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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事实上,我不得不承认,我真是个俗人。盯着五步外卖笑的尹瑞,忽视他的桃花眼,我不能免俗得垂涎了一下他的美色,垂涎了五秒之后,为了显示我的高风亮节,我骄傲得把视线挪到四周的风景上,不禁感叹,男色如春啊。

叶知秋弯腰捡起了篮球,以一个漂亮的弧度扔了出去,笑着揶揄渐渐走上前来的尹瑞,“尹瑞,手受伤了还玩?”

尹瑞无奈得摊手,“一个礼拜才一次,手痒得不行了啊。活动课还拿卷子出来,叶知秋你没问题吧?”

接过球的尹瑞就站定在了我和叶知秋两步以外,我再次感叹一个男人,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长出了如此一张东西方结合的混合型俊脸,是一件多么需要勇气的事。毕竟这就意味着他的余生,将奔波于不同size的床,毕生都在与数量庞大的女人展开出轨与反出轨的游击战。

这个男人会操劳到死的,我已经预见到他忙忙碌碌运动永不停息的一生了。

这时叶知秋好听的声音打断了我对美男悲惨生活的深切哀悼,“尹瑞,我也很想正常些的。”

他言语中的自嘲,我听在耳里。

我差点想激动得对叶知秋表示,叶知秋,我陪你“不正常”,我最擅长“不正常”了。但是碍于此刻两步外的尹瑞正用妖孽的眉眼不时看着我,唇角的浅笑配合一双狭长的桃花眼,让我认定他前世必定是哪个怡红院卖笑的姑娘,前世卖得不够过瘾,于是又兴冲冲得投胎到今世继续卖,卖到天荒地老,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

我决定继续鄙视他。于是我冷冷斜睨了眼尹瑞,转头对叶知秋说道,“叶知秋,明天孟老师找我们的话,你过来叫我。”说完我想到什么来,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哎呀,她不会占用我的午睡时间吧,不会吧不会吧?”

我睁圆大眼,努力希望从叶知秋嘴里听到好消息,但他只是踟蹰了一下,用温暖的浅笑安慰我,“桃花,从现在开始,忘了你的午睡吧。”

我已经怔怔如脱线玩偶,完全不知如何形容我内心的感受,哦,鲁迅先生是怎么形容他的愤怒来着,他说他出离愤怒了。

我出离愤怒了。我用奴隶般的沉默低首表达我的出离愤怒时,一直被我忽视的尹瑞再度开口,语气还有些欣喜,“你就是那个转学的桃花吧?”

我冷冷瞥了眼一脸热忱的尹瑞,多瞥一眼就多一眼惊艳,由于我强烈的嫉妒心,眼底容不下任何过于美丽的同类,心下更多了一分不耐烦,于是我状似和善得问好,“你好,我是陶花源。”

“你好桃花,我是尹瑞,我们见过几次。”尹瑞已经热情如火,笑眯眯得望着我。

我微笑挥挥手,客气冷淡,“你好,尹同学,叫我陶花源吧。”

然后我转向一边浅笑看我俩打招呼的叶知秋,他俊秀儒雅的侧脸有一抹淡色的光影,黑色镜框的反光挡住了我最喜爱的部分眼睛。我看着他的眼睛朝他甜笑,“叶知秋,记得明天能拖就拖,哪怕让我睡上十分钟也行。”接着我又补充道,有点可怜兮兮,“我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叶知秋你不知道,我家楼上邻居养的鸡每天早晨听到我开始背历史,它才醒过来打鸣。你看看,鸡都把我当闹钟了。”

叶知秋起先有些讶异,接着笑了,笑完后深沉得点点头,令人无比的安心,“好,我知道了,你放心。”

听到他那句稳稳的“你放心”,我波澜频起的心湖瞬间风平浪静了,我告诉自己说,这个少言寡语的男人有令人沉沦的魔力。

此刻前方二十米外的庄子然和林北北正抱在一起朝我诡异挥手,一脸暧昧不明的笑,在蓝天下两人散发出八卦的灼灼光晕。我纳闷于她二人怎么晃到操场与图书馆之间的这个偏僻角落,还恰好看见我和年级两大名流一起,不免有些心虚。事实上,我很怕成为众矢之的,更怕明天流传出我这个低下的灰姑娘是如何玩转美男于股掌间,不愧是留学过的灰姑娘,这方面基本功学得很扎实。

于是我朝叶知秋挥挥手,甜甜一笑,“我先走了,明天见。”之后我很不情愿的礼貌朝一直沉默的尹瑞挥手,“再见。”

就在我转身欲奔向前方的八卦女士们时,身后尹瑞突然喊住我。

“桃花,等等。”

我不耐得皱皱眉,心想你这个男人自来熟还挺快,我“桃花”的小名是你随便叫的吗?你以为你长着桃花眼就能跟我陶花源沾亲带故了?告诉你,你条件不够好,我看不上长得比我好的人的。

但我始终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女生,于是我谦恭得转过头,“啊?有事吗?”

尹瑞以绝对媲美广告男的姿势抱着球,桃花眼蕴着笑,刀削般的五官比叶知秋出色了些,却绝对只能算中规中矩的西洋画,不像叶知秋,是一副泼墨山水彩,远处能闻到淡淡的墨香,近处能让人坠入山色,值得永久珍藏。

尹瑞终于开口,“桃花,那天早上你真不应该点那三碗大号馄饨,那姑娘全吃光了,吃完以后把肚子里的四碗馄饨全吐店门口了,”他苦笑,一脸无奈,“那天早上我们被老板抓着搞了一个小时的卫生。”

我挠着头,因为最近把脑细胞都用在了学习上,惯性思维有些跟不上。我一头雾水得瞄了眼尹瑞边上的叶知秋,见他也是意兴阑珊得听着,还有些若有所思。我全身这么一抽搐,脑细胞也这么一抽搐,我就全想起来了。

那是个天苍苍雾茫茫的初春的早晨,我因为睡眠不足,又处于每月血流成沟的非常时期,自然十分的萎靡不振。在与楼下一只乱小便的狗争执了半个小时后,我耷拉着头,背着铅一般重的书包晃到了学校附近的刘记包子店,要了一碗小馄饨和一个包子,心情才多少好转了一些。

当我吃下第二个馄饨时,我感到背后的座位的人,还是个小女人,有了很大的动静,因为她有小甜甜一般甜腻的嗓音,“尹瑞哥,我不嘛我不嘛,我还要吃那个大号的馄饨嘛,我还没饱嘛。”

男人的低沉嗓音有些不耐烦,“不行,够了,不能再吃了。”

“不嘛不嘛,我不吃饱就没力气。”

“你饿上三天都没问题。”

“不嘛不嘛 ………”

大概是天太冷,人太甜,我还是不由自主得抖了抖。拿馄饨的勺子有些不稳,滚烫的汤水就这么洒在了我的校服上,我皱着眉吞下馄饨,听着身后小甜甜那夜莺般婉转到令人颤抖的嗓音,不停得要求那男人给她再点一碗大号馄饨,却还是以失败告终。我心里忍不住破口大骂:一个男人抠成这样,别说夜莺了,你连一只毛毛虫都养不活。

我很想转头大方得鄙视眼这个抠门男人,见过抠的,没见过你这么抠的。但碍于我爸从小向我灌输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四大戒条,我虽然被迫得“非礼勿听”了,但至少要坚持其他三条,不辜负我爸对我多年的非人的儒家教育。

我告诉自己说,我要儒,我要儒。此时背后抠门男人再度大放厥词,“苗苗,我最后说一遍,不可以,我是为你好。”

“尹瑞哥,我上次看到你跟你的女同学一起吃饭,你都对她很好,你们吃了很多………”夜莺因为一碗没到手的馄饨,甜腻婉转的声音发了颤,一抖一抖的,在这个初春的早晨,给人寒流再度来袭的错觉。

我也发抖了,真希望寒流卷走这只可爱的夜莺。带她走吧,我真怕此时暴躁的自己会亲手割下自己的耳朵,把我血淋淋的耳朵放到夜莺的盘子里,像贞子一般附到她耳边阴森森说道,“不要吵,我请你吃耳朵,味道更好。”

“苗苗,不要任性。”

我彻底愤怒了。小甜甜再贪吃,她也只是贪吃的小甜甜,如今小甜甜为了一碗大号馄饨得到一个“不要任性”的回应,在我看来,她全身已经散发除了窦娥的气质来。

我于是决定让她“任性”,啪得放下了手上的筷子,朝服务员甜笑招手。待她走近我桌旁,我眉眼带笑说道,“你好,我要三碗大号馄饨,请你送到我身后那桌。”接着我抽出了三十元,“找回来的钱请你帮我给我身后那桌的女孩子,告诉她明天可以再来吃馄饨。”

见服务员点点头了然,朝我后桌瞥了一眼,流露出满脸问号的表情,我莞尔一笑,“你们这里的馄饨真好吃。”然后我背起书包站起身,准备离开。

转过身的时候,我正好与一双桃花眼对上。

我不得不感叹,这个男人的英俊与他的抠门级别一样,都是令人发指的。如此英俊到一毛不拔,他将来会很有成就。然后我冷漠得与这男人擦肩,还是克制不住得偏头要见识小甜甜的庐山真面目,毕竟我在她身上砸了钱,我是花了钱正正当当看她,算不得非礼勿视。

我在惊鸿一瞥后,永生记住了她夜莺般的嗓音,以及……以及她大象般的体型。我觉得我的胃哆嗦了,它一哆嗦,我胃里的早饭也哆嗦着要出来了,我寻思着,今天豪气万丈得掏钱请一只大象吃馄饨,估计她塞牙缝都不够,但对我至少是几天的零花钱,我再不能因为她,把肚子里的早饭浪费了。

于是我扶着店门,深吸一口气,无限惆怅得回头扫视了一眼小甜甜,扫视了她那脸盆大的菜饼脸,以及她的柱子般大象腿,忍不住默默对她说,甜甜,少吃点吧。

我还忍不住得对桃花眼男人忏悔了一下。我错怪你了,抠门有错,但当你对一只大象抠,抠就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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