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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男友(2)

“到这个地步,自尊还重要吗?我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只要让我发现那个男人,一定找她当面问清楚。先背叛的那个人是没有资格说结束的。”

张小姐升了助理以后,那些性感小野猫的前台装扮再也没有穿出来过。每日西装套裙,温文有礼,妆也淡了。有时在吸烟室碰到她,照例含笑对我打招呼,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例如“复印资料这种事就不要周阿姨做了,你来吧,你比较清楚流程”“厕所的洁厕剂有空也去买一下,到底你现在也闲下来不能总是没事做”。虽然一直是她在搭腔,但眉眼里的嘚瑟始终掩饰不住。这个公司的人她已经得罪个遍,却一点没有心虚不安。反正结果都是要上位,牺牲品越多,速度才越快。

我从经理助理当回普通文员已经两个月了。公司中午买盒饭已经不把我算在人头里,更衣室的柜子也被不知谁的大衣占领,我的西装鞋盒只能塞在办公桌的空隙里。另找工作当然也可以,但是阿凯说他不希望我辞职,不然每天看不到我,他也不想干了。

“那我住过来好了。”我轻描淡写地说一句。

“也好,我收拾一下衣柜,你随时都可以来。”没想到他更不在意。我转头收发邮件,一封在草稿箱里存了两个月的辞职报告终于发送出去。

很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阿凯热爱时髦,一厢情愿地追逐永远没有尽头的潮流。衣服裤子穿过两次就扔进衣柜再也不拿出来,去理发店剪染烫没有一次低过一千。我把他的行头一一整理收拾洗净折叠,他回来看到晾衣架的衬衫却破口大骂,“你是白痴吗? CDG 的衣服用洗衣机洗?”他看那件衣服的神情既虔诚又温柔,时装才是他的神,我不是。

要说他乏味也不尽然,因为除了华服奇装,他还有突然迷上斗蟋蟀的潜能。常常从不知哪里买到一只凶猛的黑青,立刻找那些一直厮混的三教九流玩个通宵,一千两千的输个精光还觉得自己十分风雅。他的工作是亲戚介绍来的,收入本来不高,但照顾自己完全没有问题。现在工资当然都打了水漂,又号称不能坐以待毙,便将剩下的可怜积蓄一半买了彩票,一半学人家炒期货,不到一个月通通化为乌有。一切的一切,连同我的耐心,仿佛都被吸入一个无底黑洞,永远看不到幸存的哪怕一丝的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觉得自己开始有轻微的神经衰弱。阿凯的房很小,为了节约空间,蟋蟀盆都堆在床底,那些小虫每到半夜就开始发出细琐微弱的叫声,我睡不着,睁大眼睛看天花板,只觉蟋蟀叫声越放越大,感觉好像一只只从盆里爬出来,钻进我耳朵咬啮着神经。翻个身,窗帘没拉严,一道月光透进来,纯洁明丽,世上最安静的杀机。

一次又起夜,枕边没人,以为阿凯在厕所。想从包里拿手机看看几点,包也找不到。门厅那里倒是传来模糊的声音,摸着黑一路走过去。阿凯,你在干吗?话还没问出口,远远看到阿凯坐在马桶上数钱,大腿上放着我的包。他专心地数着,又从当中抽了几张,把剩余的放回钱包。我什么都不说,蹑手蹑脚走回床上。

很多事情后来知道就晚了。

“为什么没钱不和我说?为什么要偷钱?”他过来在旁边躺好,我想问的话却梗在喉咙始终问不出口,失眠一整晚。

终于由冷战上升为争吵互殴。我打不过他,便趁他不在,把他的衣服撕成布条扎成拖把。他回来暴跳如雷,问我这么恨他干吗还不自己滚出去。我说,你把投在期货里的钱还我我就走。

我从来没有那么爱过钱,当我幼稚地以为钱还能冰冻早就腐坏的感情。

我们越来越没有话可说,对话不是“我晚上加班不回家吃饭”就是“水费的单子你付掉没有”。以前两个人一起看周星驰的电影,听到“那我养你啊”的对白他还会抱我,现在就算我一个人看,他也会突然抄起一个靠垫扔过去,悻悻骂道“十三点”,然后跳起来关掉电脑。

拖了三个多月也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我的信用卡早就透支,开始靠借朋友的钱度日。而朋友就是这样,只要你一开口,不管多少钱,就意味着你已经失去他。

但是阿凯似乎并未受到经济的困扰,除了依然不断买回最新发布的时装,甚至用起了那种暴发户才用的黄金手机。

“哪里来的钱?”

“别人送的。”他用手机当镜子,细细端详自己。

“女人?”

他咧嘴笑了笑,“张春芳现在很有钱,王总给她买了套市中心复式的房子,明年交房,她说她过段时间先搬到我这里”。说罢开门出去,门口传来声音,“你什么时候想走都行,我不会赶你,也不会留你。”

我没有钱找新的房子,失眠情况日渐严重,偶尔睡着了也是噩梦连连。梦里去世的外婆问我过得顺不顺心,什么时候才回老家和父母和好,总是家人,不会气你一辈子。有时早上醒来,眼角一片干掉的泪痕,但梦过什么已经不记得。

有一天似醒非醒间只觉得呼吸越来越艰难,拼命醒过来才发现被子蒙到头顶,脸的位置压了一个枕头,我想移开那枕头却无论如何不能动弹,在一片惊惧中逐渐失去意志。隔日问阿凯他才说,你最近总是在半夜抽抽噎噎吵得我睡不着,没办法才这样的。

那天我等阿凯走后去医院开了少量安定,然后回到家,把自己凶狠地摔在床上。没一会儿又翻身下来,盯着床底一字排开的蟋蟀罐。不是晚上,一切都是寂静的。阿凯曾经自信地说过,只要它们还在,人生就不算完蛋,总有咸鱼翻身的一天。我想着这些话,觉得非常好笑,以至于越笑越大声,最后是笑是哭自己也不知道。我一边笑一边跪下,探身过去,把罐子都移出来。虫子真是丑陋。我捏住蟋蟀一只一只装进耐热玻璃瓶中,放入微波炉里高温加热了20 分钟,瞪视着橙黄柔和包裹的那只小瓶子,直到一切声音消失。之后吃了两片安定,拉上所有窗帘,钻进被子,沉沉睡去。

第五天的时候,K 已经没有先前那样的热情了,一天站在窗前的时间由四五个小时变成两个小时。

“大概真的是我猜错,这几天来过的男人只有快递和外卖。”K 坐下来,玩弄桌上的打火机,“我和你说了那么多自己的事,你也说说你自己啊,你和那个阿凯。”

我摇摇头,“我已经不打算再见他了,过去了就过去吧。放不下只是让自己难过而已。”

“真是小气,那我白说那么多不是很吃亏?”

“你自己要说的啊,又没人逼你。”

“话是这么说,但总觉得很不甘心啊,好像全世界就我一个傻瓜……这样吧,你回答我一个问题,这样我们就算扯平好不好?”

“不准问我前男友的问题,其他随便。”

“当然。”他又一次不怀好意地笑起来,“问题就是,这间房间是不是根本就不是你住的地方?”

我全身一震。尽管被绑在椅子上,还是有种要晕倒的感觉。

“如果我没猜错,这里应该就是你前男友的家吧。”顿了顿又说,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要骗我呢?”我能说什么呢?随便找个借口来搪塞当然很容易,但K 既然这样说,显然有足够的理由。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我微一沉吟,决定不再无谓抵抗。

“玄关的地方是鞋柜,你睡觉的时候我打开过,里面男鞋是八双,女鞋只有一双。还有,我烧饭的时候问你调料和锅铲放在哪里,你全答错,完全在瞎蒙,但是炊具很旧,调料也用到一半,显然只有每天做饭的人才有这样的厨房,那每天做饭的人又怎么会突然失忆,想不起用顺手的东西放在哪里?所以后来我问你冰箱的芝士是不是马苏里拉,你回答是。但其实冰箱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芝士!都是我为了试你乱盖的,你果然上当。还有,”K 走过去,敲了敲贴着墙的衣柜,“这个衣柜上锁了,我打不开,但是如果打开的话,我相信,里面一定全是男装。”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酝酿着说词。

“没关系,很多情侣就算分手了,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是可以住在一起嘛。不过我就是很奇怪,你前男友人呢?我来这里那么多天,你住他的房子,他连电话都没打过一个?”

“他……失踪了。”我低下头,头一次有点想哭,“我到他家来,想把最后一点东西搬走,把钥匙还给他,但是房间没有人,手机变成了空号。我们分手前我对他做了很不好的事,我怕他要恨我一辈子。我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他,但是我想自己的家总是要回来的,我就住下等他。我想和他说对不起。”讲到这里,我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所以租房广告也不是你贴的而是你男友?也许就是因为不想继续再住在这里,所以才贴了广告,你又不知道,只好编个理由把我打发了。”K 自言自语,谜团都解开了。

我本来只是希望哭一下可以让他不要再问那么多,没想到眼泪竟然停不下来。K 没料到我突然这样,有点手足无措。这个时候,门铃声刺耳地响了起来。

“开门开门,居委会的,警察局有话要问。”

自从6 楼的凶案以后,本楼的住户经常会遭到警察突如其来的盘问,K 没来之前,警官已经几次来敲过门,只是我都装成屋里没人而已。

在K 捂住我的嘴巴前,我十分夸张响亮地打了喷嚏。今天已经没必要再装了。

“你去开门,然后说家人生急病,等你去医院拿钱救人。尽快打发走他。”也许K 怀疑我是故意的,但已经没办法继续干坐下去了。他松开我后,一手捏着我脖子,一手拿刀抵着我的脸,两个人一步一挪走到门口。

“你是……小金?”居委会的人看了一眼一张类似登记表格一类的东西,狐疑地问道。

“小金是我男朋友,今天不在,有什么事吗?”

“你把防盗开一下,这里上个礼拜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相信你也听说了,现在警察有些话要问你。”

我依言打开防盗门,K 站在我身后,并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现在我们完全暴露在敞开的楼道里了,我感觉到刀移到了腰的位置,锋利的部位又陷入一点。

“不好意思哦,我上个礼拜不在这里,大概帮不上忙。”我一边说,一边想着穿着的上衣厚度和刀刃长度。

“这位是?” 这次换成警员走到面前,他看了一眼我背后的K。

“我表弟。”我咳嗽了一阵,含混过去。

“没什么,我们就是确认一下。对了,这个人你认识吗?”警官拿出一张女人照片给我辨认。

“咳咳咳……不认识。”

“上周五晚上你男朋友在哪里?”

“这个……咳咳……我就不清楚了,咳……好像说是回了次老家看家里人,不知道是不是周五。”

我咳得越来越厉害,讲完后更是控制不住弯下腰猛咳,气都喘不过来。警员和居委会的人都不说话等我咳完,我感觉身体已经和刀锋隔开几厘米的距离。不冒险就再也没有机会。

“其实……”我说了这两个字,突然猛地向前扑去,抱住眼前的这个警员转了180 度,这样,刀刺过来也不会伤到我。

对方有三个人,K 选择夺路而逃。

“抓住他!抓住他!他杀了6 楼的人现在要来杀我了!”

我蹲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叫着。

从警局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路灯昏黄暧昧,便利店的霓虹竟夜不灭。

窗台前还留着K 的望远镜。我凑上去,第一次看清对面女子的模样。顶多三十多岁,脸上两条法令纹却让她徒增十岁年纪。烫着花卷般的头发,嚼着一根牙签,穿着紫绛红的睡衣坐在椅子上涂指甲。

这样一个人,K 竟然喜欢这样一个人。

海边暴雨什么的,我看着那个女人,不自禁地冷笑,一定都是K自己编出来的。

据说警官无论问K 什么问题,K 都是否认,最后竟然吓得小便失禁。我把这几天K 的举动如实报告出来,警官说,今天可以先回去休息,明天还需再来警局。

打开房门,空气潮湿而浑浊,收拾好房间里弄乱的东西,找出空气清新剂,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喷了一遍。毕竟,这是阿凯以前住的地方,我不喜欢里面有陌生人的气味,更不喜欢他闻到自己发臭的味道。虽然我已经买了一个冰柜来安置他,但要达到他生前总是洋溢着的David Doff cool water 的味道,操作起来却是挺困难的。啊对了,几个月前我连CDG是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却能拼出那么复杂的单词,但是来不及了,我已经没有办法再靠这些来接近他,正如他无法再接近我一样。

如果查过6 楼那位名叫张春芳的死者所有离职同事的照片,那么警察一定会发现其中有个人和他们今天见到的这位一模一样。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件很方便的事,但没想到,始终没有人来找我。也许想要她死的人实在太多,我只是排在队伍的极端末尾,但我也相信,找到我,只是迟早的问题。

杀张春芳是计划之中的事,但我也是怀着杀掉她然后再好好和阿凯道歉的心情去和他告别的。我把包里血迹已经干掉的刀拿出来,努力说服他也来刺我一下,这样我就不会有夺人所爱的愧疚。没想到他只是抱头痛哭。原来哭确实是件非常令人烦心的事,也怪不得以前他想闷死我来获得安静。我不愿让他难堪,就说,让我自己来好了,接着拿刀往大腿上扎了下去,也许我只是想吓吓他,也许我只是想知道,精神和身体,哪种伤,伤得更厉害,又好得更快一点。

阿凯冲了过来,却不是要夺我的刀,只是拼命往屋子外冲,我扔掉刀,一把拖住他,他鬼哭狼嚎叫起来,“救命——”“救命啊——”长长的尾音像花旦唱戏一样。以我的力气根本拖不住他,眼看就要够到门锁,阿凯忽然失去重心摔了一跤,撞到桌子角昏了过去。我伏在地上觉得很累很累,人好像苍老得没法移动。等到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恢复力气去拉他,却发现他早就没气了,太阳穴这里一片红肿。

跪在自己滑腻稠厚的血泊里,面对眼前这个逐渐在失去温度的死人,我竟然一点不觉得慌张。先去医院包扎了伤口,在兰州人的店里吃了牛肉拉面,又去卖场买了那种冷饮冰柜,大小竟然正好塞进衣橱。这样多好,死的时候还有自己喜欢的东西相陪,上了天堂下了地狱都是不寂寞的。

不过呢,阿凯是那种不会觉得寂寞的人。感情啊,衣服啊,常换常新。不试图信仰任何长久的关系,就注定不会被关系中断后的寂寞打败。一个人从生到死,也许觉得无聊,也许觉得空虚,但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寂寞,这是幸运,也是福分。

而我呢,若干年后,坐在监狱冬天的阳光里,数着自己头发里的虱子,看电线上的麻雀交谈。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别人,大概也就渐渐忘记寂寞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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