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而在儒家伦理规范体系中,“孝”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是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最核心的道德范畴之一。在儒家的所谓“十三经”之中,有一本专门阐发“孝道”、“孝治”的经典,那就是《孝经》。《孝经》的总字数尚不足两千,可以说是儒家的传世经典中字数最少的。但其讨论的主题——“孝”的特殊性,却使它在整个中国文化中所产生的影响深刻而广泛。自西汉以后,上至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下迄贩夫走卒、黎民百姓,对于《孝经》无不广为传习,推崇有加,《孝经》被誉为“百行之宗,五教之要”(宋邢昺《孝经注疏序》)。《孝经》是影响中国文化的一部重要典籍,它所阐发的“孝”的观念不仅构成了儒家思想一以贯之的核心理论之一,而且对其后的道教、佛教,对于中国的政治、法律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以,可以将《孝经》看作是解读中国文化的一个基点和视角。
一《孝经》题解
(一)《孝经》的作者
关于《孝经》的作者,学界历来众说纷纭,未有定论。纵观历代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孔子作。自汉代一直到宋代,这种观点比较流行。据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记载:“《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在孔子弟子中,曾参最有孝行,孔子以其能广孝道,故为之述作《孝经》。
二是曾子作。西汉司马迁在《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介绍曾子时说:“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这显然是将曾子作为《孝经》的作者。
三是曾子门人作。到了宋代,学界又有了新的推断,司马光在《古文孝经指解·序》中说:“圣人言则为经,动则为法。故孔子与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谓之《孝经》。”从而推断《孝经》的作者是曾子的弟子。朱熹则将《孝经》分为经、传两部分,认为其中的经文部分是孔子与曾子之间的问答之言,是由曾子的门人记录的,而传则是齐鲁间的儒者对经所做的发挥。所以朱熹也将《孝经》的作者看作是曾子门人。
四是七十子之徒作。清代的毛奇龄在《孝经问》中持这样的观点,认为《孝经》之作,稍后于《论语》,而与《大学》、《中庸》、《孔子闲居》、《仲尼燕居》、《坊记》、《表记》诸篇同时,如出一手。
五是子思作。王应麟在《困学纪闻》里引冯椅之说,认为《孝经》之中称孔子为仲尼,与子思《中庸》中的称呼一样,称“子”是子思追述其祖先之语,由此推断《孝经》出于子思之手。近来彭林根据《郭店楚简》中的一些材料也持此观点。
六是汉儒所作。持这一观点的是清代的姚际恒,他在《古今伪书考》中认为:“是书历来出于汉儒。不惟非孔子作,并非周、秦之言也。”
七是孟子门人作。今人王正己作《孝经今考》,认为《孝经》中的有些思想与孟子的思想相同,故由此推断《孝经》大概是孟子弟子所作。
由此看来,关于《孝经》的作者问题可谓是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孝经》中却有引述孔子之后的如《孟子》、《荀子》等书中的一些文句,另外还有像“仲尼居,曾子侍”一类的说法。对此,上述的各种说法都不能进行很好的解释。因此,学界普遍认为,《孝经》一书不是成于一时一人之手。最有可能的情形是:《孝经》中的主要观点是由孔子所讲述的,但当初所讲述的内容很可能比较零散,甚至很口语化,不像现在书中的内容完备和理论化。后来,孔子学生或后学把当初孔子的话记录了下来,或根据回忆记录了下来,并加以整理归纳而成,还在文字上作了一些润饰加工,在整理的过程中进一步将其系统化和理论化。以后又根据时代的变迁,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使之不断完善和充实,最终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本子。由《孝经》中称曾参为“子”可以推断,最初对《孝经》内容的记录和整理工作,曾子的学生和后学起了主要的作用,以后又有其他的人作了一些完善和补充的工作。由于《孝经》非成书于一人之手,所以其成书的年代也就很难断定。但一般认为,最早引用《孝经》内容的是吕不韦编的《吕氏春秋》,而《吕氏春秋》正式问世的时间是在公元前239年,所以,可以确定的是,《孝经》成书不晚于公元前239年。
(二)《孝经》的内容结构
现在流传的《孝经》主要有两个版本,今文《孝经》和古文《孝经》,两个版本仅篇章结构不同,内容是一致的,现以今文《孝经》为据,略述其思想内容。今文孝经在篇章结构上分为十八章,各章内容如下:
开宗明义章第一: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所有的品行教化都是由孝行派生出来的,并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天子章第二:具体地规定了天子孝行的内容,即“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诸侯章第三:具体地规定了诸侯孝行的内容,即“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
卿大夫章第四:主要讲卿大夫之孝,即“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从穿戴的服饰、言语和行为方面具体地规定了卿大夫孝行的内容。
士章第五:具体地规定了士孝行的内容,即“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用忠贞和顺从的方式侍奉国君和上级。
庶人章第六:具体地规定了庶人孝行的内容,即“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三才章第七:将孝看作是天经地义,人们应该则天顺地,遵行孝道,孝行是人的品行和治理国家不可替代的东西。
孝治章第八:详细地阐发了明王“以孝治天下”的理论,包括以孝事其先王、事其先君、事其亲,以得到百姓欢心,天下太平。
圣治章第九:阐明圣人治理天下,孝是至关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孝具有道德修养和治理国家的双重意义。
纪孝行章第十:规定了孝子事亲的具体内容,即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等。
五刑章第十一:将不孝与胁迫君王、目无圣法相提并论,以不孝为最大的罪行。
广要道章第十二:教民亲爱,莫善于孝,而礼敬是推广孝的“要道”,人人博爱敬人则即可达到孝治的目的,使天下和顺。
广至德章第十三:君子教人以孝道、悌道和臣道,是为了让天下人都懂得敬父、敬兄、敬君的道理,说明敬父和敬君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
广扬名章第十四:孝亲可移为忠君,悌兄可移为顺长,理家可移为治官,修此三德于内,可扬名声于后世。
谏诤章第十五:谏诤是必要的,父亲和君王如有不义之行,作为儿子和臣子的不可仍旧顺从,而应谏诤,否则就为不孝不忠。
感应章第十六:以孝治天下具有超凡的作用。事父母以孝,即能明察天地,使上下长幼各安其序;以祭祀表达对先人的敬意,修身谨行,可不辱没先人。如此尽孝,则可通于神明与天地鬼神相感应。
事君章第十七:事君之道不是对君的一味顺从,而是要将尽忠与补过,将顺君之美与匡君之恶相结合。
丧亲章第十八:孝子在丧亲时既要有哀戚之情,又要毁不灭性,并且还要遵循各种各样的礼仪。
为了更好地把握《孝经》的基本思想,我们可以将《孝经》的基本思想概括为:以“天”论孝的孝道本源观,以孝纳忠、忠孝一体的忠孝观,五等之孝的孝行观,至德要道、孝治天下的孝用观。下面我们从这四个方面作进一步概说。
第一,以天论孝的孝道本源观。在孝的来源和依据问题上,《孝经》提出了孝来源于天的观点,认为父子之道的本质是孝道,而父子关系是由天所决定的,所以孝道也是由天所决定的,孝道与天道相通。既然孝是天经地义的,是由上天所决定的,所以人们应无条件地、绝对地遵行。《孝经》通过以“天”论孝,使孝具有了神圣的依据,并成为天道的一个内容,人们效法天地之道就必须恪守孝道,人们行孝就可以与天地感应,从而使天降福于人。
第二,以孝纳忠、忠孝一体的忠孝观。《孝经》提倡孝道,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孝治”,即以孝治理天下,使天下长治久安。因此,孝就不仅仅限于在家庭内部的善事父母,而且还包含了事君尽忠的要求。事亲只是孝的初级要求,而由事亲扩展为事君才是核心和目的。在事亲的内容上,不仅要求居于上位而态度不能骄横,而且还要求做到身为臣子不得犯上作乱,这就将孝的内涵作了进一步的扩展,把尽忠的内涵纳入到了孝的要求之内。如不尽忠,而只是尽心赡养双亲,这也不算是完整的孝。因此,尽忠成了尽孝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忠与孝只是对象上的不同,但在精神实质上则是相通的,事亲之孝可以移为事君之忠,孝与忠是一体的,孝子与忠臣也是一体的。另外,《孝经》在孝的实践上,对子和臣提出的要对父和君进行必要的“谏诤”的要求,使忠孝一体的忠孝观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加完善。
第三,五等之孝的孝行观。在孝道的实践上,《孝经》将孝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孝和庶人之孝五个等级,这就将孝的要求涵盖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中天子之孝的重点是以孝敬父母之心而对百姓加以德教,天子要作天下人行孝的表率;庶人之孝的重点则是侍奉双亲;中间三级孝的重点则主要是忠。五等之孝的孝行观所反映出的共同要求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守,这在精神实质上则又体现为孝忠一体、********。
第四,至德要道、孝治天下的孝用观。《孝经》十分强调孝的重要性,把孝看作是德之“本”和至德的“要道”。孝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孝的道德教化作用。因为孝是道德之本,是教化所由生的源头,所以以孝施教,可以使人民亲爱。二是以孝治天下的政治作用。因为孝是人天生具有的爱敬之心,所以立足于此,便可建立亲亲尊尊的道德规范,圣王以孝治天下把国视为家,老百姓因为孝敬之心则视圣王如父母,这样在圣王和百姓之间便形成了亲亲的感情和尊尊的秩序意识。所以,以孝治天下则能得“万国之欢心”、“百姓之欢心”,能与天地感应而“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天下和平”,从而实现“其政不言而治”、“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的大治局面。
二《孝经》源流
(一)孝经版本
《孝经》虽字数不足两千,但在其流传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版本,下面我们对其中比较重要的版本作一概略介绍:
1.今文《孝经》
该本是通行版本。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该本是秦焚书时,为河间人颜芝所保存,汉代初年,由颜芝之子颜贞献出,共十八章,这也就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孝经》一篇,十八章”的本子。因该本用当时汉代通行的文字隶书来书写,为与后来出现的用汉以前的古文字书写的本子相区别,故称为今文《孝经》。据载,当时该本的传授者有汉初的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苍、谏议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等人。西汉末,刘向典校群书,即以颜氏今文本《孝经》为主要根据,并参考古文本加以整理,而定为十八章。汉文帝时,今文《孝经》本列为学官,成为当时七十余博士之一,故为时人所重。东汉末,郑玄又对之加以注释,名为《孝经注》。唐天宝二年(公元743年),唐玄宗即以郑玄注为主,并参酌诸家,而成御注本《孝经》,并颁行天下,又于天宝四年刻石于太学,称为《石台孝经》,该本就是今文本《孝经》,也就是如今学界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
2.古文《孝经》
该本出现于西汉,即《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的本子。该本因用汉以前古文字书写,为区别于今文《孝经》,故称古文《孝经》。古文《孝经》比今文《孝经》多出四章,其中三章是从今文《孝经》中衍出的,即将今文《孝经》的《庶人章》分为二章,将《曾子敢问章》分为三章,剩下的一章则与今文本不同。关于古文《孝经》的来源存在两种说法,一说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说该本与《论语》等书同出于孔子的宅壁中。另一说据许慎之子许冲在《上说文解字表》中称,该本为汉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古文本《孝经》曾有西汉孔安国作传,名为《古文孝经传》,该本子后于南北朝时因遭梁乱而亡佚。
3.隋代重出的古文《孝经》
孔注古文《孝经》本亡于梁乱,到了隋代,经秘书监王邵访书又重新得到。王邵给刘炫,刘为之作《孝经述义》,使孔注本《孝经》复出。其后,隋代所得古文《孝经》刘炫本与郑注并列于学馆。到了唐代,出现了《孝经》今、古文本之争,时任左庶子的刘知几主古文本,认为隋代重出的古文本《孝经》就是出于孔壁的本子;而国子祭酒司马贞则主今文本,认为古文本《孝经》是伪品。为此,唐玄宗曾下令诸儒讨论,最后采用了司马贞的说法。唐玄宗御注《孝经》颁行后,刘炫本古文《孝经》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