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四周为何漆黑一片。记得我被孙国华一剑贯胸,之后的事情就全然不知了。”龙志从朦胧中醒来,顿时发觉自己身处于一个奇异的空间。这里无天,无地,无光,无声,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与孤寂。从前龙志只认为看的到,听的见,摸的着的东西才会使人产生恐惧,直至今时今日,他才明白原来没有任何感觉才是最让人恐惧的事情,而且那是一种会让人发疯的恐惧。“有人吗?有人就回答我呀!”龙志只能用吼叫来宣泄心中的恐慌。
话音刚落,一道烈芒直刺龙志的双目,明亮耀眼,以至他不敢正视,光芒中隐约透出一股威严与庄重。龙志以手遮目片刻,在双眼能够适应强光之后,随即虎目圆睁,寻找光源所在。这时他才发现在光亮处有一人影,悠然挺立,向自己频频挥手,意在召唤。龙志好奇的延光线而走,逐渐接近招手之人。
“你是谁?这是哪里?”龙志壮着胆子向黑影发问。
黑影半晌无话,似在沉思。正当龙志疑惑之际,突然开口说道:“这个问题朕很难回答你。有人叫朕阿政,有人叫朕野种,也有人叫朕质子,甚至有人叫朕暴君,不过在你这个时代,更多的人称朕为……”黑影语气加重,话语中更充满无限豪情,一字一句地说:“秦始皇!”龙志听及此言,顿感震惊莫明,瞠目结舌。一个可怕的念头从龙志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难道……”一股寒意从他脊椎涌起,直抵后脑。“虽然荒谬,不过这应是唯一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我龙志已经死了。”突如其来的想法,令龙志的大脑一片空白,毕竟死亡是任何人都不愿去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的事情。
“记住!”赵森吩咐其余两人:“枪声一响,后窗的上官洪日在一分钟之内就能赶到。所以,一分钟!必须将正面的有生力量全部歼灭,四个‘捕快’有我来应付。你们俩对付那些警察。切记!速战速决。以上官洪日的为人,外围的警察虽然不会轻举妄动,但是只要他一声令下,五分钟之内,他们必能赶到支援。”孙国华应道:“大哥,希望正面留下的是‘观察型捕快’,不然一分钟之内,恐怕很难得手。”赵森笑道:“放心,我算准上官洪日,必将主力放于后窗处,面前的四个‘捕快’是为防止我们混在人群中溜掉,才按放的。而且,警方为将影响降至最低,第一层防线应是最难突破的,外围防线只是用于缉拿漏网之鱼。战力与火力都无法与眼前之敌相提并论。你们看,博物馆面向正南,在东面的丁字型路口处,有一辆蓝色的跑车接应我们。只要上了车,我就有办法瞒过外围的警方封锁。”
孙国华一直隐约感到身后有一道凌厉的目光盯着自己,使自己全身不自在,回头环视之下,正巧与王小乐一双杀意无限的眼睛对上。面对愤怒的王小乐,孙国华心虚不已,慌忙转而望向窗外,紧握手中钢枪,等待赵森一声令下,便离开这改变他一生的地方。
赵森很享受地深吸一口气,转身对众人说:“各位,谢谢大家一直以来这么合作,现在我请大家帮我最后一个忙。那就是,你们在警察进来之前,谁也不准出去,OK?”人们连忙点头答应,不敢耽搁片刻。赵森又说:“不要以为我没有准备。只要我看见有人从我背后离开大楼,那么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到时引爆炸弹,你们所有的人都会粉身碎骨,明白吗?”人质们各个应声道:“明白,明白。决不敢私自逃走。”赵森满意地笑道:“GOODBOY!”三人转身欲走,忽然猛听一人喊道:“孙国华!”孙国华循声望去,赫然看见王小乐挺身站起,怒视着自己,喝道:“虽然我今天杀不了你,但我王小乐对天发誓:终有一日,必报此血海深仇;若违誓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任谁也很难相信这是出自一个十六岁少年之口的言语,句句隐含忿怒,字字透露杀机,令人闻之不寒而栗。此刻孙国华惧意更浓,连忙转头掩饰,以防被人发现自己竟然会害怕一个手无寸铁的高中生。赵森看在眼里,心想:“欲成大事,此子仍需磨炼雕琢。”
“你是秦始皇?那么说,这就是地狱了?”龙志疑惑的问,并借机打量这个自己非常敬仰的偶像,是否如电影里演的那样强悍无畏,目空一切。仔细观察后,不禁使龙志感到有点失望,一张国字脸,轮廓分明,眼神中灵光闪动,却无丝毫霸气可言。虽然俊朗不凡但给人一种潇洒有余,威严不足的感觉,完全不似电影中时刻横眉怒眼,煞气十足的秦始皇。修长的身材,也远比不上银幕上的嬴政魁伟,壮硕。龙志心里暗暗嘀咕:“不是吧,这就是一统天下,古今第一皇的秦始皇——嬴政?”秦始皇仿佛看透龙志心意似的,笑道:“小子,你不要以貌取人。谁说秦始皇就不能是帅哥?”龙志听到秦始皇居然也会用“帅哥”这个词,心里更加怀疑,立刻反问:“你们古人说话不是之乎者也的吗?而且你们那个时代应该没有‘帅哥’这个词吧?”秦始皇笑而不答,只是望着龙志,一直摇头。龙志不解的看看自己的衣着打扮,奇道:“我在问你话,你不回答也就算了,为何总是看着我摇头呢?”秦始皇叹气之后,子嘲道:“想不到朕一世英明,死后居然会与你这个胆小怕事之徒,共居一个躯体,真是莫大的讽刺呀!”秦始皇此言一出,更让龙志一头雾水,心道:“什么‘共居一个躯体’,难道这里不是地狱?但天下间又有什么地方可以让这两个相隔几千年的人见面对话呢?”看到龙志苦思不得其解,秦始皇继续说:“我已经死了,但是你,还差一点。”龙志心中一动,问:“你是说,我还没死?”秦始皇点头,补充道:“不过,离死矣不远。”龙志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说:“那是什么意思?”秦始皇说:“你被朕的佩剑,贯胸而过焉有不死之理?”龙志像被人捧到天上,又狠狠地摔向地面,心情恶劣至极点。
“是呀!”龙志子嘲地说:“向我这么没用的人,还是早死早好,免得留在人世丢脸。”秦始皇听完此言,怒斥道:“废物!有谁天生就是盖世豪杰?有谁生来就可叱咤风云?所有帝王将相的功绩,皆是用自己的智谋和力量换来的。你堂堂七尺男儿,竟如妇孺一般在此自暴自弃,你究竟知不知道‘羞耻’二字怎写?”
龙志自知命不久矣,索性豁出去,大叫道:“你以为我没有努力过?你以为愿意被人叫做‘窝囊废’?我试过!试过无数次!可是每一次努力,换来的确是更多的嘲笑和羞辱。我胆小,懦弱,无能;天生就是个失败者,注定这一辈子被人瞧不起。”
秦始皇冷笑道:“真是笑话。一点点挫折,几句无关痛痒的废话,就使你如此看轻自己。朕当年在赵国邯郸做人质时,受尽赵人的辱骂与毒打,生命就如蝼蚁一样卑贱,但是朕并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奋发图强,相信自己终有一日能报此大仇。最终朕将赵国成功吞并,不负当年誓言。人如果想活的有尊严,首先就必须自己尊重自己,如果连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又有谁会将你放在眼中?”话语声中,龙志深深地感到秦始皇身上散发出来的慑人心魄的王者之气,其身影仿佛也变的无比高大,不怒自威。
继王小乐之后,龙志二度遇到肯花时间“教训”他的人,虽然秦始皇的语气比王小乐严厉千百倍,但同样效果也较王小乐的明显。龙志还在消化秦始皇刚才所讲,秦始皇又发话说:“一次失败,就再来一次。人生本来就是在失败中度过的。辛亥革命的孙中山不是就失败了九次吗?杀头的大罪,他依然敢尝试第十次,这才是真正的男人。更何况,你并非一事无成,最近的例子就是,你刚刚救下你的好朋友——王小乐。这就是许多人,包括嘲笑你的那些人一辈子也无法办到的壮举。你现在不再是窝囊废,而是一个英雄,一个舍己救人的英雄。”龙志几乎不敢相信“英雄”这个分量十足的词语,竟会用在自己的身上,用在一个被人称作窝囊废的人身上。而且使用它的竟是自己的偶像——秦始皇。
信心,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有时候很脆弱,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就能将之摧毁,不过它有的时候也很顽强,几句没头没尾的话就可使它重新滋长。经秦始皇的一番开解,龙志心中不禁暗想:“是呀!我不是一无是处,我不是窝囊废。我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还要怕失败呢?同样是人,别人能做到的,我经过努力拼搏,也一定能作到。一次不行,就十次,十次不行,就一百次,一百次不行,就一千次。终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想到“终有一天”,龙志才记起自己快要死去,心中刚燃起的信心与斗志,顿时化为乌有。继而,垂头丧气地说:“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我就快死了!”秦始皇微笑道:“那却也不一定!”
三人一切准备就绪,慢慢靠近大门。整个大厅充满山雨欲来之势,剑拔弩张的气氛更让所有的人质静若寒蝉,大气亦不敢喘。赵森微笑的看看众人,轻松的说:“很高兴认识大家,以后有机会,再见吧。”不过,在场的人们却全都巴不得一辈子也不要再碰见这三个人,当然王小乐除外。赵森又转头问其余两名同伴:“REDAY?”两人点点头算是回答。赵森嘴角微翘,玩乐般地吐出今天战火的引线:“GO!”
话音犹在众人耳旁回荡,三人已如离弦快箭,飞射出大门,投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中去。霎时,博物馆前枪声大作,幸好上官洪日早有安排,暗中疏散人群,封锁街道,此刻才能将伤亡降至最低。可是,仅仅十几秒钟之后,几个明眼的警察已察觉不妥,他们发现虽然在人数上警方占绝对优势,但这确是一场警察必死的战斗。因为这三个匪徒的作战方式不仅是他们前所谓见,而且更如鬼魅一般恐怖莫名。
孙国华背冲大街,躲在博物馆门前的一个大垃圾桶后,向以警车作掩体的警察开枪还击,可令人吃惊的是:孙国华只是躲在垃圾桶之后,随手举枪还击,从不探头出来瞄准。但是他就像背生双目一样(而且还是透视眼),百发百中,从不落空。只要有警察企图从警车后面,起身瞄准,他就立即回手一枪将其击倒,子弹不是贯穿持枪手臂,就是打中肩膀,立刻令中弹者丧失战斗力。不过十五秒的时间,已有三名警察负伤倒地,无法再战。
同一时间,哑汉子躲在博物馆门边的四方柱后,这种柱子本有四根,大门两侧各有两根,不仅有支撑大楼的作用,更现出博物馆气势不凡,宏伟挺拔。只是想不到今日会成为奸邪之徒抗击警方的屏障。哑汉子避过几颗子弹后,立时举枪瞄准警车,扣动扳机。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在此刻发生,普通的来复枪在近距离也只能将警车打成蜂窝,但是不知哑汉子手中的枪是否经恶魔改造过,一枪不仅将整个警车掀翻,更引起一连串的密集爆裂,情况就如数十颗小型手雷在一米见方的地方同时爆炸。哑汉子只开了三枪,就有五辆警车报销,因此而死的警察矣有五人。
不过,最令人瞠目结舌的就要数赵森了。从冲出博物馆的那一刻开始,他便双手下垂,漫步走在枪林弹雨之中,脸上始终挂着一副不羁的笑容,仿佛在午后的林荫小路上散步,说不出的悠闲。子弹像是长了眼睛,居然没有一颗打中他,而瞄准他的警察却全被子弹贯穿胸膛而倒地不起。周围大楼顶部安插的狙击手的任务就是在情况失控时,第一时间击毙领头人,赵森自然成为首选目标,可是狙击步枪在不可能的情况下也失手了。如此缓慢的速度,依然无法击中他,被飞来子弹打中枪身的狙击手皆惊恐地望着连手都没有抬一下的赵森,结结巴巴地说:“鬼!鬼!……”
五十秒钟之后,警察的有生力量已尽数被赵森一伙人消灭,而赵森也走到距四名“捕快”十米远处,笑嘻嘻地说:“各位,不好意思!为了我们能安全离开,你们必须死。”四名身着黑色劲装,胸前绣有银色猎鹰的“捕快”,见赵森持枪而来,不约而同拔枪射击。四声枪响后,随着四具尸体倒下的声音,马路上又归于平静,只剩下警笛依然鸣叫,像是为死去的警察奏起的丧钟。赵森上前将四人右手戴着的类似于手表的奇怪仪器踩烂,然后抬手看看手表,满意的说:“Perfect!Let’sgo!”
三人环视四周,没有发现任何站立的警察,转身大摇大摆地向蓝色跑车方向走去,眼看再走十几米,就可上车离去,忽然身后响起一声怒喝:“赵森,你给我站住!”声音中满含叱怒,悲伤之情,有若虎啸龙吟,慑人心魄。
赵森头也不回地笑道:“上官洪日,你太令我失望了。我认为你一分钟之内,必能赶到,但是你居然……”说着,回头嘲笑式地望着上官洪日:“迟到两秒钟!”原来,上官洪日在听到枪声时,唯恐这是敌人的声东击西之计,故而按兵不动,自认为凭他训练有素的手下,足以应付任何突发事件,但十几秒之后,他收到前方“捕快”的求救信号,方知事情有变,为防敌人兵分两路逃走,所以严令其余人等在此守候,如有异状,立即开枪制止。而他自己则火速绕过博物馆旁边的大厦前来支援,可惜仍是晚到一步。他望着自己的部下,死的死,伤得伤,早已怒火中烧,双眼血红的盯着赵森说:“我杀你弟弟,要报仇,就冲我来。为什么要伤及无辜。”赵森仰天长笑道:“上官洪日啊!上官洪日!”突然,脸色一沉说:“在这个世上,没有人是无辜的。”上官洪日恨声说道:“赵森,我要宰了你!”
赵森又是一笑:“好啊。不过不是今天。因为我早在博物馆里装了炸弹,只要你敢靠近我,我就引爆它。到时看你如何向领导和广大市民交代。”说着,晃了晃手中的遥控器。上官洪日看见后,说:“为防止我们救人,你一定在后窗处安设炸弹,一旦有人开窗进入,就会被炸死,对吗?”
“厉害,厉害。不愧是我的仇人。果然有两下子。支柱点和唯一的窗口都安置了炸弹。而窗口只容一人通过,首先时间就是个大问题。想救人质,谈何容易!”赵森得意的说。
“是啊!”上官洪日点点头说:“不过,太简单的事,也就不用我上官洪日出手。时间差不多了。杀你前,给你看点好东西。”话毕,上官洪日吹起一声口哨,这时,博物馆里所有的人质在警察的保护下,从离博物馆三十米远的大厦里走出来。
久侯的救护车里冲出几名医护人员,王小乐将龙志送到救护车上,一位女医师快速检查后,对旁边的护士说:“马上送急救室。”他虽然暗为龙志捏一把汗,但他知道此时一切都要靠龙志自己的意志力,别人都帮不上忙。望着疾驰而去的救护车,王小乐已知道自己现在要做什么。
趁着警察登记在场的人员名单之时,王小乐借着忙碌的医务人员的掩护,成功的隐藏至博物馆附近的一栋大厦内,以便刺机对付孙国华。这时,上官洪日下令道:“除‘捕快’以外,所有的警察将人质们带回警局录口供。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再会来。”众人依言离去,只余下七名捕快,与三名匪徒和一个隐藏在暗处的大胆少年。
赵森扔掉遥控器,苦笑道:“想不到‘霍狄尼’也被你们笼络过去,大意!真是大意!不过,我更佩服你,上官洪日。在盛怒之下,仍能心细如发,偷偷发暗号,通知手下救人,厉害!”上官洪日道:“你们三个全在外面,此时不救,更待何时?你今天插翅也难飞了。”赵森笑道:“是吗?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