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嘒彼小星
平陵城内的浮栋巷一直很喧嚣,从早到晚人群来来往往,青石路面似乎都磨薄了几分。这条南北走向的街道周边围绕的全是富贵人家的高楼,除了每日正午,六尺巷都是掩映在重重叠叠的阴影里,比别处更为潮湿阴暗。
自从商鞅之法通行六国之后,重农抑商渐渐成为长策,每个城郭都有了这样的黑市。在这里,贩卖马匹的客商,酿酒的胡姬,拉帮结派的乞丐和街头混混,早出晚归的长工,挑夫,各色人等鱼龙混杂,勾栏酒肆之间,时闻各种粗俗言语,街上常年飘荡着一股馊饭,腐坏的酒酿还有马粪的混合气味,实在不是什么宜居的地方。对了,这里还常见各种打斗场面。以多欺少,倚强凌弱,种种江湖侠士引以为耻的行为,在这里都不算什么。
喏,西段巷尾就有一起这样的事件,居然两下都占全了。
四个十五六岁的混混在一栋屋子前站成一排。为首的人五大三粗,手上掂着粗大的棍棒,向中骂道:“逆毛小子,仗着几分妖法就得意了,竟敢窝藏盗贼,赶快让开,不然我要你好看!”
当中的男孩个头尚不到为首之人的肩,料年岁上更是远远不及。由于瘦,更显矮小。但他并没有慑于其气势,依旧斜倚着门框,直直地望向那人的眼睛:“再说一次,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小偷。这是我的屋子,不能让你们进去。”说着,邹已掌心隐隐透出蓝色微光。两边的人见状,急忙退后了一步。
“老大,”一旁的喽喽附耳低声说,“据说这个独眼小子身怀异术,很多道上的兄弟与之相较都吃了亏,我们要不要先走,多叫几个兄弟再来……”
“放屁!这小子顶多九岁,能有什么真本事,我就不信有这么邪门!”
“单挑还是一起上?”邹已抻了抻指节,问道。
“单挑!”胖子闻言甚是火大,冲动地回了一句。
两方对峙中。胖子绷紧了脸上的肌肉,如临大敌。邹已却笑了,右眼里仿佛燃着萤火,他握紧了拳,又缓缓舒展开,一团气焰在掌心渐渐成形。见此,胖小子生了怯色,大叫道:“怪物!大伙儿一起上!一起上!打死这个妖孽生的怪小子!”
正中下怀!当众人冲到跟前,邹已突然收势,猛地一扬手,迅速退到门内。一把细细的黄色粉末洒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异香。
“有毒!”众人连忙屏住呼吸。等到他们发觉那是花粉已经晚了,周围传来“嗡嗡”的声音,邹已养在屋后的蜜蜂倾巢出动。
“哇啊啊啊啊啊啊啊!”
邹已关上房门,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这次也是险胜。他聚气成刃的功力只有半成,只能吓唬吓唬人,但独自生活在这样一个杂乱的地方,总是有点应对之策的。他八岁,已把世上的风霜苦寒,人情冷暖差不多尝了个遍。
“出来吧。藏得又不好,我早看见你了。”
一个少女从房梁上探出头,嬉皮笑脸地说:“小兄弟,谢谢掩护啊,你人真好。我们后会有……”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出来,女孩身形一展,便欲破窗而去。邹已淡定地给自己倒了一碗茶,并不多做阻拦。果不其然,他的防贼措施起作用了,女孩刚到窗口便脚下一滑,“哎呀!”,“扑通”。幸好窗下乃是床,不然会跌得更惨。
女孩伸手往脚下一抹,无视邹已嫌弃的目光,凑在眼前查看:“是蜂蜜啊……坏小子!”
对于斐零来讲,这次贸然的拜访还是很愉快的。虽然不清楚邹已掩护她的原因,但他显然没有为害自己的意思。关键是,斐零站起来,才发现眼前的男孩并没有他的声音显示的那么成熟,甚至,斐零想到这里就得憋住笑,他的高度只及自己的腰部,她忍不住脑补出按住邹已的额头,他的手打不到自己的场景。
邹已有苍白的皮肤,深蓝的瞳仁,蒙右眼的布帛覆住了半边脸,稚嫩清秀的面容依稀可辨。斐零十三岁,已是一个大女孩的身形。多年混迹于丐帮,她的身世早已无人知晓。现在的她,穿肥大的裤子,散着裤脚,脸上时常粘着泥巴,因为有偷盗癖,总是光着脚,像猫一样走路无声,与从前的妘华公主判若两人。
“轻功那么差,还小偷小摸,这不长记性的毛病真是和那个死女人有的一拼。”
熟悉之后,斐零就把这里当作据点,时时过来做客。捧着一大碗茶,听忙碌的男孩恶声恶气地数落她。
“一直绷着一张臭脸,不见你笑过,你这个八岁的,倒比我这个十三岁的还要老气横秋,一点都不可爱。”斐零说着,忍不住伸手揉揉邹已的脸蛋,所幸,他的脸庞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并不像他的表情那样冷硬。
“把你的脏手拿开!”
斐零乐了:“原来你也可以像一个真正的孩子那样说话啊!”
邹已手上托着蜂巢,不方便阻止,但他也没有快走避开,皱着眉头任由斐零把弄。
斐零闭上眼睛开始享受,哎呀,真软,像以前家里的云锦被,不对,云锦被还触手生凉,这种感觉就像,就像三春的柳絮,绵绵软软,还有阳光的温暖。
“死女人,玩够了没?”
听到邹已骂死女人,斐零更加肆无忌惮,双手齐上。她不禁对这个一直充当保护牌的人产生了兴趣,问道:“死女人是谁?”
邹已打掉斐零的双手,恢复了一贯的冰冷语气:“这个词,我能说,旁人不能说。”
斐零清楚,邹已在等一个人。他的衣着虽然破旧,但是总是洗得干干净净,他的住所虽然狭小,但是总是收拾得整整齐齐。斐零自己以前也是这样。敏慧的母亲及早察觉出大祸临头,把她送到民间。农作繁忙,她苦苦维持着清闲的表象,就是不想让母亲探望时看到心酸。
黄昏时分,天边的火烧云焕红了天穹,阴湿的浮栋巷渐渐掩入更为浓重的暗夜阴影中。邹已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坐在房脊上静静眺望着西方的地平线。
“你是从邹府出来的吧?”
邹已看向斐零,后者指指他腕上血红色的系命丝。他才八岁,不可能炼出邹府的秘器,这只能是他人给予的。而那人能将这么宝贵的东西赠与,一定是至亲。
“那人是我的……姐姐。”
“什么?要斧子?你会聚气成刃啊,用手劈开不就行了?”
沈蘭其实面容清秀,但她刻毒的表情把五官扭歪了,看起来万分丑恶。邹家的子弟们在旁边指指点点,但无一人敢上前劝阻,邹府这个养女的性子是出了名的泼辣蛮横,谁出来评理,她就把脏水往谁身上引。
邹已没有说话,一双大眼睛冷冷地盯着她。
“看我做什么,还不赶快去劈柴!”
“我只是在想,如果爷爷还在,你又是一副怎样的嘴脸。”
这句话彻底惹恼了沈蘭,她怒气冲冲地尖叫道:“你这个不祥的怪物,还敢提到爷爷?他就是被你给克死的!给我滚回你的柴房,一天不准吃饭!”
自从姐姐邹离失踪,邹已被迫搬出自己的屋子,先是迁到客房,后被派去宗祠守灵,如今,在沈蘭变本加厉的迫害下,柴房一堆潮湿发霉的稻草成了他的卧榻。小小的孩子,在最初面对这些变故时还哭泣申辩,渐渐地,变得麻木,等到他可以冷笑着看待这一切时,发现自己的童年已经结束。
邹已右眼处的蓝色花纹,一直是沈兰针对他的借口。最厉害的一次,沈兰掐了他的眼皮,眼睛流出了血。那****没有哭,虽然泪水能够冲淡疼痛,能够分担悲凉。往后也再没有哭,他发誓要变成一个强者,强到拳脚打不折傲骨,强到恶语击不碎心灵。
邹已离开邹府前向沈蘭提出决斗。尽管相差十岁本不符合规定,沈蘭还是用代理家主的权力通过了。从阴阳殿出来,邹已足足昏迷了三天三夜,侥幸凭着系命丝才闯过鬼门关。而沈蘭,再也无法站立起来。邹已拼尽全力重创了这个恶毒的女人。为了留在邹家等待姐姐归来,他已经忍辱负重太多。他知道,自己可以再忍受下去,但是决定走,是因为再呆下去,姐姐回来看到一定会心疼。
邹已拾级而上,到正殿,再次注视前任家主邹乾的塑像。老人的眼睛平和宁静,在这么高的地方,世间扰扰之音一定不会再令他烦恼。在爷爷刚刚去世的那段时间,邹已曾多次被带到这里“悔过”,每次他都是紧咬着下唇,一声不吭。这次告别,邹已同样一言不发,爷爷一定知晓邹离不是毒害他的人。
邹已走过一栋栋熟悉的房舍,最后,他停在后院那棵冥灵树下。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冥灵覆矣,于彼阴阳。”这首歌里唱的是平陵邹府,阴阳家创始人邹衍的故居。邹已四岁来到这里,还是一派祥乐的景象,尔后两年,世事变幻如白云苍狗,现在的邹府,早已失去了本来的面目,只有这一角,还保持着最初的明朗。冥灵四季常青,无花无果,其径十八尺,未有知其修者。
但是邹已知道。幼时他为弄清冥灵的高度,曾试图爬到树的顶端,姐姐邹离看到后脸都吓白了,哄他下来却没有加以责备,而且答应与他一起弄清楚树的高度。“姐姐是全天下最好最聪明的人!”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邹已对人都这么说。邹离没有陪他爬树,而是在申时用脚步丈量了一下树的影子。那时候日晷之影与针同长,树与影同长。邹已一直记得,他心中亭亭如盖的冥灵树,高度为七岁邹离的三百一十一步。
慑于沈蘭的淫威,沒有人为邹已送别。邹已最后抱了抱这棵冥灵树,权当告别。可惜,大树不会还抱,邹已的离开不免黯然。
夜幕降临,东方现出商宿,中有一颗青星,忽现忽隐。
“要打仗了,你知道吗?”
“这与我何干。”
“的确……”斐零暗自失笑,“不及车辕高的男丁不会被征用,你倒是不必担心。”
邹已瞥了她一眼,一言不发。
“好吧我承认,一直开身高的玩笑确实挺无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