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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住院的病人(2)

“病人是一个身材瘦小的老人,人也很拘谨,但是很普通——不像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俄罗斯贵族。不过他的同伴却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漂亮高大的年轻人,黝黑的脸上带着凶相,有一副赫拉克勒斯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之子,力大无穷。——译者注的身板。老人是他搀着胳膊进来的,他把老人扶到椅子跟前,动作特别体贴入微,单看他的外表,你是很难预料到他会这样的。

“亲爱的医生,请原谅我们的冒昧,他用英语跟我说道,说话时有点口齿不清,他是我父亲,他的健康对我来说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被他的孝心感动了,我说,我给他诊治时你愿意在诊室里陪着吧?

“哦,不,绝对不行,他惊叫起来,我受不了。我要看到父亲病发时那种可怕的样子,会发疯的。我的神经已经很脆弱了。如果你允许,我想在你给我父亲治病时,我到候诊室去等着。

“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年轻人就离开了。我和病人一起研究他的病情,并作了详细的记录。

“他智力平平,回答问题时也常常含糊其词,我想他可能是不大熟悉我们的语言。然而,正当我给他写病历的时候,我很惊讶地看到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肌肉僵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他又犯病了。

“我前面说过,对于病人,我最初的感觉是又同情又害怕。后来,职业的兴趣占了上风。我赶紧测量了病人的脉搏和体温,试了试他肌肉的僵硬程度,又检查了他的反应能力。他的所有征状和我以前诊断过的病例没什么两样。过去我治疗这种病例使用过烷基亚硝酸吸入剂,效果不错。现在是再次验证它的疗效的好机会。可惜药瓶放在楼下的实验室中,于是,我把病人丢在诊室里,自己跑下楼取药。找药大概用了五分钟时间,然后我上了楼。可是诊室里人影都没有,病人不知道哪儿去了。我感到非常的奇怪。

“我马上跑到候诊室,他儿子也不在了。前门已经关上了,但没上锁。我那个接待病人的小听差是一个新来的小伙计,不机灵。平时他老呆在楼下,我按铃后他才跑上来领病人出门。他说他什么也没听到,所以这件事情就成了一个谜。过了一会,布莱尔斯散步回来了,但我不敢跟他说这件事,因为,那段时间,我尽量跟他少说话。

“我还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那个俄罗斯病人和他儿子了。所以,今晚,昨天也是这个时间,当他俩又来我的诊室时,你们可以想象,我惊讶成什么模样了。

“对于昨天的不辞而别,我非常抱歉,医生,我的病人说道。

“我承认,我对此非常奇怪。我说道。

“嗯,事情是这样的,他说,我每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对犯病前发生的事总记不大清楚。我昨晚清醒过来,觉得自己是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而你又不在,我就迷迷糊糊地站起来,走到街上去了。

“我呢,他儿子接口说道,看到父亲走出了诊室,就以为你给他看完病了,直到回到了家中,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好了,我笑了笑,说道,除了你们的不辞而别让我有些奇怪外,别的倒没什么。所以,先生,要是你愿意到候诊室去的话,我是很乐意再继续进行昨天突然中断的诊治的。

“我和那位绅士谈了大概半个小时的病情,后来,我开给他一个处方,随后,他就在他儿子的搀扶下走了。

“我跟你们说过,布莱尔斯先生一般是在这个时段出去散步的。没过多久,他散步回来后,就上了楼。接着,我就听到他从楼上飞奔下来,像一个被吓疯了的人一样冲进了我的诊室。

“是谁进过我的房间?他叫喊道。

“没人进去过。我回答。

“你撒谎!他怒吼着,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不介意他说话时的粗暴态度,因为他怕得快发疯了。我跟他一起走上楼,他把浅色地毯上的几个脚印指给我看。

“难道这是我的脚印吗?他喊道。

“地上的脚印要比他的大得多,而且显然是不久前才留下来的。你知道,今天中午下过一场大雨,而前来就诊的就那父子俩。因此,肯定是那位要求在候诊室里等候的那个年轻人出于某种尚不明白的原因,趁我忙着给老人诊断时,闯进了布莱尔斯的房间。尽管房里的东西没丢失也没动过,但这些足迹足以证明一定有人进来过。

“虽然这事确实让人恼火,但布莱尔斯先生表现出来的激动不安却有点异乎寻常。他竟然坐在扶手椅上不停地叫嚷,我没法让他平静下来。不过,我来找你,是他的主意,我也觉得该请你帮忙,于是我就来了。这件事虽然没他估计得那么严重,但里头肯定有什么名堂。如果你能和我坐我的马车去一趟,即使我不敢指望你把这古怪的事给弄清楚,但至少可以让他平静下来。”

福尔摩斯全神贯注地听着这长长的叙述,看得出来,他对这件事很有兴趣。尽管他的脸仍然是毫无表情,但他的双眼却眯得只剩一条缝了。从他的烟斗袅袅上升的烟雾随着这位医生的故事中的离奇情节的发展而变得越来越浓。来拜访我们的客人刚结束他的叙述,福尔摩斯就二话不说地站了起来,他把我的帽子递给我,又从桌上抓起他自己的帽子,跟着特里维利医生向门口走去。不到一刻钟,我们便来到了布鲁克大街这位医生的寓所前。一个小个子听差把我们领进了门,然后我们便踏上了宽阔的铺着地毯的楼梯。

可就在这时,楼上的灯突然灭了,我们不得不停住脚步,一个尖细、颤抖的声音从黑暗中传了过来。

“站住!我警告你们,我手上有枪,你们要胆敢再往前走一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布莱尔斯先生,你这样真是太无礼了。”特里维利医生高声说。

“哦,原来是你呀,医生,”楼上的人松了一口气,“可另外两位先生是好人吗?”

我感觉他正在黑暗中仔细打量我们。

“不错,不错,不是坏人,”那人终于又说话了,“你们可以上来了,刚才我实在是太无礼了,请原谅。”

他边说边把楼上的汽灯点亮了。一个长相奇怪的人站在灯光下,从他的表情和说话的声音看上去,他的神经确实很紧张。他很胖,而且以前比现在还要胖很多,因为他的脸颊就像猎犬的双颊一般,耷拉着两只松弛的肉袋。他脸色苍白,因为激动,他那稀稀的土黄色头发竖了起来。他手上拿着一把手枪,见我们上来了,他赶紧把手枪塞进了口袋。

“晚上好,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很感谢你能来这儿。现在我很需要得到你的指教。我想特里维利医生把有人非法闯入过我房间的事告诉你了,是吗?”

“是的。”福尔摩斯说,“布莱尔斯先生,你知道那两个人是什么来历吗?他们为什么要骚扰你?”

“唉,”这位长住在特里维利医生这里的住院病人不安地说,“这谁知道呢?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福尔摩斯先生。”

“你是说你不知道吗?”

“请到这里来,来吧,请赏脸进来好吗?”

他把我们领进了他的卧室。这是间宽敞的卧室,“福尔摩斯先生,或许特里维利医生已经告诉你了,我不是个很有钱的人。我这一生只投过这一次资,我不想把钱存入银行,我不相信任何银行家。福尔摩斯先生,我告诉你一个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秘密吧,我所有的钱都在这箱子里头。所以你可以想象,那些家伙闯入我的卧室让我有多担心!”

福尔摩斯满脸疑惑地望着布莱尔斯,摇了摇头。

“你要是成心骗我的话,我就没法帮你。”福尔摩斯说道。

“可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了。”

福尔摩斯厌恶地摇了摇头,转身说道:“晚安,特里维利医生。”

“你不给我出出主意吗?”布莱尔斯大声喊道。

“我对你出的主意就是对人要说真话,先生。”

一分钟后,我们就到了外面的大街上,向家走去。我们穿过了牛津街,快到哈力街时,福尔摩斯才开口说话:

“华生,真对不起,让你陪我为这么一个笨蛋白跑了一趟。不过,也不算是白跑,这案子还有一点味道。”

“我没有看出来。”我老实承认。

“嗯,很明显,有两个或者更多人,至少有两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决心一定要找到布莱尔斯这个家伙。我敢肯定,那个年轻人进入过两次布莱尔斯的卧室,而他的同伙则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手段缠住了医生。”

“但那强直性昏厥病是怎么回事?”

“那只是骗人的把戏而已,华生,我没向我们的神经病专家暗示这点,这种病很容易假装,我自己都装过。”

“那么事情究竟怎么回事?”

“他们两次出现,布莱尔斯两次都不在家。他们之所以选择候诊室里没别的病人在场的时候来看病,显然是有目的的,但,不巧的是,这时间正好也是布莱尔斯散步的时间,这说明他们还不了解布莱尔斯的生活习惯。如果他们是为了偷盗钱物的话,肯定会翻找一下。但东西没被翻动,而且,布莱尔斯的眼神显示,他被吓得魂不附体了。显然,他知道这两个不速之客是他以前结下的仇人,但他由于某种原因,故意隐瞒不说。不过,最迟不过明天,他就会吐露真相的。”

“但,不会有别的情况吗?”我说道,“尽管这几乎不大可能,但你还是可以推测的,会不会是特里维利医生自己居心不良,闯进了布莱尔斯的卧室,然后再编造出这么一个患强直病的俄罗斯贵族父子的故事呢?”

我借着煤气灯光看到福尔摩斯因为我的这种想法,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我亲爱的朋友,”福尔摩斯说,“我开始也是这么推测的,但我很快相信了那个医生的话。那个年轻人在楼梯地毯上留下的脚印让我不用去看他留在卧室的脚印就知道,那个年轻人确确实实是存在的——那人穿的是方头鞋,而布莱尔斯的是尖头鞋,而医生的鞋又比它短了三英寸——可见医生并没有撒谎。好了,话就说到这里吧,我们可以去睡觉了。要是明天早上布鲁克街不发生点什么那才怪呢。”

事情真的被福尔摩斯说中了,而且颇具戏剧性。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福尔摩斯穿着睡衣,在晨光中走到我的床边把我叫醒了。

“外面有一辆马车在等着我们呢,华生。”福尔摩斯说。

“哦?怎么了?”

“还是布鲁克街的事。”

“是什么事?”

“也许是个悲剧,也许不是,”福尔摩斯边说边拉起了窗帘,“你看看这个吧,这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上面是一行潦草的铅笔字:请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过来吧。珀西·特里维利。我们那位医生朋友在写这张便笺时,肯定是遇到麻烦事了。跟我走吧,华生,情况非常紧急。”

一刻钟过后,我们又一次来到了医生的诊所,他惊慌失措地跑来迎接我们。

“天呐!事情竟然会这样!”他双手按着太阳穴,大声叫道。

“出什么事了?”

“布莱尔斯上吊自杀了!”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呼哨。

“他昨晚上吊自杀了。”

医生把我们领进了那间候诊室。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大声说,“警察现在正在楼上。我被吓坏了。每天早上,他都要让女仆给他倒杯茶的,可今天七点钟,女仆走进去,发现这个不幸的人已经吊死在屋里头。他把绳子系在那盏笨重的煤气灯的钩子上,接着他踩在昨天指给我们看的那个箱子上吊死了。”

福尔摩斯站着沉思了片刻。

“要是你没意见的话,我想上楼去调查调查。”福尔摩斯说。

我们两人往楼上走去,医生跟在我们后面。

我们一进卧室,就迎面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我前面提到过布莱尔斯肌肉松弛的样子,现在他吊在那里晃动时,那种样子更难看了——简直不像人样了。他的脖子被拉得长长的,像拔光了毛的鸡脖子,与他身体的肥大相比,非常滑稽。他只穿着件长睡衣,睡衣底下直挺挺地伸着他那双丑陋的脚板和肿胀的脚脖子。尸体旁边,站着位干练的侦探,他正忙着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啊,见到你真高兴,福尔摩斯先生。”他见福尔摩斯来了,马上很高兴地说。

“早上好,兰诺尔。”福尔摩斯跟他打着招呼,“我想,你该不会把我当作闯进这个屋子的罪犯吧?你了解了这个案子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吗?”

“嗯,我了解了一些。”

“你有什么看法?”

“我想,死者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床上的压痕很深,说明他在这张床上睡了好一阵子。你知道的,通常自杀是发生在早晨五点钟左右,这也可能就是他上吊的时间了。看来,他是考虑了好久才自杀的。”

“根据肌肉僵硬的情况判断,他死了有三个小时了。”我说道。

“你发现屋里有什么异样吗?”福尔摩斯问道。

“在洗手池里找到了一把螺丝起子和一些螺丝钉。他在夜里抽过不少烟,这四个雪茄烟头就是从壁炉上捡到的。”

“啊,”福尔摩斯说道,“你找到雪茄烟嘴了吗?”

“没有,我还没找到。”

“那么,他的雪茄烟盒呢?”

“找到了,就在他外衣口袋里。”

福尔摩斯打开烟盒,拿出一支雪茄烟闻了闻。

“嗯,这是一支哈那烟,而壁炉上的那些是荷兰从它的东印度殖民地进口的特殊品种。这种雪茄里头都混有稻草,并且烟末比别的牌子的要细。”福尔摩斯拿起烟头,掏出口袋里的放大镜仔细检查。

“其中有两支是用烟嘴吸的,另外两只则不是。有两根烟头是用一把不太利的小刀削下来的,另外两根则是被尖锐的牙齿咬下来的。这绝不是自杀,兰诺尔先生,这是一起精心谋划的残忍的谋杀案!”福尔摩斯说道。

“不可能!”警长大声说道。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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