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兵器是士兵们自己订造的吗?”听到金慈这样说我倒是吃了一惊,程昱却道:“以前不是,以前都是官中出钱,后来很有一些士兵退役想要保存自己的兵器,便用钱赎买,士兵们宁愿投军之后在新兵营出多几倍钱订造自己中意的兵器,也不要官中配给的,因此这也就成了惯例。”
我却说:“如此一来,士兵的兵器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制式,这不太好。”
“是统一重要呢?还是命重要?”金慈反问道。我顿时语塞,好一会儿才说:“那么那些订做不起兵器的,还是要配给他。”
“是,都有配。”金慈回答说。
“这还差不多。”一想到配给的兵器一定不如士兵们自己用的好,心里面也爽起来。近来国内兵器铺水平节节上升,一方面是因为冶金业的发展,材料越来越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打铁的技术和理论越来越成熟,打铁的规模和技艺也大有进步,兵器的设计和制造水平提高了,一些着名的铁匠也同时成了设计师,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这种铁匠往往都发了财。有市场需要就会有进步,就会有竞争,所以这个事情也是好事。
就像欧洲人和日本人一样一样,其实武士们都喜欢收藏自己用过的兵器,中国人也不例外,我军的将士们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士兵来说,武器就是战友,所以一定要好好选择,好好保存。一些我手下的大将们也开始换装或者收买名贵兵器作为收藏,总的来说,自然是陆家堡出产的兵器卖得最好,但我估计要不了多久民间的冶金技术就能够追上来,到时候我也没办法靠这个赚钱了。虽然不能赚钱,我还是乐见其成。那一点蝇头小利,勉强做做零用,放弃了也就放弃了。
但匈奴显然成了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受害者。因为骗取匈奴人的钱并不会受到国内的什么舆论谴责,也不会损害太大的信誉,因此商人的那种逐利性表现了出来,哪怕成本能省一个钱的他们也要省,工序能少一步一步就少一步,一切以赚取最大的利润为目的,所以卖到匈奴的兵器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缺斤短两,至于人家买了之后会不会用能不能用他们才不管,反正匈奴看起来也不像是能够维持很久的。甚至一些儒生会跑到给匈奴制造兵器的帝国作坊里,以大义相责,让他们不要卖给匈奴兵器,这种情况下谁会给匈奴留面子呢?大家又素来知道我和匈奴不合:我消灭了乌丸而匈奴收留了乌丸大王,因此在这个假冒伪劣的事情上帝国的铁匠和商人们都是毫不客气、理直气壮的。
经过了这么一次毫无体面的出击,匈奴军渐渐地没了脾气,陆宏凑上来跟我说:“刚刚那个冲出来的武将,好像是匈奴的右贤王,他怎么还没有离开匈奴呢?”
我回忆了一下,那人怎么不是右贤王?想不到他对匈奴如此忠诚,不过他怎么用起假冒伪劣的帝国长刀来了?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人,我心里想。
新发明的火油弹毕竟有限,而且长途运输不易,放了好大一片火之后今天准备的用量耗尽了,所有的投石车开始使用大石头一起乱打,我的投石车力量很大,可以一次投一堆石头,也不管它们能扔到哪里,准不准,总之只要不是在自己人的头上就行了。这样一轮又一轮霹雳啪嚓的乱打,居然也打得十分热闹,匈奴军军营里面闹哄哄的,远远地已经分不清是哭爹还是喊娘了。
看到我军这么好的形势,军队却非常沉得住气,我的士兵都是职业军人,冷峻而且沉着,就连孙暾那样的杀人魔王也没有暴跳起来冲出去,而是大军排成坚强的方阵缓缓压上去。被烧毁的寨门乌漆抹黑地“噼啪”作响,各种车辆、物资横七竖八倒在军营里,倒是躺倒在地上的匈奴军士兵尸体却不多,偶尔能看到几个在地上躺着呻吟的,大都是被石头打断了骨头的。
前锋部队穿过了匈奴军的寨门,我们中军也缓缓起身。庞大的投石车虽然威力大,但移动却很不便,需要拆除和打包,用的时候重新组装。吕岱的工兵忙得热火朝天,也不理会从他们身边源源不断向前进击的大军,只顾干他们的活。我策马从一座投石车边上经过,仰头看看投石车,总有五米多高,我骑在火云上也不过只有投石车一半那么高。
前锋几万人冲进了匈奴军的营寨,一些后勤兵填掉了匈奴军的壕沟,只用了不超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干完了,用小钢铲填壕沟比袁军挖出来快了不知道多少倍。我中军骑兵基本上没有停顿就冲进去了,一些骑兵将领开始在营中肆意砍杀起来,但匈奴军密度极大,骑兵冲不动,倒不如步兵们杀得痛快。孙暾、凡快、金慈等人杀得痛快淋漓、兴高采烈。军人的价值首先就体现在战场上,离开了战场,军人也就不是军人了。在帝国军人和科学家的地位相当于贵族,高级将领和大学者的地位相当于大贵族大官僚,非常受人尊敬。我军兵器犀利,军阵严密,经过了很好的训练,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劈杀匈奴兵。从马上看去,地上到处都是匈奴兵肢体和尸首,还有一些我军精良的大刀长矛扔在路边,刃上满是缺口,需要打磨修理。大部分兵器上都有名字或者符号,标明了主人的身份姓名,孙暾部队扔掉的兵器最多,有一半人的大刀砍得接近报废,都换成了腰刀继续砍杀。这些兵器虽然被扔掉,战后却是要重新收集的,并不会丢失。这年头铁器很贵重,就算是匈奴军的兵器也要搜集起来打造器物,不能轻易扔掉。铁器比铜器贵,铜可以铸钱,也就是说实际上铁比钱还贵,一斤铁绝对能换一斤以上的铜钱。
乒乒乓乓,战斗打到中午,我们中军部队还没有接触到敌人,匈奴军就溃退了,大群大群的匈奴兵开始向西逃窜,各骑兵部队开始发挥威力。到傍晚时分,我军已击溃匈奴军,深夜战斗结束,主战场清点完毕,在以赵信城为中心的方圆五十里的地区里面共杀死了匈奴军官兵七万八千多人,俘虏十五万多人,胜东等人还在继续追歼敌军。但因为战斗了一天,大家体力基本耗尽的缘故,恐怕未必能持续追击很久。因为还有金诚、金慈正在敌人溃逃路线的前面,所以战果还将迅速扩大。以二十万对三十二万,能以不到三千人的伤亡取得完胜,这次胜利是巨大的。
连夜把匈奴军俘虏登记编组,分配给地方守备部队看押起来,我下令中央军步兵迅速集结南下,一路上少量补充战略预备队新兵,同时骑兵部队则要和金慈和金诚各部队配合继续扫荡。
到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一天蒙古高原基本平定,从金慈那里得到的消息说单于已经带着几个亲近手下跑到鲜卑地界去了,他的手下们也各作鸟兽散,有的还投奔了我。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匈奴这一支算是被消灭掉了。如果匈奴单于没有像刘群那样百折不挠的本事,他的政治生命就算完结了。金慈骑兵部队在赵信城轻轻松松走了个来回,就算是宣示了一下主权,便把各县移交给了一些文官。过去的中央军退伍军人很多人在蒙古高原定居,就顺便组成了一支支治安队伍,以后再慢慢充实地方守备部队,现在中央军糜集于此,并不用担心什么安全问题。中央军每年总有一万人以上的人员退伍,退伍之后都成了一个个小地主,用我的话说,是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完全忠于我的新军事贵族阶层,我给了他们土地、财富和社会地位,他们经过了我的军队生活和培养得到了这么多好处,他们的子孙也会忠于我。社会中有一群强悍而且经常取得胜利的自信性强大的退伍军人,非常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军事的动员,还可以培养尚武风气,比如最近进入华夏大学学习的子弟中,就开始出现了第二代军人子弟。我虽然只有三十来岁,却已经是老一辈人了,这年头一代胜过一代,换血很快,人口的增殖也一样。
对于封建君主来说,自己拉出来的部队产生的新军事贵族阶层是最可靠的力量,他们的子孙也是最忠于君主的,因为他们的利益跟主君紧密联系在一起,那些为我卖了十年命从一文不名的流浪汉、黑社会份子或者贫民农夫变成了大大小小地主的退伍军人们都拼了命的把孩子送进军队,希望他们走父辈们的老路。军人家庭出身的孩子往往受到环境的熏陶,也很容易培养成强悍的新军人,所以军队的素质并不会随着士兵退伍而降低,反而会有所提高。
这时代并没有中秋节,在我邀请众文武来赏月的时候,大家似乎都很奇怪一样。我在匈奴单于的大帐里面摆下了宴席,请相当于连以上的军官来饮宴。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漆杯吗?”陆宏瞪大了眼睛。“总算见到了,听说这种杯子要用木头做胎,十天刷一层漆,要刷几百层,最后又把木头抽掉,真不知道要用多少心思,没作出一个,要扔掉多少个废品。单于这样穷奢极欲,怎能不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