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浩去安排验尸的事情了,明晚,最迟后天晚上,他们就能知道陈仲瑞的死因了。不过他也知道,去墓室的事情不容易,特别是还要带着他这个不能走路的瘸子。如果被人发现……
“不会被人发现的!”他喃喃一声,拨弄了一匣子。其实他想要的是被老夫人丢入火海的金铃铛,因为那上面一定会有凶手的指纹。至于自己面前的木匣子,虽然凶手的指纹肯定也在上面,但吴大娘,吴老爷,太夫人以及陈仲瑞的母亲,甚至吴文博,徐氏都有接触过匣子的正当理由,所以就算验出他们的指纹,也不能说明他们就是凶手。
木匣子方方正正,看起来是为“无名医书”度身定做的。匣子上除了锁扣,还有不同质地的封蜡痕迹,说明平日子匣子都是被密封起来的,即便是当家的拥有医书时,他们也不会或者不能随随便便把医书拿出来看。
最新的一层封蜡严严实实把盖子与底座间的缝隙封住了,封蜡上刻有太夫人,吴大娘以及吴老爷的印鉴。也就是说,一旦有人打开盒子,即便事后用同样的封蜡封住接口,除非他能同时偷到三人的印鉴,否则匣子被打开过的事情很容易被发现。
“看起来彩虹山庄确实不想让任何人翻阅医书,难道这医术真的是不祥的?”秦威耸耸肩,把这个想法放在了一旁,又抓了抓头发。
鉴于当下他只能在房里等着,与其无聊地枯坐着,他想找些事情来做。“那就来试试套取指纹吧!”他观察着盒子,思索着用哪个方法来获取指纹。
在现代的时候,他在实验室用碘熏法做过实验。所谓碘熏法就是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这方法是《CSI》在实验室套取指纹的常用手段。
匣子的表面十分光滑,暗红色的油漆与黄棕色的指纹也会有比较明显的颜色反差,碘熏法的操作也十分简单,但问题的关键是,他现在没有碘晶体!
如果给他点时间,给他点原料,凭借以往优秀的理科成绩,也许他不但能制取出碘,还能把宁海得林试剂,硝酸银溶液,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全都制造出来,但问题是,他现在只是寄人篱下的瘸子。(注:以上几个名词指的是不同的指纹套取方法所需的试剂,在以后的案子中会详细叙述。)
“看来只能用粉末显现法了,可哪里去搞粉末?”他又犯难了。
理论上来说,粉末显现法最好使用磁性指纹刷,用永久磁铁制成,粉末可使用铁粉或铁矿粉。操作时先将粉末均匀地撒在指印上再用磁性指纹刷吸去多余的粉末。这个方法套取的指纹明晰,清楚,比对十分方便,但一时半会的功夫,别说是磁铁,就连普通铁粉都找不到。
秦威知道,暂时他只能用其他粉末代替。相比铝粉、铜粉,他觉得石墨粉还是比较容易获取的,毕竟彩虹山庄到处都有砚台,碳条,可关键是,粉末显现法要求粉末的颗粒大小在500目左右。500是什么概念?是颗粒直径0.0296毫米!形象地来说,500目就是指每平方英寸上有500个孔眼。(一英寸等于25.4毫米)
因为知道这点,所以他曾经深刻鄙视某些不负责任的电视剧,居然用普通粉饼腮红当显示指纹的粉末。要知道,如果化妆品的颗粒能够达到这样的细度,那化妆的时候,它们岂不是全都“跑到”毛孔深处去了?如果在纸上刷刷腮红就能显示指纹,那么把化妆品刷在脸上,岂不是让皮肤上的毛孔,细纹变得更明显?
想了想,他花了点打赏,找小厮弄来一套文房四宝,又找来一块比较密实的丝绸。文房四宝当然是为了制取石墨粉,至于丝绸,是为了控制颗粒细度。由于没有机械粉碎机,他只能使用“人肉粉碎机”,在不加水的情况下,用砚台细细地,认真地磨墨,然后把磨出的石墨颗粒包入丝绸中,把丝绸当筛子,筛选出类似粉尘的粉末。
折腾了三四个小时,虽然暗红色的匣子与黑色的石墨没有十分明晰的色差,但烛火下,已经隐约能显示指纹的形状了。
可看着交错纵横的纹理,他又犯难了,没有指纹胶带,甚至连普通的透明胶带都没有,怎么占取指纹?(提示:电视上看到的一粘一揭获取指纹的并不是透明胶带哦,至少真正的鉴证人员用的应该是透明度比较高,没有胶纹的指纹胶带。)
他有些丧气地坐在轮椅上,眼睛不小心看到了匣子边上的封蜡。指纹胶带的原理是将粉末粘在胶带上,把指纹独立出来,用热的蜡是不是也能做到呢?
想到这,他马上开始尝试,可惜很快失败了。因为热蜡的流动性,使得石墨粉也跟着“流动”了起来。
思索了片刻,他把蜡滴在了纸上,想着是否可以在蜡还未完全变硬的时候,粘起指纹。可惜,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失败了。在他拿起纸张,准备反扣上指纹,粘起石墨颗粒时,凉了的蜡与白纸的粘结性不够,脱落了。
“怎么办?有粘性,软的,与黑色石墨形成较大颜色对比的……”他一边抓着头发,一边思索着,忽然想到了小学美工课上用的浆糊。
浆糊不同于胶水,它是自古就有的东西。虽然小时候他一直觉得浆糊黏糊糊的,可粘东西时黏性又不够,但现在他觉得,对于占取指纹,它应该比蜡油实用。
花了点跑腿费,不一会,小厮就拿来了一大桶浆糊。拿起毛笔,小心地在纸上刷上了一层,在它将干未干的时候,轻轻地把整个纸片覆盖在木匣子上,等浆糊完全干透,再把纸片揭下。
虽然没有指纹胶布的透明性,虽然指纹有些扭曲变形,但总体而言,纹理还是清晰的,而且还有改进的空间。
看看时间还早,秦威见石墨粉还有多余,便想再试验一次,他刚把自己的手掌按在白纸上,便听到屋外嘈杂的叫嚷声。“今天这是怎么了,又发生什么事了?”他咕哝了一声,往门口而去,打开门,只见几个丫鬟正往院门外走去,而不远处,一抹熟悉的身影走入了罗忆榴的房间,房门随即关上了。
“红衣?这么晚了,她找罗姑娘有什么重要的事吗?”秦威不解。
想到烧书现场罗忆榴奇怪的言行,想到她的催眠之术,秦威怎么都放心不下。他把木匣子藏了起来,坐在门口密切注意着罗姑娘的房间。如果半个小时陈红衣还不出来,他打算过去敲门寻人。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陈红衣出来了。秦威急忙叫住了她,“红衣姑娘,你没事吧?记得刚才发生过什么吗?”他情急之下问出这样的问题,只是因为知道一个人如果被深度催眠,会失去部分记忆。
陈红衣摇了摇头,“林二哥为什么这么问?”
“没事。”秦威尴尬地笑笑。见陈红衣除了眼眶红红的,声音有些疲惫之外没有其他不妥,他也就放心了。想起上山之日,身着红衣的她眼中总是闪耀着夺目的光芒,那时的她爱憎分明,爽朗快乐。可现在,短短十多天,她永远都是一袭白衣,眼中再也没有往日那种单纯的快乐了,甚至连声音中也多了几分忧虑。
“红衣姑娘,你娘没事吧?”
陈红衣摇摇头,勉强露出一丝笑容。“多谢林二哥关心。今天的事……”
“我们不说今天的事。”秦威心中涌出了无限的怜惜之情。他倒了一杯茶放在她面前,笑着说,“还记得我教你的绳结吗?”
“绳结?”陈红衣愣了一下。
“是啊,我应该告诉过你,那些绳结是攀山时用的,不要把自己捆过,无论什么事总会过去的。”秦威笑着看她,眼睛的余光无意间看到了桌上的白纸,“现在,什么都不要想,信不信我能把你的手掌画在纸上。”
陈红衣还没反应过来,秦威轻轻执起了她的手,按在白纸上,“我能把你的指纹……我的意思是手上的纹理画在纸上,而且分毫不差哦!”他一边说,一边按住陈红衣的手指,尽量让她的手掌完全接触纸张。
第一次被一个男人专心地抓住手掌,陈红衣急忙想抽回自己的手,可秦威抓得很紧,很专注。她微微转头,见他并无任何轻薄之意,脸颊微微有些泛红。
在初见红衣,绿袖之时,秦威心理确实存了些许穿越男情节,想着自己或许能像小说男主那样过着左拥右抱的生活。可现在,经历了那么多事,他早已收起了狗血的yy。此时的他,只是把陈红衣当成心情抑郁的小妹妹,一心想哄她开心。
“林二哥……”陈红衣有些不好意思地唤了一声。
“不要急,马上就好。”秦威一边说,一边放开了她的手,把白纸拿在手上,在她眼前晃了晃,“看到了没,现在可是什么都没有哦!”他笑着拿出包着石墨的丝绸包,在纸上轻轻拍打着布包,在纤维的缝隙中,石墨粉尘慢慢飘落。由于之前做过几次试验,所以他的动作已经娴熟了很多。不多会,纸上已显出了陈红衣的指纹与掌纹。
“这是?”陈红衣的眼中满是惊讶,“林二哥,你会变戏法?”
“不要急,还没好。”秦威又拿出了一张白纸,涂上了浆糊,为了让浆糊更薄,厚度更均匀,在涂满浆糊后,他用折扇上的竹片,轻轻挂去了面上不平整的地方,待到浆糊快干了,小心翼翼地覆上了另一张纸。“再等一会,一会就好。”
陈红衣轻轻点头,“林二哥,你的伤还没好,师公他……”
“我不会走的,就算走,也要等我知道了你姐姐是怎么死的。”秦威很认真的回答。
“你是为了姐姐,还是……?”
沉浸在紧张等待中的秦威并没听清她的问题,见浆糊慢慢收干,他大叫了一声,“好了!”紧张地把两张纸分离。由于纸张十分柔软,剥离的时候难免有些扭曲。不过因为对浆糊的刮平处理,效果倒是比第一张好上了几分。秦威有些得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高兴放在陈红衣面前,“你看,你手上的纹理都在这张纸上了。”他一手拿着指纹,一手执着陈红衣的手,“看看,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哦!”
两人的距离离得极近,陈红衣几乎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可沉浸在喜悦中的秦威丝毫没感受她的不自然。“红衣姑娘,这张送给你,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将来也算是一个纪念。”
“嗯。”陈红衣轻轻应了一声。
此时的秦威才意识到两人靠得太近了,两人这样的姿势,在古代算是他在轻薄别人了。他急忙退开了一些距离,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红衣姑娘,我不是有心的。”见陈红衣低着头,他更加尴尬,不知说什么好。
幸好不多会儿屋外就传了丫鬟的敲门声,原来是徐氏催她回去了。陈红衣低头道别,拿着自己的掌纹往外走去。
“红衣,所有的事情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很快你就会看到彩虹的。”
秦威的话让已经跨出门口的陈红衣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
关上门,秦威深深叹了口气,想着陈红衣的落寞,伤心,疲惫,只希望自己能快些搞清楚真相。他拿起残留着石墨的白纸,又拿出第一次拓取的指纹,希望能找出更好的改进方法。
无意间,他发现第一次获取的掌纹中,有一个指印和陈红衣的拇指印很像。“不会的!”他摇摇头,把两个指印放在一起,仔细端详着。可无论他怎么看,都觉得非常相似。“红衣没有机会碰匣子的!”他对自己说,折断了扇子的骨架,把竹片当成标尺,一点一点地比对指纹。
事实证明,无论他怎么看,就肉眼的观察,两个指纹确实是一模一样的。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印有陈红衣掌纹的纸张,“一定是因为指纹残破才会这样的。”他试图说服自己,看了一眼陈红衣喝过的茶杯,“我能证明红衣没碰过医书!”
他重新拿出砚台,细细磨着墨,他想逼迫自己专心,却怎么都无法阻止自己的思绪。“如果红衣想要当家之位,就一定要杀了医术比她高的绿袖。如果她不想被母亲嫁出陈家,就一定要搅浑山庄的水,赶走吴老爷。陈仲瑞属意的当家人选是绿袖与天浩,所以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不对,不对!她父亲死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娃娃,更别说她的祖父,曾祖父……”
他在矛盾中工作了一整夜,套取了匣子上与杯子上所有的指纹,一毫米一毫米地比对,结果令他失望。虽然杯子上只有陈红衣三个指纹,但比对了匣子上的以后,能很清楚的发现,陈红衣的拇指印在匣子的盖子上,食指与中指印在匣子的底部,也就是说,她曾经拿起过匣子。
“为什么会这样!”秦威满脸失望,颓然地坐在轮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