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业而工业,由生产而贸易,由外需而内需。这些不同角度及方向的辐射与延伸,其主旋律及主基调都是市场经济的运作(虽然在1992之前,被称作市商品经济)。这是自西方18世纪以来即大范围普及的市场经济,第一次在中国真正、广泛及深入地落实。
理论上,市场经济除了能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与效率能量外,也必然由于其“优胜劣汰”的运作逻辑,在生产及分配过程中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与摩擦。具体的例子如:土地征收、强制拆迁、环保纠纷、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等等,不一而足。凡此矛盾的协调及化解,揭开法律体制的表层,内在均涉及到社会中不同多元利益群体间的互动,如:生产厂商与消费者,与环保人士,与农民,与工人之间,均存在着巨大的有待通过协商与谈判才能化解的利益冲突。这就首先有赖一个社会改革,即正视并允许社会多元价值的存在,并尊重他们对其自身权益的关心与追求。在具体操作上,这就需要立法来保障一些为了确保其共同利益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如:农会、工会、消费者权益协会、妇女权益协会、环保组织等等。这一步,就是社会改革。
接下去,这些各自有不同诉求的团体、组织与代表,究竟该通过什么途径来传达他们的诉求,并争取及确保他们的利益呢?很清楚,这就需要一个平台或机制,让多元而不同的社会组织代表,有机会参与其中,通过辩论、游说与利益协商或交换,将各自关注的利益,极大化地体现在立法与政策的形成之中。不待说,这即是民主程序。而这样的民主程序,显然需要相关的政治改革才能实现。
所以,由经济改革而社会改革而政治改革,其实存在着十分紧密的一环扣一环的内在逻辑。于是,在中国走上市场经济改革近30年的此刻,各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出现及其带来的困扰,自然在方方面面,形成了对包括社会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了愈来愈大的期待。
必须说,关于以民主为核心的政治改革,中国领导高层是有充分深入认识的。胡锦涛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又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温家宝也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就不可能成功;邓小平早在1980年代初,说得更明白:“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连毛泽东当年(1945)在与黄炎培对话中,都指出过:只有靠民主,才能打破中国盛衰循环的周期率。
既然如此,为何当前中国以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在社会一般高度的期待中,却显得明显滞后了呢?我认为,主要是由于四个不足或困难。首先,必须承认,民主这个东西在中华悠久的文化中一向缺乏丰厚的底子与基础;其次,1980年代的政改并不很成功,必须小心从事,踏稳了,才能迈出一步;第三,外国的相关经验,不但不能照搬,而且也良莠不齐;第四,更何况不能否认西方势力颇有一些存有所谓“颜色革命”的不良动机者。以上种种,或许是中国政改思虑再三,步履较为迟缓的主要缘故。
但所有这些障碍及顾虑,现在是到了必须要将其排除及克服的时候了。中共十七大则正是在关键的时刻召开——而关键之意,既指关键的形势,也可以指关键的决策与行动。将来的历史,或许正是以这样的角度来评价十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