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是元代的夏都,每年皇帝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在这里居住。加强行政管理,确保上都及其周围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是皇帝巡幸顺利进行的最基本条件。
一、上都路的建置与人口
忽必烈初建开平城时,只是作为藩府在漠南的居留地,既没有官府设置,也不可能有明确的行政管辖范围。中统元年(1260年)三月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开平府,辖境当为包括开平城在内的金桓州和抚州故境。中统三年(1262年)二月,将望云县、兴州和松山县划归开平府,辖地便扩大了数倍。次年(1263年)五月,忽必烈下令“升开平府为上都,其达鲁花赤兀良吉为上都路达鲁花赤,总管董铨为上都路总管兼开平府尹”,确定了上都路的建置。同月,“升上都路望云县为云州,松山县为松州”:八月,“升宣德州为宣德府,隶上都”①(《元史》卷五,《世祖纪二》)。在此之前,已将抚州升为隆兴府。这样在上都路初建的时候,实辖开平、隆兴、宣德三府,兴州、松州、云州、昌州四州,宣德、宣平、望云、松山、高原、怀安、天成、威宁八县。
至元二年(1265年)二月至十二月,减省归并全国州县,废去开平府的建置,设置开平县和恢复桓州分辖其境,罢去云州属下的望云县和松州属下的松山县,在兴州管下增设兴安、宜兴两县,将蔚州及其下属五县划归宣德府。次年(1266年)九月,又将德兴府降为奉圣州,亦划归宣德府。至此,上都路共辖两府、六州、十六县。①(参见《元史》卷六,《世祖纪三》:卷五八,《地理志一》)
至元四年(1267年)正月,“析上都隆兴府自为一路,行总管府事”②(《元史》卷六,《世祖纪三》),上都路的建置自此基本固定了下来,辖有一府、六州、十五县:
上都警巡院。
开平县。
宣德府,府治宣德(今河北宣化),直辖宣德、宣平(张家口市东北)、顺圣(今河北阳泉)三县。
奉圣州,州治永兴(今河北涿鹿),隶宣德府管辖:州下置永兴、怀来(县治今已为官厅水库所淹)、缙山(今北京市延庆)三县。
蔚州,州治灵仙(今河北蔚县),隶宣德府管辖,州下辖灵仙、灵丘(今属山西)、飞狐(今河北涞源)、定安(今河北白乐)、广灵(今属山西)五县。
兴州,州治兴安(今承德市西),辖兴安、宜兴(今河北滦平北)两县。
松州。
桓州。
云州,州治旧望云县(今河北云州)。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十一月,将宣德府龙门镇划归云州,设新望云县。③(参见《元一统志》卷一《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卷一六,《世祖纪一三》)
延祐三年(1316年)九月,将缙山和怀来两县划归大都路。④(参见《元史》卷二五,《仁宗纪二》)从此起直到元末,上都路的辖域未再发生变化。元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年)八月,大都发生强烈地震,宣德府受灾亦很严重。次年(1338年)八月,出于迷信上的考虑,为了所谓禳除震灾,元朝政府将宣德府改名为顺宁府,奉圣州改名为保安州。⑤(参见《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上都路的东边与辽阳行省毗邻:北面是属于弘吉剌部领主的应昌路和全宁路:西边是从上都路分出去的隆兴路(后改兴和路),两路以今太仆寺旗、张北一线分界:南边在延祐三年(1316年)前以古北口、北口与大都路分界,其后则以古北口、黑谷口和枪杆岭分界。
按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户部钱粮户数统计,上都路有四万一千零六十二户,人口为十一万八千一百九十一。①(参见《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这个数字包括住在上都路内的军户、站户,不包括蒙古诸王属下的投下户。四万余户中,应该有大约一半或一多半住在宣德府所辖两州九县内,在金朝时这一地区的户数曾达十六万:东境的兴州,金朝时户数亦曾达一万五千。②(参见《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在战乱中人口虽然大量减损,但这些地区仍不失为重要的农业人口聚居区,其人口密度自然大大超过草原上的桓州和松州。在上都南边的牛群头,有居民三千余家,察罕脑儿则只有二百余家。③(参见周伯琦:《扈从集·前序》)上都城当时有多少居民,现在已无从知道。
上都路内除了大量的农业人口外,也集中了一批工匠、猎户和商人。中统三年(1262年)八月,有人奏请以宣德州、德兴府等处银冶付其匠户④(参见《元史》卷五,《世祖纪二》):至元七年(1270年)六月,“徙谦州甲匠于松山”⑤(《元史》卷七,《世祖纪四》):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在望云县立银冶:至元三十年(1293年),上都城内有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户,每年要用粮一万五千二百石,官府难以供给,请求调出“不切于用者”至大都就食。⑥(参见《元史》卷一六、一七,《世祖纪一三、一四》)元贞元年(1295年)九月,“给桓州甲匠粮千石”⑦(《元史》卷一八,《成宗纪一》)。上都路内大的州城内几乎都有工匠居住。在上都路内的“编民捕猎等户”,曾在至元十四年(1277年)签发出部分人为军,成为军户。为促进上都的繁荣,元朝政府规定该地商税低于别处,“上都地寒,不敏于树艺,无土著之民:自谷粟布帛以至纤靡奇异之物,皆自远至。宫府需用万端,而吏得以取具无阙者,则商贾之资也”①(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一八,《贺丞相墓志铭》)。定居在上都或往来于两都间的商人显然是不少的。
在上都周围,设有历代斡耳朵,每斡耳朵都有自己的怯薛和怯怜口(私属人口)。在上都路内,还有不少蒙古宗王和贵族的投下户和怯怜口。这些人都不直接受国家控制,当然不属国家户籍。元中期以后才改为凡住州城的投下户都得供国家徭役。元贞二年(1296年)二月,“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户居于奉圣、云州者,与民均供徭役”:五月,“诏诸王、驸马及有分地功臣户,居上都、大都、隆兴者,与民均纳供需”②(《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札剌儿、忙兀、兀鲁兀、亦乞列思、弘吉剌五投下封地东移后,一部分投下属民留在原地。至元二年(1265年),弘吉剌部纳陈驸马、亦乞列思部贴里干驸马、札剌儿部头辇哥国王、兀鲁兀部锻真郡王以及忙兀部的忽都虎五投下领主,曾为上都、北京、西京、隆兴、平滦五路户计纠纷请求朝廷调查处理。中书省派断事官帖木烈等前往北京、松州、兴州、平滦、西京、宣德等处核实户口,确定各投下所属民户。③(参见《通制条格》卷二,《户令》)上都路内的驸马和“有分地功臣”属户,可能就是指五投下的属户。忽必烈即位以后,改变了蒙古宗王分封制度,将自己的后裔派到沿边要地“出镇”,统管军事,但不直接在镇区占有封地和民户。作为补偿,出镇宗王在两都之间大概留有一些牧地和民户,供其子女生活所用(大多数宗王出镇不带子女同行)。皇太子在上都路内也应有自己的营地和怯怜口。在草原上散居的各投下人户,应以牧业人口为多。可惜因为资料所限,对各斡耳朵和蒙古诸投下人户在上都路内分布的情况,已很难搞清。
两都交通线上的站户,估计有一万余户,其中的大部分人住在上都路境内,蒙古站户约占四分之一。每年在上都驻夏的军队虽然不少,但隶于上都路的军户却不很多,只有侍卫亲军虎贲司和一个统军下万户府属下的军人和家属,总数当不超过一万户。
总的说来,在上都路内的固定居民,显然超出国家钱粮户数的四万余户、十一万余人。加上每年随皇帝来上都驻夏的官员、军队和各种随行人员,以及来往于两都之间的商人,上都的人口总数相当可观,政府负担之重是可以想见的。
二、上都留守司及其下属机构
中统元年(1260年)设立的开平府,设达鲁花赤(镇守者,监治长官)和总管各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五月,设置上都路总管府,仍设路达鲁花赤和总管。至元三年(1266年)七月,“诏上都路总管府,遇车驾巡幸,行留守司事”,“又给留守司印”。皇帝还大都后,总管府仍复旧掌。至元十八年(1281年)二月,正式设置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改变了过去以总管府兼行留守司的作法。这种建置与大都路的管理机构有所不同,大都留守司和都总管府是分开的。上都留守司职能同大都留守司一样,“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又要“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①(参见《元史》卷五、六、一一,《世祖纪二、三、八》:卷九〇,《百官志六》:卷五八,《地理志一》《地理志》所记建总管府的时间和《百官志》所记设留守司的时间均不确。)
上都留守司的下属机构,根据不同的职掌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民政机构
上都警巡院,领都城内民事及供需。
开平县。
宣德府及各州、县。②(参见《元史》卷九〇,《百官志六》)
(2)治安机构
上都兵马都指挥使司,掌都内盗贼奸伪鞫捕之事。
上都司狱司,掌囚系狱具之事,设于至正二年(1342年)八月。③(参见《元史》卷四〇,《顺帝纪三》)
察罕脑儿捕盗司,设于皇庆元年(1312年)四月。①(参见《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
(3)军事机构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设于大德元年(1297年)。
(4)巡幸供给机构
上都仪鸾局,掌宫门管钥、供帐灯烛②(参见《元史》卷八,《世祖纪五》),原为上都典设署,至大四年(1311年)改置为局。
上都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原为上都应办所(至元二年立),延祐五年(1318年)改置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