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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红尘轮回(1)

柳湘莲的前世今生

尤在与朋友在高级的酒店里饮酒,高谈阔论,妈咪带着一群年轻美丽的女人向他们迎来。经济发达的年代,总有美女通过色去寻找生存的空间,从而跃入上流的社会。

尤在的朋友非富即贵,在饮足唱够后,他们每人搂着一个美女进入包房,只有他一个人独自回家。

“我不明白你,外面的女人年轻美丽,不知比你家里的那个胜多少倍,你竟然不去享受人生?真枉作男人。”有个朋友困惑地问尤在。

“我喜欢有层次有品味的,我对风月场所的女人不感兴趣。”尤在说。

“我们都50岁了,哪里还奢望遇上真爱?有层次有品味的正当姑娘会看上我们这群已婚的老头子吗?挑三拣四!”朋友满脸的酒气喷向他。

冥冥中,他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女神出现,他有个预感,她一定是存在的。

如果没缘,为何柳如烟在网上与他一谈倾心?如果有缘,为何两颗痴恋的心在苦苦相煎,到最后还是分手?

尤在不爱柳如烟吗?他一次次地失眠,为了看她网上的留言,他半夜起床开电脑,跌伤了脚,还装作若无其事。为了博取她的一笑,他第一次写网络日记,笨拙的语言里到底包含了多少的深情!为了与她幽会,他丢下最重要的工作,只为片刻的缠绵。

尤在真的爱柳如烟吗?他心中总有一股怨气,他想掐死她,以雪心中莫明的恨。

尤在喜欢穿红色的衬衫,柳如烟看到这种颜色,总会兴奋不安,就像尤在第一次读她的小说一样,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恍如昨日。佛说:你今生苦苦相守的人,如果不是前世的爱人就是仇人。

柳如烟的痴情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分手,尤在每次提出分手,柳如烟都肝肠欲断,明知纠缠下去没有结果,却忘不了他。尤在在职场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若与柳如烟的爱情被人发现,他必然会身败名裂,多年建立的名声和形象就会土崩瓦解。当所谓的事业和儿女情摆在一边,多数的男人都会毫不犹豫地牺牲儿女情,尽管最后男人守着寂寞的灵魂,在诺大的房子里,心灵孤独无依。尤在分手后的一段时间,他发疯一样思念她,她的万种风情、她狡猾的眼神和幽会时那些快乐的细节让他欲罢不能,他在回味中自责,又在回味中回过头来,他知道,今生,再没有女人像柳如烟那样全情投入地爱他了。柳如烟就这样反反复复地被折磨,欲罢不能。

“我想见你。”柳如烟小心翼翼地试问,她打他的电话之前,做了一番挣扎。

“我没有空,这段时间忙,要开会。”尤在拒绝了柳如烟的恳求,断了她小小的期望。也许这个时候,聪明的柳如烟应退出了他的视线,如果是前生欠尤在的情债,今生遇到这样的折磨,也应还够了。

柳如烟在留言板上写道:“你还是以你的事业为重吧?我不防碍你了。”写完,她删除了他的网号。此刻,窗外下着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她伫立在窗口,惆怅地望着远方,情绪如秋天般落莫……

晚风一阵阵地吹过来,池塘的蛙声此起彼伏,大自然的声音让世界变得热闹非凡。柳如烟坐在阳台上,轻轻地抚摸着手中的《红楼梦》,她觉得书中的故事情节似曾相识,尤其看到尤三姐殉情那一章,她身临其境。

习习的凉风吹拂下,柳如烟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她看到自己来到了敬幻界,还是以前的仙子接侍了她。

“柳公子,你的心结未解开。”仙子看穿的他的心事。

“是的,我还是很痛苦,我忘记不了尤三姐。尤三姐今生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为她感到骄傲,她真的很了不起,我很崇拜她。但她每天都要应酬,饮下大量的烈性酒,每增加一点成功,她的寿命就会相应缩短,酒精严重催残她的健康。她前世因我而死,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将我10年的寿命加到她的身上,以减轻我前世的悔恨。”柳公子说这句话的时候,用手捂着胸口。

“你心痛,证明你不能放弃。以你的才华,你可以吸引更出色的异性,但你还是尊守了前世的承诺:如果不能爱她一生一世,就让自己痛苦一生一世。多情是烦恼的根源啊!只有还清情债,你就快乐了。”仙子合上那本关于情债的书,淡淡地说。

一阵刺耳的狗叫,把柳如烟从梦中拉回现实。

她打开了《红楼梦》,看到曹雪芹是这样描写柳湘莲和尤三姐的:

尤三姐得知柳湘涟公子与宝玉相会,兴奋得一宿未眠,第二天急不可待地赶到贾府。当尤三姐来到门口,听到宝玉夸尤三姐生如何标致,如何风情万种时,柳公子竟不以为然,冷笑道:“你们有钱人的家族,哪个是干净的?除了大门的两只石狮干净外,你们全是脏物。”宝玉接过话茬,笑着:“我们男人是俗物,因为我们是泥做的,女人洁净,因为女人是水做的。”

“尤三姐整天周转在男人堆里,****一个,我真后悔和她定了亲!”柳公子直言不讳。

穿得红艳的尤三姐破门而入,她满面是泪:“为了我们的的一面之缘,我苦苦等你5年,我拒绝所有豪门公子的追求,就是为了等你的到来。”说完,众人未反应过来,她已拔剑自刎。而这把剑就是当年邂逅时,柳公子送给尤三姐的定情信物。柳公子抱着尤三姐的遗体垂泪痛哭:“你是最刚烈、最贞节的妻子,我柳某有眼无珠,辜负你的浓情厚爱……”

她恍然大悟,原来前生的恨,会折磨今生的爱,情债未还完,痛苦就会一直延伸下去……

那个年代,我们只能暗恋

高二的那个男生又来了,我知道,乘我下课课间的那么一会,就大大方方地走到芳子身边,贴着芳子的耳朵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其他的班上同学倒是很习以为常,好像根本没注意他们两个人的存在,看芳子一脸幸福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纯纯的情感是令人羡煞的。

芳子是我班级不算是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她有令人眩晕的恬美的声音和一头乌黑透亮的瀑布一般的长发,长发里透出来的洗发香水的味道可以溢满整个的教室空间,不需脂粉,光是青春的气息,就会使班级的氛围朝气粲然。那个叫JQQ的男生追了芳子好久了,终于使芳子肯点头应允。

虽然我是班主任,但是我对学生的感情发展的处理不像其他的老师那样视为洪水猛兽,我会给学生散发一些青春必读的书籍以及我自己写的一些青春随感,要他们能够把握自己情感的方向,虽然是时而也有一些出格,但是总体上的班级气氛是良好的,令别的班级的男生和女生羡慕不已。就是那个叫JQQ的男生,曾经吵着闹着要转到我的班级来。

昨天晚上,这两个冤家又给我制造了麻烦,也没什么事情,两个人竟然在晚自修结束以后,偷偷跑到操场上去幽会,害的我找了好久才把他们找到。

芳子对我说:“苏老师,你在中学的时候谈过恋爱吗?”

我说:“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啊,我们那个时代啊,只能暗恋!”

“暗恋?”

“是啊,芳子,说真的,我为什么会对你们这样,为什么会对你们的情感发展能够包容,那是因为我真心地羡慕你们,你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真好,可以自由地表达,自由地放松心情。”

没有批评和教育,我让他们回宿舍去了,坐在电脑前,我不由想敲下我们那个时代的青春痕迹——我们那个时代,只能暗恋。

15岁的我,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从小学到初中,个子一直是班级里最小的,位置也总是在第一排,生理的发育也和那个年代一样,严重的营养不良,我只是知道,后面座位上的大男孩,不知平时在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

直到进入了高中,我才终于从第一排的座位上解放出来,原因就是前面的几排都是成绩好一些的女生的座位,那个时候,我也好像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好像也懵懵懂懂地知道一些男女的事情。

石破天惊的是在高一的下学期,我的前面突然不知道从哪个学校转来的一个女生MYY,本来我们这个学校是一个乡下的中学,班级的同学也都是和我一样的乡村孩子,可这个MYY不一样,皮肤白皙,长发飘飘,听说是城里县供销社副主任的女儿。

高一下学期开学的那天,我因为路远迟到,匆匆赶到学校上课,进了教室才知道我的位置有变化,是第三排中间的座位,也是因为教室太小,学生太多,座位太拥挤,走到第二排的时候,把女生座位上的那么多的书一下子全撞到地上去了。

等到我弯腰给人家捡起书本的时候,那个女生也连忙弯腰来捡,只见她披肩的长发一下子水泻一般从肩上滑落下来,到我抬起头来,她的发稍竟然碰到了我的脸上。

我一时竟呆住了,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连抱歉的话都没有说,她向我笑了笑,举手示意不用麻烦我,几下就把书本全捡了起来。

她就坐在我的前面!

这个女生我竟然不认识?我们班级没有一个女生有这么好看的长发,直直的黑黑的泛着油光,天下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头发?

反正是数学课,是我一句也听不懂的符号和公式,有史以来我第一次是抬头向前看着上课,不过眼里没有老师,只有眼前的长发,我就在她的后面一根一根地数起了长发。

多年以后的我,才能明白,男人的眼睛是盯着美女的,直到我成长为著名的色匠。

那时的男女生是根本不说话的,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突然有了要想和女生说话的冲动。

好在我喜欢画画,也曾经有以后要报考美术院校的想法,听不懂的数学课,我就在数学书上几百遍地画着数学老师的肖像,工夫不负有心人,半年下来,我只需几笔,就可以勾画出数学老师那个肥肥胖胖的身影,而且绝对是栩栩如生。

没几天,这个叫做MYY的女孩子,就成了班级瞩目的焦点,声音很细很轻,肌肤异常白皙,这在女生之中尤为显得刺眼,一来因为她的衣服都是新的,在那样一种下里巴人的世界里,补丁叠补丁的人群中,一件新衣服就已经是鹤立鸡群了,更何况她每一天都是新的;二来是她的肌肤是从来不让太阳晒的,连体育课都要躲到树荫下迟迟不肯出来,体育老师也是看她长得特别漂亮的份上,从没为难过她。

不过不到一个月,MYY就成了孤家寡人,因为她的漂亮——谁愿意在她的身边作为陪衬啊;因为她的新衣服——连和她同位的大队书记的女儿能够穿上新衣服的小红,都不愿意,人家是涤纶的,小红顶多是咔叽的。

好在她并不张扬自己,只要到了教室,就会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学习,从不和别人说笑打闹,我猜想她是不屑于和我们这些乡下的孩子言语吧——那简直是一定的。

她的头发的背影也不知道被我画了多少遍了,疏淡的,浓黑的,哪天有几根头发弯曲了,被风吹皱了,还有几缕还粘在肩上不肯下来,一幅幅地在我的笔下生动着,在我数学物理,化学等书本上记录着,透过发丝,可以看得见发根下最洁白的肌肤,不过,始终见不得她的脖颈,我猜想那也应该是天底下最迷人的柔滑的颈项了。

同位的见我成天在描摹MYY的头发,讥笑我是“发情”了,我说你没看见她的头发是我们见过的最漂亮的头发么?其实不用我说,他也一定是暗恋上了MYY的头发了,只是他没有其他的表达方式而已,这么一个公主级的女同学,暗恋她的人绝不止我一个。

突然之间,我知道我变了,觉得自己一下子开始长大,开始埋怨自己的个子怎么也长不高,盼望有一天能够穿上新衣服,嫌自己眼睛太小,样子不够帅气,课堂上竟然照起了镜子…………总之的总之,我期望我快点长得像个男人。

她哪天洗了头,哪天换了新衣服,我都一清二楚,我知道,那件乳黄色的外衣配合她的肌肤是最好看的,连她进教室的足音,我都能细细分辨得出,连她用的橡皮擦的香味都会传进我的鼻孔。

好在我有我的强项,语文课便是我的天下——文才飞扬的说话课堂,和MYY同位的小红绝对是我的粉丝,每次评讲作文之前总是要把我的作文拿去浏览一番,看的五体投地才放手。

记得上高二曹禺的《雷雨》戏剧的时候,语文老师在口水乱飞地分析周朴园的形象,说周朴园是如何的虚伪、狠毒,欺骗侍萍的感情,始乱终弃;正在他讲的头头是道的时候,我站了起来,我说,我不相信周朴园的自私虚伪和冷酷,至少,他对侍萍的感情始真实的,始耿耿于怀的,房间的摆设就说明了一切,周朴园之所以这样,也是他的那个时代造成的,他也是身不由己的,他做不了自己命运的主人,侍萍的温柔和体贴,周朴园后来婚姻的不幸福,造成了周朴园对侍萍无限的相思和怀恋…………

全班同学就在我滔滔不绝的话语中惊讶了,这之中就有坐在前排的MYY,她始有史以来第一次回头看了我一眼,当然也被我尽收眼底;那一刻,我竟然慌乱的六神无主,思维的空间一下子陷入了停顿,对于语文老师鼓励我继续说下去并且准备和我进行一场辩论,我都一点没有了思考的勇气,一时之间又显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只得尴尬地坐下来…………

那是一张怎样的生动的绝美的脸孔,我敢断定,即使始放在现在,传上网络,必将始可以和天仙MM媲美的清纯可人,精致的线条,配合恰当的五官,没有任何斑点和黑痣的绸缎一般的光洁的脸孔。

就在那一刻,我几乎魂飞魄散。

到高二的时候,因为包产到户的原因,我们的日子一下好过起来,衣服上的补丁从此不见了。

鬼使神差的,她竟然和我一样读了文科班,我实在不明白,她理科是强项为什么要偏要读文科?小红是我忠实的崇拜者,当然也读文科——尽管我们也从未说过话。

鬼使神差的,她们两个人依然坐在我的前面——尽管我的个子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开始突飞猛长,开始满像一个男人了。

暗恋的心事也随着岁月的流逝疯疯地长大着,本来为了担心分科而天各一方的沉重心情因为又可以同在一个班级突然变成了狂喜;本来因为怕个子长高而掉入后面更远的地方失去距离因为又这么切近突然变成了心花怒放,那一刻,因为即将要蹦出胸腔的心跳需要寻求发泄。

暗恋因为隔膜而变得灵异无比,我能听得见她发丝舞动的声音,因为发稍上突然增加的蝴蝶夹弥幻成满天的鲜花,因为长发的盘结而凝固了心颤的心事。

好像她也知道我喜欢散逸长发,她绝少把长发扎起或者挽起,有那么一时,我真想化身一缕清风,穿过她长发的乌云,为她一根根洗尽铅华。

冲动归冲动,在我们那个时代,男女生依然是不说话的,“盈盈一桌间,脉脉不得语”。

有人说,暗恋可以造就诗人,真是说的太对了,我的满腹的暗恋心情就在日记里成为最好的发泄通道;我的日记已经写了好多本了,除了读书心得和对前途的惆怅之外,几乎全是写她的,每一页写她的面上,页都配上了她长发的插图。

在无数个写她的日记里,写着写着就变成了倾诉的诗行,青春本来就是诗意的年华,何况我这个有可以“发情”资本的小写手,于是惆怅和忧伤就沾满了整个的叶子。

我才能知道,那些为爱情所左右的诗人们,他们是怎样艺术地倾诉着暗恋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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