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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柳市的人好像都比较富裕 (8)

潘向宇撂下他的扑克,悻悻地笑,下巴埋下去说:

“周市长,您喝得多了些,我怕您有什么闪失,这才一路跟着。”

周市长一脸的不解,说:“是这样的吗?你看你,快回去快回去。”

回去的路上,潘向宇脸色铁青着,丛好说吃些东西吧,被他赌气般地顶回去。

他说:“不吃,要吃你去吃。”

丛好其实也不想吃。她感觉非常疲惫,不单单是因为这一番转战式的鞍马劳顿,还因为她目睹到了潘向宇另外的一面。丛好心里堵堵的,一瞬间又很空茫。这种说不清楚的滋味她已经很久没有过了,像一条浑浊的河里的鱼,就在她已经要遗忘的时候,它们又浮出水面。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发生过好几回,都被丛好遇到,譬如每逢节日,潘向宇车子的后备箱里都会塞满礼物,被他拉着挨家送出去。丛好想,这其实也是潘向宇生活中的一个常态了,没有被她遇到的,一定也是经常上演着。

潘向宇的下巴时而仰起,也有时而垂下的时候。

有些东西一旦出现微小的缝隙,就会对整体构成威胁,而且是无法弥补的,譬如一只饱满的气球,针眼那么大的洞,都能让它无法转圜地瘪下去。我开始凝视自己的婚后生活。只要我把目光集中过去,立刻就看到破绽。他对我时断时续的欲望原来那么可被追究,他是自私和粗暴的,是在以一种“使用”的态度来对待我。

我恍然想起,张树那样的粗野少年都知道怕我痛,怕我羞,而他却根本没有这样的担忧,仿佛我是一个橡皮人,是没有痛感和羞耻感的。

也许,在他的眼里,我永远只是一个“兰城人”,就像他自己在那位周市长眼里一样,只有在酒醒后,才被如梦方醒似的认出来。他居高临下的时候,对于自己下巴以下的人没有尊重的愿望。

他爱我吗?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现在被我从心里追究出来。

这个延缓的追究直接导致出丛好的转变。她从一段时间以来对于潘向宇迷信般的服从中走出来,心里转向那种从前的状态,虚妄,但是不那么极端。

二十岁出头的丛好生出一些散漫和寂寞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她在十七岁时就已经体味过——就是那种少妇般的百无聊赖。

大量的闲暇时光,除了侍弄草木,就被丛好用来读书了,她没有放弃“自己提高自己”。先读的是唐诗。那首著名的《长恨歌》最令丛好神伤。一位多情的君王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女人呢?——“渔阳鼙鼓动地来”的时刻,却只能“回看血泪相和流”。多么让人绝望。丛好觉得这个男人可耻,甚至“猥琐”!他的“此恨绵绵无绝期”,毫不值得人来同情。他以江山为借口粉碎了自己的女人,那么即使获得了“东望都门信马归”的胜利,也是令人所不齿的。

在丛好内心的天枰上,只有一个君王堪称楷模——萨达姆·侯赛因。

遥远的伊拉克依然是各种新闻媒介关注的热点。萨达姆·侯赛因依然君临着他的国家,这个男人乐于用一些语录给自己的人民上“伟大的课”,一天一条,刊登在报章的头版。丛好在有关的报道中读到其中的一条,萨达姆·侯赛因说:

“不要将看轻你的人当作伙伴。”

这句来自萨达姆·侯赛因的教导,令丛好产生出一些觉悟,也产生出一些疑问。她想,那么,两个相互看轻的人,可以当作夫妻吗?

丛好又开始写作了。那条凶悍的狼狗又复活在她的梦里。有一次,它向她扑过来,腾空而起,而潘向宇就背着手、扬着下巴站在她的前面,还是一副中流砥柱的派头。梦在这一瞬间定格,留下了无尽的悬念——潘向宇会怎样?丢下她,“回看血泪相和流”,抑或,保护她,“但教心似金钿坚”?丛好无法将这个梦的结局完成。但正是因为存有悬念,所以希望也还存在。

丛好对于自己的丈夫潘向宇还远谈不上失望,起码,这是一个在大部分时间能够把下巴扬起来的男人。只要希望还在,丛好就能够忍受来自丈夫的“看轻”,能够忍受他不正常的性欲和偶尔低垂的下巴。

丛好第一次见到潘向宇的父母已经是他们婚后两年的时候了。这对候鸟一般的老年夫妻完成了他们的又一次迁徙,在立秋的时候,回到了柳市。见面被潘向宇安排在在一家餐厅。丛好完全不明就里,直到被潘向宇领到了这对老人面前时,丛好依然没有料到自己这是在第一次面对自己的公婆。

餐厅在一家银行的楼上,装修使用了大量的木材,让人宛如置身在一家古代的阁楼里。

潘向宇对双方做出了介绍:“爸,妈,这是丛好。”

这对老人在打量丛好。丛好尚未从潘向宇的那一声称呼带来的震惊中缓过神,也瞪大了眼睛打量着对方。

潘向宇和这对老人毫无相似之处。他的父亲一头齐整的银发,在气度上,有种潘向宇格外缺乏的温和与宁静;他的母亲气质也很好,依旧看得出年轻时候容貌的底色,在眉眼上,潘向宇依稀有些他母亲的样子,但这个母亲身上那种倨傲的气息甚至比他这个做儿子的还要凌厉。

丛好被两种截然不同的目光审视着。她甚至能够感到潘向宇的父亲投射给她的那种叹息般的怜悯。丛好不知道这种怜悯从何而来,奇怪的是,对此,她并无好感。反而,潘向宇的母亲那种挑拣物品一般的眼光,更让她觉得自然。丛好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这让她显得有些失态。反而是她的这种表现,缓释了潘向宇母亲明显的敌意。她笑了,回头看一眼自己的丈夫,说道:

“不是吗?还不错。”

潘向宇的父亲温和地说:“嗯,是的。”

不料,这却招致了自己妻子的不快。

潘向宇的母亲收了笑意,冷声说:“你只会说‘是的’,你从来就没有自己的主见。”

潘向宇的父亲依然不动声色,依然温和地说:“嗯,是的。”

这位做母亲的白了自己丈夫一眼,欲言又止,将头偏向了餐厅的窗外。丛好不由得也随着向窗外望去。而窗外,无外乎是柳市的秋天。即使柳市不分四季,大自然也自有其不由分说的威严,此刻的柳市,纵然万物葱茏,但一望之下,居然也颇显萧瑟。楼下的银行门前停着一辆运钞车,两个荷枪实弹的押运员站在车旁,警惕地四下张望着,更让一切显得紧张和肃杀。这个发现让丛好内心不由得缩紧了一下——原来,当自己深入到这座城市的深处时,世界并非最初的模样。但是,自己如今算是深入到这座城市的深处了吗?丛好想,也许是吧,一叶知秋,当自己的这对公婆如此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乡所囊括的一切玄奥与叵测,便都有了细微的蛛丝马迹。

潘向宇一直在埋头翻看菜单,他仿佛一个置身事外的人。此刻他终于选好了自己要吃的东西,满意地招呼来服务生,一口气报出了菜名,还点了冰镇的米酒。

一顿饭吃得安静无比。潘向宇偶尔和他的父母交谈,用的都是地道的柳市方言,听在丛好耳朵里,完全可以说是外语。其间只有潘向宇的母亲用普通话问了问丛好,还是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去上大学?”

丛好正要作答,潘向宇却开口了,字正腔圆。

他说:“人是可以自己提高自己的。”

丛好内心突然有些快乐,没想到这句出自小丁的话,居然快成为了一句颠扑不破的格言。

这时潘向宇的父亲动手给自己的妻子夹菜。居然是一块鸡肉。他说:

“吃,吃。”

这一幕一瞬间便将丛好击垮了,她战栗起来,从来没有这样激动过。多年前那个雨天的雨雾,再一次真切地笼罩了她:尸体被重重地掷出去,兀自扑楞着翅膀跌跌撞撞地乱冲了一气的鸡,泥水与铁锈的气味……

那种漫长的、令人窒息的恐惧,在多年后,又一次覆盖了丛好。

丛好的反应令人不解,谁都看出了她的异样。她像打摆子一般的颤抖着,不能自已。身边的三个人都停止了咀嚼。潘向宇伸手搭在丛好的肩膀上,不能阻止住她的抖索,手里就用上了力气,几乎是在镇压她,问道:

“怎么了?不舒服?”

丛好努力平复着自己,但完全是身不由己。

潘向宇的母亲开口了:“不舒服就回去休息吧?”

她是在对着自己的丈夫说。

潘向宇的父亲温和地呼应道:“嗯,是的。”

于是大家起身离开了。潘向宇几乎是在架着丛好,他倒没有显得格外不快,照旧是大大咧咧的样子,向自己的父母说:

“没事的,不会有大问题。”

在丛好的身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潘向宇当然无从知晓。难得的是,他一贯地并不想去细究。

走出餐厅大门的时候,潘向宇似乎才想起些什么,摇晃一下手里的丛好,用一种快活的语调提醒她:

“哎呀,你还没叫爸妈呢,叫,叫一声!”

丛好照做了,虚弱地叫了一声:“爸,妈。”

潘向宇的母亲笑了,从包里摸出一只红色锦缎包裹的盒子,递在了丛好的手里。潘向宇劈手夺了过去,迫不及待地打开看,里面是一只剔透的钻戒。

“戒指!”

他像一个儿童在定义糖果似的念叨了一声,吹了声口哨,将丛好塞进了停在路边的车子里。

潘向宇的父母很有风度地站立在秋天的柳市街头,目送着他们离去。当车子刚刚脱离了两个老人的视线,丛好突然揽住了潘向宇的脖子。潘向宇正在开车,一惊之下车子险些撞在了隔离墩上。

他怒喝了一声:“做什么!”

不料丛好整个人已经拥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吻向他。这太让潘向宇吃惊了。丛好什么时候这样热烈这样主动过呢?潘向宇照旧是懒得分析这里面的缘由,只是感到了一份快活的刺激。但是眼下他在开车,车子正行驶在拥挤的路面上,所以只能用一只手推搡着丛好,但心里面却是兴奋的,仿佛两只手都在驾驭着什么。

而从好,也恰是在寻求这份被驾驭的滋味。她像一匹躁动的马驹,跳跃着,不断向潘向宇进攻,咬他的耳垂,双手用力扳他的脸。此刻,她渴望被某种有力的东西所俘虏,渴望被粗暴的对待,这样,她才能被从那个久远的恐惧中打捞出来。

潘向宇百般抵抗着丛好的袭击,车子一路开得歪歪扭扭。

“疯了!妈的,丛好你疯了!”

潘向宇欢畅地骂着,直到找到了停车的位置,将车戛然停下。那也不过是在路边,而且光天化日。潘向宇侧身将丛好压在了下面,将她的两只手抵在座椅的靠背上,死死地吻住她。那股当仁不让的气流被蛮横地送进来,一往无前,源源不断,甚至具备磅礴的气势。

丛好在一瞬间安静了下来。然而意识中,她宛如走进了当年齿轮厂家属七区边那条阒无人迹的小巷。车窗外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而丛好的内心却一片沉寂。

只有浩荡的风略过耳畔。

没有人侵犯我,我想我是被自己吓怕了。也许,我最需要的,不是对这个世界妥协,而是与自己和解。

嫁为人妇的我,住在一座梦幻般的庭院里。我二十二岁了,世界于我基本上仍是一片空白。我所熟稔的,只有我自己。也许,我只能自己给自己假想出敌人,而这个假想的敌人,也只能是我自己,但是,我对自己的熟稔也会常常动摇,常常变得没有把握。这样的时候,我渴望抓住身边的任何一样物体来落实自己,一个人,几棵树,乃至一根手链或者一截吊灯上垂挂着的流苏。

潘向宇问起丛好的母亲,又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三年了。

潘向宇带着丛好去凤凰度假。选择湖南的这座小镇,潘向宇是用了心思的,在路上就对丛好反复暗示。让他吃惊的是,对于他的暗示,丛好却无动于衷。说白了,潘向宇之所以选择凤凰,是因为了沈从文。他认为,把从事写作的丛好带到凤凰,于情于理,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丛好却对这样的苦心懵然无知。沈从文你会不知道?《边城》你会不知道?对不起,很遗憾,丛好的确是不知道。她写作的谱系不是由此而来的,她那种捕捉梦的书写只来自天然的禀赋和梦的本身,她没有后天的训练,不在那样的传承里面,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对她的写作情感有所影响的人物,旁门左道,那也是萨达姆·侯赛因,而不是沈从文。

这里面的玄机,潘向宇当然不会明白。他感到有些懊丧,觉得自己是做了一件徒劳而又乏味的事。婚后他们几无交流,潘向宇做着什么,丛好无从知晓,而且也无意知晓;丛好做着什么,潘向宇也是同样的态度。他再也没有读过丛好写下的一个字,不是他不读书,也读,他偶尔会靠几本官场小说或者《三联新闻周刊》来催眠。两个人就是平行着的线,没有交集。潘向宇好不容易有了兴致,刻意为丛好安排出这么一趟文学之旅,结果也是阴差阳错。

坐在沱江河边的酒吧里,百无聊赖的潘向宇问丛好:

“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过你母亲?”

丛好正在读《边城》,有些补课的意思,听到他的问题,意识还滞留在那些水汽氤氲的文字里。

她说:“死了。”

“死了?”

丛好合起书,目光眺望出去。

潘向宇两手搭成塔形顶在下巴上,嘟哝道:“原来是这样。怎么死的呢?生病?”

丛好摇摇头,她一下子没有想到还要杜撰出一个死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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