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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妈妈,我只要一个(6)

我妈狠狠地说:“皮短裤!皮短裤!还黑丝呢。有这样穿着的女人坐着最显眼的位置,你不会说没看见吧!对了,你老实交代,她这一角,是不是矮子的馊主意?是不是你们故意请来招徕庸俗男人的!诗会不开了,还请这样的角色来招徕客人!你们想把咖啡馆糟蹋成什么啊!”我爸爸明白了,她说的是苏芬,不过我妈妈连珠炮般的猜疑和斥责还真让他晕头。他也是个急躁的人,一晕,声音也大了,便粗嗓门地说:“许惠,你别对诗会的事耿耿于怀。你可别忘了,不开诗会是你提的建议。至于你说的那个女孩,叫苏芬,人家是矮子的对象,你别口不择言,伤害了矮子。她穿成这样是因为她晚上要登台表演,这是她的舞台妆。”我妈自知理亏,不好再吵,只嘟噜了一句:“啥子表演哦,要穿成这样?”我爸也不好多解释,因为我妈对“社会上”歌厅里衣着暴露的表演,一无所知。要让她知道了,恐怕她更要瞎猜测,怒火更大。

他们那一代人,“社会上”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词汇,意思指的是家庭和学校以外的地方,并非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人类聚集而生的整个关系形态。一说“社会上”,通常含有不纯洁、污七八糟、鱼龙混杂的意思。说某人有“社会习气”,多半就是骂他流氓了。这个词汇所包含的特殊含义,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特别明显,到了80年代中后期,市场经济,十亿中国人九亿商,人人都奔赴了“社会”,就没多少人自己糟蹋自己了。“社会上”一词的特殊内涵,自然消解。但我妈妈待在她的象牙塔里,没有跟随大流获得新的常识,她一直到老,都对社会所知不多,只一味认为“社会上”的事特别复杂,特别不堪。

只要她一说“社会上”这个词汇,年轻人会觉得别扭、古怪,而老同志们则会会心一笑。她坚持不往“社会上”去,在内心的象牙塔内终老一生,令人可怜又可敬。

正如我们的生活中面临的诸多复杂感情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一样,可怜又可敬这两种情感的结合,无疑是荒谬的。身为中国人,那是非得每天都要处理自己的荒谬感的,那天我爸对我如是说。

而在吵架那次,我爸爸缓和了语气,对我妈说:“你也太保守了。你不是说国外的选美很好,应该引入中国么?苏芬的穿着,比选美穿的比基尼如何?小巫见大巫!”“唉,”我妈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宁珏啊,我真不晓得你是怎么一回事了!原先我是如此崇拜你的审美能力、辨别能力,现在你怎么会把健康自然的裸体美和色情庸俗的妓女味混为一谈!我看你这些年,生意是做成了,素养却是降低了。而且你急于分辩,横耙乱打。你还敢说我保守。我保守的话咋敢和你没结婚就做那事!还有栀子的事。你还敢说我保守!”我爸摇摇头,说:“好啦,我知道,栀子的事我一辈子都感谢你的。苏芬的事你就别乱发表看法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矮子喜欢苏芬,咱们将来只管为他们操办喜事,其他都不用管。”我妈说:“我说话急了点,是我不对。栀子也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她是我们两人的情感象征。你也提醒得对,矮子跟着咱们干了这么多年,也该考虑他的婚事了。条件不太好,年龄又大了,病急瞎抓药也是可能的。我把他当我的亲弟弟一般,他要被这样一个女人祸害我可不答应!得。找时间我得劝劝他,其实,我们单位上也有好姑娘嘛,矮子除了个儿矮,其他都挺好,我想想看能不能帮他成全一个。”我爸爸苦笑道:“你咋个越来越像你妈了。”我妈眼一愣,他赶紧改口:“好嘛好嘛,不说了,我知道你辛辛苦苦带着栀子和子栋。我不说了。矮子兄弟听你的,你就多费心了。不过我要提醒你,说话小心些,说得不好伤了矮子兄弟的自尊心可不得了。”根据矮子叔叔回忆,我妈后来还真找他说过苏芬的事,还委婉地拿自己和我爸举例加以启发,说最好的家庭结构应该是这样的:男的在外面闯荡,女的安分守己,照顾家里。所以矮子也应该找一个公务员啊什么的,这样才能保证后院不失火。矮子叔叔评价道:我朱矮子哪有宁珏的福气!再说了,我朱矮子就是一个四处放火的人,哪里还怕失火了。

风光的矮子叔叔

我的童年,其实不该像现在回忆的时刻这般忧伤。一开始是“诗的女儿”时期,随后,就是矮子叔叔的表演给我带来持续欢乐。是的,矮子。矮子。我在心底一遍一遍呼喊这个和我十岁时身高差不多的矮个子。我最亲爱的,矮子叔叔。他长得矮,一米四,就叫矮子。听说“社会上”的人都无须知道他姓名,一说矮子就知道是他。听说在“社会上”,他是个人人畏惧的人,可是对我好得不得了。为了逗我开心,他能跳上桌子跳舞。

我画过他的一张“像”。画上的矮子叔叔,穿着威尼斯小船贡多拉一样弯弯长长的鞋子,戴着红色带小铃的尖尖帽,鼻子倒不用夸张太多,因为他本来就是个红红的酒糟鼻。我得意洋洋地把画儿拿给我爸看,我爸却勃然大怒,说矮子不是马戏团的小丑,矮子是个铁骨头的好汉!我吓得缩成一团。矮子叔叔一把抱起我说:侏儒又怎么啦!栀子喜欢我扮小丑,我就扮小丑。然后就在街沿上翻起了跟斗。我当然是乐得哈哈笑,而路人却避之不及。

矮子叔叔天生的夸张诙谐,意外地为花雨模特表演带来奇效。他这个团长,要说经营管理,不见得高明,可他爱出风头,抢着要当主持人,一登台,便立刻出彩。他的主持无须表演,只须本色,风格怪异、狂放、搞笑,叫人笑得眼泪花儿转,笑得山呼万岁,这顿时成为模特艺术团最受欢迎的节目,而帝王歌厅也因之天天爆场。看来协助我爸管理高尚文雅的古得咖啡馆,还真埋没了矮子叔叔的真实才华。这一开办花雨模特艺术团,矮子叔叔主事,完全对路了。

因为矮子叔叔的神奇才华表现,模特艺术团都还没有完成培训就开始演出挣钱了。主要在李京的歌厅表演,带来爆棚效应,再受其他歌舞厅邀请,每晚要转三四个场子,此外,还有企业开业邀请,电视台做节目的邀请,花雨模特艺术团奇迹般地火遍了重庆。我只要有机会,总要去看矮子叔叔的表演。而矮子叔叔也常带上我,无论是在李京的歌厅还是其他歌厅,他都提出要求安排一个最好的位置让我坐着。他公开宣布,这里最小的客人,六岁多一点的宁栀子,是他成功的秘诀,是他的灵感之源。

灵感之源一词,是他从我爸等人口中听到的,这次总算用对了。他还加以解释说:我有一个原则,我的主持如果能将一个六岁的小娃娃逗笑,自然大小通吃。所以我走到哪里,只要有机会,都会带上我的小侄女宁栀子。看她的反应,一心一意把她逗笑。把她逗笑了,你们当然也会笑。要你们还不笑,我就把她打哭。我在想,如果按照我爸我妈的逻辑,我是他们的“诗的女儿”,在矮子叔叔这里,我就是他的“主持的女儿”吧。

花雨模特艺术团火了,矮子叔叔自然成了大忙人。咖啡馆里和我家里,都少见到矮子叔叔了,让人挺不习惯的。不过我没问题,因为我只要不上学,定是和矮子叔叔在一起的。有时候我还和他一起上台表演呢。我爸有意回避苏芬,也尽量不往模特艺术团那边走动。在艺术团这边,看起来苏芬已经完全驯服了矮子叔叔。人前人后,时常听到她吆喝:“矮子,我的鞋子呢?”“矮子,把那件衣服给我递过来。”有一天,我又听见苏芬吆喝矮子叔叔:“矮子,你是不是把我的水杯给哪个瓜女娃子喝过了!咋个上面有口红印!”矮子叔叔连忙弯腰跑进更衣间,拿出苏芬的水杯去清洗,一个女模特看不惯了,问矮子叔叔:“朱团长,苏教练怎么敢这样对你!咱都看不惯了。”矮子叔叔一瞪眼说:“看不惯也得看。我乐意。舔她屁股也乐意!”人家那小姑娘顿时面红耳赤,顿足跑了。苏芬说她当时对矮子叔叔这样,是故意想惹他生气,别纠缠她。我当时哪懂,就觉得苏芬对矮子叔叔说话口气大、不尊敬,我自然是不满的。还有,只要有这个女人在,矮子叔叔就分心很多,关注我的时候就不像从前那样多了。所以我有时候会背着矮子叔叔跟她捣捣乱。

那次说到我捣乱的事,苏芬都还记得。她说栀子啊,我的黑丝袜吊带被人悄悄扯断了,我一直没有想出来是你干的,结果还真的是你干的啊。我说,是啊,除了把你的黑丝袜吊带扯断,我还专门跑去向妈妈打小报告,说苏芬你吆喝矮子叔叔,不礼貌。我妈对你成见很深,又忧心你会“祸害”矮子叔叔,现在看来逐渐变成现实了,自然是要骂你。我听我妈骂你,就感觉胜利了,过瘾了。我终于为矮子叔叔打抱不平成功了。现在我把这些说出来,希望你能原谅我和妈妈。苏芬说,世界上只有栀子你来为过去的事请求我的原谅,我很感激。

对我爸爸来说,他本以为新成立的花雨模特艺术团要好忙一阵的,比如模特礼仪小姐要现招,要培训,要花一定时间去推广才能正式营业。没想到矮子叔叔一当主持人,一切都省了。模特礼仪小姐未经训练,就直接上岗。她们现在的工作很简单,只需穿着各色款式的衣物出来陪衬矮子叔叔就可以了,也没人觉得她们专业不过硬。矮子叔叔真是快活的天才,他只需要这些美女在身后站一站,换一身衣服,再来站一站,其他都不用做。从头到尾他都一个人又说又跳,还把观众席上的人拉上去跟他比赛翻跟斗、蹲马步。总之,大家看着他就乐。跟着他玩闹,越玩越快乐。

怎么这些大人都跟我一样喜欢胡闹捣乱啊!他的主持,还真看不出是在主持,纯粹就是他一个人在闹场,在捣乱。

我也亲眼看到了我爸说的矮子叔叔穿上七八十年代的喇叭裤和尖领粉色衬衣的样子。也就是那个滑稽样子,并没觉得这样穿就会被抓去枪毙了。不过,如果喇叭裤曾经是一代人的社会叛逆的严肃象征,那么不到十年就变成人人都感到可笑的笑料了,这社会的变迁速度和忘性也太可怕了。

矮子叔叔老带着我,说是有我在,他就有灵感,有目标观众,我看还是因为他想借此担我妈妈包袱。给他灵感的才不是我呢。现在我真的懂了,真正令他才华突显犹如爆炸的是苏芬。他积极要打动苏芬的愿望,令他像孔雀求偶一般又唱又跳又开屏。我心爱的矮子叔叔,原来是一个原始、单纯且不顾一切的人。我觉得他真的单纯,跟小孩子一样,而我妈妈说苏芬这样对他,他还快乐无穷,因而喜剧天才得到最大呈现,真叫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受虐狂。

我爸本来准备了一些关于花雨模特艺术团经营计划,其中也少不了一些自觉效果火暴的点子。没想到矮子叔叔横空出世,啥计划啥点子都用不着了。一个模特艺术团还没出世呢,就变成了一个火暴的滑稽表演剧组,任是谁都想不到的吧。这么一来,他突然有种无事可做的感觉。也有一种隐约的失落,因为,亲兄弟一样的矮子没在眼前老晃荡了。当然,之前,细想起来,咖啡馆其实已经失去了很多事物了。

咖啡馆就经营而言,虽然新鲜时髦、天天客满的时期已经过去,竞争对手也出现了好几家,但六七年来的成功经营已令古得咖啡馆成为重庆名店,位置又好,再差也保持着七八成的上客率。正常来说,这生意是很好的了。生意没啥可忧虑的,但少了诗歌,少了朋友,这不用说是我爸隐约的伤感。还有,咖啡馆这按部就班的正常态势,对我爸来说,其实是单调乏味的。四平八稳这态势,我爸认为,定然还少了未来。

我爸爸很聪明,知道好景不会太长。他看到广场对面,已经被圈起来准备拆迁。那是个大工程,香港首富李嘉诚投资十亿,据说是具有国际水准的融金融服务、购物娱乐为一体的综合项目。他再找资料查看这样的项目,发现在香港、在新加坡,这样的项目中定然少不了麦当劳快餐店和星巴克咖啡店。经过短短的调研,他明白了啥是国际连锁经营,啥是商业全球化。全球化的国际连锁企业星巴克咖啡店一旦杀来重庆,古得咖啡店正中其锋,无疑只能关门大吉。

他跑到对面去看了看情况,估计其工期,觉得古得咖啡店也就只有四五年寿命了。他决定趁着生意还好,将咖啡店高价卖掉。卖给谁呢?

他首先想到吴叔叔,吴叔叔前一阵搞定了两个修高速路的项目转包,转眼就赚了两百万,况且又是铁哥们儿,对咖啡馆也有感情,如果我爸提出转让咖啡馆,他肯定乐意接手。但正是因为他是自己的铁哥们儿,怎么能明知好景不长了还去套他呢。当然不能这样做。想卖给他都是不对的。但除了吴明,还有谁?一琢磨,他有些吃惊地发现自己居然不认识其他生意人。这一发现,令他觉得自己的处境很不正常。要说自己做生意已经六七年,古得咖啡馆也是重庆最有名的咖啡馆了,怎么除了当年一起写诗的老哥们儿外就不认识其他人了?

要说我妈妈是诗歌象牙塔中的“避世者”,其实我爸,也没强过她多少啊。这些年来,咖啡馆原来也是他的“避难所”啊。他那么卖力地说服其他朋友假装摆设诗会的幻象,打着为我妈妈的旗号,其实也是因为他自己离不开朋友。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有离开这充满了爱情和友谊氛围的小小咖啡馆半步。这咖啡馆,已经令自己变得保守了,快成井底之蛙了。他用了四五个小时,就得出了古得咖啡馆应该立刻卖掉的结论,却花了十多年来考虑说服我妈妈以及他自己。

爸爸的远行

我爸爸三十岁左右时,似乎已看清这个时代的某些特征,以为自己必须更加开放,更加迅猛,既有的道德立场方面或既得利益方面的保守性,都会令人丧失机会。这一点,吴叔叔曾和他有过交流。吴叔叔看得同样透彻,而且比我爸爸更善于付诸行动。吴叔叔说过:我们写诗的时候是对政府持有批判立场的,现在做生意了,这立场必须抛弃。我们必须要忘记自己是个诗人,才能和官员打交道,只有这样生意才能做大。吴叔叔说到做到,他的每一个生意都很注意和政府某些部门发生关系,往往带着官方的护身符做业务。正因为这样,他起步虽然晚于我爸,但出道三四年就顺利挣了三四百万,所得远远超过我爸。而我爸当时,别说不能和官员成为朋友,除了写诗的老哥们儿,他都不认识什么人。他现在觉得这是自己性格中很要命的问题,必须努力改正。于是,他想到了李京。应该尝试接触更多有用的人,即使那人在兴趣爱好上跟自己格格不入,也要勇于结识,这样看来,李京就是一个现成的实验对象。

说到李京,我爸投资的模特艺术团虽说与他合作颇深,其实他并不怎么了解这个人,更别说因此混到称兄道弟的程度。但李京却早就通过认识我爸,迅速将我爸的朋友吴叔叔、聂叔叔等人都混得烂熟了。如果将人际关系看做生意所需资源必须迅速获取的话,李京这方面的能力就远远强过我爸。我爸觉得他有必要向李京学习这个能力,但他从没想过要把咖啡馆卖给李京,一是他觉得李京没这么多钱,第二个不太明显的想法,是非理性的。他认为李京配不上拥有他的咖啡馆。他只想通过李京,去认识其他有能力也有资格但不能算哥们儿的人来买他的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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