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方云收拾妥当,拿起自己的单手长剑,和一面虽然破旧但仍然具有防御能力的牛皮圆盾,带上了全部的金钱,方云踏出了家门。方云居住的地方属于平民区,地面的环境可以称得上是糟糕,小心的躲避着地上的各种污物,穿过平民区,来到了商业区,由于他起的很早,所以也不用排队什么的,方云很顺利的花光了自己的零钱,购买了一些面包和清水,只留下3个银币的资产,他打算去酒馆看看。
可是等方云走到了酒馆中,才发现他又犯了个错误,所有的冒险者都是从事危险事业,随时可能丧命,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所以每当他们能够活着回来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是习惯性的去酒馆买醉,用他们的卖命钱来麻醉自己的思维和肉体,所以大早晨的酒馆里,实在是没有几个人的存在,没有那些冒险者互相吹牛的声音,没有喝醉的酒鬼模糊不清的嘟囔声,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安静的早晨。
方云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要了一份早餐,一边等待,一边开始观察起酒馆内仅有的几个人,能够这么早出现在这里,至少他们相对于大多数的冒险者还是有些优点的。
凭借前世的记忆和现在的记忆,方云的大脑快速的运转起来,酒店现在除了自己之外只有四个人,一个瘦小的男孩,方云认得他是后街的家伙,父亲是个厨子,他之时一个做着冒险梦的小家伙,可以忽略,一个半身人盗贼,除了稍微有点贪财,技术倒是还可以,不过是逃难而来,带上他就意味着要带上个潜在的麻烦,一个人类战士,方云不认识,不过看起来倒算得上是老实,还有个面目可憎的大妈,方云失望的叹了口气,果然,啸风城前世除了他,就没有出现过什么有名的人物,自己还是太天真了,步出了酒馆大门,迎着晨风的吹拂,方云小小的抑郁也随风而逝,那么,就先提升自己的力量,到别的城市去转转吧,小小的啸风城,实在是没有出色的人物。
下定决心之后,方云从南城门出了城,凡是城市的建立,必定要经过数次的血战,将周围所有的敌对生物击败,或击杀,用鲜血来宣示自己的主权,这样其他的生物才会承认,所以城市周围和城与城之间的大道上基本上没有不长眼的怪物或异族,但是你如果离开主干道,去野外游荡的话,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敌人,比如,方云眼前的这些地精。
左手挥盾挡住了地精打向自己腰部的木棒,一脚将它踹了出去,右手长剑格住另一头地精的木棒,方云迅速的抬起左手的盾牌砸在了对方头上,长剑顺势前探,刺入对方心脏后微微一转,地精当时毙命,长剑横扫,逼退几名地精,方云且战且退,虽然他还只是个少年,但比起这些尖鼻子的丑陋地精还是要高出不少的,凭借身高腿长,轻松抵挡这些只有1级的地精的围攻,这些地精虽然叽叽喳喳的奋勇上前,但是只能在地上再添加几具尸体而已,不过这些头脑简单的家伙却是非常喜欢欺软怕硬,见到一个独身的人类少年,当即奋不顾身。被方云一脚踹飞的地精从地上坐了起来,却猛然发现草丛上一路飘洒的绿色血液,每个几十米就能看到一具地精的身体,而自己仍然进攻的同伴却只有那么三五个了!当即顾不得其他,慌忙偷偷逃跑。而方云看着也差不多了,当即不再留手,长剑上下翻转如龙,迅速解决掉残存的几名地精,眼见远处有个地精偷偷的溜走了,方云也不做声,捡起两个地精所用的钉头锤,方云悄悄的跟了上去。
地精这种东西,是一种邪恶,叛逆,喜爱掠夺而又野蛮的生物。它们并不庞大强壮,1米来高,几十斤重,随便来个普通的未经训练过的平民拿把菜刀都能摆平他们,但是地精们繁殖迅速并有极强的适应力,这也使得他们以集团作战为主,打个兔子都得上好几个,对付个野猪就是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地精的节奏,无论是废弃的山洞还是城市的下水道都刻下了他们的脚印,它们依靠袭击与掠夺生存,抢走任何他们能拿得动的有用的东西,实在令人烦不胜烦。普通成年的人类平民等级是1级,而地精的等级通常都是0。5级,可见其弱小,通常都是菜鸟冒险者用来实战见血所用的道具,他们能够提供的经验非常少,对于像方云这样的3级战士来说,恐怕要杀上上百个才能升级,而且他们基本上也不会有任何战利品,除了有实在倒霉被他们群殴干掉的冒险者,还有可能遗留下装备,不过能够被地精干掉的冒险者,实力可想而知,所以千万不要对其抱有任何的希望。
不过方云却并非完全为了战利品而来,这已经是方云剿灭的第十几个地精窝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方云隐约记得,啸风城南方二十里这片赤脊岗上貌似有个比较大的地精部落,里面拥有数个有等级的地精,并且有个懂得驯养野狼的地精酋长,那个地精酋长拥有一个可以开启一个充满不死生物的幽冥古堡的钥匙,方云的目标就是那把钥匙,可惜连续剿灭了众多的地精窝,仍然没有遇到他想要的那个大型地精部落,而方云也已经在野外连续待了快一周了,补给消耗完毕,盾牌变得凹凸不平,长剑纵使磨砺多次,也变得钝了,眼见是要寿正终寝了,看看那个仍然在满地乱窜的地精,方云摇摇头,无奈的掷出了捡到的地精锤子,将那个地精砸的脑浆迸裂,死于非命,方云决定回转啸风城。
顺着大路往啸风城走去,午后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微风拂面,说不出的惬意,放佛带走了全身的疲惫,这时方云突然听到前方一片混乱的声音,不仅有马嘶,狗叫,更有人类的怒骂和武器相击的碰撞声,立马提起全身精神,握紧了手中的武器,悄悄潜伏过去。
平原之上,赫然发生了一起抢劫案,狗头人与地精,林精的杂牌强盗团正在围攻俩辆马车,数十个一米来高的强盗前赴后继的冲了上去,而一个满脸胡须的大汉手持长剑拼命守护着马车,一个手持剑盾的年轻战士在防守他的侧翼,一个小个子盗贼打扮的家伙猥琐不时偷袭一下敌人,随后赶紧躲在俩人身后,方云估计他们是守不住了,那个实力最强的大汉不会超过5级,而那俩个家伙都是2-3级的家伙,撑不住多久,那个大汉独木难支之下,能逃跑就算不错了。
方云很快瞄准了自己的目标,一个没有上前围攻,而是手持投石索在后面偷袭的狗头人,这个瘦小的爬行类生物浑身长着铁锈色的鳞片,还穿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手里抓着投石索,一条挂着三个陶罐的带子斜挂在它的胸前,对于防守的那几个家伙威胁可不小,那个年轻的战士已经挨了俩下,左手连盾牌都拿不太稳当了。
方云深吸一口气,随即猛地冲了出去,这个小东西再次发射命中了马车,嘴里面叽叽喳喳又夹杂这狗叫声,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东西,直到身后呼啸的风声传来,它才惊慌失措的叫了起来,可是没等它逃跑,方云已经冲了上去,一扬手投掷了个地精锤过去,准确无误的砸在了这个狗头人投石者的脸上,当时它的尖叫声瞬间停止了,随即方云长剑贴着狗头人投石者的脖子一抹,彻底抹杀了它的生命,这些狗头人和地精都是些脑残的东西,对于自己的后路被袭击完全没有感觉到,仍然兴高采烈的围攻敌人,进行他们最喜欢的群殴活动,而被围攻的那几个人却注意到了方云的存在,那个大汉虽然高兴,却仍然不动声色,而那个年轻的战士见到同类的存在,却突然大喊起来,“救命,救命啊!”一分神,又被边上的地精一锤砸在了大腿上上,当即不由得腿一软,倒在地上哀嚎起来,方云不由心中暗骂,“真是个蠢货!”
不过却加紧了自己的动作,再次收割了几条生命,而伴随着嘶哑的尖叫声,狗头人强盗团中靠近方云的方向,同时五六个家伙冲了上来,这些欺软怕硬的家伙,眼见这面只有方云一个人,更乐得去欺负欺负这个人,数个长着黑红色鳞片的小家伙抓着一把粗制滥造的长矛冲了上来,方云不敢大意,虽然基于对方的身高,这些长矛只有一米多,但是五六把长矛同时向他冲来,也是个不小的威胁,他可不想阴沟里翻船,虽然他愿意去拯救别人,但是前提是不要威胁到自己的生命,所以他且战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