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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王大勇回到了房间,也没做什么就是看看书看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一段话,他觉得那好似在说自己,他早起了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一段这样写着:怎么说呢?看完很久了,在我的印象里,宿命色彩的小说大多在委婉的渲染着忧伤的氛围,主人公一个个敏感的可怕。可是《百年孤独》不说毫无伤感的基调,他至少把那致死的绝望隐藏得很深很深!虽然布恩迪亚家族难以回避宿命的与孤独相伴,可是,我并不为之忧伤。我只是在认真的感受他们那种称之为复杂的艺术之美!

《百年孤独》在魔幻现实主义和意识流写法的结合,让我难以细致琢磨。书中恰到好处的制造出一种悠远迷离的感觉,同时书中反反复复的深化“孤独的痂”这一意象!在书里说人的意识确在一刻不停地运着,而且书里说的那种“流动感”我也真实的感受到它的存在,细心读来,《百年孤独》的记叙是以人物而非时间作为书的顺序,往往是在充分表达了一个人的心理感受后在转移描写的对象!细微之处拿捏得恰到好处,一种语言上表达的张力让人如临其境却又不一语道破!

在读它的时候,如果你不将自己陷入这样的环境里,你是无法认真的体会到马尔克斯的良苦用心的!放任你的眼球,在你最钟情的地方停下,反复的细细读来,闭眼沉思,我想会有另一种感觉让你为之动容。最后你会感觉到这些你所体会的这些不同的细微情感,本质上都一样的,深深的烙着孤独的印记!即时光的停滞感和厚重感。

《百年孤独》里有种不含杂质的美感,我细细追寻着阿玛兰塔对深爱的意大利人莫名其妙的拒绝的原因:“你别傻了,我是到死也不会嫁给你啊!”沉浸在阿玛兰塔把手放在火焰上知道山发烧焦花朵的气味,然后用永远缠上黑纱的刹那!我也沉浸在奥雷良诺从战场回来时,问道“你怎么了?”阿玛兰塔笑了笑,举着缠起黑纱的手淡淡的说:“烧伤了。”

二十年来所有的故事,随着这段平静的对话,黯然淡化散去!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以前看别的书,会回过头看一遍,两遍,三遍……可是这本不一样,我不忍看起第二遍,里面深深的孤独打动着我!我难以自拔。这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让人畏惧的精致美,我对这本书,难以妄加评论,它就在那里,任人品鉴,我的收获在看完的时候,觉得好象一切都是空无一物了,除了孤独!以前觉得,孤独这东西,就是无病的呻吟,现在看来,不是的!

他觉得这就是说自己的!真的,虎就是写给他这样的人看的!里面关于宿命的描述简直写绝了!

他小心翼翼的打印下来,收好,放在自己的书桌里!他想,这本书,他一定要看看!可是看只呢个偷偷地看,因为王建国对哦自己思想控制得很严格!自从对书有接触,王大勇看的书都只是王建国给的,关于生存法则的书!像是《狼道》《狼图腾》这一类的书!

没错,王建国最喜欢的动物是狼,他也一直给王大勇说,做人要像狼!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惨烈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我们都是在温室中成长了十几年的花朵了。但是,我想提醒大家,无论我们以前被呵护得如何无忧无愁,我们迟早要一个人踏上这个社会。没错,就是要一个人去闯,闯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下。那么,勇气将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种个性。我们有勇气去挑战一切新的事物来不断提升自己;有勇气去承担一切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对自己的承诺要负责;有勇气去接受一些不能改变的事实,坦诚地对面对自己。

再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话,其中很好地体现了狼群无声的勇气与血性:

“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陈阵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战争进攻。人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而狼群冲锋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我还想提的就是狼群的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其实也不单是狼这样,道尔基的狗能在杀狼时大出风头,也是因为八条狗齐心合力,分工明确:快狗纠缠,笨狗撞击,群狗咬定,恶狗一口封喉。它们与狼交战从不分兵,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正是靠着这样的团结,它们才能在与狼的作战中占据上风。

我们都不齿狼的所作所为,可知,狼却也是最有情有义的种族,它不会抛下妻女独自逃生,不会丢下同伴独自吃食。他们从来都是有团结有序的生活。而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伴侣死了,它决不会再找了,一生孤独了。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我们现在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同样处处离不开团队合作,这些都是为了我们以后能更好地在社会上生存而做准备。怎么样在团队中很好地发挥每个人的优势,达到最高的效率王大勇知道,这些话。王建国自己是不会说出来的。

他也就是看完别的人读后感,拿来激励王大勇。

让他能显得有些品位和理解。王大勇知道,就凭王建国肚子的那点墨水,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说话水准!可是他只能认真的挺认真的记住!这就是命!

慢慢的自从认识了这身边的人之后,王大勇才感觉到生活是自己的!因为从小父亲在外边拼命。不放心家里的老小安全,一直也没让王大勇上学,只是请了武术师傅每天在家里教他功夫!所以,王大勇在两年前基本上设呢都会不会,用目不识丁来说他,一点不为过!

两年以来,王大勇慢慢的,慢慢的摸索出了学习的套路,也知道了要怎么才能学好习做好事情!他发现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因为,两年,他学好了别人十年的东西,而且学得很好。正是因为这样,他的自信满满的找了回来。

认识李海,陈风,和他们一块逃课闹着玩,这样的日子特别的幸福!慢慢的几个人都喜欢上了琼杰特。喜欢上了摇滚,会为一本杂志高兴半天。为什么呢?为什么喜欢摇滚呢?

再后来的一本杂志书上,他找到了答案!

枪与玫瑰乐队的形成相当的复杂。多年前的一天,主唱出生在美国东部印第安那州自幼他是当地教堂唱诗班的一员,并且在那里学会了弹奏钢琴。直到后来的他慢慢开始有了名气。可是他在很小就开始在学校里不停的捣乱,他在当地认识了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好友,一再在一万玩耍,探讨梦想,两人就一直密不可分。可是后来这对好朋友决定只身离开家乡,前往遥远的洛杉矶的好莱坞去寻找自己的梦想。

然后开始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们组建了第一支乐队!对于这支乐队充满了期待,他们为这支乐队创作了单曲在当地引起了轰动!名气就是这样的急剧上升起来就在他们寻找自己的梦想的时候,还有另一群人也在洛杉矶为自己的音乐理想奋斗。经人介绍他认了另一批有着梦想的年轻人。他们走到一起不久,开始哦了系统的早呢隔离器乐队,在报纸上登了招聘贝斯的广告,结果衣着朋克、疯两一个家伙加入进来、身高一米九十以上的帅小伙拿着广告前来应聘,结果不仅凭借外表,更凭借让人叹服的贝司技术以及与生俱来的朋克气质,他顺利的成为了一员。他曾经更换过至少30家乐队,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无名之辈,不仅是出色的贝司手,甚至早年还曾经做过七年的鼓手,同时弹奏木吉他的技术也同样是一流,具有天生的统治力和领导才能,因此,无论在哪支乐队他都是希望充当统治者和指挥。

王大勇看着感觉这就是在说他自己,他是这样的人吗?谁知道呢,可是李海和陈风对自己一直是马首是瞻!而自己也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只有自己在外边的时候才真的能体会到这样的感受!他们吸魂朋克,喜欢硬金属。喜欢摇滚。不是因为在这个年纪的他们都觉得,玩摇滚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一种不羁的态度!而这正是他们最想极力表现出的一种向上的生活的状态!尤其在看了那本杂志上关于摇滚的介绍!简直郑重王大勇的下怀,书里面的摇滚历程,他多么努力的把这些归结为自己的生命力的表现。

因为每天晚上的认真学习,让王大勇慢慢的学好了高中以来的全部课程,可是为了能和李海和陈风一块的打成一片,每次考试王大勇都会刻意的交白卷或者可以的胡乱一弄就叫上,这样自己还学会了知识,去有何李海和陈风轻松的打在一起!

可是今天,王大勇做起来,怎么都是学不下去,他老是感觉哪里出了问题!就是不会静下心来!好想静下来,可是怎么的都静不下来!为什么呢?下午的时候,久了那个女孩!就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能怎么眼根?确实换来一句女孩的感激。让自己受宠若惊。王大勇知道自己在别人演了是个不入流的差学生,可是他自己知道,他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可现在被一个女孩说呢过一句不知道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话,感动得一塌糊涂。他这是怎么了!

他站起身来,房间里有很多的健身器材,他像是赌气一样的拿起哑铃片,用力的练了起来,一下一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下来。他不知道这样工作的意义,只知道这样能让自己稍微安静一些点,这样就足够了,他这样的想着!

慢慢的,身体的疲倦让他开始失去意识。好累啊!这是他唯一的感觉了!然后就是倒头就睡,带着一身的臭汗,就躺在了高档的床单上,没什么,奢侈的家境让他每天换一套床单,这些收视他的父亲王建国安排的,前边说了,他就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尽力给孩子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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