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玉这次穿上了同兴家女儿差不多的华贵服饰,光往身上佩戴衣服的零件,往头上装饰珠宝花掉的时间,有两次颠倒沙漏那么长,还没出门她的脖子、腰、腿就已经酸痛得好像搬了一整天重物。
好在她是做在由十六个人来抬的大轿辇上,有帘子挡着,她可以把沉重的头放在柱子上歇一会儿。外面的人实际上根本看不到她的模样,然而那嘈杂而兴奋的声音,还是跟他们亲眼目睹了她这通天城第一美人一样。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喊了一声“神明永生,城主万岁”,陆陆续续地,外面的人就跟着魔一般兴奋地跟着喊了起来。这些人,他们知道自己是谁的臣仆,在永无力自主的时候,将是多么忠诚,愚昧不加思考的忠诚。
然而自己不也是一样吗?即使要把自己出卖,也还是拼命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的命,一旦违抗,就会遭到更严厉的报复。
她希望自己永远都是这般弱小,没有后悔的一天,否则她如何去面对被她欺骗了的元居信?那个想用两族人的性命来换一段真情的人。
此刻细想,或许正是因为他太无所畏惧,让她望而却步了,因为后果他们谁都承担不起。
珑玉正在轿辇上胡思乱想着,忽然一阵不小的风吹开了帘子,带着尘沙迷乱了她的双眼。蹊跷得很,今天的天气晴朗无风,也不该有像初春的沙尘一样的大风。珑玉不禁用手去遮挡,一头珠翠叮当作响。她只觉得头上一松,还以为是发饰掉了,低头去看,却什么也没看见。摸了摸头上,东西都好好的。
就这么一下,风就停了,珑玉拍了拍身上的沙土,总觉得心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有人以前俨然老成的神官一样对她说起过:“人的命运,其实并不维系于上天,跟我们息息相关的,更多的是脚下这一片土地。天上的东西我们无能为力,我们能改变的也就是这土地而已。辛勤劳作则有收成,挖土为砖则有城池。我们敬这土地,应比上天更多。脚踏实地才是我们人类的生活方式。”
珑玉觉得手有些颤抖,莫不是他来过吗?可为什么呢,什么也没说,就只为了再看一眼她这绝情的人吗?
现在她脸上画下的每一笔妆容,都是属于上仙的,不敢擅自流泪弄花了它,所以珑玉只得用别处的疼痛来转移心中的难过,用指甲狠狠掐自己的胳膊。
好在循规蹈矩,镇定自若已经成了她的一种本能,即便心不在焉,她也能完成宫里那一套繁琐又莫名其妙的礼仪。
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她粒米未进。头上的装饰早就拆掉了,可还是觉得有千斤重的东西压在上面,抬不起头。
“咦?小姐,您最喜欢的那根玉簪呢?怎么没见?我记得今天给您戴头饰的时候,好好地藏进头发里了啊?”
珑玉从恍惚中惊醒,把发髻全部拆散,果然不见了那根玉簪。
“丢了吗?大概是头上东西太多,把发髻压垮了,就掉了出来。那簪子纤细得很,那么多人跟着小姐走来走去,恐怕是捡不回来了。”幻雾心疼地皱眉哀叹,这是唯一能留作念想的东西,老天为什么就是这么绝呢?
“我上次对元居信说,跟他就此别过。可是我说了并不算,要他也这么说了,才算。现在我是真的无牵无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