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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命运的轨迹

我迟早会发出疑问。对于过往的旧事,没有“第三只眼”(即通常所说的慧眼),是看不分明的。我出生在这座古城唯一的天主教堂后面的民居里,这绝非捕风捉影的传闻。有一次,父亲还将旧居那两间倾欹的木板房指给我看,问道:“你真的没有一点印象了?”我的记忆开始以最快速度扫描,但四岁之前差不多是一片空白,简直就像休克者的脑电图一样。或许吧。我在这里住过或在别处住过又有什么不同呢?关键是那座用大块麻石砌成的小教堂,它似乎正向我暗示着这样一层意思:“你曾离上帝更近。”一个纯洁的儿童形同天使。我谛听过晨祷的钟声,也望过弥撒。可以想象,整个冬天,地狱般冷,家里生火的时候不多,我若哭闹,姐姐就抱着我去教堂四处看看。“到了那里,你就不哭了。”这几乎成了屡试不爽的灵方。当时,教堂里只有一位姓古的神父,很喜欢四邻的孩子。有一回,他摩着我的小脑袋瓜对父亲说:“你要是同意,我给这孩子施洗礼。”父亲虽久在教堂边住着,内心对洋教却颇有抵触情绪,其实他对更接近国人性情的佛教也不以为然。他似乎有特别敏锐的嗅觉,已闻出宗教没落的气息。多年后,父亲不无得意地反复自炫他的先见之明:“幸亏没入教,要不然,我们就有得罪受了。”我却并不承认他是胜造七级浮图的恩人。我曾离上帝更近,我特别喜欢这说法。

我若有幸接受了洗礼,又会如何?我始终想不出答案来。我的精神会更纯净吗?或许会对这个缺失爱意的世界怀着更深的悲悯?我曾经在禁锢一切的封冻岁月里寻找过一本《圣经》,但苦无所获。后来,总算求得,内心至为宝爱。这种宗教情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的心律也许很早就与宗教合拍,但生生的“拆离”之后,脉博便渐渐变弱了。古神父一度是我最渴望见到的人,但他在那个万劫不复的岁月中像一片秋叶凋陨了。我更愿意认为他是真正意义上殉教的圣徒。

从三岁到三十岁,这是一段长路,我重回起点,仍看见那座右铭修复一新的教堂,现在竟成了一具徒有其表的空壳,唯一的功用只是给那些想开洋荤的人提供西餐和婚礼服务,我见到的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假洋鬼子,煞有介事地念着祝婚词,都是千篇一律的形式。这来历不明的角色是否知道,若干年前,在同样的位置上曾有一位温蔼可亲的古神父?他关心众生的灵魂是善是恶远胜于关心他们的钱袋是鼓是瘪。教堂的钟声响起来,这正是时候,“它为死者而鸣,也为生者敲响”。我听出了其中深藏的寓意。

放逐垂髫换齿的小孩,算不算得上是世间诸罪之一?这样的问题该让屈原去叩问彼苍,他是楚国的左司徒和三闾大夫,竟至于流落不偶,独醒的代价终归是怀沙自沉,但他仍无法想象一个四岁的孩子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风雪黄昏如何向天发问。

当年,我不能明白父母被从城市放逐到乡村去的全部因由,这根本不是我喜欢看到的景象,“天寒白屋贫”的唐诗意境是全部怀想中最妥帖最难忘的一笔,似乎镂刻在骨头上,无法擦去。我所看到的夕阳,看到的鸟雀,都在这意象中有各自醒目而且确切的位置,我总觉得那残真的被天狼恶狠狠地咬去了一角,沥着血仓皇坠入山坳,负痛的呻吟响彻云霄在暮色的医院里。鸟雀在枯瘦憔悴的田野上滞留不去,它们像悉肠百结的诗人一般感叹日暮途穷,怀着这份如影随形的愁苦,为搜寻谷子而匆匆赶至,这个冬天埋藏了磔磔杀机,它们却懵然不觉,最终被几粒秕谷轻易赚去了性命,依旧构不成悲剧的脚本。池塘的水面早已冻得不见天日,有人在过年前用故伎敲冰捉鱼,所获却寥寥无几。

不到七岁,我随着四邻那些拖两道长长鼻涕(大人戏称为“粉加工厂”)的毛孩子一起就学,母亲给我穿上新衣新裤,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再三叮嘱:“你不要与别个相骂打架,有人欺负你,也不要还手。”父亲听了这话,背上沙痱子炸,他嚷嚷道:“老子的崽伢子,在外面莫丢脸,打架打输了,小心我揭你的皮!”我的性情更偏向于做一个斗士,所以并不觉得父亲讲狠话有何不妥。进了学校,报完名,被老师领入教室里,全是砖坯垒成的课桌(如今,在最贫困的山区,这种课桌也差不多绝迹了),有的上面还有禾蔸的根须,调皮的孩子总喜欢用小刀与同桌划分楚河汉界,遇着寸土必争的对手,就要为一分一厘的“领土完整”斗个不亦乐乎,竟有把鼻子打破的。第一课是背剪着手学习“毛主席万岁”这五个字,再熟悉不过句子,用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反复朗读数十遍,舌头早已伸缩自如。这是当时所有入学儿童铁定不变的首课,也许应算作每个出生于五六十年代的国人平生第一笔“感情投资”。北墙上挂着毛主席画像,笑容可掬的样子,似乎很满意我们这些稚气未脱的小把戏山呼万风度的表现。读书究竟有什么用呢?没人肯直截了当地告诉我答案,总之,识字的最大好处是可以读毛主席的“老三篇”。通红崭新的大标语寓目可见,那些大个大个的美术字(诸如“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之类)在铲净杂草的山坡上“玉体横陈”,成为乡村特有的人文景观。我总喜欢缠着大人问这问那,他们被问烦了,就随便塞给我一句话:“你攒劲读书,以后也可以去刷标语(这是受人尊敬的工作)。”我便一门心思等着自己长大,但这样的日子总像蜗牛爬行一般慢悠悠的,我识的字仍屈指可数。

上学和放学时,我往返要走十里路,除了一条清浅的小河,就是整片的田野。油菜花盛开的季节,馥郁的芳香落满衣帽,一点也不像灰尘,根本掸不掉,擦不净,抹不去。阳光下,被田埂分割的菜畦像是搬不动的一大块一大块沉甸甸的黄金,那是乡村最富有的日子,真可以说是“挥金似土”。异乡的放蜂人陆陆续续地来了,我害怕被蜜蜂螫痛,只是好奇地躲在一旁瞅着它们成群结队地由其“空军基地”嗡嗡飞出,我搞不懂这些特别有远见的小小精灵是如何从大片大片的油菜花中聚敛财富的。古代希腊的哲人说:“提炼黄金的术士必然为自己的狂想而死。”也许蜜蜂是唯一成功的例外。

那沉闷的岁月就像一块块熟铁皮,被我们用痛苦的铁锤敲打成器,这些镌刻了“生或者死”一类铭文的器皿,里面满盛着青春的血泪。我至今还记得,在那穷山恶水的地方,先后有三位知青自杀了,其中一位还留下了遗书,说是:“我活着是白活,死了也是白死。”将以有为的生命因看不到前途和希望而匆遽地自戕了,葬骨在异乡的黄沙赤土中。

我常想,那个时代的青年人在根本看不到出路的绝境下苦苦煎熬,苦苦挣扎,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只是为了明白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微涉的个人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一双双高高在上、无比强劲的铁臂操纵着几亿之众生杀予夺之权,每次“失手”就要毁灭和摧残数以十万计百万计的无辜生灵。在人命危浅的年代,人们既轻生,也轻死。我们随便走进一座村庄,都能听到令人闻之色变的悲惨故事。

我仍是幸运的,多么令人感激涕零的“幸运”啊!在少年时代经历了一个流落异乡的人所经历的全部苦楚,但我的青春幸而得以保全。我的良知始终告诫我:“你不能因为自己从剃刀的边缘走脱了,就忘了苦难的岁月和那些不幸的人。你要学会恨,这‘恨’将成为未来人生的大纛。”

诚然,我们不该因为曾长处于黑暗和罪恶的渊薮中,就养成打了左脸给右脸的“基督精神”,去宽容那些站在历史的阴影里仍磔磔冷笑的凶禽与恶兽。

我曾是性情孤傲的少年。

命运常常给人的感觉,是要我们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半空走钢丝。一步都不可错,一念之差也足以粉身碎骨,即使侥幸到了头,仍不免心胆俱寒,简直不堪回首。我在乡下读完初中,正赶上回城的热浪,若推迟一年,我的人生就可能要重新改写了。回到省城,没有好学校肯接纳我,理由是城乡的教育质量十分悬殊,在他们看来,我的成绩单只不过是一张毫无说服力的废纸。我在一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学放了两年羊,与近邻的菜农夫的孩子混得不错,功课却是平平。这样子,若是孟母再世,必定会迁居别处,然而今不如昔,父兄让我换换环境,还可考虑,搬家是想都别想的(按照“搬家即毁家”的俗论,我也不敢做败家子)。当时,大嫂还在邻县的一家百货商店工作,她建议我再次“上山下乡”,到县二中去打熬筋骨,搏取那张跻入高等学府的黄金门票。我感觉自尊心又重重地受挫,但也明白,于个人而言,确然“兹事体大”。我的沦落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县二中是一所凭军营全封闭似的教学方式赢得声誉的学校。我被家人告诫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卧薪尝胆。只差没有誓死和祭旗了,我把这次负笈他乡视为荆轲的易水之别,满是慷慨悲凉的意味。“学不成名誓不还”的话被憋的喉咙里,留待异日去说吧。尽管我已作最坏的猜想,但那里的艰苦程度仍是我始料未及的,一律的“军令”如山,吃饭,上课,睡觉,都有铁定的规矩,不准有任何差错。吃饭是八人一桌,三菜一汤,荤腥 则要望穿秋水,到星期六才能见着“伊”的影子。保留菜目则是那盆清澈见底的酸菜汤,上面总共才漂浮着几星油沫,还不够八人各分其一。那时的感觉总是九曲肠中跑大车,尤其是在饭前的那堂课,要用铁人的毅力撑着挺着才能勉强听完下文。因为教室离食堂不远,闻香之际,不禁满口生津,真可谓“闻香思一饱,不肯羡神仙”。也就是在那所中学,我对“饥不择食”这个成语有了充分的理解。有时想,我若在十七岁前死去,必成馁鬼无疑。晚上十点半就寝,统一熄灯,有值班的管理员在外巡视,犹如特务和鬼影蹑迹,我们刚窃窃说笑,立刻就闻门外一声断喝(真有张飞的大嗓,可以在长坂坡喝断桥梁水倒流),顿时鸦雀无声。令行而禁止,校方真就有这个能耐,要是谁违反作息制度,明日就会黑板题名。如果有操作的必要,校方甚至会规定我们的做梦时间不许超过一刻钟。早晨,诸多流连忘返的游魂散魄尚在爪哇国里逛荡,晨跑的催魂哨就“瞿瞿”地响彻宿舍区,很快,杂沓的脚步声从四近汇成一片,一千多名住宿生齐集于后山的大操坪。跑完步,做完操,我们就支起耳朵,静聆站在土堆上的教导主任用抑扬顿挫的语调例行训话,往往讲到一半时,太阳从远山的肩胛露出那张宿醉未醒的脸,主任秃了顶门,晨晖落在上面,形成一个灿亮的光环,像煞了孙大圣头戴的金箍,这种纯自然的修饰使他显得异常伟岸,犹如奥林匹斯山上的大神一般,令人肃然起敬。他的声音洪亮如钟,手势明快如剑,其垂训均是“有益家国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一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难为他每天能高谈半个钟头,其博古通今的知识储备令人印象深刻。教导主任有十足的表现欲和强烈的优越感,这是无疑的,他的话也许对一些学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但我至今还赞叹的则是那千余学子洗耳恭听的宏大场面。

高考前,唯一的补品是补脑汗。糖浆一般粘稠的药液,甜得有些异样。我总共喝过十瓶八瓶,每次都像服毒自尽似的,要迟滞再三。也不知其药效比起后起之秀的“太阳神”、“脑黄金”和“脑白金”来,是否难分伯仲。

临到高考时,我才仔细考虑自己的选择。我能考上北大吗?只这样一想,就有热血冲头的感觉。我的想法是朦胧的,没有什么确切的远景蓝图。完全是被北大的声名所震,才认定考上它是自己近期最高的愿景。填报志愿时,家人和老师都认为我有点好高骛远,不切实际。那是我十七岁为止最固执己见的一回,力排众议,在看似虚怀若谷、实则暗藏杀机的表格上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自己理想主义者高蹈远赴的品质。

漫长的苦夏令人度日如年,我像鸣蝉一样焦躁不安,录取通知书终于如期而至,我不及奔走相告,一个人躲进桔林中,感觉浑身病了似的一阵冷一阵热,泪水流个不停,喜悦的心情才姗姗来迟地盈满胸隅。

也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我去街边过了一次磅,八十二斤,真是身轻如纸鹤。

我得到了很多的祝福,也许比有的人一生所得还多,我特别喜欢是这样一名:“你真的长大了!”

是啊,我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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