围着伟大的灯泡上蹿下跳,这种史诗般的成就让他的内心无限膨胀,好像他刚刚发明了火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