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散漫久了,思维总是有点不在状态,可现在躺在山洞里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孙松可实在无力纠结什么戒指了,再耽搁下去就该饿死了:“为了这个戒指,老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还是先填饱肚子实在。”
这个山洞是孙松剥光了魔法师后临时找的落脚点。当时他怀着即将学会魔法叱咤风云的一颗躁动的心,本想分分钟学会魔法后就能大杀四方。随便捕点野味,再来个火球烤烤,那都是小意思!当时还觉得自己真是主角的命啊,随便在这个小瀑布边喝个水滑了一跤,就发现了一个被瀑布水帘和茂盛的植物遮蔽的严严实实的“水帘洞”,取水便捷,隐蔽舒适,还风景如画。一般人没点想象力谁会想到呢?
可惜,现在看来饿死的事儿可能会发生在学会魔法之前了,还是搞点储备粮再回来这里吧。
于是,孙松决定用仅存的那点体力先走回兰斯城再说,这可不是一小段路,当初怕被人追上打死,他可是拼了老命逃出来在荒郊野岭跑了好几个小时。有什么问题都在路上问囡囡好了,不急。
所幸他方向感还不错,不致于迷路。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的社会,再加上地广人稀,他除了穿来时所在的兰斯城,根本不知道其他城镇或者村庄在哪,要寻找另外有人烟的地方,说不定还没找到就饿死了。什么?你说打点野味?抱歉,老爷子没上过野外生存能力训练课啊。
走在烈烈炎阳之下,孙松学魔法的愿望更加迫切了。
如果打开了戒指,学会了魔法,那就会飞啦!几个小时的路“咻”一下就到了,那才爽!要是有什么空间门之类的魔法,那还不是想去哪都在一念之间?
而且魔法里说不定会有一些什么办法将他和囡囡分开。就如同那些仙侠小说里的神仙不都有自己的分身么,分身就是把自己一部分神魂独立出去,用魔法的手段说不定也能做到,这样自己就能毫无芥蒂的跟这个唯一和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时空旅行者做好朋友了吧?它也肯定会很开心拥有自己的身体吧?
怎么老是为这小家伙考虑了呢?把它叫出来的初衷就是想破解那个死翘翘的魔法师的戒指,来学习魔法啊,真是的!不过骗小孩子一定要慢慢来,已经做了曾祖爷爷的孙松对哄小孩子颇有办法。
“在么?”
“囡囡一直在哦,哥哥~”
“啊,突然有个妹妹还真是不习惯啊!对了,我们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也该入乡随俗,我现在名字叫威廉了,你是不是也取个可爱的小女孩名字啊?”
“好啊好啊,哥哥帮我取吧?”
“莉莉丝,安吉拉,贝利儿,爱丽丝,都很好听,你喜欢哪个?”
“都很普通啊,有没有特别一点的?”
“喂,你只是一个机械智能吧?怎么像人类女人一样麻烦?说让我取名字,又都不喜欢。还是你自己来吧。”
“哥哥,人家正在努力学习成为一个真正的淑女呢,你怎么可以打击人家积极性!”
“行啦行啦,找你有正事儿呢,不取名字就一直叫囡囡好了。”
“不要不要,囡囡是人家小时候不懂事,看到人类小孩子都这么自称的,才这么叫自己。现在人家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好,满足你,卡米拉怎么样,听起来不错的,意义也好,代表优雅、仁慈、品性好的高贵女子。对了,你有性别么?”
“卡米拉,真好听,嗯,人家以后就叫卡米拉了。”小女孩儿高兴极了,兴奋了一会儿才认真的对孙松说:“女孩子可以穿漂亮的裙子,人家想做女孩子嘛!”
“好了,卡米拉妹妹,以后我就是你威廉哥哥了,咱们相亲相爱携手闯异届,饱览异域风光!”孙松乘机说到,不放过任何可以引(xi)导(nao)的机会。
“嗯,好的,威廉哥哥。你刚才说有什么正事儿,卡米拉可以帮你吗?”
“卡米拉是最棒的,当然可以帮的上忙。我之前的事你应该都知道的吧,这枚魔法师的戒指是不是那种传说中的空间戒指?滴血认主这种事看来是假的了,你看看这戒指怎么回事儿?”
卡米拉气定神闲的说到:“对于这个世界,我所知道的也非常有限。只不过出于机械智能生命化的本能,你所接触过的一切资料、见闻都会被瞬间记录并在后台分析整理,哪怕是你丝毫没有在意的事情。”
她顶着一张娃娃脸,戴上了一副老学究的眼镜,顺手还给自己换了件和魔法袍一样的衣服,一本正经的摆出我很专业,我是专家的样子,那小模样说不出有多萌。反正是虚拟影像,她给自己换张脸、换个身体都是信手拈来的事,然后继续说:“根据目前收集的信息,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只有魔法师是超出我们原有的科技认知的存在,其他斗气啊什么的都没有,哪怕是贵族中所谓的骑士也只是会一些格斗技巧而已。此外,虽然许多人都有各自的信仰,各类大地母神、丰收女神、月神之类的教派也很多,但事实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神灵。”
“我都来了3个月了,这些我知道啊,说点我不知道的。”
“别急嘛,就要说到了。通过对环境中空气、水、食物等事物的分析,可以肯定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魔法,跟这里活跃的元素力量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元素在你之前见过的初级魔法师洛瓦和那快死的魔法师身上格外的活跃,可以佐证这一观点。同时,那两个人的精神力也比普通人高出许多倍,表现出来的就是普通人在面对他们的时候会明显感觉到压抑。许多人见了魔法师会觉得就打心底里产生敬畏,不争气的甚至觉得腿软,事实上就是人的本能对强大精神力的反应。至于精神力具体……”
“咳咳,打断一下,别拽文扯淡好吗?简单点说就好。”
“真是没有耐心啊,好吧,简单说就是,魔法有90%的可能是人的精神力捕捉外界活跃元素存储在身体某些特殊部位的一种能量,用的时候前,要用精神力控制着体内的元素组成一些固定结构,配合手势、咒语、媒介等将之导出。”
“嗯,这跟那些小说里的设定很像啊,理解了。那么这对于我们打开戒指有什么用?”
“哥哥,你是笨死的吗?我说了这么多,归纳一下就是,我所知有限,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了。我们从来没在这个世界听说过空间戒指这种玩意儿,我怎么可能知道!魔法师的东西用魔法试试就知道啦!”
孙松,哦不,现在入乡随俗,该叫威廉了。威廉无力抚额:“我要是会魔法还要来问你干嘛!算了,你就一话痨,净说没用的。不过既然跟小说差不多,那么让我来想想一般小说里还有哪些跟道具有关的设定。”
“需要数据支持么?我的数据库里的同类型小说中,93%是滴血认主,5.3%是精神印记,1.2%是咒语开启,当然,在设定上,许多奇遇不是非常顺利,捡到的道具上37%都有些陷阱、诅咒什么的。”
“打都打不开,在乎什么陷阱啊!入宝山而空回啊,杯具!”
“叫你老是打断我说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哦!你的身体经过我的改造已十分完美,但更让人惊喜的是,你的灵魂与我融合并经过时空乱流的作用后,现在的精神力已经比那个死去的魔法师更强大几十倍了,只不过他的精神力是通过这个世界独有的修习手段凝练后变的灵活,你的虽然更精纯更强大,却没有办法用啊。只要你想办法学会运用你的精神力,我想成功打开戒指一定不难。”
“真的?!那还等什么,快告诉我怎么运用精神力!”
“抱歉,数据不足,没办法帮你诶,哥哥。”
“你还真是不靠谱,说来说去还是没办法。现在可真是陷入死循环了,学习魔法才能试着打开戒指,打开戒指才能试着学习魔法,真是操蛋的人生啊!”
新鲜出炉的威廉哥哥垂头丧气的继续赶路,这才走了一个小时的样子,肚子里难以忍受的饥饿让他觉得自己的人生黯淡无光,什么主角光环,简直就是霉运光环啊!
卡米拉总算做过一件好事,威廉相信,要不是这身体是按照卡米拉所说的最完美的一份身体数据所重组的,确现在绝对已经趴下了,哪还能走得动。
可是现实总是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话说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大概就是眼前这种情况了。
转过一个崖壁,威廉一头撞到了霍奇。霍奇是谁?格朗的儿子啊。
前两天,威廉就是骗了兰斯城的一个土豪格朗,才被追到这里的,不就是让格朗吃了一顿屎么,在城里追一追也就算了,至于到今天还在这荒郊野外的大搜索么?
其实也不能说是骗了格朗,毕竟格朗的病就是****吃好的啊!虽然手段恶心了点,但却实实在在治好了病啊,堪称药到病除,妙屎回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