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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作品中同时也写了另一个人物形象:丈夫耿玉亭,在残酷的命运面前,他没有低头屈服,听任命运的摆布,而是在妻子的协助下,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自信,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哪怕是萤火虫般的微光也要让它发出来,充分显示了优秀的大庆儿女的倔强、敢于同命运抗争的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

这篇文章所写的这两个人物的形象,以妻子的形象为主,二者层次分明、简繁有致,共同体现了作品的挺拔进取的精神。

文章运用了小说创作的某些手法:倒叙插叙,夹叙夹议。倒述之处,扣人心弦,引人入胜;插叙部分,使文章错落委曲;夹叙夹议则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这和作者那种质朴平易的叙述节奏相一体,较成功地发展并完善了作者那种原始的写作动机。

故乡情

茹志鹃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那些不惜万里迢迢而来寻根的人,有了一种同感。这是一种捉摸不住,讲说不清,难以言传,而又排遣不开的感情。

它好像很巨大,又好像很琐细。具体得如一撮土,一滴水。但要说它只是一撮土一滴水,又似乎绝非如此,它又大得无从搬移,无法传递,不可替代。它是天,它是地,它是山,它是水。然而它又非一般的天、地、山、水,它和民族,和祖先,和各人逝去的童年,或青年时代的岁月,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个人的经历镶嵌在一起,盘根错节地联在一起的那个天、那个地、那个山、那个水,还有那种对别人毫无意味,对自己却无比亲切的乡音。

说实在话,世上有着许许多多比乡土更加美妙,更加怡人的地方。但独有故乡却是“我的”,它像母亲一样,无可选择。美的,不够美的,都一样,是亲爱的,是“我的”。它不会让人时时挂念,却能令人终生难以忘怀。这就是故乡,人人都有的故土之情。

绍兴是我的祖籍,我没有在这里住过,对它并不熟稔。绍兴话亦只是小时候听祖母说过,但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使我向往。为了探望故土,为了聆听乡音,我来到了绍兴。

坐着蚱蜢似的乌逢船,沿着小河,沙沙地擦着野生花草,经过一道一道圆拱的,半菱形的石头小桥,经过林边的埠头,那里,着青布衫的姑娘在洗衣裳,穿红球衣的小伙子在挑水,在一圈一圈的水晕里,他们好像飘动在纡青拖蓝的白云之间。

坐在船尾摇船的老倌,一面用脚蹬着桨,用手里的划子点拨着船的方向,一面嘴里热闹地说着话。说着路途如何的远,到的所在又是如何的偏僻,回程的生意又是如何难找,等等。当听到我们同意加他一点船钱的时候,他又大声地发出一连串的感叹词:

“喔唷!啧啧,这位师母真是……啊!真是……”随着那汩汩而进的小船,那乡音在故乡的水上跳着,笑着,滑着,热热闹闹地送得老远老远……

达一切对我都是新鲜的,但又觉很熟悉,是见过的。在哪里见的呢?说不出,也许是在梦里。

找曾经做过这样的梦么?

……

我提着小竹篮,两只脚踏踏实实地走在故土上了。沿着晚稻田畈当中的石板小道,浴着刚升起的太阳光,向小镇慢慢地走去。在镇上一所校办的尼龙袜厂里做工的姑娘们,下了夜班回村来了。穿得山青水绿,手里提一个小竹篮,篮上盖一块新的花手帕,手帕边上伸出一双筷子,穿着布底鞋儿的脚,迈得轻轻地,迈得急急地,赶回家来了。家里的小鹅儿等她们回去切萝卜菜哩!那挑了一半的花边,也要赶紧完工;那河埠头正等她们去淘米;那太阳光也正等着她们去晒草呢!多少事啊!脚步儿更加匆匆起来。我站在路边让着道,目送走了三个,又迎来了五个,故乡的姑娘们走远了,苍黄的稻田上面增加了几只鲜艳的蝴蝶。稻蓬上面断断续续地传来了脆松松的声音:“……懊煞哉!真当是顶了石臼做戏文……”

“……伊屋里灶司菩萨,还是伊大……”

风把声音吹远了,剩下面前一条寂寂的石板路,两旁的田畈把它挤得窄窄的,细细的一条,迤逦地牵引着人向镇上而去。

这情这景,我觉得新颖,然而我熟悉,我见过,在哪里见的呢,也许在梦里。……

小路引我走过一个小村尾,一团绿雾似的小竹园,掩映着一排白灰墙乌板门。一个五、六岁的女孩,不知哪里受了委屈来,抹着眼睛。裤脚吊到小腿上,散了半边的辫子,遮着她有一点点脏的半边红脸蛋,独自寂寞地走在竹园后面。我猜,在那紧闭着的黑板门中,总有一扇是她家的。

啊!家,是了,是家。哦,故乡,没有我的家的故乡!从前,当我也像这女孩这么大的时候,你不曾好待我过。记得么,你让我走在那矻登矻登的石板路的深巷里,两边偌高的风火墙把我隔在外面,连想象的翅膀都无法飞越。那幼稚的想象,无非只是想到里面有一张眠床,有一碗热饭,有一点点不那么冷的暖意。这就是我心目中“家”的全体,这就是我所能有的、最美妙的想象。故乡,故乡,我在你身边做过多少次“家”的梦,多少次问过我唯一的亲人,说:“嗯奶,我们什么时候也能有一个‘窝’呢?……”

没有我的“窝”的故乡啊!你未曾好好待我过,然而却在梦中无数次地使我萦回。我梦见故乡的天,故乡的地,故乡的山,故乡的水。因为,你给我的就是这些,因为,我把这些就当作我的家。我的家啊,总是席卷了所有的荒漠,贫瘠,顶着一片黄苍苍的穹苍,四周围垂着灰蒙蒙的暮靄,当中缀着一弯淡淡的孤月。反复地山现在我的梦里,多么冷啊!你冰醒了我少年时代的梦。我走了,我不能总看着你那凄恻的面容。

我也做过好的梦。那是在后来,在巍峨的孟良崮上,在马衔嚼,人轻装的陇海路旁,在济南解放的捷报声里,在白雪皑皑的淮海平原上,在那冷的北方,我梦见了温暖的故乡,梦见一个青山郁郁,绿水悠悠的故乡,那里有白米饭乌干菜;有自家的冬笋:有野生的蘑菇;有鲜红的杨梅;有金黄的蜜橘:有青布蓝衫的姑娘;有母亲般的温柔关注。没有我的家的故乡,却给了远来的战士暖和和的床,热腾腾的饭。多么好的故乡,多么美的梦啊!

绕过了小村尾,石板路接着石拱桥。傍河的小镇,沿河伸开了一条街道。豆腐担连着鲜鱼摊,担儿前的人多,摊前的人少。点心店里热气腾腾,倒并不客满,布店柜台边却站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富裕的人置冬装,更富裕的人在买花涤确良。立冬刚过,有人已在筹备添夏天的衣裳。有名的羊肉银水,驮着一杆秤,敞着一件盖屁股的棉袄,背脊上的面子已不知去向,露出的棉花,远看就象一件羊皮背心。一顶新的罗宋帽,高高地顶在头上,帽顶款款地歪在一边,像京戏里的武生模样。他急匆匆赶过人群,作兴要赶去宰羊。我和老友蹲在卖鱼的木盆边,挑了两尾活跳的鲫鱼,放在小篮里,任它干张合着嘴,我们顾自慢慢地走。

在回来的路上,顺便去看了那个校办的袜厂,就是来时路上遇见那些姑娘们工作的地方。

厂,就是一个大客堂,里面坐了二十多个姑娘,摇着二十多部摇袜机,“喳喳喳”地摇完袜筒,就左一针右一针的挑袜跟,手是飞快的,挑完袜跟就“喳喳喳”地摇脚筒。

这机器,这操作,这程序,我熟悉,我见过的,不是在梦里,是真的,是在五十年之前,我暂住在杭州那危危的小阁楼里,房东聋奶奶的女儿,就整天在楼下“喳喳喳”地摇着这个。不过那时她摇的不是尼龙,是线袜。这“喳喳”的声音,伴着她轻轻哼的“的笃”调,让人感到凄婉和寂寞。

这机器我见过,这操作我熟悉,只是少了那凄楚的轻哼。真的,我后来梦见的情景要比这个好。那好的梦里,似乎是在一个铮亮发光的展览大厅里,一部铮亮发光的立式机器,由工人一按电钮,几秒钟就拿出了一只夹花尼龙袜。我想着我的梦,走出了那间客堂工厂。可是一抬头,只见我已走到一个建筑工地上,一大排二层的楼房已大致完工,只差些门窗之类、木作师傅的功夫了。人家告诉我,这是造的校舍和教室,人家又告诉我,这就是用那“喳喳”响的摇袜利润建起的。我走了,摇袜机的声音已远远地落在了后面,但是依然还是“喳喳!喳喳!”地回响在我的心里。用它陈旧的方式,古老的声音,竭尽自己所能,一圈又一圈地转着,摇着,为了三层楼的楼房,为了农民的冬装和夏衫,为了四个现代化,老老实实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

哦!于是在那好的梦的前面,我又看见那些盖着花手帕的小竹篮,那些穿着布鞋儿的匆匆脚步……我也该动身了,太阳已升得老老高,还有三里路要一步一步的走过去,篮里的鱼,还在干渴地张合着小嘴。

石拱桥连着石板路,石板路带我回到老友家的村头,看见路上相遇过的那些姑娘,已换下干净的新鞋,脱下了山青水绿的新衣裳,正蹲在河埠头洗菜,正“罗罗”地唤着小鸡小鸭……我赶紧回到了不是我家的“家”里,把鱼放进淡水缸里,干搁了两个钟头的鲫鱼,居然又悠悠地游了起来。

故乡,这就是我实实在在的故乡。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

[鉴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每个人对于故乡都有那么一种“捉摸不定”“讲说不清”“难以言传”却又“排遣不开”的不可名状的情感。因为这份情感,背井离乡者会万里寻根,遥居异地者会重返家园。乡情之深,可想而知。茹志鹃的散文《故乡情》,用细腻的笔触向人们妮娓讲述了她的那份故乡之情。

人为何要寻根,人为何会热爱自己的乡土,人为何对故乡有一份难言的感情,作者在文中作了一番独具慧眼的议论。她告诉我们:乡情是个人的,同时也是具有文化背景、历史因素的。它是琐细的,“具体得如一撮土,一滴水”,同时又是巨大的,“大得无从搬移,无法传递,不可替代”。这种议论,切中肯綮,道出了中华民族所共有的那种讲说不清,又绝对无法排遣的思乡之情的原因。

中国有句俗谚:“甜不甜,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换言之,即为:故乡的水最甜,故乡的人最亲。这正是中国人的心态。为什么人人都如此酷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其贫瘠抑或富裕?茹志鹃在《故乡情》中同样以极强的思辨色彩道出了个中原因,“说实在话,世上有着许许多多比乡土更加美妙,更加怡人的地方。但独有故乡却是‘我的’,它像母亲一样,无可选择。美的,不够美的,都一样,是亲爱的,是‘我的’。并不会让人时时挂念,却能令人终生难以忘怀。这就是故乡,人人都有的故土之情。”——说得真是妙极了,好似突然洞开一扉,令你不能不为这突然而至的透亮叫一声:“好!”于是,散文中的故乡之行便显现出它的意义。本是普普通通的乡谈,本是平平常常的乡间生活,本是极无特色的乡间工厂,本是极琐细的乡集乡镇……在乡情的这杆天平上,它们就有了价值,有了份量,有了硕大无比的情感作用。

这便成了我们阅读《故乡情》的指南,成了我们衡量文中各类人事的标准,也成了我们理解作者哪怕是对两尾小鱼也充溢着关注与爱的那份情感的一把金钥匙。

散文素有“美文”之称,因为它饱含有浓郁、深挚、扣人心弦的激情。读茹志娟的散文《故乡情》你会感到周身为这种激情所包围,身不由己地随“我”亲耳聆听到了摇船老倌的啧啧叹声;亲眼目睹了提着小竹篮、步履轻轻却又急匆匆、忙碌碌的姑娘们的身影。用笔柔美委婉,纤丽清新,质朴自然,真正做到了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

如你在远方

许达然

此地阳光恹恹,此地氛围溷溷。你已疲惫,窒息于此地的世俗,喧嚷与愚昧。向往远方,你将去,悄然远离此地。

远方有海,有山与林;远方飘扬拧你的梦。如在远方。你独立在传统的影子外,阳光染你,山岳拱你,树林托你;你呼吸无羁。

自故乡携忧郁来,你蛰隐在山麓与水涘间,那地图上找不到名字的小镇。珍惜每一声叹息,你欣然活着。

第一朝醒来,你说:“早安,一切存在。”然后饮一杯清醒自己的露水,然后捶钟,捶醒山林里的鸟兽,捶醒人。然后他们醒来,发现你的存在。笑问你从那里来,你说你来自远方,那虚伪与贪婪统治的地方,那曾被你爱过,将来又会被你爱的故乡。不需要名字,你是无名字的捶钟者。

日日,听草与草的细语,拈花微笑。在沙滩上画自己,让自己被浪洗涤,而浑然忘记自己。夜夜,开窗迎接星子们温柔的造访。“你爱星吗?”突然想人写信,但写后又撕碎,将纸屑撒在风中,撒在海上,撒在遗忘里。以前你没问他,现在再也不能问他了。以前你们惯于沉默,现在只有你以沉默回忆往惜的沉默。那一天,他突然沉默地离去了——他已死去许多年了吧?

有雾。雾来时你不知道,但你会送雾离去。彳亍在雾里,你将满足于自己的孤独,骄傲于不被荒谬的真理迷惑,骄傲于拒绝人间的庸俗,再也不须礼节,不须权威,不须偶像,也不须圣贤;你只须清醒,只须良知。你苦恼,只因清醒,只因还有良知!

有雨。雨会为你弹沉重的歌曲,使你更凄寂,你以你的凄寂冷漠人间的丑陋。踽行在雨里,让泥土沾你,泥土与你只差一个上帝而已,但是上帝在那里?雨霁时,擦干身体,但愿自己是个浴后的嬰孩,想起每个人都是如此,每个人都是块泥土!

有鸟,安睡于巢,你不破坏他们的美梦。鸟飞过,你曾羡慕航海的水手,但那时你羡慕轻捷飞翔,以影子戏浪的燕子。看浮云悠闲飘过,山默然,如你的伫立,敞开心门:“来吧!一切真善美。”

也在海里游泳,造访鱼的屋舍,跟鱼交语;鱼将惊奇你这条陌生的大鱼,你只好介绍自己,告诉龟,人类可笑的现代文明,鱼也笑了。然后造访珊瑚的胜迹,告诉珊瑚们,他们的尸坟比金字塔还美丽!

秋来时,去捡拾落叶与落花吊祭秋,在他们的墓冢上写挽歌迎冬,让冬去遗传秋的悲哀。春来时,在墓旁徘徊,缅想冬对大自然残酷的爱恋与同情,然后以一股热情拥抱春。惊奇世人为什么仍存冬意?

不再期待,期待一切曾被期待过的;不再赞美,赞美一切曾被赞美过的。以良知品评一切,你看过很多书,燃烧很多热情,很多慈悲,很多冥思。你是你真实存在的自己。

不写信,只将怀念埋在日记里。不遗忘别人,也许别人已把你遗忘,但你并不介意。你是那紫罗兰,固执地不在白天绽放,只在黑暗时默默地害羞,默默地祝福别人,默默地闪烁贞洁。当有一天,毛发被染白,不知已越过了世纪,不知祖先墓冢的草已长得比你还高,只知自己老了,你悄然归来,不再是去时昂然,你脚步蹭蹬。你仍认识故乡,但故乡已把你遗忘。故乡的老人会笑问客从何处来,你会落泪,你回自远方,回自梦。你属于故乡。

然后你告诉他们,每年秋天托鸟寄一片落叶回乡的人是你,那落叶是你的怀念。你说:“以前离开这里时,这里是养牛的草原,而今学生代替了羊。”然后,聪明故乡的愚昧,高贤故乡的世俗。无论人们怎样待你,你并不是那怕失望而到鱼塘钓鱼的绅士,而是那到大海钓鱼的渔夫。失望惧你。你还惧什么?

然后,你忘记你曾在远方。

然后,你死在故乡。

[鉴赏]

许达然(1940年生),原名许文雄,台湾省台南市人。东海大学历史系毕业,哈佛大学硕士,芝加哥大学博士,曾在牛津大学进修和研究,现任西北大学教授。一九六四年曾获台湾第一届青年文艺奖散文奖。著有散文集《土》、《含泪的微笑》、《远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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