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背后的声音不对,绿毛回头一看,鼠潮已经追了上来,绿毛急道:“我靠了,这帮孙子怎么跑的这么快?快扔燃烧瓶,烧死他们!”
听到绿毛说扔燃烧瓶,佐伊有点按耐不住,点燃了就要扔,却被孙心阻止道:“等等,一会我说扔的时候你在扔,现在扔起不到什么作用。”边说边点燃了手中的燃烧瓶,孙心琢磨着不是办法,燃烧瓶扔完之后就没了,之前已经扔出去4个了,在扔两个,就剩下绿毛手中的最后一个了,等火一灭,下次鼠潮在追上自己的话该怎么办?
看到距离差不多,孙心停下对佐伊道:“扔!”
佐伊把手里拿了快一分钟的燃烧瓶,对准身后的鼠群就扔了出去,燃烧瓶从佐伊手中飞出,在空中画了一个弧线落在地上,瓶身接触地面的一瞬间摔了个粉碎,瓶中的液体流了出来,被点燃的布条上的火焰接触到了地面上的液体,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跑在最前面的几只老鼠由于惯性的原因冲进了火焰中,一下子就被点燃,烧的那些老鼠吱吱直叫,在地上翻滚着。一股毛料烧焦混合着烤肉的味道传到了几人鼻子里,在混合着下水道里面特有的味道,说不出的难闻。
佐伊的燃烧瓶扔出之后,孙心也把手中的燃烧瓶扔到了对面,两个燃烧瓶形成的火焰刚好在一条线上。
两边是火焰,中间是那条藏水沟。老鼠们好像很怕火的样子,都被搁到了火焰后面,吱吱的叫,却不敢冲过来,有的老鼠再次下水,于是鼠群又出现了之前的混乱局面。看到燃烧瓶奏效,众人都松了口气,比尔在前面边跑边道:“刚才还真是危险呀!差一点我这把老骨头就交代在这里了,你们还有多少燃烧瓶?”
“就绿毛那里还有一个,没了!要是咱们在出不去的话,恐怕等会他们追上来的话,咱们就全部都交代在这了。”
听到孙心说燃烧瓶就剩下一个了,众人的心都开始往下沉,大家都明白,等火灭了之后几人的下场。皓月问道:“比尔大叔,这附近难道就没有出口吗?虽然地面上有丧尸,但是也总比这里要安全上很多。”
比尔想了想道:“这条下水道我也是第一次走,这附近有没有出口我不知道,不过按照距离来看,这里应该已经是商业区了,现在要是有zha药的话,我倒是能想出办法来。”
虽然相对来说比尔和皓月跑的不快,但那也只是相对来说而已,就在鼠群被火墙阻挡的时候,几人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
跑在最前面的绿毛用手电到处乱扫,想看看哪里有出口,还没等绿毛找到出口,就听见背后的沙沙声在次大了起来。
鼠群又追了上来,这次也之后自己这里有一个燃烧瓶了,虽然不能完全阻止鼠群的步伐,但是也可以阻挡一下,就在绿毛拿出燃烧瓶要朝鼠群扔的时候,比尔道:“快看那里有出口。”
顺着比尔枪上手电指的地方看去,那里的确是有一个梯子通向地面。看到这个象征着生命的出口,本来就要绝望的众人又再次有了目标,快步跑到楼梯边上,比尔第一个打头,向上爬,爬到了梯子顶端,用力的推了一下井盖,居然没推动,比尔听到井盖上面居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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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开枪打死了一个想要袭击自己的丧尸,抱怨道:“真倒霉,这些人全都疯了,这已经是第十三个了……”
看到这些在大街上游荡着的丧尸,让路易斯想起来自己那可恶的老板,那个猪头就在前几天在所有公司都停止运营后,还要求自己去上班,简直就是一个吸血鬼,要不是自己藏了一把乌兹的话,自己恐怕早就变成和那些行尸走肉一样了。
在灾难刚刚爆发的时候路易斯很不幸的成为了最早一批遇到丧尸的人,2周之前,在老板的生日Party结束之后,路易斯发现自己的老爷车不知道因为什么居然怎么也启动不起来。下了车,狠狠的照着轮胎踢了一脚,骂道:“该死的破车。”
他本来可以搭乘同事的车回家,但是由于好久没有一个人在后半夜散步,在加上喝了点酒,夜风一吹,让路易斯感到很舒服,这里距离自己家并不是很远,所以路易斯决定步行回家。
走了10几分钟,路易斯觉得尿急,看到街边有一个小巷,于是就走了进去准备方便一下,刚刚走到小巷内,路易斯发现,地上蹲着一个人,背对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而且上面还有血迹,当时路易斯也没想那么多,站在墙角就开始解禁。
等完事之后,路易斯发现,那人居然一点反应没有,蹲着地上在那里晃动,还发出一种很奇怪的声音,路易斯不想管闲事的,转身就往外走,脚下却踢到了一个地下的空易拉罐。
本来踢到东西很正常,但是这声音传到后面那人的耳朵里,就不正常了,不正常的不是声音,而是那个人。
那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转身看到路易斯之后就朝他扑了过来,路易斯听到身后的声音不对,回头一看,居然是刚刚在地上蹲着的那人朝自己冲了过来,看样子是想要攻击自己。
当时因为是刚刚爆发狂犬病毒,而且电视上也没有相关的报道,所以路易斯根本就没丧尸那方面想,他以为这个可怜的流浪汉喝多了,想要抢劫自己。
自己穿的是名牌西装,如果打架的话,虽然路易斯不怕,但是如果被弄脏了的话,就不好了,想到这,路易斯掉头就跑,就在跑出小巷的的时候,那人也追了出来,借助着路灯的光线路易斯看到那人身上的皮肤是灰白色的,脸上全都是血,不但是脸上,手上,身上也沾着不少的血。
样子说不出的狰眀,而且那人跑的还飞快,吓得路易斯以为自己遇到了神经病。跑出了两条街,那人居然连一点放过自己的意思都没有,就跟在自己的后面,看到这样跑不是办法,随手抄起街边垃圾箱旁边的一个空酒瓶,回头照那人的脑袋就打了过去。
那人居然不闪不避,一拳就照着路易斯的胸口打过来。路易斯一个侧身,一酒瓶子就砸在了那人的脑袋上,酒瓶应声而碎,这一下重击力量不小,将那人的头都给打出了血。但那人好像不知道疼一样,两只拳头疯狂的像路易斯招呼,无奈路易斯只好用手去掐那人的脖子,他的想法只是掐住脖子之后,就算是不能制服,也能让他喘不过气来,没想到手刚伸过去就被那人给咬了一口。
路易斯吃疼,狠狠的一脚将那人给踹倒,掉头就跑,他可不想惹麻烦。前面不远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路易斯趁着那人还没爬起来的时候,赶紧跑到十字路口,这里的地形路易斯很熟,只要自己能跑过街道转弯,不远处就有一个小巷,到时候自己躲进去,那个疯子肯定找不到自己。
就这样路易斯算是躲过一劫,在小巷里藏了10多分钟,听到外面没了动静,于是走了出去,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西装,不但被弄脏了,而且在刚才的打斗中还被撕破了,手也被咬了一口,路易斯暗骂自己今天真是倒霉透顶。
就继续往家走,可能是上天不想放过他,就在快要到家的时候,路易斯被3个人给围住,本来以他的身手是不可能被这3个人给堵住的,但是由于没想到今天自己这么倒霉,不但遇到了神经病,还遇到了抢劫的。看他们的打扮,绝对是标准的小混混,3人的手里都拿着刀,年龄看起来都不大。
带头的那小混混嚣张道:“哥们!有烟没有?”边说手中的刀还边挥舞。
“哦!我今天出来没带钱,钱包刚刚被抢了,不信你们看。”说着还指了指自己衣服上被撕破的地方。
那小混混斜这眼睛看了一下,道:“我是问你有烟没有,哪来那么多废话?”
“我不抽烟,我真的刚刚被抢了,现在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真的!”
听到路易斯的话,那小混混并没有在说什么,而是朝旁边的两人打了个眼色,两人也不说话,混混甲,向前走了一步,推了路易斯肩膀一下,示意他转过身去,路易斯无奈只得转过身去,很配合的双手扶墙,混混乙过来开始搜身。从身上将路易斯的钱包给摸了出来,交给了带头的那个小混混。
搜完身之后,路易斯转过身来,却被那混混给用力的推了一下,后背撞到了墙上,撞得生疼,那带头的小混混,将钱包在路易斯眼前晃了晃道:“你不是说你的钱包被抢了吗?那这个钱包肯定不是你的!说这个钱包是哪来的?是不是你偷来的?”说着还拿着手中的刀在路易斯面前比划了几下。
听到混混的话路易斯差点没气死,开口道:“大哥!你已经把我钱包拿走了,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
那混混伸出一只食指,摇了摇道:“NONONO,这个钱包怎么会是你的呢,你的钱包不是在之前就被别人抢了吗?这个钱包肯定是你偷来的,而且你手上的那块表,看起来也不像是你的,是不是也是偷来的?”
听到混混的话,路易斯明白,他们是想要自己的手表,无奈的摘下了自己的手表,递了过去。混混接过手表看了看又道:“黑鬼,我看你的手机也是偷来的!还是由我们帮你把这些东西送还给失主的好。”
路易斯本来还心纯侥幸,以为他们并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手机,看到他们没拿自己手机是故意的,现在对方都拿着刀,路易斯毫不怀疑,如果现在自己反抗的话,很可能被捅。
就在路易斯想要掏出手机的时候,他看到在3个混混背后不远的街道转角处,晃晃悠悠的走过来2个人,他们的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像是随时都会摔倒一样。借助着路灯的灯光路易斯看到那2个人的身上有血迹,而且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是灰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