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婉儿姐姐,你说,谁会是第一啊?”
婉儿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到:“谁输谁赢,不都一样的吗?”
“那不一样哦,总不能每个人都一样啊!”
“瞧你,也玩起了那些小丫头的无聊把戏!”
其实在凌依乔心中,她是不希望武承嗣第一,但又希望他是第一。
那个女孩子,不希望自己的白马王子,最强大?可是,如果太优秀了,身边围着一群莺莺燕燕,她又不会开心了。
“进去吧。”
武承嗣看着他的几位表兄弟,里面就是树林了。
依乔一干女眷站在旁边,原来,武承嗣一身戎装的样子,比他白袍时,还要帅!浑身的金属质感,透着男子气概,标准的黄金比。
好吧,理科毕业的,对数字有点太敏感了。
三人很快的消失了。
他们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举弓拉箭,犹如信手拈来。
他的不远处,就是一只白色的兔子……不,不能说是白色的,它通体散发着银蓝色的光,它的形状……他忽然想起了那块玉佩。
缘聚缘散缘如水,背负万丈尘寰。
就像是失去看对自己的控制,脑海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两句话。大约过了几分钟,他一切又恢复了正常,那只兔子还在哪里,他却不想射它了。
驱马继续向森林的深处走去。
若是你射了那只兔子,那你也亲手的送了你们两者间的缘分。可是你的潜意识里,没有这样做,这是为什么?因为你不忍。然而就是你的不忍……
仰起头,一箭射去,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划破长空的鸣叫,一只大雁落在了他的不远处。
“哥哥好厉害!”武三思的枣红马,据说是从吐蕃的汗血宝马演化而来的,可惜,却与了武承嗣那匹纯白的雪山马,一红一白,形成鲜明的对比,构成极其强大的视觉冲击。
武三思又骑马向了另一个方向。“哥哥,我是不会认输的哦。”
银白色的箭光,总是在不停的闪烁,林子里动物的哀嚎声,亦是不断的传来。根本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她凌依乔,不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沾满鲜血,浑身戾气的武承嗣。
她也在为里面的动物而感到悲哀,乌鸦反哺,小羊跪乳,其实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啊!
“依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必为他们怜惜,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发展。”似乎是懂,她在想什么,上官婉儿不失时机的向她道出了这番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终于,他们出来了。每个人骑着自己的宝马,傲然的挺立在众人的面前。
战果丰硕,可是她不想看这些可怜的动物们。幸好,他们的身上,都一滴血也没有沾。结果如何,都不重要了,她不在乎。
只是有点好奇,武承嗣,你会给她,送绑带吗?就和那个神秘人一样的细心?
烦死了烦死了!为什么一闭眼,脑海里就是武承嗣,为什么说忘记,却忘不了?为什么面对一个无心之人,还是那么痴迷。难道她的前世造了什么孽吗?
“婉儿姐姐,我要出去骑马!”这周围的蝈蝈实在是太吵了,吵得都要听见女鬼唱歌了。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个凌依乔怎么就是学不乖呢?上一次的伤也还没好呢?这么快就忘了痛啊?痛定思痛,痛过了,就会淡忘的。
这匹白马,是武攸暨送给她的,很明显的,他话里有话,因为他说,是借花献佛。
“佛祖那么丑,你自己献去吧。”
她有点后悔,对武攸暨太刻薄了。
有些事情,是不能选择的悲哀,她的马,性格很温顺,就和武攸暨一样,永远的都在笑。没有脾气的他,在人群之中,却又让人无法忽视。
没有月亮,只有蝈蝈的叫嚣。
偌大的草原,她一个人……不,不是,还有一个人:武承嗣。
慌乱,惊奇,逃避。
可惜马的性子过于的温顺,连跑都跑不快,倒是惊扰了……他。
他就像是一幅泼墨画中的谪仙,身后,是无边无际的黑夜,白色的长衫,掩住了绝世风尘,整个世界,傲然于上,有如王者,天下,皆俯首于他。
他太强了,她没有勇气去靠近。
“你,要走?”
她不想回答他,和他少说一句话,就可以减弱一点伤痛,她要回去,会到她的世界,宁愿嫁给那个从未谋面的人,也不要继续和他纠葛,反正在现代,离婚很容易!
他的马,很快的,横档在她的面前,他们两个,有半个月,没有见面了吧?说不想她,那是假话。她,是一个值得她挂念那么久的人。可是,为什么她现在要避开他?他没有做什么伤她的事?
她要忘了你。
一闪而过的念头,让他担心不已,其实,索性就忘了吧。你不会为了她,而放弃天下。
“我不想见到你。”依乔冷冷的回绝他,“让开。”该给这个狂妄的王爷一点教训了。
“不要走!”武承嗣拽住依乔的手,有时候,语言比不上他的动作,理智比不过宿命,冥冥之中,已经注定。
“你是我武承嗣的人,不是任何人可以抢走的!”
她愣了一会儿,随即很快的甩开他的手,说:“错了,我不是你们任何一个人的附属品,我是凌依乔,属于我自己!你的一句,要,我就会乖乖的站在你的身边吗?那对不起,去找别人吧,我,不可能!还有,没有人会抢我,我不是一件工具!”
“不,依乔,你不要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的,不好吗?”
原来,武承嗣也会结巴……
“我们,以前?真是好笑?我们以前,认识吗?”
现在,把一切都说出来,心里,真的都会好受多了。“请王爷,放手,奴婢要先走了。免得惹人非议!”
王爷,奴婢?
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