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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爸爸的第三者

我爸梁朝伟先生的那次失恋是他个人性情的一个拐点,他在之前和之后的个性都不是那样的。要写清全貌,还是要从他那段突发的婚外情讲起。

梁朝伟的情人出现的那年,我刚上幼儿园小班,所以很多事情发生时,我还处于糊涂没立场的懵懂状态。只知道,那一段时间,家里的气氛变化多端,大人们总是有很多突发的情绪,非常不符合我对这个世界才刚刚建立的小小的认识。为了防止不知道哪时因为何事就踩到了哪位大人的尾巴,我只好自己先行夹起尾巴,过得碍手碍脚,怪里怪气。

整个“外遇事件”被发现的过程是这样的。

有一天我爸外出闲晃,回家之后,我妈刚做完晚饭。

吃饭的过程中,我妈忽然发现,我爸的假领子不见了。

“咦,梁朝伟,你的假领子呢?”陈萍问。

在继续这个画面之前,大概还是要解说一下什么是“假领子”。

那是上个世纪刚步入80年代的时候,在那个多数人还不太买得起衬衫的年代,为了制造“里面穿了衬衫”的假象,“假领子”应运而生。尤其是在很多穷但有追求的小城市,“假领子”代表着女人的体贴和男人的自信。

假领子有它不能深究的明显缺陷:除了“领子”和普通的衬衫领子看起来没什么两样之外,领子之下一般都是潦草的收尾,通常的长度就只到胸部,所以,脱掉外衣之后,这个装饰品尴尬地搭在胸前,看起来挺滑稽的。

在那个“行头”严重缺乏的时代,一个男人的假领子能一时制造一种假象,让他在陌生人面前有更多挺胸抬头的动力。是的,很多人,尤其是很多男人,特别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是怎样的”。“假领子”的作用就是制造给别人假象的道具。或是应该这样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不同的“假领子”。它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表现成为“假领子”,到后来,被更多符合“时代特色”的其他东西取代,从“标签缝在外面的西服”,到“皮尔卡丹”T恤,到滞留在国外当非法移民,到路虎保时捷玛莎拉蒂,到雪茄红酒马术EMBA领袖俱乐部……

普通男人在意别人看待的程度常常高于实际感受本身,时间久了之后,实际感受会在别人的看待中遭到蒙蔽,时间更久之后,感受力下降,“真实”也就没那么重要了。然而,真相往往是,所有以别人的眼光当作生活主要标准的人都不会过得很快乐,这确实残忍,毕竟,这个世界上,虚浮的“假领子”很多,真实快乐生活的人很少。

我爸是普通男人,当然相当介意别人怎么看自己,至于快乐不快乐,他可管不了那么多,男人嘛,先保全面子再说!

所以,在正式的外出时,他都会穿假领子。

若干年过去,当我业已成人,自己结婚之后,会因对“婚姻”本身的不解而自然地想到我父母的婚姻,诚实地说,这个回忆中令人愉快的部分不多,然而梁朝伟的“假领子事件”是其中难得的亮点,每每回想我都会忍不住发笑。那是多么有趣的画面:一个男的,偷腥。

想必他本来就有点颤颤巍巍……那个时代,偷情的人可不像现在这么大鸣大放……在终于进入宽衣解带的阶段,忽然,对方发现,这厮,里面穿着个假领子。

哈哈,哈哈哈哈。

这画面真太好笑了!

无从知道那女的作何感想,亦不好意思想象那女的如何眼睁睁地看着我爸脱下他的假领子而不笑。

每个男人的人生中都有很多给他带来动力的假象。然而,一个给男人制造动力的那玩意儿,也很可能在不料的时候给他制造出尴尬。

我猜我爸实在没有勇气当着他情人的面再把那个破坏他形象的假领子穿回去。他把怎么处理掉的?不得而知。但,那一次假领子的不翼而飞开始引起了我妈妈的怀疑。

陈萍这一句“你的假领子呢?”问的梁朝伟猝不及防。他顾左右而言他地胡诌了句:“打牌的时候热,脱在老祁家了吧。”

“去,到你祁叔叔家,把你爸假领子拿回来。”我妈冷着脸对我哥说,说完低着头继续吃饭。

“你这是干嘛?还不相信我了?”我爸急了,梁小飞刚站起来,一看形势复杂,又坐下了。

我妈这时才正式狐疑地盯着我爸又问了一句:“这假领子,跟‘热’有什么关系?你脱它干什么?”

“我,我,我就是把它扔了!怎么样?!”我爸忽然发火了。

“干吗扔啊?!怪了!你胡乱扔东西你还有理啦?发什么火啊你?!”我妈也嚷起来。

“我,他妈的,老子不吃了!”我爸把碗往桌上一丢,走了。事实是他也吃完了。

梁朝伟由于做贼心虚,情绪波动的很没道理,陈萍这才开始察觉到有一些不正常。

其实她让我哥去祁叔叔家要假领子完全没有表达任何“不信任”的意思,她只是出于一个家庭主妇专业化的管理精神和负责的态度。没想到,梁朝伟心里有鬼,自己往“不信任”上引,这才勾起了陈萍的怀疑。

我家因此开始一段不安宁的日子。我爸的行迹越来越诡异,我妈暗自产生了很多猜疑和揣测。她唯一没想到的是,我竟然是梁朝伟那段婚外情的直接目击者。

要说这桩婚外情的起源是我爸的一次“制造门面”的壮举。

那年我将近5岁,当时我们居住的那个城市的人民平均年收入大概在500元左右。我爸瞒着我妈,把我们家仅有的全部250元积蓄借给了一个跟他一点都不熟的牌友。虽然那个牌友和我爸不熟,但他很快就发现了我爸的软肋,然后三招两式就找到了主导我爸的方法,显得比我妈更了解我爸。整个的制服过程大约也就一顿饭工夫。也许拿钱给他并非我爸本意,只是,他在那一刻活活被他制服了。很快,梁朝伟就像提线木偶一样从我们家偷偷摸摸把全部的钱都拿出来,给了牌友。

当然了,制服我爸也没什么技术难度,重点就两条:第一,使劲捧他,把他说成一个天下无双的仗义之人;第二,使劲挤对他,说他不愿意的做什么事儿都纯属怕老婆。

那是我爸最明显的两个“死穴”。梁朝伟先生生平最希望得到的评价就是“仗义”,最害怕听到的评价就是“怕老婆”。这两点刚好和陈萍的愿望形成一组鲜明的对立:我妈最不愿意的做的事儿就是违心地捧我爸,最大梦想就是他会听她的。

有这么一对意见相左然而情商相当的夫妻,我们家的生活质量就可想而知喽。

糟糕的是,正如我妈预言的一样,那个人在借到钱之后就不再来跟我爸玩儿牌了,还有我妈没有预言到的更糟糕的结果是,那个人在被我爸催了几次债之后,竟然“逃逸”了。

“逃逸”是一个具有当时时代特色的事情,集中发生在中年男人身上。好像那时候的男的内心和行动都更自如,很多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他们逃逸。什么婚姻不幸啦,欠债啦,工厂出事故啦,不想承担家庭责任……不一而足。只要感到乏力或无助,都能随时随地轻松地选择溜之大吉。且那时候的通讯相当不发达,不太可能像现在这么容易地来个“人肉搜索”什么的,弄的连离家出走都失去了最后的一分悲情的浪漫。那年代不同,说逃逸就逃逸,茫茫人海就是茫茫人海,“沧海一粟”随时可以汇合为“粟米粥”,没个性的时代有的是更多安全。所以逃逸成了一个介乎于严肃与不严肃之间的回避现实的方式,大概跟古代名士的“归隐”相似,基本上属于司空见惯。

我小时候就见识过有个邻居“逃逸”。

那邻居是个大叔。他逃逸的原因是他老婆太凶恶,导致他跟她无法正常相处,他对此也无力解决,就只好一走了之。好玩儿的是,他逃掉一阵之后又会自动溜回来。每次他回到家,他的老婆都会摆酒庆祝,并当着众人的面赌咒发誓说从此要举案齐眉,跟他百年好合。但总是坚持不了俩月就又原形毕露,他只好又逃掉。最后一次他老婆坚持的“最不久”,那回是在他又出走了好几年之后。一次,他在大街上看到了他儿子,父子久别重逢,情绪一激动,又经儿子一劝,他就跟在儿子身后回到了我们那个大院。那时他儿子已经上中学,他和老婆双双步入中年,很有落叶归根的氛围。哪知,他老婆在大宴席宾朋欢迎他回家的酒席中就当场旧病复发。如果从理解她的角度想,可能她真的很开心,所以喝醉了。也或许是太开心,渐渐表现成了撒酒疯,在没人劝酒的情况下一直狂灌了自己。就像喝了黄酒的白素贞一样,那位婆姨原形毕露,借着酒力撒泼打滚地当着众人说了些腌臜的话。

起初男的还忍着,谁成想他的忍助长了她的泼,最终他终于忍不住跟她对骂起来。直吵到女的滚在地上,男的掀翻饭桌。一众邻居实在看不过,好言相劝,男的收起怒气,起身说去趟厕所,众人帮着收桌子也没太在意。结果,半个小时还不见踪影,婆姨急了,说了句“又要出事儿”。就直奔男厕所去了。到那儿想都没想直接冲进去查看,吓得一个正在拉屎的男邻居此后一年多都落下了便秘的毛病。反正,逃逸的大叔确实再次逃逸了,且据说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女人,从那天起,从泼妇变成了酒鬼,依然撒泼,变本加厉,孤独终老。

因着有这样的“芳邻”,我们对欠钱的人选择出逃没有感到十分惊讶,但就感到了十分的懊恼——主要是我妈懊恼。

我爸在我妈的指责下坚持继续去讨债。陈萍的理论是,欠钱的虽然走了,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老婆和小孩总归无路可逃吧。

很难想象一个为了250块钱就背信弃义抛妻弃子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混球,但,一个被这样的男人抛弃的女人确实是挺可怜的。

梁朝伟在向那孤儿寡母讨了几次债之后,鬼使神差,竟动了恻隐之心,继而,迅速转化成一段计划外的婚外情。我爸在内心深处大概把这段婚外情粉饰了一通,先美化了自己。后来在跟我妈的争吵中我听到他把自己描述的特别侠肝义胆,好像他完全是出于同情的原因身不由己地想要照顾被混球撇下的可怜母子。

唉,每个人都有一个“想象中的自己”,我爸那个想象中的他自己是一个仗义,有爱心,有责任的大男人。

也不能说这些完全是他虚构出来的,在梁朝伟的一生当中确实有过一些行径能用“仗义”“爱”和“责任”去形容,只不过,他很少把这些元素用在自己的家庭中而已。

说回那段婚外情。试想,一个男人有多少种可能会爱上一个女人呢?不知道,但,“同情”一定可以成为男人对女人产生爱情的动因之一。

我喜欢的美国女星戴安娜莱恩演过一个不怎么出名的电影,在那部电影中,她扮演一个因失恋而远走他乡的人。在异乡定居的日子,初初很多生活琐事她都不能自理,不得不频繁向隔壁善良的熟男邻居求助。一次,当她愁眉不展地请那位邻居帮她修理壁炉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看着她,可怜巴巴地说了一句很朴实的话:“请你不要再这么难过好吗?你再这么难过,我就只能跟你做爱了,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背叛过我的太太。”

在已经想不起那个电影的曲折发展之后,我依然记得这句台词,并且,我绝对相信那是那男人的肺腑之言。

男人的天性让他们更愿意扮演承担者或拯救者的角色,女人的天性则应该是扮演被承担或被拯救,但凡演不好这个“被动角色”的女人,在男人的世界中就会显得不那么受欢迎。

我妈陈萍就是一个这样的“反面教材”。

在我父母漫长的婚姻道路中,陈萍这个天性本来相当小鸟依人的女子,在经历过一段企图继续小鸟依人而未遂的坎坷之后,终于不得不走上了“自食其力”的不归之路。

为什么说它是不归之路呢?

因为“自食其力”和“婚姻”确实是没必要同时存在的。婚姻的真谛就在于“相辅相成同甘共苦”,而我妈,在婚姻中的大多时候只是“单打独斗自甘自苦”。婚姻在这样的精神独角戏中成了摧残她的累赘。她之所以没有想过主动离开她的婚姻,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当时那个时代的道德标准,“自我”和“公众评价”比起来微不足道。第二个原因是,很多女人,即使在经济和情感上可以独立,也很难在精神上独立,她们需要依托某一种东西才能扎实地感到自己的存在,那个东西,常常是婚姻中最不咸不淡的那个“名分”。

比起我妈,我爸婚外情的女友就保存了更多的天性,或说,她显然更懂得“现实主义”的价值。她一出现就表现得比我妈更像个需要照顾的人,她没有因为情感事件而放弃婚姻,也没有因为婚姻的存在而放弃情感的肆意生长,她把侵略隐藏在外表柔弱的自私当中,以至于,到后来,大家都忘了,整件事里,她明明就是侵略者,梁朝伟是破坏分子,而我妈陈萍才是唯一的,真正的受害者。

是啊,对于陷落在“情感”中的男女,“是非”有时候显得不那么重要,梁朝伟在找到一个令他神魂颠倒的温柔乡之后,迅速把讨债抛在脑后,也迅速把我妈我哥和我自行屏蔽,那女人似乎也暂时忘记了逃逸的丈夫,和梁朝伟当真吊起膀子来。他们的婚外情就在那么一个奇怪的“欠债还钱”的夹缝中热烈的展开。

那个女人还有另一个身份是我就读的那家幼儿园的老师,虽然教的不是我那班,但我们彼此认识,我每次看到她都会乖巧地叫她“冯老师”。

梁朝伟和冯老师勾搭上以后,就常常到幼儿园去接我。起初我妈还感到很慰藉,以为我爸醒悟开始分担家庭内务了呢。

我一个5岁的小孩,当然不知道他心怀鬼胎,有人接我我就高兴,哪里知道我这位亲爸爸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约会拿我当一个冠冕的幌子。

当他们进入热恋的阶段后,梁朝伟不再满足于借接我之机在幼儿园跟冯老师眉来眼去,就非常大胆地带着我去冯老师家。他们幽会,我和冯老师的儿子在院子里玩儿。

那个小男孩叫王乾,比我大个一两岁,刚上小学。很好笑的是,我们这两个无知的小孩儿竟然相当能玩儿在一起。王乾跟我哥咋咋呼呼的个性不一样,他是一个天性内向的男孩儿,白白的,怯怯的,说话很小声,像个女孩儿。直到今天都对他当时给我那团白白的印象记忆犹新,所以在回忆的时候,都叫他“小白孩儿”。诚实地说,不知道是出于新鲜感还是什么,我喜欢和小白孩儿王乾一起玩儿,我也能清楚的感到他也喜欢跟我玩儿,我们迅速建立了小朋友之间天真烂漫的友情。那时我哥梁小飞已开始有大男孩的骄矜,不屑跟我一起玩儿,我童年的孤独,生出来一个很大的缝隙,放得下好几个能跟我玩儿在一起的男孩儿女孩儿,小白孩儿在梁朝伟出轨的那些日子成了我主要的玩伴之一。

而小小的王乾,在那个不管不顾就出走的爸爸,和一个没头没脑便热恋的亲妈之间,想必也寂寞的很。我们两个很傻很天真的小孩儿,一见如故,是那个多层次关系中感情最纯稚的两个。

记忆中,冯老师家有个院子,院子里没什么设计地胡乱种了几株夹竹桃,两盆月季,一丛指甲草和一墙的牵牛花。那些牵牛花从地上顺着牵引它们的一排绳子一路爬上屋顶,朝北的窗户因此整个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好像有预谋一样,把梁朝伟和冯老师这一对儿偷情的狗男女挡在屋里。

我还记得,那天,冯老师像变魔术一样贤淑地帮我把十个手指甲都用指甲草绑好了。我相当高兴,一直很小心地把手放在眼前举着。冯老师会玩儿很多把戏,染个指甲啦,剪个窗花啦,捏个泥人啊什么的都十分像样。这些事我妈从来不屑也没空带我玩儿的,而且冯老师说话的语速又慢,声调又细,跟我妈妈的雷厉风行言简意赅形成鲜明对比。所以,那阵子,我打心眼儿里相当接受和喜欢冯老师。

等我开心体验着人生第一次染红指甲的时候,梁朝伟还很阴险地跟我说:“不叫你别进屋啊,一进屋指甲就不红了。”

“哦哦”我虔诚地点头如捣蒜,完全没明白我爸说这句话冯老师为什么要娇嗔地用粉拳虚张声势地打他几下,嗲声说:“讨厌讨厌”。

接着他们就进屋了。

我和小白孩儿被留在院儿里,闲来无事,折磨蚂蚁。

折磨蚂蚁是我们这两个小孩儿最爱玩儿的游戏,要说那真是天赐的好游戏啊,反正那时候,蚂蚁有的是,而且蚂蚁对折磨相当有反应,这就制造了游戏的前提,可以一直玩儿都不厌倦。

我们在充足的实践过程中发明出很多折磨蚂蚁的桥段:掘开它们小小的洞穴,拿开水烫,拿铲子铲,拿树枝捅,拿放大镜灼烧,拿蜂蜜胶水一类的粘稠物制造城墙,有时候小白孩儿还亲自撒尿浇灌。

当我和这个陌生男孩废寝忘食地捣毁蚂蚁们的家园时,哪里能想到,我自己的家正在经历被捣毁,并且,我在无意中为这场捣毁制造了烟幕弹。

然而,终究它还是东窗事发了。

“假领子”是警钟,我妈在它莫名遗失之后加强了警戒,又经过各种明察暗访,终于成功捉奸。

确切地说,我妈只是确认了奸情,仅一步之遥,控制着自己,没捉。

就是那个下午,距离梁朝伟追债未遂同时陷入恋情的几个月之后,当时我正举着缠满指甲草的手和小白孩儿在他们家院子里不亦乐乎地玩儿蚂蚁,一个人影悄然出现在夏天午后被阳光洒满的院子里,我抬头一看,惊喜地发现这人竟然是我妈。

陈萍当时头顶上是灼灼的烈日,我抬头的一瞬间她恍若被镶嵌了金边儿,那股母仪天下的浩然姿态仿佛传说中的圣母玛利亚。

我欢快地扑进她怀里,又欢快地指着那个闩了门的房间说我爸和冯老师在里面,还欢快地向她展示我可能已经变红的手指甲。

现在想想,陈萍女士确实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女性,她很镇定地向我确认了我爸和冯老师在屋里的事实,又很镇定地把我手上缠着的指甲草一个一个地拔掉,狠狠丢在地上,用同样的镇定地对我说了句:“记住,你是好人家的女孩儿,不许弄这些!”

“哦哦。”我再次虔诚地点头如捣蒜,内心充满迷惑。

那句话对我的影响是,我一直到30岁之后,才开始涂指甲油,因为在那之前,指甲油在我的内心深处,代表着某种“不贞”与“不洁”。

我妈把我抱起来离开冯家的时候,用她能做到的最后一丝镇定对小白孩儿王乾说:“你跟梁叔叔说,悠悠被她妈妈接走了,记住,接她的是她妈妈!”略沉吟,又说:“你告诉梁叔叔,他不用回去了,就住你们家吧!”

我妈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声音抖动起来,眼圈儿也红了,我没懂,但直觉感到很害怕。

那天回家的路特别漫长,起初我妈抱着我,等出了冯老师家的胡同,她就把我放下,牵着我的手走,可是她走得太快,我跟得相当费力,她不得不又把我抱起来,继续疾步前行。我在她怀中跟着她的步伐颠簸,一口大气也不敢出。她在走到公共车站的时候把我放下来,她开始流泪。整个坐车的过程她的眼泪一直都没停下来,吓得我看到空座位也没敢坐。等下了车,她重又一把抱起我,直到快走到我们家的时候才再次把我放下,自己仔细擦干了脸上的眼泪,在走进我们家院子的时候变魔术一样地恢复了微笑,没事儿似的跟对面走过的邻居打招呼,互相问“吃了吗?”,跟平时平和的光景别无二致。

然而,“平和”只是演给外人看的,对内,我爸妈无可避免地开始闹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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