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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在弄清楚了姐姐自杀的真相后,我决定要对凌一做一些补偿,因为我亏欠他太多,包括半夏的那根无名指,都是我授意那般匪徒做的。

那一次我本来只是想做场戏让凌一回心转意,哪知道半夏中途出现还报了警,所以当他们打电话给我说堵住了她,我不加思索的施令:“剁掉她左手的无名指。”因为我在嫉妒,嫉妒凌一对她的在乎,嫉妒她那么干净那么无瑕,我嫉妒的简直要发疯,于是她莫名其妙少了一根手指。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后悔的事情。

第二后悔的就是为了报仇放弃了太多东西。

我时常想,如果我不是那样偏激的要找凌一报复,说不定我也和半夏一样,是校园里的乖孩子,梳着乖巧的短发,背着大大的书包,眼睛里除了书本对其它事情一概懵懂,简简单单的生活,说不定还会暗恋某一个很帅很帅穿白衬衫学习一级棒的学长,每天甜蜜羞涩的幻想若能与他在一起,牵手是什么样子,拥抱是什么滋味……

可惜那样的心境我这辈子都不会有了。

很多时候我都愿意拿残花败柳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感觉身体四处都有密密麻麻的洞,还潺潺的往外淌着血,我疼,可是没有办法止住这种疼。有一次去面试,人家问我多大,我居然恍惚了好久才看着简历上的出生日期答:大概十九岁吧。

大概。十九岁。吧。

我以为我已经风烛残年了呢。

我以为我就要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呢。

可是,才十九岁。

回想起我的十六岁,白裙蓝衫的年代,却是那样的遥远。

不过三年,我却像是经历了此生所有的痛,也耗尽了此生所有的动力。如今时间将一切都带走,剩给我的,只有无尽孤单的岁月,还有一颗如死灰般的心。

我曾偷偷的去看过妈妈。在严宅外等了一上午,她才出来,还是坐在车里,匆匆一瞥,她没有看见我,我却忍不住的落下泪来。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和姐姐长得都是很像妈妈的。我第一次发现,我是如此的想念她。

我也见到了害死姐姐的真凶,我名义上的哥哥严哲,看见他萎靡的趴在阳台上,笑也不笑的对着天空发呆,我突然就不恨了。我不恨了。我忽然明白过来,从一开始姐姐就是不希望我去为她报仇的,因为那毕竟是她爱过的人,在爱情里面本来就不存在是非对错,所以也不存在是谁害死她,如果非要追究,那凶手其实是爱,是她偏激执拗的爱,禁锢住她的心,然后渐渐吞噬,最后杀死了她。

而我呢?我有好好的爱过一次吗?

细细想来,在我的生命里,真正喜欢的应该有两个,一个是飞扬,另一个就是凌一。

对飞扬,是真正的情窦初开,我是真的迷恋过他很长时间,若不是他对我横眉冷对,我想我一定会把他爱得死去活来。如果我跟他在一起,也许我便不会再动报复的心思,也许我会变成一个小女人,只想守护自己的爱情,只想跟自己心爱的人一生一世,别无杂念。

对凌一,应该是感动多一些,因为他是这个世上除了亲人唯一对我好过的人,可惜我没有珍惜,我以为理所当然的用爱情的剑将他刺得千疮百孔,我以为理所当然的践踏掉他对我所有的感情。如果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别有目的,如果我和他的相遇真的是个巧合,那就好了,那我便可以理所当然享受他对我的好,理所当然做被他保护的好女孩了。

可是,凌一到头来还是不属于我。

虽然遗憾,但并无不甘。

我知道,我配不起爱情里的万千宠爱。

但却在心里把他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所以当黑白两道对他前后夹击的时候,我毫无犹豫就把他藏在了自己家里,为他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直到他平安。

而我的生活,渐渐平静,无风无浪,无欲无求。最令我高兴的,是我多了一群可爱得要命的弟弟妹妹——他们都是希望院的孩子。

我听说半夏是孤儿,从小在希望院长大,我便去探访过一次,很快我就喜欢上了那里。那里的嬷嬷都很亲切,院长让我很敬佩,孩子们淘气得让我总是忍不住的笑,于是我所有的薪水除了买生活必需品都献给了这里。我每个星期都会上一次山,给他们带些吃的用的,教他们简单的功课。有一次我在梧桐的作文里看他这样写我:晓荷姐姐是个好人,她对我们所有的人都很好。有一次我感冒,她整夜守在我身边,我烧得迷迷糊糊,但只要她的手伸到我额头上试体温,我总是清醒的,偶尔睁开眼,穿着白衣服的晓荷姐姐真像个天使。

我摸摸他的头以示感谢,感谢他夸我像个天使,可心里不免叹气:可爱的孩子啊,晓荷姐姐没有你想像中那么好,她不是天使,她只是一个迷途知返的魔鬼……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变成天使,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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