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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开灵(一)

身怀异术的修士,以法力打开普通人的引灵穴,若是手法得当,时机把握得准,开灵会很顺利,灵气顺着经络流转全身,将穴位慢慢‘打通’,变成能够储存灵力的‘穴窝’。如果能打通七百二十穴中的六百四十穴以上,称为全开,若是因为手法、时机没有把握好,则会造成引灵穴开启不顺畅,顶多只能打通四五百穴,称为半开。

而因为手法和时机完全没有把握好,致使引灵穴没有打开,或者是只打开了一点,仅打通了二三百穴位,甚至连一百穴也没有,则称为开灵失败,而一旦失败,轻者永远不能修仙炼道,重者则直接命丧当场。

引灵穴在眉心,开启的时候风险极大,手法不当直接能将人的头颅贯穿,而开灵这种事情,就像是在瓷窑中烧瓷器一般,必须一次成功,否则坏了便是坏了,不能再修补,第一次开启多少穴位,这一生当中便永远是多少穴位。

如果是打通了身体中的七百二十个全部穴位,则称为完美开灵,在仙门中极为罕见,完美开灵与其说是非常顺利,不如说是非常巧合,不是人力能为。

有些人在机缘巧合之下,服用了神奇的天地灵物,甚至是被闪电霹中,才会达到完美开灵,但这样的几率太小了,而且算得上是九死一生,没人敢去尝试。

玄天宗之所以被称为轩武国第一仙门,也正是因为宗内有几个修为惊人的大修士,开灵手法玄妙,成功的几率颇高,才深受修仙炼道人士的向往。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撒下什么种子就会结出什么果实,弟子中开灵优异者越多,将来成为大修士的人自然也会越多,而宗门就会更加壮大。

薛刚之所以送儿子,不远万里去玄天宗,就是因为他儿子是先天金根,在开灵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很容易开启不说,更容易达到全开,在仙门内被称为炙手可热的‘苗子’!

关于灵根的划分,倒是比开灵简单得多,分为天、地、慧、凡四种,依靠出生的时辰,和骨血对五行的亲近度,可以鉴别出来,最好的是天根,像薛金虎一样,当然,他这个天根是那个老头说的,准不准没人知道。

其次是地根,至于慧根和凡根,都是最普通的,仙门中最差的灵根,也不能比慧根更低,因为这牵到以后修炼的速度,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什么灵根都不耽误过日子,可对于仙门弟子来讲,一旦开灵成功以后,灵根是决定他们,能在修仙一途上,升到多高的根基。

像先天金根这种人,开灵后修行一日,便相当于地根的十日,慧根的百日,和凡根的千日,所以才有一日千里这种说法,当然,前提是不计其它因素。

好的开灵大修士和好的灵根,是开灵三个条件中的两个,最后一个是最容易被人忽视,但却是最重要的,那便是灵气!

修玄,修仙,修的是什么?修的就是灵!所谓灵,就是灵气,是一种存在于天地间的玄妙气体,看不到摸不到,但人却能感觉到。

万物有灵,所以‘灵’也来自于万物,特别是花草树木,因此才会有人说,步入山中青草绿树之间,便会觉得神清气爽,而进入沙漠之中万物死寂,便会觉得压抑难受,至于进入闹市之中,因为人多造成‘灵’少,才会渐生烦躁之意。

灵气随着空气吸入体内,又从鼻子排出体外,留在身体中的微乎其微,若是想把灵气留在体内,变成玄妙的法力,必须开通引灵穴,运转至全身穴位,因为经过先贤的无数印证,穴位是最适合灵气依附的地方,而要开通全身穴位引入灵气,则要先引入灵气贯通经脉,即开灵。

既然是开灵,那就必须有灵,必须有灵气,最好是浓郁的灵气,才能在打开引灵穴以后,使灵气大量快速进入体内,顺着经络充盈周身,打通穴位进而储灵,可这种灵气浓郁的地方何其难寻?

灵云山便是这种地方,听名字会其意,灵气如云,所以玄天宗深居其中,而各地想修炼成仙的人,也都会慕名而来,因为在这里开灵最合适,天时,地利,人和都能达到极致,前提是灵根必须优异。

开灵是件大事,也是件难事,更是件凶险的事,修为惊人的大修士也要耗费心力才能完成,不会轻易出手,更不会见人就开,所以仙门极少出山招收弟子,除非是天生异象,有奇人降世,才会下山搜寻一番。

而去玄天宗求道的众人,最终大部分都会扫兴而归,毕竟天根难寻万中无一,就算是天根,没有遇到修士点化,也会埋没在尘世中,所以薛刚听到自己的儿子,是天生金根的时候,才会如此激动,倾尽家财也要送儿子去灵云山拜师求仙。

若是薛金虎真是天生金根,开灵成功后,成为‘上仙’指日可待,不用做土匪自然不在话下,说不定还能光宗耀祖,让老薛家扬名天下,退一步讲,就算学点玄术的皮毛,不能扬名,也能成为一方的玄士,岂不比整天在山上担惊受怕,躲藏官府要强上许多?

所谓天下父母心,即是如此。

一行三人白天赶路,晚上歇脚,终于在一个月以后,进入到了永安郡,来到了灵云山脉边缘,而此时天气过了秋末,入了初冬,竟开始下起了飘飘洒洒的小雪。

乍暖还凉,又入寒,张易带的衣物不多,幸好薛刚硬塞给他了些散碎银子,才得以去布店买了几件棉衣,总算是能应付这接下来的一场寒冬了。

自从天上飘雪,父子二人为了御寒,便经常饮酒,每日是无酒不欢,薛刚本来是有些犹豫,他此行是送儿子去仙门,有正事在身,若是因为醉酒惹事耽误了,岂不悔之晚矣。可是架不住自己那黑儿子的磨叽,前几天还能把持住,少饮几杯,后来终是脱不了匪气,越喝越大发。

父子俩喝醉了,便互相拍马屁,父亲说儿子海量,儿子说父亲大气,听得张易一愣一愣的,最后两人吐了一地,弄得客店满屋发臭,张易没办法,只得离开屋子去牛车上睡。

这天晚上俩人又喝醉了,张易只能跑到客店后面的马棚边,找到牛车钻进去,坐在一把青色竹椅上,他本想找些被褥睡去,后来摸摸怀里,便打起火石点燃了车内的油灯。

自从白袍玉带锦靴给了薛刚,他身上所剩的东西都是些小物件,只有那把装剑的竹水筒还背在肩上,像药瓶、黑木牌、面皮和那本书,都放在怀里,睡觉的时候也是和衣而睡,小心总好过大意。

而薛刚父子二人,一直以为竹水筒里面,装的是什么值钱的物件,并没有过多打听,张易也落个清静,只是最近几天,他把那段玄妙的口诀,捉摸的滚瓜烂熟后,心里多少有些想试上一试。

此刻他摸到怀里的药瓶,打算先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再说,几个瓶子放在身上三个月了,应当不会有什么危险,今夜皓月当空,有雪无风,官道旁的这间客店倒也偏僻,不如打开瞧瞧,还是那句话,少年的心思,总是易于好奇。

他盘坐在车内,将四个洁白通透的小玉瓶放在面前,几个瓶子从外表看一模一样,里面装着的应该是同样的东西,于是他拿起其中一个,将手臂伸得远些,免得里面有什么怪东西冒出来不及扔掉,又伸出另一只手,将堵瓶口的细小木塞轻轻拔出。

随着木塞拔出来,牛车内的气味顿时为之一变,由原来潮湿发霉的味道,立即变成一种清新干净的味道,张易只闻了一口,便感到神清气爽,如浴春风!

而且从瓶口处,不断的散发着微弱光亮,这些光亮甚是怪异,似是即将熄灭的炭火,又像是刚打着的火石,一丝丝一根根,从瓶内向外散发,极细极散,出了瓶口三寸处,便马上消失。

光亮银中带白,明明很微弱,张易看着却觉得很耀眼,他将瓶口往面前凑近了些,深深的吸上一口,胸中更觉舒爽无比!于是小心的拿到眼前一观,发现瓶里装着一种发光的‘水’,光亮由‘水’面透出,经瓶口照射出来。

就算没有油灯,凭着瓶内的光亮,张易也能看清瓶里的东西,他轻轻晃了晃玉瓶,发出的光亮也更强了一些,看来这些光,果然是由这些神奇的‘水’中射出,他突然想到一种东西,曾在书上看到过。

“银中带白,光华耀眼,聚之如水,闻之神清气爽,服之延年益寿,是谓灵液!”

想到这里他心里一紧,这可是好东西,把灵气凝聚成灵液,且不说空气中的灵气有多么稀薄难寻,单说凝气成‘水’,就得需要非常玄妙的手段才能办到,这玄天宗的弟子还真是财大气粗,四瓶灵液可是价值不菲!

书上说过,这东西一瓶至少二十滴,一滴可值白银千两!四瓶算下来,可是八万!八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啊!

看着眼前闪着光亮的几个瓶子,张易觉得,在这个寒气逼人的冬夜,他的心中吹过了一阵温暖的春风,盛开了一朵乐呵呵的小花!

“难怪那做土匪的父子俩财大气粗,真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若是知道瓶子里,装的是这种宝贝,他情愿坐在那里,等着有些心怀鬼胎的人找上门,然后反杀夺走,大不了再多‘睡’几天就行了,他甚至在内心有些期盼,多些这样的人来找自己,这样就可以正明光大的夺宝,否则还真不能无缘无故去打劫人家,毕竟他不是土匪出身。

看着眼前几个亮晶晶的白玉瓶,张易心情有些高涨,暗想不如此刻就试试那口诀,没开灵就没开灵,花架就花架子,试试也不费什么事,他估计整套练下来,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事,少年的心思,不但易于好奇,而且易于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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