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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轩辕剑

赢勾的力气大,速度快,所以掌心雷发射出的子弹被甩出老远。

凌风怎么也想不到会将进来的出口炸毁了,这下好,想出去势必登天还难。不要说被僵尸咬死,即便打得过僵尸,也出不去了,必须寻找新的出路。

而且赢勾的利爪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因为距离近,凌风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张变了形状的丑脸,干瘪瘪的,脸上没有一点肌肉,好像一个被风干的核桃,除了一对晶亮的眼睛,再就是两颗尖利的门牙。

僵尸的修行可以从手爪跟牙齿分辨出来,越是牙齿长利爪长的僵尸,年代也越是久远,功力也越深,凌风从没有见过这么长的僵尸牙,也没有见过这么长的僵尸爪子,从来没有。

楼兰王已经是千年僵尸,牙齿不过三寸,指甲也不过三寸,但是面前的赢勾手爪跟牙齿竟然长达五寸。

忽悠一声赢勾的手爪就到了,直接抓向了他的脖子。

凌风眼疾手快,抬起手里的震尸宝剑抵挡。宝剑跟僵尸爪撞在一起,闪出火花无数,叮叮当当做响。

很快,两个人就打在一处,山洞立刻变成了厮杀的战场,两条人影飞来飞去,兵器的撞击声,山石的崩裂声,僵尸跟人的怒喝声,声声入耳。

僵尸的利爪化作无数条魔影,对凌风步步进攻,凌风利用震尸宝剑拼命抵挡,攻击,躲闪。不一会儿的功夫,凌风就浑身大汗,被僵尸给逼到了死角。

震尸宝剑是僵尸的克星,但在赢勾的面前完全无法发挥作用,那双魔爪比任何刀剑都厉害,抓住震尸宝剑以后,几次都差点让凌风脱手,他身上的衣服被抓的一片一片脱落,千条万缕,就是防弹背心也被抓裂了。

凌风已经将玄天罡气的力量发挥到了极限,死死护着自己的身体。三尺的范围之内闪出一道青气。

洞口处的陈教授跟王秋生他们大惊失色,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帮忙,王秋生想利用机关枪,给赢勾来一梭子,但是因为赢勾跟凌风的距离近,他担心伤着凌风。

陈教授焦急万分,扯开嗓子喊:“凌风,七世龙珠,用七世龙珠对付他!”

一句话提醒了梦中人,凌风忽悠一下就明白了过来。陈教授的意思,让他利用震尸宝剑配合七世龙珠的光辉对付他。

就在赢勾将凌风逼到一条山峰的边缘,凌风退无可退的时候,他一伸手终于拿出了七世龙珠。

意念一动,七世龙珠在他的手里发出了耀眼的光芒,那光芒非常的刺眼,比电焊机的光芒还要犀利。

电光闪过,赢勾忽然大叫一声拔腿就跑,不知道是被七世龙珠的光芒刺伤了眼,还是真的害怕这颗珠子子。

那东西一扭身的功夫,凌风手里的震尸宝剑一晃,龙珠的光芒照在剑身上,剑身见光反光,嗖地一声,光芒打在了赢勾的屁股上。

噌地一声,赢勾的屁股上冒出一股火苗子,他的身体立刻着火。

把赢勾吓得魂不附体,身体滴溜溜在半空中翻了几个滚,然后向着山石上猛烈撞击,将火苗子扑灭了。

凌风哪里肯放过他?宝剑不断晃动,一条条光束在山洞里飘过,一次次击向赢勾,赢勾的身体在山石上不断跳跃来回的躲闪。

凌风见有机可乘,双脚一点地面,嗖地一声跳进了不远处的山洞,跟陈教授他们跳在了一块。

落地以后,他大喝一声:“跑!快跑,快呀,我快支持不住了。”

陈教授,刘前进,还有王秋生跟俞秋水一听,撒丫子就跑,一刻也不敢停留。

凌风断后,一下子将震尸宝剑插在背后的腰带上,猛地抓起掌心雷,直奔山洞的入口处射了一枚子弹。

子弹在山洞入口处的峭壁上炸响,惊天动地硝烟弥漫,乱石飞溅,数十块大石头瞬间崩裂,一下子将洞口全部掩埋了。

掌心雷将洞口炸塌,就等于切断了赢勾跟凌风他们之间的道路,凌风把赢勾给生生闷在了神庙的殿堂里。

落下来的石块非常的大,每一块都有数百吨重,这么大的重量根本无法悬浮,将整个山洞掩埋了十多米。

巨大的冲击波扑面而来,一下子将凌风掀翻了,接连打了好几个滚,他前面的王秋生跟俞秋水也被冲击波掀倒在了地上,向前扑出去老远。

等到大家的身体站定,地上的硝烟彻底消失,他们这才吁了口气。

凌风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胸膛剧烈起伏,额头上的汗水下雨一样,吧嗒吧嗒向下掉。

佳佳跟米雪一起扑了过来,争着为凌风擦汗。“凌风,你没事吧?伤到没有?”

凌风一手抓着掌心雷剑,一手拿着七世龙珠摇摇头:“没事,妈的,幸亏老子跑得快,要不然就嗝屁着凉了。这小子真他妈厉害!!”

刘前进大惑不解,怒道:“凌风,你******疯了,已经占了上风,怎么不打了?反而做起了逃兵?这不是你的风格。”

凌风剧烈地喘了口气,说:“风格个毛,我的风格就是跑,当年,风后都打不过他,我就更不行了,七世龙珠跟震尸宝剑只能吓唬他,根本无法将这东西除灭。

如果可以除灭的话,五千年前,风后就已经将他杀了。”

陈教授赶紧帮着凌风解释:“凌风说的对,能逃出来就是万幸,千万不要试图杀死他,赢勾是杀不死的。他是不老不死之身。”

刘前进问:“这僵尸到底什么来历?为什么这么厉害?为什么会在女娲宫里?还有,他跟那两个人面鸟身的怪物是什么关系?”

陈教授道:“很简单,外面两只人面鸟身的怪物,就是赢勾养的,赢勾为了保持体内的尸气,必须要吸食大量的血液。

山洞的四周没有任何的动物,但是大湖里却有鱼类,大鸟的任务,就是每天飞出山洞抓鱼,利用鱼汁来供养赢勾。

赢勾不能离开悬浮洞,一旦离开悬浮洞,他的身体就会爆炸,因为五千年前他受了严重的内伤。”

刘前进问:“你……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他受伤了?而且两只大鸟就是他养的?”

陈教授道:“看书啊,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神话传说,五千年前赢勾也是黄帝手下的一员大将,非常的厉害,可惜的是,在一次与蚩尤的交战中,没有听黄帝的命令,从而导致了兵败。

黄帝怒不可解,于是派赢勾去守护黄泉冥海。

那时候的赢勾还比较老实,没有怨言的去了。

但是后来,黄帝的女儿旱魃投河自尽,不堪忍受丈夫跟父亲的那场战争,跳进了黄泉冥海,准备自杀,那时候的旱魃已经变成僵尸很久了。

旱魃没有被淹死,但幽冥黄泉的水受到了旱魃尸毒的感染,于是赢勾也就变成了僵尸。

赢勾本来就是上古的大神,变成僵尸以后,他的法力更加的强大,最后,竟然跟黄帝的功力不相上下。成为金刚不死之身。

再后来,赢勾不甘寂寞了,于是对黄帝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不断地霍乱人间,还公然跟黄帝挑战。

黄帝被逼的没办法,只好将手里的轩辕剑赐给了风后,让风后去收拾赢勾。

风后跟赢勾之间发生了一场大战,得到轩辕剑的风后能力大增。

轩辕剑本身就是一把杀戮之剑,剑上的杀气更是尸气的克星。所以那一次,风后跟赢勾打了七七四十九天,最后利用轩辕剑跟七世龙珠打坏了赢勾的肉身,逼出了他的元神。

从哪儿以后,赢勾的魂魄携带着无尽的尸气逃走了,不知去向。

谁也想不到赢勾的元神竟然在青藏高原,而且躲在了悬浮洞的女娲神庙里。

经过五千年的时间,赢勾的元神已经一点点汇集,并且修炼了躯体,

现在恐怕还在修炼的阶段,只不过功力还不够深,一旦有天修炼成功,一定会遗祸人间。

今天,咱们闯进去的悬浮洞,就是赢勾躲藏了五千年的藏身地,而这个女娲庙,是在赢勾变僵尸之前修建的。

当然,这只是神话传说,究竟当初发生了什么事儿,谁也不知道。”

喔,刘前进明白了,说白了就是五千年前的赢勾被五千年前的凌风打败了。因为那时候的凌风就是风后。

失败的赢勾在这里修炼,就是有天想报仇。

可事情巧的很,偏偏凌风这次又带着他们闯进了悬浮洞,真是冤家路窄。

尽管这样的结论有点扯淡,可由不得刘前进不信,也由不得王秋生跟俞秋水不信。

凌风疑惑地问:“你说啥?当初的风后是利用轩辕剑将赢勾打败的?那我手里的这把震尸宝剑……?”

陈教授点点头道:“没错,如果所有的神话都是真的,你手里的震尸宝剑,就应该是黄帝用过的轩辕宝剑,当初是黄帝赐给风后的。

你是七世龙珠的主人,也是轩辕剑的主人。”

凌风苦苦笑了,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如果陈教授说,人类是有轮回的,他上辈子做过明朝的小皇帝朱允炆,两千年前做过楼兰国的楼兰王,勉强还可以接受。

但如果陈教授非说他是风后,他爹凌风扬是盘古投胎,他娘樱子是女娲转世,凌风就不单单是蛋疼了,菊花也疼。

这******扯得简直无边无际了。你咋不说老子是玉皇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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