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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文中牛的意象亦反复出现。她和牛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文章一开始就提到,“一管黑紫色的药液压进我的血管”,而那药正是从牛身上提取的。作者还说:“从那个时刻牛身上的部分压入我的躯体,我便与黑色结了这段缘。”牛——黑色——我之间就有了特殊的联系。“我”与牛之间被黑色所联系,而黑色即是牛身上的黑色药液,也是死亡的阴影。因为黑色药液的提取是以牛的死亡为代价的。所以“我”与牛的关系便成为互有关联的生命与生命的关系。“我”总是从牛的死亡观照自己的死亡。作者将牛的死亡写得很美丽又很忧伤。前后两次写到牛的死。总是写到牛的“很亮很美”的眼睛,写到牛越过那一个门槛时“便痴情地哭”,或“含着眼泪”。这苍凉而美丽的死亡意识,更强烈地反映出她对青春与生命美好的渴恋,是一种对生命诗意的告别,含泪的微笑。

女儿没有回来的小镇

李佩芝

毛驴车“得得”地跑过街面,小铃铛“叮铃铃”响着。赶车的老人不时地用根细柳条抽打着小驴儿,他回头看了看我,目光很温和,仿佛在问“这样可好?”

我朝老人感激地笑笑,这样挺好……

我躲在小驴车上的花顶篷下,睁大了眸子,望这小镇。阳光灿灿的,人流、车辆、房屋、街树,全在阳光下幻着银色的光亮,我的视线模糊了……

这不是呼兰县城东二道街么?那大水洼不见了,岁月的灰尘填满了它吧!这路原本是坑坑凹凹的。晴天,常在大车小车的后面,旋着一股股浓浓的烟尘,像条长长的浮游的雾带,久久不肯散去。雨天,泥泞不堪,阻挡着来往的行人和车辆。“……马车陷下去,过路的人都去帮忙,不过帮忙救马的过路人,都是些普通的老百姓,是这城里提葱的、卖青菜的、瓦匠车夫之流……一种穿着长袍短褂的,非常清洁。看那样子也伸不出手来,原为他的手也是很洁净的,不用说那就是绅士一流的人物了,他们是站在一旁参观的……”

在《呼兰河传》中,萧红不正是这么写的么?

毛驴车有些颠簸。看看路面,是土路,却平坦,并不坎坷。城里都是柏油路面了,这段土路留着也好,那轻扬的灰尘让人忆起了许多许多……路旁的老树与偶而残留的旧栅栏,告诉我这条街旧时的风貌,只是行人的衣著与身份,绝不是谁打眼能分辨出来的样子了。

小镇上是异常热闹的。

这松嫩平原上的小镇和我们陕西关中一带的小镇一个样儿呢!几条主要大街上各种商店喧腾着繁华,轻音乐叮叮咚咚伴着行人的脚步,电影院、俱乐部门口的大幅广告画鸟瞰着市人,卖冰淇淋的小棚一个接一个设着,荫凉里坐着一吃就几碗的有海量的食冰者,而通往萧红故居的街面上是衣服集市,人穿行其间,犹如在色彩的海洋中游荡,一阵风过,人和彩衣都有一种超脱的飘逸感了。

这不是萧红心中的小镇了。

她只记得那几家小小的店铺呢,只记得小巷的坎坷与泥泞,只记得父亲冷冷的目光,还有那后花园里花丛棚下温馨的梦……

世上早没有娘娘庙会的热闹了,没有野台戏的喧嚷了,连龙王庙小学也改了名字,当年那个爱画画儿,爱啃书本,爱沉思幻想的小女儿,再不回来了。

“得得得”的驴蹄声中,透着寂寞。

“叮铃铃”的铃铛声里,系着抗争。

萧红怎么可以承诺父辈给她设计的人生!她怎么可以甘心去当谁家驯服的小媳妇!没有爱,她不能呼吸,不能生存,小镇的女儿叛逆了……

世界多广漠啊,从小镇逃出的女儿一定感到过彻骨的冷寂;世界又多么小哟,让她碰见了他,最困窘的日子,也是最幸福的时光呢。有人犹大般卑鄙地出卖了她,有人却白马王子似的搭救了她。她,不是不幸者,我总以为,人生有那么一次刻骨铭心的爱,就足矣。

小毛驴车跑得欢快。赶车的老人叼着烟袋,望望街市、望望我,笑笑。

我是远方的女儿呢!异乡的女儿来访,能使小镇快活么?当然是不能替代的,我知道。

回头望望,街树把那一排翻修过的平屋遮掩了。老人告诉我,来参观萧红故居的人很多。小镇的女儿再没有回来,她不知道,人们怎样擦拭了岁月的积尘,在断裂的墙垣上,在残破的老屋里,在萧条的庭院中,在盖了许多新屋的后花园的旧址上,珍爱地辨析着她晃过的坚强又柔弱的身影……

她当年坐过这毛驴车么?我真想问问赶车的老人。她该坐过吧,小镇除了通往远方的汽车,就跑着这别具一格的小驴车呢!哦,也难说,难说这不是经济改革后城镇开放政策的一个体现。

云南石林一带的小马车,新疆伊犁一带的小驴车,曾引起我孩提般的快活。然而现在,我的心沉沉的,小镇再有诗情画意的小车,也唤不回它那多情又执著的女儿了。只是我依旧苦苦地猜想:小镇希冀过女儿衣锦还乡么?企盼过女儿顺应天命么?为女儿短暂的人生里充满了辛酸悲哀过么?

那一排翻修一新的老屋凝着岁月的惆怅,小屋里空空荡荡的,没有几件女儿抚摸过的物件,没有几张女儿留下的笑影,她把一切都带走了,无论这小屋如何摆设,这儿没有她。

萧红不曾回头。她自己去闯世界了。她曾是个强者,登上了闪着虹彩的文坛;她又很孱弱,要爱人和被爱,但她失望了……在南国浅水湾一隅,你去听,能听见那失落的歌吟……

小镇现在为这叛逆的女儿骄傲了。

我在毛驴车轻轻的震晃中,突然感到一阵压抑,一阵悲怆。萧红去的太疾了……她才31岁,她还很年轻,她还可以选择生活,重新奋争,重新爱……若没有战争,没有炮火,没有对人的失望与彻骨的寂寞,她该会有一个多么辉煌的人生!

我想,我理解她。理解她心灵中每一次悄然的颤栗,理解她的抗争与迷惘。爱谁,就以生命相许,这虽是人生最可珍贵的情感,她却不知这也是致命的呢。

我不能评议她的举止。我喜欢萧红。甚于喜欢她的作品。我爱这个从小镇上出走、永不回头、热烈又痴情的女子,钦佩她的勇敢,崇拜她的才华……也许,因为我也是女子,才在这小镇上,感受到一种揪心的眷恋了……

“来看萧红的人很多呢!”赶车的老人重复说。

“是么……”我收回散漫的目光,望着老人,老人被岁月浮雕的脸上神情静静的,一缕轻烟在他眼前飘散。

呼兰!哦,呼兰小镇,你肯收容一个黄土高原的女子么?她虽不能替代你的女儿,但她和她是上苍的姐妹,也是要自强不息地自立于人世呢!

我常常在外边奔波。心像系在山上,水上,系在悠悠的风中。天南海北的闯荡中,疲倦袭来,便踅回自己那温馨的小家,灵魂感到安然与妥帖。我比萧红幸运。她生不逢时。真的,若是萧红今天和我一个年纪,她的生命该多么丰腴,多么光彩!哦,萧红,我知道你是不甘心的,不甘心去的……我为你扼腕叹息!

呼兰镇小小的,路却很长很长。

呼兰镇热闹闹的,那旧屋却异样空寂。

我向40年前张望着,向自己的内心张望着,我不知道,我悟了些什么……

“那时代,走文学的路,太艰难。”一个伙伴叹道。

“那时代,直面人生,太艰难。”又一个伙伴叹道。

我沉默着。

搞文学,萧红杀出了自己的路。

直面人生,正视现实,她却付出了全部生命。

小毛驴车在街面上“得得”地跑着,阳光灿灿。我突然发现,街市上少女们飘逸的彩裙与飞扬的神采使小镇显得生机盎然了,抬头望望蓝蓝的天宇,觉得心中满满的:小镇失去的,会做人们心中永远的纪念;小镇应欣慰的,它又有无数好女子了……

[鉴赏]

李佩芝(1947~),河北人。散文集有《别是滋味》、《失落的仙邱》等。

女作家李佩芝笔下的《女儿没有回来的小镇》,那神到笔到之功,真有股子吹不散的灵气!

从跑得“得得”的毛驴车开笔,一直引导读者跑完全文。跑得真可爱;“叮铃铃”的小铃铛,也响得真有情!作者凭依着毛驴车跑出了一路乡土味,跑出了呼兰镇人民的思念,跑出了前来参观者的崇敬和哀思,跑出了一个叛逆女儿短暂而又辉煌的人生!还跑出了一对生不相逢死相知的“上苍的姐妹”。跑得很不简单!这种高超的艺术技巧和以神贯通的构思,来得如此自然,足见作家的文学修养了。

作家并没有向读者宣称萧红的一生是如何的不平凡,如何的光辉。而是以敬重和惋惜的笔调,很自然地让人感受到萧红的勇敢,萧红的可爱,从而进入对萧红的崇敬。所以“来看萧红的人很多呢!”这样客观地,不加渲染地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是作家熟练地运用文学手段的真工夫!

作家并不认识活着的萧红,却与死后的萧红心神相通。她说:“我想,我理解她。理解她心灵中每一次悄然的颤栗,理解她的抗争与迷惘。”正因为有如此真切的理解,才感觉到“和她是上苍的姐妹。”作为理解的姐妹,说出“我喜欢萧红,甚于喜欢她的作品……才在这小镇上,感到一种揪心的眷恋了……”这段出自女作家笔下的肺腑之言,是多么的质朴而真切动人啊!

这篇佳作的结尾,力图有点时代感,使它符合某种思维,所以用超然的笔调写出“我突然发现,街市上少女们飘逸的彩裙与飞扬的神彩,使小镇显得生机盎然了。”此刻,令我想起画龙点睛之说,要力避干扰,使之浑然一体,一点即见光华闪闪,那才是龙的眼睛。

老王

杨绛

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老王不仅老,他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候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意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唔”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10个还是20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自己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湖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明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多吃多占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鉴赏]

杨绛(1911~),原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女。早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历任苏州振华女中(沪校)校长,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杨绛是当代学界泰斗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著名翻译家、喜剧作家、小说家,同时也是优秀的散文家,他们夫妇被文艺界誉为文坛双璧。她的散文集《干校六记》、《将饮茶》等,深刻隽永,给读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老王》这篇散文,是一篇精品。作者写了一个平凡的人物,写了几个平凡的生活片断,写了几段平凡的对话,文字朴实无华,但却紧紧抓住了一个“情”字——最不平凡的世间真情!感人之处寓于平凡之中。

老王是一个不幸的老三轮车夫,独身,独眼,独自拉车(单干户),但他却幸运地遇上了杨先生一家,他们不仅坐他的三轮,还“和他说着闲话”,杨先生的女儿还给他吃大瓶的鱼肝油,他死后还由杨先生大笔描述,他若地下有知,也该含笑九泉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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