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摧毁了他的大好人生,几乎身心俱废。
那段缠绵病榻的日子,使得他厌倦了从前的浮华生活,觉得全无意义。
他想离开城市,离开汽车,离开手机,离开电脑,离开信用卡,离开微波炉,我需要过一种纯感官的生活。
书还给了图书馆,爱德如何生出寻找完美蜂蜜的念头有点记不清了。
貌似是他造访过一个农场主,农场主招待他喝自养蜜蜂酿造的蜂蜜,他倾倒不已,农场主却说这个委实不算什么,如果能尝遍世界上的蜂蜜该有多妙呀!这个别人随便发发的感叹一下子变成了他的人生新方向。
在女友琼的陪伴下,他从伦敦出发,去了意大利托斯卡纳的宁静乡村以及炮火延绵的黎巴嫩和叙利亚,还有尼泊尔、斯里兰卡和印度的蛮荒之地。
对于味蕾而言,是一趟充满惊艳的甜蜜之旅;对于心灵而言,却是一趟重获新生的救赎之旅。
女友琼并未陪伴他到底,中途与他分手,回去过都市人的正常生活去了。
他没有大肆渲染失恋之痛,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
我把那句话记在了自己的读书笔记里,现在这个全新的自我,这个双肩承担着重量的自我,还从未领会过这样一个事实——琼已经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晓得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蜂蜜好过爱情。
但我敢说,人类喜用巧克力来做情人节礼物,实在是大错特错,蜂蜜比巧克力美妙得多。
蜂蜜与爱情具备同样的特质:甜蜜,不宜多食,倾心才能酿造成功,采集时若是不留神会被刺扎到。
实在无须介意她已经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你消受的蜂蜜,会变成身体的一部分,你消受的爱情,也会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纵然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你的生命中依然留存着她馈赠的甜蜜,请不要加上嫉妒与怨恨把它变成酸醋吧。
让我有点沮丧的是,爱德的寻蜜之旅并没有涉足中国。
想想在自家发生过的三鹿牛奶拍案惊奇诸多佳话,实在不宜抱怨他缺乏眼光。
我也需要过一种纯感官的生活,依照我的财力与精力,所能做的也只是从此不喝超市货架上加工过的蜂蜜,转而拜访一下乡村的蜂农,请他直接从蜂箱里刮出一些不含三聚氰胺四聚氰胺的喝喝,图的只是一个放心。
像书中提到的尼泊尔土著人冒着生命危险从悬崖绝壁上取下的绝佳蜂蜜,或许是一种百分之百的完美的饮料吧。
看来今生无缘相逢。
还有一种传说中的麝香猫咖啡,同样使我心向神往。
这个说不定可以一亲芳泽。
虽然它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好在有价有市,机缘巧合喝它一杯,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知道这种奇特的咖啡是由于一部电影《遗愿清单》,杰克·尼克尔森和摩根·费曼两个老戏骨主演。
电影中的杰克是个酷爱咖啡的超级富豪,他得意地对摩根炫耀自己所喝的麝香猫咖啡如何名贵,摩根得知咖啡豆的制作过程之后,哑然失笑,嘲弄他喝的是猫屎而已。
摩根所言非虚,我在网上搜到了一篇麝香猫咖啡的介绍,题目赫然便是有屎以来最香的大便。
简单介绍一下该咖啡豆的传奇历程。
平常的咖啡果是水洗或者日晒处理,除去外层,取出豆子。
该咖啡豆采用的却是完全的自然发酵法。
印尼有一种奇特的麝香猫,堪称美食家,专挑咖啡树上最成熟香甜、饱满多汁的果实来吃。
经过消化系统的浸润与腐蚀,咖啡果的外层消失,余下的只是坚硬的咖啡豆被排泄出来。
更妙的是,麝香猫的消化道末端附近有一个神秘腺体,分泌乳白色的油脂。
这种油脂是高级香水的珍贵原料,莎士比亚的剧作《李尔王》便有这样的对白:请给我一点麝香猫的香油,刺激我的灵感。
咖啡豆被排泄出来之时,免不了要沾染一点仙气,落地之后,身价飞升。
普天下的其他猫咪们应该庆幸,自己的屁股没有生长这个香喷喷的腺体,否则就要像麝香猫一样被圈养起来,喂大把的咖啡果来吃,硬邦邦地拉屎。
看人类如获至宝地捡了去喝,虽不免好笑,便秘之苦却是自不待言。
纯粹的完美饮料总是物以稀为贵,不妨把时尚界的混搭风潮引进过来,乱七八糟地喝上一通。
我的桌子上陈列的瓶瓶罐罐大约比某些臭美女人的化妆品还多一些。
有那么一段走火入魔的时间,正常的喝法已经不怎么成了,勾兑出的玩意儿才够味儿,虽然得到的通常是失败。
我很是迷恋劳伦斯·布洛克的硬汉派侦探小说。
诸如《八百万种死法》、《酒店关门之后》、《屠宰场之舞》、《到坟场的车票》……主角都是一位名叫马修·斯卡德的酗酒侦探。
他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会忘记所有悲伤。
这个台词挺唬人,尤其会让女孩子心生崇拜与怜惜,这是一个多么有故事的男人啊!其实,我压根就没多少悲伤好去遗忘。
相反,我总是努力去记住它们。
因为对于我来说,悲伤变稀薄,就像咖啡变凉一样快。
马修还说,咖啡让一切变快,波本让一切变慢。
他喜欢把波本威士忌兑到咖啡里喝。
想必这样世界就会正常运转了吧。
我照样尝试了一下,呸,两个兑到一起,不晓得产生了什么狗屁化学反应,酸涩难喝得要死。
对了,说句不够硬汉的话,假如中了幸运大奖,有一种饮料对我终生免费,还不能选择麝香猫咖啡,我就选择酸奶吧。
我很喜欢喝它,坐在电脑前面敲打这篇文章的时候,键盘旁边就摆着一大杯。
用一种家用酸奶机做的,牛奶加上双歧杆菌发酵而成,纯粹的原味。
超市里的成品酸奶,香料味太浓。
我把这纯粹的酸奶里头,兑上了一点蜂蜜,再加上一小杯百利甜酒,凑成一种微醺的香甜。
假如说,酸奶的味道如同初恋的味道,如此调制之后,就好比与初恋情人若干年之后的鸳梦重温了。
嗯,这就是我寻找的那一杯百分之百的完美饮料。
它正荡漾在我的唇边,它正摇晃着我的味蕾,它正营养着我的身体,它正充盈了我的生命。
我总算是学聪明了,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你若是同我一样聪明,也就无需他求了。
唇边的这一杯,哪怕只是白开水,也要当它是无瑕的完美。
插话硬汉派侦探雪夜,或者雨夜,反正是不那么正常的夜晚,这个世界好像陷入了风雨飘摇之中。
我裹紧了被子,拧亮了台灯,捧起一本硬汉派侦探小说。
雨水像谋杀案的血迹一样在窗户上流淌,白雪覆盖了林间的尸体与罪恶,我的不规则的心跳代替了时针。
嗯,这个绝对是我最爱的小确幸之一。
硬汉派侦探小说,情节的缜密程度无法与柯南·道尔先生和阿加莎·克里斯蒂老太太相提并论,但有一种怪让人喜欢的调调儿。
除了劳伦斯·布洛克之外,我还很喜欢雷蒙·钱德勒。
他塑造了另一个不朽的侦探形象:菲利普·马洛。
马修·斯卡德嘴皮子很利落,却是比不过马洛。
马洛是一位多么富于诗意的侦探啊,他在《漫长的告别》里说了一句很酷的话: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我想,照此推理,久别之后的重逢,又是如何?差不多可以说是——诈尸吧。
依然很酷。
在《湖中女人》里,马洛被一个坏警察陷害痛扁了一顿,又和这个坏警察合作,去追查案子。
坏警察问他:你是不是恨我恨得要命?马洛说:嗯,我恨起一个人来总是恨得要命,但是,我恨他们的时间有限。
我很欣赏这种态度。
换个词儿,我爱上一个人总是爱得要命,但是,我爱她们的时间有限。
似乎也不坏。
总之,硬汉侦探在破案与泡妞之余,必须要讲一些很酷很诗意很哲理的话,否则就变成糙汉了。
顺便奉上一份马洛语录,只要阁下在恰当的场合恰当地引用,我相信会换来一些崇拜或者怜惜的眼光的:★我猜我们都是上帝眼中的罪人。
★我始终生活在虚无的边缘。
★有钱人从来没有特别想要一样东西,别人的老婆除外。
★我目送出租车消失。
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
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
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
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
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
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两次。
这是个原则。
★这只是万能的美元肮脏的一面罢了。
那干净的一面呢?我没见过。
★我是一片空白。
我没有脸,没有意义,没有个性,连个名字也没有。
我不想吃,不想喝。
我是日历上昨天被撕下的一顷,揉皱了躺在垃圾桶底。
★我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
★她不是为我哭,只是到了她想要掉几滴泪的时候。
菲利普·马洛的最佳扮演者亨弗莱·鲍嘉,以上台词从他嘴里说出来真是太妥帖无间了,就如同犀利的象牙从大象的嘴里探了出来。
菲利普·马洛的最佳扮演者亨弗莱·鲍嘉,以上台词从他嘴里说出来真是太妥帖无间了,就如同犀利的象牙是从大象的嘴里探了出来。
西红柿炒鸡蛋党对于我来说,西红柿炒鸡蛋最可贵的精神是里边有妈妈的味道。
小学三年级,我第一次拿起了炒勺,在妈妈的指导之下,亲手制作了人生的第一道菜——西红柿炒鸡蛋。
我闭上眼睛享受鼻子底下升腾起的香气。
尝了一下,味道也不差,颜色红红黄黄的很好看,堪称色香味俱全。
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乘胜追击,致力于在餐桌上开辟新的疆土,而是心满意足地止步于此。
西红柿炒鸡蛋,是我唯一擅长的菜肴。
它堪称懒人与笨人的救星。
在漫长的独居岁月中,我给自己至少做过100次,都是一个人默默吃完。
它抚慰的可不仅仅是空虚的胃,还有漂泊的心。
豆瓣网上有个小组叫西红柿炒鸡蛋党,人气很旺,没料到世上还有这么多的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