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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天的故事(1)

吹过春天的爱情

认识你是在春天,分手却也在春天。

我不喜欢这个季节,从来就不喜欢。我老想着别的季节时我们会怎样的进行故事,可惜的是我们的故事竟没能持续到下一个季节。

你是喜欢春天的,你讲给我的许多故事都是发生在这个季节。我很难过,我总不能融入你的生活,因为我无论怎样都喜欢不了春天。

于是分开了,我独自经历着以后的每一个这样的季节,但我总仍不住会想起你,很辛苦的想你,也想那个春天。我第一次感到了心灵上无法形容的疼痛,我责难着自己为什么不在那时去努力一点适应春天,喜欢春天,珍惜春天。

现在我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如果可能,我定送你一个春天,而我就属于这个春天。

风袭西楼

那晚我彻夜没睡,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对面的窗。

我什么都没有想,脑子里一片空白。闹钟放在床板上,夜光的时针刚好指到零晨两点。夜里很静,窗外的湘竹象雕塑静止着不动,连蛐蛐的声音都没有。

我估计我再也熬不过半小时,我的看着钟,看着我是在什么时候睡过去。才五分钟,却起风了,很大很大的风。我听到他刮过山坡,刮过树林,刮过屋顶,甚至被邻居老头当作宝贝的湘竹。

风真的很大,我清楚的听见他奔跑的声音,惊大动地。我形容不出来,他象在追赶着什么,又象在逃避着什么,还可能在寻觅着什么,或者他更想带走些什么。

我已不能看着我入睡了,我得看着这风。我不知他是否在寻找蔽所,或者帮助,如果是,我原意帮他。但显然不是,他是在发泄,他掀落了屋顶上的瓦片,折断了竹子,甚至可能还有我听不到的别的什么。

这之后他居然走了,毫无声息。时间也近天明。

终于有人起床,院门打开了。

“天!我的房子!”

另一个声音一一

“天!我的湘竹!”

另一个声音——

“昨晚起风了?”

可能他们不知道吧,大风早已袭过西楼。

秦淮风月

逢去南京,她必去秦淮岸边走走。每次的脚步,都有不一样的沉重,或轻或重,就像一阵阵或深或浅的叹息。清明时节,再次只身前往,半路忽然落雨,前行的脚步却愈发铿锵,这萧瑟的雨,竟那样巧妙地暗合了她天涯无归路的心境。

她是一个用情很痴、愁深如海的女子。去年夏天,她亦在秦淮岸边徜徉,不过那时她是喜的,身旁有一个伟岸的男子如影随形,这是从未有过的震颤灵魂的幸福感。他们只是默默走,秦淮岸边支离破碎的色彩似乎与他们毫无关系,心情不因秦淮沉淀了千百年的幽怨气息而沉重,有种朦胧而暧昧的情愫在灯火的缭绕中摩挲心扉。他们都醉在了这水一般柔情万种的光阴里,任年华似水。

他是她的初恋,之前她暗恋了三年的男子迟迟不解风情,枉费了少女时代的她日日的苦苦守候。她一狠心,不再沉沦往事,含着泪转身投入他敞开已久的怀抱。

她始终无法忘怀初次坐在他的单车后环住他的腰与他贴身相依的那种梦中才有的场景;也忘不了那个下着大雨的夏天,他们攀登紫金山的浪漫午后;更无法忘记那个晚上,他牵着她的手,逛完了幽静的夫子庙,他视她作婴儿,给她讲许多古老的故事,那一瞬,她感觉地老天荒。

他说他要与她共同演绎一段水晶般纯净的爱情,就像一朵莲花,洁净于尘世间。她眯着月牙眼与他对望,心里就像有一朵莲花瞬间绽放。那时她想,石破天惊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啊!日子就这样过去,她忽然惆怅地发觉,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变淡,是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吧,还有他们之间曾经山盟海誓的爱情。

平日里,再不见他主动发短信,更不要说打电话,她有时恨恨地,真想在半夜敲个电话过去,狠狠地骂他一顿,把他损得体无完肤。但正准备提起话筒,心就立刻软了,想起初恋时的种种,蓦回首,柔肠百结,硬是狠不下心,便独自一人黯然神伤,那是她生命中又一段灰色的日子。

沉沦过后,她终于决定坚强,涉过那片黑暗的海。她不再等待他的短信,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让自己不再去想,只是一味地朝前走,就像二月草,被岁月剪去枯黄的记忆,却惊喜地发觉自己的生活里渐渐有阳光照进,脸上的笑容也多了。没有了感情的爱情,再怎么坚持,也只能是一具空壳,她已经想开,发给他一条短信,她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再见。是的,女人是需要男人细致入微的爱的,而他却不能给予。

她的日子自此阳光起来,生活一下子变得轻松和容易,原来背负着爱的名义过活,是那样沉重。但在那些快乐时光的罅隙里,她还是有丝丝伤感,毕竟曾经用心爱过。于是,春节时去南京,尽管身体不适,她还是穿着靓丽的春装和牛仔裤,去紫金山重游了一趟,回来时眼里不觉蓄满泪水。清明时节,依然是那个夫子庙,却只有她一人,仅有凄然小雨做伴,彻骨冰凉,就像她已经凉透的心。临走时,回望秦淮河上空的濛濛烟雨,再转身,早已泪眼模糊,伤感大片大片浸淫了她的心。是的,爱过后,再回首,总是会泪沾襟。

清明时节,秦淮河畔的这次回望,这个有关风月的诗意雨夜,注定是她心里长久隐痛的刺痕。

我如何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我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红豆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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