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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另外,在作品风格,写作手法甚至遣词造句方面,台湾作家跟“五四”时期刚开白话文之头的作家,如徐志摩,冰心等非常近似。这在庄因的散文中也可以看到。这一方面是由于作为中国现代散文大家的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和深刻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许就在于这些由大陆而去台湾的作家在承继传统上,与“五·四”时期的作家风格有着比大陆作家更为直接完整的连通关系。而这也不失为一种特殊风格,自有它的魅力。

庄因是大陆迁台的,跟这一大批具有相同经历的人一样,他们都拥有一种极强的归属感,与大陆有割舍不尽的精神上和文化上的联系。怀旧、思乡是他们最主要的写作之题。如果是寻常的闲愁,那倒也罢了,但其间社会历史的因素很重,这也使庄因们的怀乡平添了力度。

守巷者

庄因

从我的门口通往闹街,是一条长巷。

巷子的前一段,左右对立的是些高级住宅,朱门白墙,煞是美观。经常有几辆小汽车停靠在巷的一边,巷子的后一段,是参差不齐的克难房子,我所住的,便也是其中的一个。

书间,巷内行人不绝,人们像走马灯似的往来于闹区与冷静之间,到了晚上,一切活动都被黑暗所掩蔽,巷子里静得有如一条无声的河。

我每晚都要经过这条巷子,而时间往往接近午夜了。当我自巷口下了汽车,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振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我很愿意用这段富有诗意的宁静,去澄清脑子里一天来堆积着的琐碎的片段问题,同时,结构一些对于新事物的思绪。

我放缓了步子走,虽然在我感觉中,这条巷子是很长的,但走起来却非常快。每一次转过一个小弯以后,远远的一盏微弱的灯火便像流星般滑落在巷口,这颗星似的灯,体积固然很小,但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

当我每次快走进那个转弯的时候,心里便自问着:

“它仍在么?”

然后,我转过弯,承受着希望的喜欣,我的脚步也像有力而加速了,仿佛新的明天已经由这一点光亮,先透露给我。

这盏孤灯的主人,是一个卖馄饨的老人,我说他老,也许并不确实,不过,他确已鬓发斑白。我与他相识,是在一个寒雨凄风的夜晚。

我竖起衣领,向前倾斜着疾行。再也没有往常那种悠闲的想法,只觉得这巷子长得讨厌。风夹了细雨,喷洒在身上,有一股刁缓的风溜进衣领,全身像触电似的痉挛起来。忽然一阵竹梆子的声音从前面递过来,我抬头看,一层雨雾散在那灯火的四周,老人笼着手,靠了墙壁坐着。我忽然觉得他是异常孤独的。

坐在面摊旁的长条凳上,热的蒸汽扑在脸上,隔着水雾,渗过凄迷的光,看见的是他满险皱纹,和一双似乎困怠的眼。

“吃啥?”他问。

于是我们便由一碗牛肉面交谈起来。

“俺在大陆上当过县长,谁知道要来台湾卖面?”

真的,谁会想到来台湾一住十年呢?

我想,谁也料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处在一个新环境里,便去多多培养自己,料理新生活吧!生活没有绝对的舒适与穷苦,那只是感受的问题,以及我们对于它单纯肯定而产生的印象。我与他真是素昧平生,相遇他乡,不是奇迹么?

我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我拭过嘴,微笑的望着他。

“你不要看俺头发白了,没关系,俺儿子可大了!”他似乎猜透我心中优越的感觉,于是这样说。

我没有再答他什么,心里忽的充实起来。我想:是的,我们的下一代都大起来了!回家,快了!

雨仍下着,风仍刮着,我站起向他告别,转身走去,不禁回头又看了看,想,只留下他一人在深夜守着这长巷,是太不该了!

一九六0年

[鉴赏]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是最主要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平平凡凡的一闪而过的镜头,只要切入了我们的心境便能感人至深。

我们不把《守巷者》当一般的叙事散文看,我们承认其中有很现实的背景,卖馄饨的老人过去在大陆当县长,现在在台湾卖面。这是台湾整整一代人都必须正视的事件,国民党在大陆垮台,而迁移台湾,的确这中间的生死悲哭也很有一些可写的。但是我们宁愿认为《守巷者》所写的是一种普遍的人生场景,抒发的是一种普遍的人生情绪。

《守巷者》说了些什么呢?它赞颂了卖馄饨老人生活的坚强?它喟叹了人生的瞬息万变?它感慨了生命的逝者如斯?或者它描绘了人的独寂无伴,应当说它把所有这些都包容了。

生活中有意思的镜头很多,要发现它们需要一双慧眼,更需要一片慧心,庄因是从琐细中找到深意的能手,庄因散文大多取材日常生活,闲处着笔,回味绵长,归属于叶圣陶、丰子恺、曹靖华他们那一支,《守巷者》就是其风格的代表作。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们可以把《守巷者》归为一篇很好但缺少个人色彩的作品,而实际上我们很难把它与别人的作品,尤其是与大陆作家的作品混同,因为在他的作品中浓浓地充满着一种没有归属的茫然不知所向的感觉,这当然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他割舍不掉与大陆精神、文化上的联系,因而在他几乎所有作品中全都或隐或现地飘荡着一种刻骨铭心的乡愁。

这样,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他能体会到卖馄饨老人的孤独,能理解在1949年那场突变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以及为什么他对黑暗小巷里的孤灯那么企盼,为什么他能成为体验人生深意的能手。有一双慧眼关键在于有一片慧心。

散文这种体裁忌浅,不是生活的沉渣浅草都能入文的,它必须切合进一种感情或者感悟,这是支撑起文章的内在力量。同时散文也忌虚,它需要一些具体的场景,具体的人或事让我们的感情或感悟有所附丽。二者兼备,并情景交融,便是散文的上品。《守巷者》不失为上乘之作。

沙漠中的饭店

三毛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言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相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言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地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我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地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着:“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散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啊?”第二天醒来,发现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粟。

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尚温柔。“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忽地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

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第二日他问我,“喂,我们有没有笋?”“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笋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的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

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炬台的桌子,桌上铺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分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快脱下长裙,换上破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盘,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去骗老板……?”“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到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了。”

[鉴赏]

三毛(1943年生),女,真名陈平。浙江定海人,生前曾在台湾生活。小说、散文颇丰,有《撒哈拉的故事》、《梦里花落知多少》等集著称于世。大陆出版了她的文集多种。

三毛用她那自由的笔,写了她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居住时的一段自由而有趣的生活。她的一支笔,随意地写着他们那似不经意而又很经意的一餐一餐中国饭。她的语言不求典丽绮靡,却句句珠圆玉润。像他们那路转溪桥的生活一样,文章亦波澜层起,妙趣横生。

《沙漠中的饭店》,讲的就是下厨房烧菜的故事。当一个人将烧菜作为一种艺术去欣赏的时候,烧菜便不是一个负累,而是一种享受了。三毛说:“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一个“变”字,将烧菜的乐趣尽皆囊括了。三毛语言风格亦在其中。

母亲从台湾寄来“珍贵食品”,三毛要开“中围饭店”,食客是荷西。当然,“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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