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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拥有幸福的能力

在一定意义上,人生觉悟就在于透过社会堆积物去发现你的自然的生命,又透过肉身生命去发现你的内在的生命,灵魂一旦敞亮,你的全部人生就有了明灯和方向。

论幸福

灵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经历必须有灵魂参与才成其为幸福。

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幸福是一种能力。

苦与乐不但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苦与乐的数量取决于他的遭遇,苦与乐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灵魂。

欢乐与欢乐不同,痛苦与痛苦不同,其间的区别远远超过欢乐与痛苦的不同。

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享受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欢乐。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烦恼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痛苦。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没有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它缺乏爱和宽容。

我对幸福的看法日趋朴实了。在我看来,一个人若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靠这养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们也感到快乐,即可称幸福。

人世间真实的幸福原是极简单的。人们轻慢和拒绝神的礼物,偏要到别处去寻找幸福,结果生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不幸。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细想想,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谁是绝对不幸的?

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属于天国,快乐才属于人间。

幸福是一个抽象概念,从来不是一个事实。相反,痛苦和不幸却常常具有事实的坚硬性。

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幸福和上帝差不多,只存在于相信它的人心中。

幸福喜欢捉迷藏。我们年轻时,它躲藏在未来,引诱我们前去寻找它。曾几何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把它错过,于是回过头来,又在记忆中寻找它。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者都不承认现实中有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既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和傻之间的状态叫作生活的智慧。

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但她的眼光并不势利。权力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

一切灾祸都有一个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一个平庸的结尾。

自己未曾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经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我爱人世的不幸胜过爱天堂的幸福。我爱我的不幸胜过爱他人的幸福。

幸福的哲学

有人会说,幸福这个东西很难说,好像是很主观的感觉,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确实是这样,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若深入地问为什么会不一样,其实还是有标准的。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体现了价值观,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是我们一切行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做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手段。一个人想要赚钱赚得多一点,这本身并不是目的,他是为了由此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有人可能就要反驳了:我不要那么多钱,也可以幸福。比如说我读几本好书,就会感到很幸福。其实对后一种人来说,读书就是他获得幸福的手段。

对于什么是幸福,西方哲学史上主要有两种看法、两个派别。一派叫作快乐主义,其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近代以来,英国的一些哲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休谟对此也有所阐发。这一派认为,幸福就是快乐。但什么是快乐?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身体健康、灵魂安宁就是快乐,就是幸福。他们还特别强调一点,人要从长远来看快乐,要理智地去寻求快乐。你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眼前的快乐,而给自己埋下一个痛苦的祸根,结果得到的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另一派叫作完善主义。完善主义认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或者说道德上的完善。他们认为人身上最高贵的部分,是人的灵魂,是人的精神。你要把这部分满足了,那才是真正的幸福。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苏格拉底、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他们强调的是人的精神满足。

这两派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十分强调精神上的满足。如伊壁鸠鲁强调,物质欲望的满足本身不是快乐,物质欲望和生命本身的需要是两码事。生命需要得到满足那是一种快乐,但是超出生命需要的那些欲望反而是造成痛苦的根源。约翰·穆勒则强调,幸福就是快乐,但是快乐是有质量和层次的区别的,一个人只有各种快乐都品尝过了,他才知道哪一种快乐更深刻、更持久、更强烈、更美好。

在中国哲学里,我感觉,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尤其是庄子强调生命本身的快乐,还强调精神自由的快乐,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快乐。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儒家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的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

也有哲学家认为,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最典型的就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他说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就意味着匮乏,你缺什么往往就对什么有欲望,而匮乏意味着痛苦。所以,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你是痛苦的,但是欲望满足以后,人是不是就快乐了呢?非也。欲望满足以后是无聊。叔本华说,人生就像钟摆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仅仅从满足身体的、物质的欲望层面来理解的话,幸福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超越欲望层面来看幸福,这个观点就不成立了。比如你非常爱读书,你渴望去读那些好书,你知道一些好书在等着你读,那个时候你会痛苦吗?你不会。读完了以后你会无聊吗?不会。你感到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你会因此快乐。这就进一步说明,我们谈幸福问题,一定要超越纯粹欲望的层面,要从价值观角度去谈。

幸福和运气

无人能完全支配自己在世间的遭遇,其中充满着偶然性,因为偶然性的不同,运气分出好坏。有的人运气特别好,有的人运气特别坏,大多数人则介于其间,不太好也不太坏。谁都不愿意运气特别坏,但是,运气特别好,太容易地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是否就一定好?恐怕未必。他们得到的东西是看得见的,但也许因此失去了虽然看不见却更宝贵的东西。天下幸运儿大抵浅薄,便是证明。我所说的幸运儿与成功者是两回事。真正的成功者必定经历过苦难、挫折和逆境,绝不是只靠运气好。

运气好与幸福也是两回事。一个人唯有经历过磨难,对人生有了深刻的体验,灵魂才会变得丰富,而这正是幸福的最重要源泉。如此看来,我们一生中既有运气好的时候,也有运气坏的时候,恰恰是最利于幸福的情形。现实中的幸福,应是幸运与不幸按适当比例的结合。

在设计一个完美的人生方案时,人们不妨海阔天空地遐想。可是,倘若你是一个智者,你就会知道,最美妙的好运也不该排除苦难,最耀眼的绚烂也要归于平淡。原来,完美是以不完美为材料的,圆满是必须包含缺憾的。最后你会发现,上帝为每个人设计的方案无须更改,重要的是能够体悟其中的意蕴。

幸福的悖论

把幸福作为研究课题是一件冒险的事。“幸福”一词的意义过于含混,几乎所有人都把自己向往而不可得的境界称作“幸福”,但不同的人所向往的境界又是多么不同。哲学家们提出过种种幸福论,可以担保的是,没有一种能够为多数人所接受。至于形形色色所谓幸福的“秘诀”,如果不是江湖偏方,也至多是一些老生常谈罢了。

幸福是一种太不确定的东西。一般人把愿望的实现视为幸福,可是,一旦愿望实现了,就真感到幸福吗?萨特一生可谓功成愿遂,常人最企望的两件事,爱情的美满和事业的成功,他几乎都毫无瑕疵地得到了,但他在垂暮之年却说:“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它又让我认识到这没多大意思。不过你有什么办法?”

所以,我对一切关于幸福的抽象议论都不屑一顾,而对一切许诺幸福的翔实方案则简直要嗤之以鼻了。

最近读莫洛亚的《人生五大问题》,最后一题也是“论幸福”。但在前四题中,他对与人生幸福密切相关的问题,包括爱情和婚姻、家庭、友谊、社会生活,做了生动透辟的论述,令人读而不倦。幸福问题的讨论历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关系到幸福的客观条件,二是心理方面,关系到幸福的主观体验。作为一位优秀的传记和小说作家,莫洛亚的精彩之处是在第二方面。就社会方面而言,他的见解大体是肯定传统的,但由于他体察人类心理,所以并不失之武断,给人留下了思索和选择的余地。

自古以来,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多少幸福或不幸的喟叹,都缘此而起。按照孔德的说法,女人是感情动物,爱情和婚姻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即使是行动动物的男人,在事业上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倘若在爱情和婚姻上失败了,他仍然会觉得自己非常不幸。

可是,就在这个人们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领域里,却很少有人敢于宣称自己是真正幸福的。诚然,热恋中的情人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幸福女神的宠儿,但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热恋的机遇,有许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个中滋味。况且热恋未必导向美满的婚姻,婚后的失望、争吵、厌倦、平淡、麻木几乎是常规,终身如恋人一样缱绻的夫妻毕竟只是幸运的例外。

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在异性世界中都可能有一个最佳对象,一个所谓的“唯一者”“独一无二者”,或如吉卜林的诗所云,“一千人中之一人”。但是,人生短促,人海茫茫,这样两个人相遇的概率差不多等于零。如果把幸福寄托在这相遇上,幸福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事实上,爱情并不如此苛求,冥冥中也并不存在非此不可的命定姻缘。正如莫洛亚所说:“如果因了种种偶然(按:应为必然)之故,一个求爱者所认为独一无二的对象从未出现,那么,差不多近似的爱情也会在另一个对象身上感到。”期待中的“唯一者”,会化身为千百种形象向一个渴望爱情的人走来。也许爱情永远是个谜,任何人无法说清自己所期待的“唯一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到了坠入情网,陶醉于爱情的极乐,一个人才会惊喜地向自己的情人喊道:“你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唯一者。”

究竟是不是呢?

也许是的。这并非说,他们之间有一种宿命,注定不可能爱上任何别人。不,如果他们不相遇,他们仍然可能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自己的“唯一者”。然而,强烈的感情经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心理结构,从而改变了他们与其他可能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犹如经过一次化合反应,他们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元素,因而不可能再与别的元素发生相似的反应了。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震撼心灵的爱情,而且只有少数人得此幸遇。

也许不是。因为“唯一者”本是痴情的造影,一旦痴情消退,就不再成其“唯一者”了。莫洛亚引哲学家桑塔耶那的话说:“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才靠那被爱的对象。”凡是经历过热恋的人都熟悉爱情的理想化力量,幻想本是爱情不可或缺的因素。太理智、太现实的爱情算不上爱情。最热烈的爱情总是在两个最富于幻想的人之间发生,不过,同样真实的是,他们也最容易感到幻灭。如果说普通人是因为运气不佳而不能找到意中人,那么,艺术家则是因为期望过高而对爱情失望的。爱情中的理想主义往往导致拜伦式的感伤主义,又进而导致纵欲主义,唐璜有过一千零三个情人,但他仍然没有找到他的“唯一者”,他注定找不到。

无幻想的爱情太平庸,基于幻想的爱情太脆弱,幸福的爱情究竟可能吗?我知道有一种真实,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有一种幻想,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我相信,幸福的爱情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实。

爱情是无形的,只存在于恋爱者的心中,即使人们对于爱情的感受千万差别,但在爱情问题上很难做认真的争论。婚姻就不同了,因为它是有形的社会制度,立废取舍,人是有主动权的。随着文明的进展,关于婚姻利弊的争论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束缚自由,败坏或扼杀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洛亚引婚姻反对者的话说:“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的水准而生活。”此言可谓刻薄。但莫洛亚本人持赞成婚姻的立场,认为婚姻是使爱情的结合保持相对稳定的唯一方式。只是他把艺术家算作了例外。

在拥护婚姻的一派人中,对于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又有不同看法。两个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尼采和罗素,都要求把爱情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婚姻以优生和培育后代为基础,同时保持婚外爱情的自由。法国哲学家阿兰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洛亚修正说:“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合一起。”也许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答案。爱情基于幻想和冲动,因而仅因爱情缔结的婚姻结局往往不幸。但是,无爱情的婚姻更加不幸。仅以友谊为基础的夫妇关系诚然彬彬有礼,但未免失之冷静。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不过,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其中诚如莫洛亚所说必须有诚意,但单凭诚意又不够。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结婚不啻是把爱情放到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经受考验,莫洛亚说得好,准备这样做的人不可抱着买奖券侥幸中头彩的念头,而必须像艺术家创作一部作品那样,具有一定要把这部艰难的作品写成功的决心。

两性的天性差异可以导致冲突,从而使共同生活变得困难,也可以达成和谐,从而造福人生。

尼采曾说:“同样的激情在两性身上有不同的节奏,所以男人和女人不断地发生误会。”可见,两性之间的和谐并非现成的,它需要一个彼此接受、理解、适应的过程。一般而论,男性重行动,女性重感情,男性长于抽象观念,女性长于感性直觉,男性用刚强有力的线条勾画出人生的轮廓,女性为之抹上美丽柔和的色彩。

欧洲妇女解放运动初起时,一群女权主义者热情地鼓动妇女走上社会,从事与男子相同的职业。爱伦·凯女士指出,这是把两性平权误认作两性功能相等了。她主张女子在争得平等权利之后,回到丈夫和家庭那里去,以自由人的身份从事其最重要的工作——爱和培育后代。现代的女权主义者已经越来越重视发展女子天赋的能力,而不再天真地孜孜于抹平性别差异了。

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尚有待发掘。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女性与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因此她们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比男子更人性化。的确,女性比男性更接近自然,更扎根于大地,有更单纯的、未受污染的本能和感性。所以,莫洛亚说:“一个纯粹的男子,最需要一个纯粹的女子去补充他……因了她,他才能和种族这深切的观念保持恒久的接触。”又说,“我相信若是一个社会缺少女人的影响,定会堕入抽象,堕入组织的疯狂,随后是需要专制的现象……没有两性的合作,绝没有真正的文明。”在人性片面发展的时代,女性是一种人性复归的力量。德拉克洛瓦的名画《自由领导人民》,画中的自由神是一位袒着胸脯、未着军装、面容安详的女子。歌德诗曰:“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走。”走向何方?走向一个更实在的人生,一个更有人情味的社会。

莫洛亚可说是女性的一位知音。人们常说,女性爱慕男性的“力”,男性爱慕女性的“美”。莫洛亚独能深入一步,看出:“真正的女性爱慕男性的‘力’,因为她们稔知强有力的男子的弱点。”“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的弱点。”我只想补充一句:强的男子可能对千百个只知其强的崇拜者无动于衷,却会在一个知其弱点的女人面前倾倒。

男女之间是否可能有真正的友谊?这是在实际生活中常常遇到、常常引起争论的一个难题。即使在最封闭的社会里,一个人恋爱了,或者结了婚,仍然不免与别的异性接触和可能发生好感。这里不说泛爱者和爱情转移者,一般而论,一种排除情欲的澄明的友谊是否可能呢?

莫洛亚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饶有趣味的。他列举了三种异性之间友谊的情形:一方单恋而另一方容忍;一方或双方是过了恋爱年龄的老人;旧日的恋人转变为友人。分析下来,其中每一种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性吸引的因素。道德家们往往攻击这种“杂有爱的成分的友谊”,莫洛亚的回答是:即使有性的因素起作用,又有什么要紧呢!“既然身为男子与女子,若在生活中忘记了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个疯狂的行为。”

异性之间的友谊即使不能排除性的吸引,它仍然可以是一种真正的友谊。蒙田曾经设想,男女之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拜伦在谈到异性友谊时也赞美说:“毫无疑义,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也如同在血缘关系中占据着一种天真无邪的优越地位,把这谐音调弄到一种更微妙的境界。如果能摆脱一切友谊所防止的那种热情,又充分明白自己的真实情感,世间就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做女人的朋友了,如果你过去不曾做过情人,将来也不愿做了。”在天才的生涯中起重要作用的女性未必是妻子或情人,有不少倒是天才的精神挚友,只要想一想贝蒂娜与歌德、贝多芬,梅森葆夫人与瓦格纳、尼采、赫尔岑、罗曼·罗兰,莎乐美与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梅克夫人与柴可夫斯基,就足够了。当然,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起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力量因客观情境或主观努力而被限制在一个有益无害的地位,既可为异性友谊罩上一种为同性友谊所未有的温馨情趣,又不致像爱情那样激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

在经过种种有趣的讨论之后,莫洛亚得出了一个似乎很平凡的结论:幸福在于爱,在于自我的遗忘。当然,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康德曾经提出理性面临的四大二律背反,我们可以说人生也面临种种二律背反,爱与孤独便是其中之一。莫洛亚引用了拉伯雷《巨人传》中的一则故事。巴奴越去向邦太葛吕哀征询关于结婚的意见,他在要不要结婚的问题上陷入了两难的困境:结婚吧,失去自由,不结婚吧,又会孤独。其实这种困境不独在结婚问题上存在。个体与类的分裂早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个体既要通过爱与类认同,但又不愿完全融入类之中而丧失自身。绝对的自我遗忘和自我封闭都不是幸福,并且也是不可能的。在爱之中有许多烦恼,在孤独之中又有许多悲凉。另一方面呢,爱诚然使人陶醉,孤独也未必不使人陶醉。当最热烈的爱受到创伤而返诸自身时,人在孤独中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理解别的孤独的心灵和深藏在那些心灵中的深邃的爱,从而体味到一种超越的幸福。

一切爱都基于生命的欲望,而欲望不免造成痛苦。所以,许多哲学家主张节欲或禁欲,视宁静、无纷扰的心境为幸福。但另一些哲学家却认为拼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如果说幸福是一个悖论,那么,这个悖论的解决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之中。其中有斗争,有苦恼,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所以,我认为莫洛亚这本书的结尾句是说得很精彩的:“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唯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

最高的物质幸福

“和平是人类社会最高的物质幸福,就像健康是个人最高的物质幸福一样。”——在这个崇尚金钱和财富的时代,我要一再向人们推荐托尔斯泰的这句至理名言。

托尔斯泰在这里仅限于谈“物质幸福”。健康与和平都具有物质性,前者是个人机体的状态,后者是人类社会机体的状态。看来他并不否认金钱和财富是物质幸福,但否认它们是最高的物质幸福。其实道理很简单。在一个时刻遭受战争和恐怖主义的威胁的世界上,经济再发达又有什么用?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机能被彻底毁坏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

然而,许多人偏偏忘记了如此简单的道理,不但把金钱和财富看作最高的物质幸福,甚至看作唯一的幸福,不顾一切地追求。结果,毁掉的是个人和人类一切幸福的基础——健康与和平。

套用托尔斯泰的话,我想说:我在物质上的最高奢望就是,在一个和平的世界上,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过一种小康的日子。在我看来,如果天下绝大多数人都能过上这种日子,那就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世界了。

可持续的快乐

如果一个年轻女性来问我,青春不能错过什么,要我举出十件必须做的事,我大约会这样列举:

一、至少恋爱一次,最多两次。一次也没有,未免辜负了青春。但真恋爱不容易,超过两次,就有赝品之嫌。

二、交若干好朋友,可以是闺中密友,也可以是异性知音。

三、学会烹调,能烧几样好菜。重要的不是手艺本身,而是从中体会日常生活的情趣。

四、每年小旅行一次,隔几年大旅行一次,增长见识,拓宽胸怀。

五、锻炼身体,最好有一种自己喜欢、能够持之以恒的体育项目。

六、争取受良好的教育,精通一门专业知识或技能,掌握足以维持生存的看家本领。尽量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职业。如果做不到,就以敬业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同时在业余发展自己的兴趣。

七、养成高品位的读书爱好,读一批好书,找到属于自己的书中知己。

八、喜欢至少一种艺术,音乐、舞蹈、绘画都行,可以自己创作和参与,也可以只是欣赏。

九、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它可以帮助你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与自己谈心。

十、经历一次较大的挫折而不被打败。只要不被打败,你就会变得比过去强大许多倍。不经历这么一回,你不会知道自己其实多么有力量。

开完这个单子,我再来说一说我的指导思想。我的指导思想很简单,第一条是快乐。青春是人生中生命力最旺盛的时期,快乐是天经地义的。我最讨厌那种说教,什么“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仿佛青春的全部价值就在于为将来的成功而苦苦奋斗。在所有的人生模式中,为了未来而牺牲现在是最坏的一种,它把幸福永远向后推延,实际上是取消了幸福。人只有一个青春期,要享受青春,也只能是在青春期。有一些享受,过了青春期诚然还可以有,但滋味是不一样的。譬如说,人到中老年仍然可以恋爱,但终归减少了新鲜感和激情。同样是旅行,以青春期的好奇、敏感和精力充沛,也能取得中老年不易有的收获。依我看,“少壮不享乐,老大徒懊丧”至少也是成立的。倘若一个人在年轻时并非因为生活所迫而只知吃苦,拒绝享受,到年老力衰时即使成了人上人,却丧失了享受的能力,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女性,我衷心希望她们有一个快乐的青春,否则这个世界也不会快乐。

但是,快乐不应该是单一的、短暂的、完全依赖外部条件的,而应该是丰富的、持久的、能够靠自己创造的,否则结果仍是不快乐。所以,我的第二条指导思想是可持续的快乐。这是套用“可持续发展”一语,用在这里正合适。青春终究会消逝,如果只是及时行乐,毫不为今后考虑,倒真会“老大徒悲伤”了。为今后考虑,一方面是实际的考虑,例如要有真本事,要有健康的身体,等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使快乐本身不但是快乐,而且具有生长的能力,能够生成新的更多的快乐。我所列举的多数事情都属于此类,它们实际上是一些精神性质的快乐。青春是心智最活泼的时期,也是心智趋于定型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一个人倘若能够通过读书、思考、艺术、写作等充分领略心灵的快乐,形成一个丰富的内心世界,他在自己的身上就拥有了一个永不枯竭的快乐源泉。这个源泉将泽被整个人生,使他即使在艰难困苦之中仍拥有人类最高级的快乐。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人可能在青春期获得的最重大成就。当然,女性同样如此。如果我不这样看,我就是歧视女性。如果哪个女性不这样看,她就未免太自卑了。

苦难的精神价值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借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作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是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唯有借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所以绝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幸福和苦难都属于灵魂

幸福似乎主要是一种内心快乐的状态。不过,它不是一般的快乐,而是非常强烈和深刻的快乐,以至于我们此时此刻会由衷地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思,人生是多么美好。正是这样,幸福的体验最直接地包含着我们对生命意义的肯定评价。感到幸福,也就是感到自己的生命意义得到了实现。不管拥有这种体验的时间多么短暂,这种体验却总是指向一生的,所包含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总体评价。当人感受到幸福时,心中仿佛响着一个声音:“为了这个时刻,我这一生值了!”若没有这种感觉,说“幸福”就是滥用了大字眼儿。人身上必有一种整体的东西,是它在寻求、面对、体悟、评价整体的生命意义,我们只能把这种东西叫作灵魂。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面的情绪,而是灵魂的愉悦。

“幸福”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觉。它必须通过反思,所以会有“身在福中不知福”之说。幸福只是灵魂的事,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

既然一切美好的经历必须转化为内心的体验才成其为幸福,那么,内心体验的敏感和丰富与否就的确是重要的,它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对于内心世界不同的人来说,相同的经历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事实上他们也并不拥有相同的经历。

苦难与幸福是相反的东西,但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直接和灵魂有关,并且都牵涉到对生命意义的评价。在通常情况下,我们的灵魂是沉睡着的,一旦我们感到幸福或遭到苦难,它便醒来了。如果说幸福是灵魂的巨大愉悦,这愉悦源自对生命的美好意义的强烈感受,那么,苦难之为苦难,正在于它撼动了生命的根基,打击了人对生命意义的信心,因而使灵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义仅是灵魂的对象,对它无论是肯定还是怀疑、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是灵魂在出场。外部的事件再悲惨,如果它没有震撼灵魂,也只成为一个精神事件,就称不上是苦难。一种东西能够把灵魂震醒,使之处于虽然痛苦却富有生机的紧张状态,应当说它必具有某种精神价值。

快感和痛感是肉体感觉,快乐和痛苦是心理现象,而幸福和苦难则仅仅属于灵魂。幸福是灵魂的叹息和歌唱,苦难是灵魂的呻吟和抗议,在两者中凸现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或正或负的强烈体验。

幸福是生命意义得到实现的鲜明感觉。一个人在苦难中也可以感觉到生命意义的实现乃至最高的实现,因此苦难与幸福未必是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人们在苦难中感觉到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受挫。我相信,即使是这样,只要没有被苦难彻底击败,苦难仍会深化一个人对于生命意义的认识。

领悟悲剧也须有深刻的心灵,人生的艰难关头最能检验一个人的灵魂深浅。有的人一生连遭不幸,却未尝体验过真正的悲剧情感。相反,表面上一帆风顺的人也可能经历巨大的内心悲剧。

财富和幸福

一、有钱的主要好处

爱默生说:有钱的主要好处是用不着看人脸色了。这也是我的体会。钱是好东西,有钱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使你在钱面前获得自由,包括在一切涉及钱的事情面前,而在这个俗世间,涉及钱的事情何其多也。所以,即使对于一个不贪钱的人来说,有钱也是大好事。

但是,钱不是最好的东西,不能为了这个次好的东西而牺牲最好的东西。一个人如果贪钱,有了钱仍受钱支配,在钱面前毫无自由,有钱的最大好处就荡然无存了。

二、对金钱的态度

钱是好东西,但不是最好的东西。所以,第一,不能为这个好东西把最好的东西丢掉了;第二,只要不丢掉最好的东西,这个好东西越多越好。最好的东西是什么?就是生命的单纯和灵魂的高贵。

三、人生的两个简单

人生应该力求两个简单:物质生活的简单和人际关系的简单。有了这两个简单,心灵就拥有了广阔的空间和美好的宁静。

现代人却在两个方面都复杂,物质生活上是财富的无穷追逐,人际关系上是利益的不尽纠葛,两者占满了生活的几乎全部空间,而人世间的大部分烦恼就是源自这两种复杂。

四、财富和幸福

幸福比财富难,你有很多财富也未必幸福。幸福又比财富易,你有很少财富也可能幸福。

换句话说,得到财富比得到幸福容易,那些不幸福的富人就是证明;得到幸福比得到财富容易,那些不富裕但幸福的人就是证明。

原因在于,幸福无非是生命和心灵的满足,而很少的物质就能使生命满足,再多的物质也不能使心灵满足。

所以,在寻求幸福的道路上,不妨把物质的目标定得低一点,从而给精神追求留出空间。

五、多余的财产

贫困是苦,小康是福,大富是福是祸则不好说。我对物质的要求十分简单,衣食无忧足矣,超出于此的财产基本上与我无关。据我观察,多余的财产成为负担和烦恼,远甚于成为享受。当然,关键是心态,你把它们视为可有可无,它们也就真的若有若无了,得不会成为负担,失不会造成烦恼。

六、节俭

节俭对于穷人是必需,对于富人是美德。我说的是节俭,不是吝啬。一个自己在物质生活上节俭的人,完全可能在援助他人时慷慨。

七、计算小钱的乐趣

香港某富豪一掷千金办公益,曾听说他的一则小故事:一次在跳蚤市场,看见一件几十港币的小摆设,很喜欢却觉得贵,犹豫再三,再返回时已卖掉,为此颇后悔。

富裕仍不失平常人的心态,很可爱。因此也不失平常人的乐趣。在零售市场计算小钱,讨价还价,正是经济生活中的喜剧因素。

八、贪官的愚昧

看到关于那些贪官的报道,攫取永远花不完的巨款,费尽心机藏匿和转移,在侥幸和恐惧中度日,如此等等,使我惊讶的不是他们的贪婪,而是他们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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