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一不小心,他就拉着她,踏入那万丈深渊。畏惧距离,却不得不保持距离。
沈靳南蹙着眉,手插在口袋里,浑身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其他人都埋着头工作,生怕头抬高了让总裁注意到自己,却又免不了好奇心,时不时抬眼瞄一下。安琬出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画面。
100步,99步……10步,安琬一步步朝沈靳南走近,她看着他的眼睛,深深地凝视。可是她发现,自己竟然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了。十步之遥,心隔千里。安琬低下头,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怎么忘了,一切都不过是梦,总有醒的一天,何必为了短暂的所谓幸福,再一次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需要一百个理由才能放弃,却只要一个关心就能继续,果然,爱是这世间唯一一件,令人心甘情愿与之遭逢的苦难……”安琬低声喃喃。当然,愣神的沈靳南没有听到。
沈靳南回过神来,见安琬在自己十步之外再不前进,神色中闪过一抹纠结,良久,轻叹了一口气,朝着安琬低声说了一句,“过来。”其实还有后半句,那是沈靳南故意不让安琬听到的称呼,他说,过来,阿琬。用口型说出的四个字,太多无奈。安琬没有注意到他周身的片刻怅然,那句叹息犹如击垮她的最后一株稻草,划在她心上,不给她半分喘气的机会。她隐隐感觉到他开始在意,只是她最初的感动与不胜欢喜,仍旧只能成为心中永远的伤,在时光流逝中淡去,或愈发深刻。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从他叹息的那一刻起,她明白,他们之间,再无可能。有时候,她想,为什么她不能少了解他一点,看不懂他的一举一动,幻想着不可能的未来,也好过现实的深刻。或者,她能不能再多了解他一点,看透她在他心中究竟是何地位,伤透了,或许心中的念头也就不那么强烈了。可惜,谁也不能永远只当个傻子。
她听见他说,过来。是啊,她一直都在追逐他的脚步。在爱情的角逐中,谁先动心,谁就输了。而她,败得一踏涂地。六年的时光中,她一直处在被动的境地,活成了他的样子,却活不到他心里。几个小时前,他说以他之姓,冠她之名。多美好的承诺,可惜在他看来,不过是用来暂时安抚人心伤的止痛药;而此刻,于她而言,那是撒在伤口是的一大把盐。在他面前,她的情感波动似乎总是特别大,她的泪腺好像特别发达,她所有的温柔与脆弱都只对那一个男人表露,可他不爱她。
最残忍的事,他不爱她。他们没有曾经,他们也不会有将来。她所谓的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她印象中阳光下那个夺目的男孩温柔的笑容;她记忆中每一次经意或不经意间的相逢,或许,他全都不记得。或许,他从不曾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