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教授在屋子里依然很生气,黄金城,想不到宫本是为了寻找黄金城而来。这让他大失所望。
对于楼兰黄金城的传说,陈教授不是一无所知,因为他是考古学家,对西域36古国的历史很有研究。
两千年前,楼兰古城的确存在,但那不是在阿拉善大沙漠,而是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那的确是个繁荣的古国,留下了很多美丽的传说,还有神话故事。
当时,楼兰国有个王爷,非常的善战,开始北征,一直将战场延伸到蒙古境内。那王爷拥兵自重,在阿拉善一代自立为王,开始建立一个新的王国,宫殿修建地非常豪华,的确是用黄金打造。
跟宫本说的一样,那座王城刚刚建起来没多久,大沙暴就来了,将整座黄金城掩埋在地下。
陈教授看过这段历史以后只是微微一笑,觉得是扯淡。但是那段历史不是记载在野史里,而是记载在正史里。就让陈教授不得不疑惑。
他是不相信沙漠里有黄金古城的,觉得那不过是个传说,很多人被钱财迷住了心窍,希望一夜暴富,于是就幻想出一个黄金城而已。
现在,陈教授忽然明白了,不单单是宫本,那个大巫师之所以留在沙漠里不走,估计也是想找到那座黄金城。
民国的时候,大巫师的父亲是一代茅山弟子,为了寻找沙漠干尸,千里迢迢带着儿子来到了卡塔尔古城。陈教授觉得这里面也有问题。
大巫师的父亲不是为了追寻干尸,他真正的目的原来是那座黄金城。
他活着的时候,愿望没有实现,想着自己死了以后,让儿子找到那座古城,所以就把儿子滞留在了卡塔尔小镇。
大巫师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同样是等着黄金城的出现。
一定是这样的,包括日本人,当初挖掘那个地洞出来,根本不是为了修建什么毒气工厂,同样是为了黄金城。
只不过日本人扑空了,勘测出现了问题,误把那个地下山洞当成了黄金城而已。
所有的一切在陈教授的脑海里豁然开朗,他忽然把什么秘密都解开了,黄金城,一切都是为了黄金城。
凌风走出了那个实验室,来到了一座沙丘的背后。先是解开裤腰带撒了泡尿,然后浑身一抖,将鸟儿送回了鸟巢。系好了裤腰带。
他的伤一点也不严重,主要是累得半死,休息一下就会没事。
现在迫切需要是的,弄点吃的过来,因为大家都饿坏了,吃饱喝足然后赶紧睡觉,明天整理行装上路。把陈教授跟陈晓丹送回到Z市,自己也就完成任务,功成身退了。
必须要在大巫师他们包围毒品工厂以前养足精神,快速离开,如果真的被那老巫师包围就麻烦了,免不了一场恶战。
沙漠里干旱少雨,植被稀少,动物也稀少,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像沙狼啊,沙鼠啊,兔子啊什么的,还是有的,只不过很难发现。
这不,两只兔子刚刚从沙丘里探出脑袋,一蹦一跳奔向了一片草地,就被凌风用石头子射杀了。
凌风的准头很好,石头子砸的是兔子的脑袋,两只兔子幡然倒地,扑通几下也就不动弹了。凌风扑上去双手一拧,嘎巴嘎哈吧两声,两只兔子的脖子就被他拧的应声而断。
“好喂……”旁边的不远处传来一阵叫好声,林婉晴欢天喜地扑了过来,一下子抱紧了凌风,赞道:“阿风,你的准头真好,有你在我们就不用担心挨饿了。”
凌风不知道林婉晴什么时候跟过来的,女孩子一直在他的身后。听到林婉晴赞美称呼他,凌风感到十分的牙碜,还有点打哆嗦。
“林婉晴,以后别这么叫我了,你还是叫我凌风听着顺耳朵。阿风这个名字,听起来怪怪的。”
林婉晴噗嗤一笑,女孩子的脸上显出两个好看的酒窝:“我就喜欢这么叫,你是我男朋友,将来是我的老公,不这么叫怎么叫?”
凌风说:“你自作多情!谁是你老公,谁答应娶你了?我有未婚妻的。”
林婉晴一把夺过了凌风手里的兔子,小嘴巴一撅怒道:“你胡说,你跟蓝小蝶根本就不是两口子,你们俩都没亲过嘴。咱俩亲过,我两次屁股被弄伤,你都用嘴巴帮我吸毒的,人家的清白之躯被你看了,你想不负责任?”
凌风苦笑一声:“那小丽的屁股也受过伤,两次呢,两次都是我用嘴巴帮她吸毒,那我要不要把小丽也娶了,我跟小蝶没有亲吻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婉晴道:“小蝶妹妹亲口告诉我的啊,他说你只是拉过她的手。”
凌风噗嗤又笑了,很明显蓝小蝶在欺骗林婉晴,恋人之间怎么可能不接吻呢,不接吻还是恋人吗?
凌风不止一次亲过蓝小蝶,但是没有做过什么越轨的行动。
其实蓝小蝶也很矜持,有的事情必须要洞房以后才能做,再说凌风的玄天罡气刚刚练到第三重,他想第五重以后,练到刀枪不入再跟小蝶谈婚论嫁。
凌风说:“蓝小蝶骗你的,我们两个当然接吻了,我答应她了,这次任务完成,我们就结婚。”
林婉晴怒道:“不行,要结也是跟我结,你不能娶蓝小蝶。”
“为什么?”
“我喜欢你,我比蓝小蝶喜欢你一百倍一千倍,凌风咱俩好吧,我不但会给你幸福,还会让你一辈子舒服呢。”
我去!凌风差点栽一个跟头,林婉晴不愧是开放女性,这种恬不知耻的话也说的出来?不过我喜欢。
凌风说:“林婉晴你别天真了,半年前我就跟你说的很清楚,咱们俩不可能的,我是个风一样的男人,喜欢像风一样漂流,居无定所。上级怎么安排我,我怎么做。有时候杀人,有时候被人杀,我不想你跟着我亡命天涯,你要的那种生活,我根本给不了你……”
林婉晴忽然抽泣一声哭了,把凌风再一次抱紧:“凌风你喜欢我吧,求求你喜欢我吧,我喜欢跟着你亡命天涯,喜欢跟着你一块冒险,我喜欢你的哭,喜欢你的笑,喜欢你的身体的烟草味道,跟着你我不后悔,我决定这辈子陪着你浪迹天涯。”
我晕,凌风一下子把林婉晴推开了,说:“不行,我是男人,我必须负责任,不能让心爱的人跟着我冒险。林婉晴你收手吧,找个医生,博士,或者老师嫁了吧,其实……肖建楠就不错。”
林婉晴说:“他算个屁,我就喜欢你!凌风我离不开把你,真的离不开你。”
林婉晴一边说一边抱住了凌风的腰,箍得紧紧的。女孩子的脸蛋紧贴在他的后背上,把他的衣服都弄湿了。林婉晴也有抽泣渐渐变为了嚎啕。
半年的时间,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凌风,再一次在火车上见面,本来她想好好跟凌风亲热一下,可是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弄得她们两个一点机会也没有。
首先是闯进了那个树林,遇到了僵尸,跟僵尸一场大战,碰到了大胡子。
然后又长途跋涉十几天,一口气来到鸟不拉屎的大漠。这里黄沙茫茫,整天弄一身尘土,人也累的要死,不要说亲热打啵,拉手的机会都没有。
前天晚上在酒店,林婉晴可逮住了机会,想跟凌风叙叙离别之苦,可是狗曰的生化人又出来捣乱,跟生化人搏斗了一夜。
接下来就被恐怖分子绑架进了那个地下实验室,大家伙儿又是一阵逃亡。
现在,这里没有别人,除了沙丘还是沙丘,林婉晴控制不住,好想被凌风抱抱,她贪恋他大山一样的肩膀,也贪恋他天空一样的胸膛。
凌风使劲掰着林婉晴的手,苦苦地哀求:“晚晴别,你别这样……不要挑逗我的极限,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有生理需求的,你这样,我会受不了的。”
“没人让你憋着,这里没有别人,阿风,你想干啥就干啥吧……”
凌风当然明白林婉晴话中的意思,可他根本不是那样的人。这不逼着老子犯错误吗?
“晚晴,我不能对不起小蝶,从前你是我的当事人,保护你是我的职责……”
“那现在呢?”
“现在我把你当妹妹,你跟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为啥要淌这次浑水?很危险的,有机会我一定送你回家。”
林婉晴说:“凌风我不走!真的不走!你喜欢我好不好?好不好啊?”
林婉晴的声音是哀求,也在颤抖,弄得凌风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竭力忍耐着眼泪不要掉下来,心里也酸酸的。
如果说凌风对林婉晴一点感觉也没有,那简直是扯淡,扪心自问他是喜欢林婉晴的。不知道为啥,林婉晴总会给他一种新鲜感。他觉得林婉晴天真,俏皮,可爱,简单,跟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你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烦恼。
而蓝小蝶的那种一本正经总让她望而却步。
或许是从小一块长大吧,他跟蓝小蝶之间没有秘密,就是因为太了解,所以没有那种新鲜感。
有时候凌风觉得,自己保留了二十年的楚男身体,等了二十多年的另一半,或许不是蓝小蝶,就是林婉晴。
可是他真的不能给林婉晴什么,首先他是特工,执行的是特殊的任务,再一个,异能特种兵退伍之前,是不能谈恋爱的。
因为随时要跟敌人拼杀,随时都可能葬身殉职,他不想世界上多个寡妇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