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所称的“记忆的自然法则”其实十分简单,它一共只有三项,每一个所谓的“记忆系统”都是以它们为基础的。简单地讲,这三项是指印象、重复和联想。
记忆的第一项法则:对于想要记忆的事物,获得深刻、生动而且持久的印象。要想达到这一目的,你就必须要集中注意力。罗斯福总统就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给所有见过他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之所以有这种杰出能力,主要是因为他将自己要记住的东西的印象仿佛深深刻在钢铁上一般,而不是将它们写在水面上。他的这种能力是他透过坚强的意志练习和训练出来的。这使他即使在最混乱的情况下也能集中精神。
1912年于芝加哥举行的会议,总部就设在国会大厦。群众涌向旅馆下的街道,挥舞着旗帜,高呼:“我们要西奥多!我们要西奥多!群众的呼喊声,乐队的奏乐声,进进出出的政治家,匆匆召开的会议,各种密谋与磋商,整个场面非常混乱而又嘈杂,如果是换上普通人的话,可能早已被搅得心神不宁,但罗斯福却安然坐在他房间的摇椅上,全然不顾会场内外的混乱与嘈杂,专心阅读着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作品。有一次,罗斯福在巴西野营旅行期间,每天傍晚,一到达宿营地,他就立刻在大树底下找一个干燥处,取出露营用的小凳子,开始阅读随身携带的一本由英国历史学家吉本写的《罗马帝国的兴亡》,立刻沉迷于书中,完全忘掉了滂沱大雨、营区的嘈杂声以及热带雨林区发出的异样声响。在这样的环境下,他都能专心地读书,难怪他能牢牢记住读过的内容。”
花5分钟全神贯注地集中注意力,将比你在精神模糊时胡思乱想好几天更能产生好的记忆效果。亨利·沃德·比彻写道:“激情奔放的一小时,胜过迷迷糊糊的无数岁月。”每年赚取数百万美元的贝泰钢铁公司老板大吉尼·格瑞斯就曾说过如下意味深长的话:“我一生当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集中精神,注意我手中目前的工作。而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每天皆奉行不渝。”
这就是记忆力所产生的力量和秘诀。
印象
他们看不见樱桃树——发明大王爱迪生发现,他的27名助理研究员,每天都来往于新泽西州门罗公园内,这是一条从他的电灯工厂通往主要实验室的固定路线。他们一连走了6个月之久。有意思的是,在这条路旁长有一棵樱桃树。
有一次,当他询问这些员工是否见到过它时,这27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棵树的存在。
为此,充满热情与活力的爱迪生大发感慨道:“常人的头脑所注意到的东西还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们的观察力——真正的观察力——一竟然贫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试试看,把一个普通人介绍给你的2位或3位朋友。我敢保证2分钟之后,他可能再也记不起其中任何一人的姓名了。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充分注意他们,他也从未认真而准确地观察过他们。他很可能会为此结果开脱,说他的记忆力不好。不,这不是记忆力的问题,而是因为他的观察力太差。在现实生活中,你不应责备相机为什么拍不下雾中的景象,只能责怪你的脑海为何不能捕捉住那些相当模糊而又朦胧的雨中即景。
创办《纽约世界报》的约瑟夫·普立兹在他编辑部的每位员工的桌子上都写着重复的两个字:
“正确+_正确+_正确。”
这正是我们在各个行业做每件事时所需要的。首先要听清楚对方的正确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如果没有搞准,可以请他重复一遍,甚至问他是怎样拼写的。对于你的细心他不仅不会不耐烦,相反还会因为你对他的名字显得如此有兴趣而感到受宠若惊。正是因为你已经在他的姓名上集中过注意力,所以你能牢牢记住他的姓名。通过这一过程,你已对你的对象获得了一个清晰、正确的印象。
林肯为什么要高声朗读——林肯小时候上的是一所很贫穷的乡下学校,这所学校连地板都是用碎木头拼凑而成的,教室的窗户也没有安装玻璃,而是贴着从习字帖上撕下来的沾满油污的纸张。全班就只有一本教科书,老师就拿着它大声朗读课文,学生们跟着老师念。大家齐声朗读,因此教室里吼声连绵不断,附近住的人家甚至戏称这所学校为“长舌学校”。
就是在这所“长舌学校”里,林肯养成了终生不变的一个习惯,那就是,凡是他想要记住的任何东西,都要大声朗读。每天早晨,他一到达春田市的法律事务所,便立刻斜坐在长沙发上,将他那条笨拙的长腿搁在附近的一张椅子上,然后开始大声朗读报纸。他的伙伴曾这样讲述这段经历:“他吵得我差点忍受不了。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读报。他对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释:‘当我大声朗读时,会有两种感觉:第一,我仿佛看到了我所阅读的东西;第二,我仿佛听见了我所念的东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记住它们。”’
林肯的记忆力相当好。他说:“我的注意力就像一块钢铁,平时一般的东西很难刻上去,一旦刻上去,我就能擦不掉它们。”
他上面所提的那两种感觉,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钢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如法炮制。
最理想的做法不仅是要看到及听到你所要记忆的对象,同时还要去摸它,嗅闻它,品尝它。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到它。人类是一种有视觉思想的动物。眼睛所注视的印象可以经久不衰。我们经常可以记住某人的脸,即使我们记不住他的姓名。从眼睛通往脑部的神经,比从耳朵通往脑部的神经要大25倍。中国有一句格言“百闻不如一见。”
把你希望记住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演说的大纲写下来吧。经常翻阅它,然后闭上眼睛。想象就浮现在你面前,当你这样做时,就像每个字都是由闪亮发光的字母写成似的。
马克·吐温如何学会不看笔记演说——马克·吐温在其演说生涯的最初几年,总是离不开笔记及摘要。后来他发现运用他的视觉记忆力很有效,于是他便能够把笔记及摘要丢弃一边了。他曾经在《哈泼杂志》上叙述过这一转变的过程:
日期是很难记忆的,因为它们是由数字组成的:数字的外表极为单调平凡,不宜引起人们注意。它们无法被组成图形,因此也就不会吸引人们视觉的注意。而图画却能使日期读起来很醒目,尤其如果它们是你亲自设计的图案。
确实不错,这一点很重要,即自己设计图画。我有过这种体验。30年前,我每天晚上要背诵一篇演说,为此,我必须以一张纸条来提醒我自己,以免我把自己给弄糊涂了。那张纸条上写着一些句子的开头部分,共有11句,其形式大致如下:
在那个地区,天气…
那时候的习俗是……
但加州人从未听过……
一共11句。它们是这一演说每一段落的开头。这样可以帮助我,使我不至于遗漏其中任何一段。但是当我把它们写在纸上时,它们看起来全都一样,因为它们并未被构成任何图形。我只是在心里记着它们,但一直无法肯定地记住它们的先后顺序。为此,我不得不随时拿着那张纸,不时地看上一眼。有一次,我不知把它们放到哪儿去了。你永远无法想象出我那天晚上心情的恐慌程度。从那以后我发明了其他一些保护的方法。我按照所有句子的先后次序在心中默记了它们的第一个字:在、那、但、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上台时,我又用墨水把这10个字写在我的10根指头上。但没有用。我还是只能暂时记住它们,马上就忘记了。因为在台上我一时无法确定我已经用掉了哪根指头,以及下一句应该用哪一根指头。我当然不能在用完那根指头后,就把指头上的墨水舐掉,这样做虽然对我有帮助,但那会引起听众的好奇。事实上,尽管我未那样做,听众们就已经对我感到相当好奇了。我发现,他们对我的指头似乎比对我的演说更感兴趣。在演说完毕之后,甚至还有一两个人跑上来问我的手是否有什么毛病。
就从那时候起,我忽然有了画图的念头。从此,我的烦恼也全部消失了。
在2分钟之内,我用笔画了6张图,用它们取代了原先用指头标色作为提醒句子的工作。这样改变以后效果极佳。当我一画完之后,就把那些图画抛在一旁,因为有了这些鲜明的图像之后,只要我闭上眼睛,随时都可以看到它们浮现在我的眼前。这个故事已是25年前的事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那次演说到底谈了些什么已在我脑海中消失,但那些图画却仍深深印在我脑海里,我可以根据那些图画,把当时所讲的东西重新回忆出来。
有一次,我要发表一篇关于记忆力的演说,想大量使用本章的材料。于是,我便用图画来记住各项要点。我想象如下的情景:罗斯福正坐在房间里看历史书籍,而群众则在他窗下的街道上大声喊叫着什么;我还看到林肯正坐在椅子上高声朗诵报纸:我还想象着马克·吐温在观众面前舔着指甲。
我如何才能记住这些图画的顺序呢?按照一、二、三、四的顺序?不,这样做太难了,我把这些数字顺序变成了图画,然后把数字的图画与要点的图画联结在了一起。说明如下。第一点(One)的声音有点像跑(Run)发出的声音,所以我便用一匹奔跑中的马代表一。这样,我便想象着罗斯福在他的房间里,坐在一匹马上看书。二(Two),我也选用了一个与之声音接近的Zoo(动物园)。我把爱迪生考员工们注意力的那棵樱桃树想象成是生长在动物园里关着大熊的铁笼子旁边。三(Three)我想象出一种念起来声音跟它很像的东西-Tree(树木)。我想象林肯横躺在树顶上,对着他的伙伴高声朗读。
四(Four),我想象一幅跟它声音很像的图画-Door(门)。马克·吐温站在一扇敞开的大门前,背靠着柱子,舔着他指甲上的墨水,同时在面向听众发表演说。
我很清楚,很多人读到此处一定会认为这种方法几近荒唐。事实上也是如此。尽管如此,但它能发挥功效。道理就在于,荒唐及怪异的事情是相当容易记忆的。就算我以数目字的方式中规中矩地记住了我的要点顺序,我可能很快就将它们给忘了。但是如果采用我刚刚描述的方式,要想忘掉它几乎也是不可能的。当我想要记起第三点时,我只需问我自己:在树上的是什么。我立刻就仿佛看到了林肯。
为了方便起见,我已经把从1到20的数字转变成图画,选择与数字的声音相近的图画。我把它们列举如下。你只要花上半个小时来记忆这些图画数字,就可以随时记住这20种事物。只要你按照它们的正确次序把它们重复说出,你便可以随意说出哪个东西是你记忆中的第8项,哪一个是第14项,哪一个是第3项,等等。
以下就是图解后的数字。试试看,你将会发现这样记忆极为有趣。
1.Run(跑)——想象一匹马在奔跑。
2.200(动物园)——想象动物园中装熊的笼子。
3.Tree(树木)——把所记忆的事物想象成躺在一棵大树上面。
4.Door(门)——或是Wildpig(野猪)。挑选任何声音很像Four(四)的物品或动物。
5.Bee Hive(蜂房)。
6.Sick(生病)——想象一位带红十字的护士。
7.Heaven(天堂)——街上铺满黄金,天使在弹奏竖琴。
8.Gate(大门)。
9.Wine(酒)——酒瓶翻倒在桌上,瓶里面的酒流了出来,滴到了桌子下面。在图画中加入动作,这可以加深印象。
10.Den(兽穴)——在丛林深处岩石洞穴中的是野兽的洞穴。
11.由11个人组成的橄榄球队,正在球场上疯狂冲刺。我想象他们把我想要记忆的第11件事物丢在半空中传来传去。
12.Shelf(架子)——想象某个人正把某样东西放在桌子上面。
13.Hurting(受伤)——想象你见到鲜血从一处伤口喷了出来,把第13项东西染红了。
14.Courting(求爱)——一对情侣坐在某样东西上亲热。
15.Lifting(举起)——一个很强壮的男子正把某样东西高举于头顶上。
16.Licking(打架)——一场激烈的斗殴。
17.Fermatation(发酵)——一位家庭主妇正在揉面团,并把第17项物品揉入面团中。
18.Waiting(等待)——一个女人站在林中的一条岔路上,等着某个人。
19.Pining(相思)——一个女人在哭泣。想象她的眼泪滴在你希望记忆的第19件物品上。
20.Horn of Plenty(丰富之角)——一只山羊角里盛满鲜花、水果和玉米。
如果你想试一试,先花几分钟时间记住这些图画数目。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自己设计图形,如果是10的话,你可以想成是Sirl(小妞),或是Founta in Pen(自来水笔),或是Hen(母鸡),或是任何发音很像Ten(十)的东西。假设你希望记住的十件东西是风车。可以想象母鸡坐在风车上,或是想象风车正把墨水抽上来,装满钢笔。然后,当你问自己第十项物品是什么东西时,根本不要想到十;只需问你自己:母鸡坐在什么地方。你可能认为这没有效,但值得试试看。不久,你将会令他人大吃一惊,因为他们认为你已经具有极不寻常的记忆力。到了这时,你将会发现,这是一件最为有趣的事了。
重复
背诵跟《新约·圣经》一样长的书——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之一,是开罗的艾阿发大学。这是一所回教大学,有21000名学生。在这所大学的入学考试中,要求每位申请入学的学生背诵《可兰经》。《可兰经》的长度和《新约·圣经》差不多,需要3天时间才能背诵完。
中国的学生,古时被称作“学童”,他们也必须要背诵一些中国的典籍。
这些阿拉伯及中国学生为什么能表现出如此的记忆呢?
原来他们是采用了一种不断重复的方法,也就是我们这里要介绍的第二条记忆的自然法则。
你可以记住那些难以数计的资料——只要你经常重复它们即可。经常复习你希望记住的知识。不断地使用它,实践它。把新字运用于你的交谈中。在交谈中谈论你希望在演说中提出的要点,使用过的知识及资料会令你难以忘怀。
正确有效的重复方式——但是,光是盲目、机械地强记及复习某一知识,那是不够的。应该重复得有智慧,要配合某种固定的思想特点而进行复习——这才是我们所应该具备的方法。艾宾豪斯教授选了许多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让他的学生们去背诵,比如“Deyux”、“Goli”等等。他发现,不到3天的时间,这些学生就将这些怪字平均重复背诵了38次,居然能将它们全部记下来,如果他们一口气将之重复念上68遍,也同样可以全部记下来……其他的各种心理测验也一再显示出相同的结果。
这是对记忆力进行实验的一项重要发现。这一实验还表明,如果一个人坐下来,不断重复某件事,一直到把它深印在记忆中为止。他所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恰好是他在一定时间间隔区段进行重复行为而获得相同结果的两倍。
这种怪异的理想行为——如果我们可以如此称呼它的话——可由下面两种因素来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