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两都间交通的维护
为保证大都与上都之间四条交通路线的畅通,元朝统治者一方面建立健全站赤制度,给来往过客提供交通工具和食宿:另一方面在交通要塞设立军卫,保护行人的安全。
元朝在两都交通线上设置驿站的情况已见前述。在站赤承当差役的人,称为站户。站户是从民户中按一定财产标准签发出来的。在蒙古各部中,选择畜产多者应役:在中原地区,一般是按户等从中户里签发。一旦被签发为站户登记入籍后,即世代相承,不得改易。两都间的站赤,绝大多数是马站。马站户的主要职责是饲养站马(亦称铺马,蒙古语称为“兀剌”),随时提供驿站使用。按规定四户共养正马一匹,贴马(备用马)一匹,还要出人丁作马夫(蒙古语为“兀剌赤”),迎送往来使臣和递换接送铺马。此外,马站户有义务为过往使臣提供饮食、灯油、柴炭等,按照当时的分例,每名使臣每日支肉一斤,面一斤,米一斤,酒一瓶或一升:从人只支米、面:冬天加供取暖柴炭。这种供应,蒙古语称为“首思”,原意为汤、汁,汉文意译为“衹应”。①(参见陈高华:《论元代的站户》,见《元史论丛》,第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
在两都交通线上的站户,总数一万户左右。②(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九,《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二十九年三月”条)各站配置的站户人数并不一样,榆林、洪赞、雕窝、独石口等较大站赤站户一千三百五十户左右③(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七,《经世大典·站赤》“至元十六年九月”条),宣平等小站则只有两三百户④(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六,《经世大典·站赤》“中统四年四月”条)。驿路以偏岭为界,岭南至大都各站由汉人充站户,岭北至上都各站以蒙古人应役。西路以兴和为界,分置蒙古、汉人站户。⑤(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六,《经世大典·站赤》“中统四年五月”条)蒙古站户来自附近的蒙古部落。汉人站户除了部分在邻近一些州县签发外,大多来自外地,如云州的站户“乃迤南州城远来之人”⑥(《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六,《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二年正月”条):榆林站有来自山东夏津县的站户⑦(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〇,《经世大典·站赤》“至****年五月”条)。增设龙门站时,站户是从保定至大名的驿路上调来的。⑧(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三,《六条政类》“安置龙门站”条)正因为“大都、上都站户多系迤南路分签拨前来当役,相去窎远,供给频劳”,规定由官府量给首思。以后各路站赤纷纷要求效仿此种规定,元朝于至元二十年(1283年)对此作了修改,“大都、上都站赤系天下之总”,其站户“一体自备经过使臣下马日首思”①(《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八、一九四一九,《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二十年七月”、“至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大德五年十二月”条。和雇和买,是国家以合理价格雇佣百姓的车船或购买百姓的物品。),但和雇和买与一切杂泛差役则尽行免除。以后基本上照此执行。
各站的马匹和车辆,原则上由站户自备,有时由政府购买,分给站户保养和使用。由于“大都至上都站赤,每岁车驾行幸,诸王百官往复,给驿频繁”,车、马往往不敷供给,“递运系官及投下诸物”②(《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六、一九四二〇,《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二年五月”,“至大三年八月”条。)经常不能按期到达,政府不能不添加车辆和增备牲口。到元代中期以后,两都间十三站(驿路全部站赤加西路雷家店、宣德二站)的马匹、车辆等有了比较固定的配置:
昌平 马127匹,车53辆,驴424头
榆林 马250匹,车40辆,驴400头
洪赞 马105匹,车40辆,驴420头
雕窝 马100匹,车40辆,驴400头
龙门 马96匹,车40辆
赤城 马100匹,车40辆,驴400头
独石 马100匹,车40辆
牛群头 马216匹,车80辆,牛320头
明安 马158匹,车80辆,牛320头
李陵台 马208匹,车80辆,牛320头
桓州 马158匹,车80辆,牛320头
雷家店 马70匹,车20辆,驴200头
宣德 马100匹,车20辆,驴200头③(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二,《经世大典·站赤》)
乘骑驿马和使用车辆,要有官府的证明或诸王的令旨。官府证明分铺马圣旨(亦称铺马札子、御宝圣旨)、金字圆符(铁制,亦称圆牌)、银字圆符三种。“诸朝廷军情大事,奉旨遣使者,佩以金字圆符给驿,其余小事,止用御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亦为军情急务遣使者,佩以银字圆符给驿,其余止用御宝圣旨。”①(《元史》卷一〇三,《刑法志二·职制下》)站赤验符、旨给驿和供应首思,持圆符者有优先的权利。元朝政府原来规定给驿范围很严格,“除朝廷军情急速公事之外,毋得擅差铺马”②(《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七,《经世大典·站赤》“至元十年九月”条)。但是无论贵族、高级僧侣或是官吏都千方百计觅取铺马圣旨和圆符,享受免费供应的站马和首思,利用当时最完善、最便利的交通体系,其结果是给驿路带来过重的负担,造成了“给驿泛滥”的困局。这种现象在两都交通线上尤其突出,“大都至上都沿途站户消乏”③(《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九,《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二十九年三月”条)情况十分严重,统治者虽然采取了一些诸如救济站户、限制给驿等补救方法,但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为减轻两都间交通的压力,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有人建议“滦河自永平挽舟瑜山而上,可至开平”。至元三十年(1293年)七月,司天监官员答木丁在上都向忽必烈又提出建议,用“匾船”通过滦河向上都运送粮食。由于所需人力较大,中书省臣认为“事涉繁重,不宜轻举,候回大都区处”④(《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九,《经世大典·站赤》“至元三十年七月”条)。后经过太史院官郭守敬等人的勘察,认为滦河难以通航,没有实行。
天历元年(1328年),统治集团内部为争夺帝位在两都间爆发战争,上都军队将昌平、榆林、洪赞、雷家店、古北口等站站户轰散,“焚劫畜产房舍殆尽”⑤(《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一,《经世大典·站赤》“天历元年九月、十一月”条),两都交通设施受到严重破坏。局势稳定后,政府重新调拨马匹,招集站户,恢复站赤,两都之间的交通线勉强维持下来。元末,红巾军焚毁上都,两都驿站体系才完全解体。
由于居庸关是燕京通往北方的咽喉要道,大蒙古国统治者很早就在这里设兵守卫。成吉思汗时,命塔儿不台所统哈儿鲁军(亦作哈剌鲁,唐代葛逻禄人的后裔,原住巴儿喀什湖一带,蒙古西征时臣服)居守居庸关北口,此后该军就世代镇守于此。⑥(参见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四三,《柏铁木儿家传》)拖雷又在居庸关立南、北口屯军,各设千户所,负责“徼巡盗贼”。⑦忽必烈时增加了守隘汉军并将两个千户所升为上千户所。至大四年(1311年)闰七月,枢密院官员上奏:“居庸关古道四十有三,军吏防守之处仅十有三,旧置千户,位轻责重,请置隆镇万户府,俾严守备。”①(《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元朝政府决定从钦察、唐兀、贵赤、西域、左右阿速等色目卫军中抽调三千名军士,加上原来守隘的汉军六百九十三人,组成隆镇上万户府,分设十个千户。次年(1312年),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不久又将上述哈儿鲁军划入了隆镇卫。②(参见《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隆镇卫不仅负责居庸关交通孔道的保卫,大都北面和西面的重要山口都由其掌管,它的下属千户分布在不同的地点,其职责都是徼巡盗贼,保护交通的畅通:
南口千户所 置司于昌平县居庸关
庐儿岭千户所 置司于昌平县本口
黄花镇千户所 置司于昌平县东口(即黄花口,在县东一百里)
白羊口千户所 置司于昌平县西北口(白羊口在昌平县西北三十里)
北口千户所 置司于龙庆州东口
隆镇千户所 置司于龙庆州北口
古北口千户所 置司于檀州古北口
迁民镇千户所 置司于大宁路东口
碑楼口千户所 置司于大同路应州金城县(今山西应县)东口
太和岭千户所 置司于大同路马邑县(今山西朔县东)太和岭隘(今山西雁门关北)
紫荆关千户所 置司于保定路易州易县紫荆关隘口③(参见《元史》卷八六,《百官志二》。《元一统志》卷一)
为保证京师和“腹里”的安全,元朝设置了一个庞大的侍卫亲军组织。隆镇卫、西域卫、唐兀卫(1281年设)、贵赤卫(1287年设)、钦察卫(1286年设,1321年分为左、右两卫)、阿速卫(1309年设,分为左、右两卫)、龙翊卫(1328年设)、斡罗思卫(1330年设)等,是由“诸国人之勇悍者聚为亲军宿卫”,当时称之为色目卫军。①(参见《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元史》卷九九,《兵志二·宿卫》)这些卫军大多屯戍在两都之间的交通干道附近。除了守卫关口的隆镇卫和在西道荨麻林的西域卫外,左、右阿速卫屯驻在古北口旁的潮河川②(参见《元史》卷八六,《百官志二》),贵赤卫屯驻在檀州③(参见《元史》卷二二,《武宗纪一》),斡罗思卫亦立营于大都北④(参见《元史》卷三四、三五,《文宗纪三、四》),钦察卫则常年在上都路及其附近屯驻⑤(参见《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在两都间设置的这些色目卫军,肩负着长期保护都城北大门、保障交通干线安全的任务。至于皇帝每年出巡时的人身安全保护,则由其他卫军专门负责,上都路本身亦设有卫军机构,详见后述。
两都之间的道路,大半为山路,崎岖难行,其危险地段需要经常派人修理与维护。由于站户负担已很沉重,因此修路的任务大多由驻军来承担。如至元十七年(1280年)七月,发卫兵八百人治沙岭桥⑥(参见《元史》卷一一,《世祖纪八》):至元十九年(1282年)七月,发察罕脑儿军千人修缙山道⑦(参见《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泰定二、三年(1324—1325),又调军修野狐岭、色泽岭、桑乾岭三岭道。⑧(参见《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一》)至正十四年(1354年)五月,“诏修砌北巡所经色泽岭、黑石头河西沿山道路,创建龙门等处石桥”⑨(《元史》卷四三,《顺帝纪六》)。
元代的设站、立卫和修路等措施,为两都间的交通提供了保障。在至正十八年(1358年)红巾军焚烧上都之前,两都交通线基本上畅通无阻。
六、两都巡幸制度
自从两都制度确立以后,元朝皇帝每年“北巡”上都,逐渐形成了一套巡幸制度,正如当时人所说:“皇朝建国之初,四征不庭,靡暇安处。世祖皇帝定两都以受朝贡,备万乘以息勤劳,次舍有恒处,车庐有恒治,春秋有恒时,游畋有度,燕享有节,有司以时供具,而法寓焉。此安不忘危,贻子孙万世之法者也。故列圣至于今,率修而行之。”①(《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行幸》)上都巡幸,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行期。元朝民间知识分子对皇帝巡幸上都的时间,有一些零星的记载。如叶子奇说:“元世祖定大兴府为大都,开平府为上都。每年四月,迤北草青,则驾幸上都以避暑,颁赐于其宗戚,马亦就水草。八月草将枯,则驾回大都。自后官里岁以为常。车驾虽每岁往来于两都间,他无巡狩之事。”②(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孔齐也说:“国朝每岁四月驾幸上都避暑,为故事,至重九还大都。”③(孔齐:《静斋至正直纪》卷一,《上都避暑》)这些记载大多来自道听途说,并非亲身所历,所以与事实颇有出入。元世祖忽必烈正式开始巡幸上都,是在中统四年(1263年)。这年二月十三日由大都起程赴上都,八月二十五日返回大都。以后则大多在二月出发,偶尔在三月起行,从来没有推迟到四月。由上都返回大都的时间多在九月,有时提前到八月或推迟至十月。大都新城建成之后,忽必烈往往先在一月底或二月初“畋(打猎)于近郊”,地点在大都西南的柳林,返回大都宫殿后二至七天内即起程北上。元成宗铁穆耳基本遵循元世祖的巡幸时间,只有一次因为在二月份得病,才拖到四月成行。元武宗海山把巡幸时间确定在三月至九月。以后的皇帝,习惯于草地生活的如元英宗硕德八剌、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等,都遵循三月至九月的巡幸时间,有时甚至有意延长在外时间,至上都气候已寒冷仍不还大都。如至治元年(1321年)八月底,元英宗驻帐于兴和,“左右以寒甚,请还京师,帝曰:‘兵以牛、马为重,民以稼穑为本。朕迟留,盖欲马得刍牧,民得刈获,一举两得,何计乎寒。’”④(《元史》卷二七,《英宗纪一》)习惯于汉地生活的如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元文宗图帖睦尔及元顺帝妥懽贴睦尔等,由于对草原的寒冷气候不大适应,都尽量缩短在上都的时间,往往在四月甚至五月才从大都出发。上都地区“七月已似十月凉”①(胡助:《纯白斋类稿》卷五,《秋夜长》),入八月后更是“高处不胜寒”,随行的百官、侍卫、伎工等“多人南归之心,早已合矣”,所以多于七月即从上都起程南返,八月回到大都。元末人熊梦祥所记“九月车驾还都,初无定制,或在重九节前,或在节后,或在八月”②(《析津志辑佚》,204、221页),这一记载是可信的。
(2)路程。从忽必烈起,皇帝的巡幸总是自东道辇路赴上都,西道返回大都。东道全长七百五十余里,十八处纳钵,元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年)巡幸用了二十四天,已见前述。忽必烈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巡幸用了二十五天(闰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二十四日)。③(参见《元史》卷一四,《世祖纪一一》)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巡幸只用了十九天(五月十八日至六月六日)。④(参见《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如该路每纳钵只住一宿恰需十九天,元文宗当即如此,而元世祖和元顺帝都是在某处停留了数日,所以要二十四五天,其他皇帝当大致相同。归程西道全长一千零九十五里,设二十四处纳钵,至正十二年(1275年)巡幸仅用二十二天(七月二十二日至八月十三日),至顺元年(1330年)巡幸用了二十三天(闰七月十八日至八月十一日),当有一至两处纳钵不停留。总的说来,来往里程虽然西路多于东道辇路,但所用时间相差不多,都在二十至二十五天之间。除此两道外,皇帝有时也经古北口道还大都⑤(如至元二十年(1283年)纳钵,参见《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所用时间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