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斯卡尔说过,船在下沉,而所有人都在迷狂中。
我被一群吃瓜群众簇拥着来到望鹿县衙,本以为是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证人,谁知知县手中惊堂木一拍,竟将我当成了杀人凶手。
只见知县身后的屏风上绘着红日海水,头顶挂一块“明镜高悬”的描金匾额。堂外聚集的百姓七嘴八舌,对我的作案动机纷纷表现出十二万分的好奇。
真真是人在河边睡,锅从天上来。
要说今天没有错拿窦娥冤的剧本,我自个儿都是不信的。
众所周知,辩论讲究一个先声夺人,于是我清了清嗓子率先拜倒在知县面前:“大人明鉴,草民没有杀人。”
左侧立即有一人站出来反驳:“胡说!有人一早在锦绣河边撞见你和死去的兰馨,当时那里只有你一个活人,凶手除了你还能是谁?”
“你才胡说!我昨晚喝醉在河边睡了一宿,醒来便瞧见尸体在我边上躺着,显然是凶手想要嫁祸于我。如果兰馨姑娘是我杀的,我为何还要留在原地等着被人撞见?”
“也许你只是还没来得及逃走罢了。”
我气急:“按照阁下这种将第一目击人默认为当事人的逻辑来推断,如果在阁下出生时我不慎走入产房,导致阁下睁开眼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我,请问阁下是否会默认我为父亲,将来还要唤我一声爹爹?”
说实话我并不明白这段话有什么好笑的,可堂外的百姓还是一时间大笑的大笑,鼓掌的鼓掌,直到知县再次敲下惊堂木,才让现场恢复了安静。
此等情形让我想起大学里打辩论赛,每次轮到我发言,忻晚晚都在台下卖力地挥舞着荧光棒,一度表现得像是我的头号粉丝。
后来有一次对面辩手连着问了我三遍“不会吧,你真的相信人生而平等吗”,我再也忍不住举起桌上的麦克风朝他砸了过去,从此一直被禁赛到毕业。
由此可以看出我注定成为不了一名优秀的辩手,因为我吵架会上头。
让我们再回到当下,那人辩不过我且还被奚落了一番,脸色已经很不好看:“总之兰馨逃婚定是与你私奔去了,事后你又嫌她累赘,才将她溺死在锦绣河里。”
对此,我只好祭出杀手锏:“兰馨姑娘不可能跟我私奔,因为我是个断袖,不信阁下可以去平安坊问问,那里早已人尽皆知。”
原本以为,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为自己洗清嫌疑应当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可没想到知县最终还是下令将我押入大牢,择日再审。
我坐在干草堆上,望着铁窗外清朗的三寸日光,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独善其身这件事儿往往只有在清平盛世才能实现。
如今我穿越回古代,民智未开,想要没那么容易嗝屁还是得尽快找到丞相,在他手下混个一官半职,毕竟有了权势说话才管用。
如若,我还能顺利走出这座大牢的话。
到了傍晚,狱卒告诉我有人前来探视。
我只当是陆九那小子出息了,来看我还知道拎一只半聚德的烤鸡,香飘十里,引得其余牢友很是艳羡。
不承想,来人却是秦远。
他说为了进来看我费了不少周折,偏生狱卒只肯放一人进来,因此陆九只有在外面候着。
他又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问我想要先听哪一个。
我愣了愣,说,还是先听好消息吧。
只怕听完坏消息,他带来的烤鸡也就不香了。
原来昨晚陆九一个人如孤魂野鬼一般荡回家倒头就睡,今天一早才听说我杀了人被扭送官府。在那之后,他笼统做了两件事。
第一,他认为茶庄少主秦远见多识广,神通广大,因此带上了所有私房钱去求秦远设法救我出来。
随后,他又去衙门前击鼓鸣冤,称与我断袖情深,我绝无可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勾搭上首富家的小妾。他这一番说辞情感饱满,字字血泪,不仅坐实了我断袖的身份,还博取了无数看客的同情心,同时向官府施加了舆论压力。
我听罢,不由在心中感慨陆九果真是孺子可教也,办事效率如此之高,手段如此之清奇,委实有我的风范。
转眼两只鸡腿下肚,我抹抹嘴问秦远:“那坏消息呢?”
他的目光随之沉了下去:“今日与你当堂对质之人乃是鹿城首富家的大公子曹璋。兰馨逃婚一事关乎曹家人的颜面,因此他们并不在乎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只想找个人顶了罪名,好让此案速速了结。”
好嘛,原来曹家是想找只替罪羊,而很不幸的,我就是那个倒霉蛋。
手中的鸡翅膀顿时没了滋味,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秦远。
他既然肯来见我,一定是有了救我的法子,只是他身为商人,从不做亏本的买卖,除非我有足够的资本值得他出手相救。
于是我思忖一番,态度真诚地表明决心:“秦郎若肯救我出去,我自当尽心尽力帮你家卖茶叶,保证不出三年就能赚它一个亿。”
秦远闻言笑开,一双眼睛温和而明亮,在黯淡的囚室里显得格外瞩目。
他俯身凑近我的耳边,轻声道:“我确实有件事要你去做,但此事本身亦很凶险,你须得仔细思量能否做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