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勇和王小二一起回到王家山村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夕阳西下几时回,黄土坡被染上了金色,金色里又有血红色,残阳如血,有几分温暖,又有几分萧瑟。
站在山腰,居然看不到王家山村。原来这村子正好在避风的山坳里,不知道村子的先祖如何挑选的这一块地方,易守难攻,极为隐蔽。
山上风大,古人挑选居住环境,首先是要有方便的水源,其次就是要避风,须知秋冬天气,寒风刺骨,收割生命,人在那个时候就显得特别脆弱。
其实这王家先祖,据说是某一个朝代的朝廷大员,后为了躲避战乱,隐居在此,不知过了多少年,就到了现在。
一进村庄,景色大有不同,炊烟袅袅,村子的形状,就像一个葫芦,口小而肚子大。
王老汉独自站在村口等着他们,看到孩子们回来,老汉脸上露出笑容,那如同刀刻一般的皱纹,此刻在夕阳中绽放,异常灿烂。
不知为何,王大勇看到后,心中一酸。家中贫穷,王大勇二十五岁依旧没有娶妻,父亲虽然从来不说,但是他知道,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山里人能吃苦,却是最看重香火的,也许此次下山,可以哄个媳妇回来。
他心里想着,不觉已经走到了自家的院子。王老太和村民们在家做了好饭,等待着孩子们回来。
山里人没有什么钱财,不过是些烩菜炖肉之类。
吃过了晚饭,王老汉把细碎银子分给众人,把牌匾放在上房正堂,给祖先烧纸祭奠,送走了众人,一家人在一起说话。
村民们拿了好处,自然喜笑颜开,说笑着回了自己家,院子一下子安静下来。
“爹,那潘将军要我在军中留用,我不能违逆,不知道以后是好还是坏?”王大勇道。
王老汉沉默片刻,道:“你好好去做,留在村子里一辈子也就是个农民,出去了能看看外面的世界也是好的。”
“如果外面混得不好,就回来。”王老汉又道,他怕孩子泄气,就嘿嘿笑了笑,顺带着偷偷瞥了一眼王老太。
“爹,我也想去。”小二说道。
“你以为那军营是谁想去就去的。”老汉白了小儿一眼。
大勇母亲在一旁抹眼泪,道:“我儿在外要自己照料自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王老太知道,村子贫穷,呆在村子里,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她很矛盾,她知道这对于儿子来说,是天大的机缘,可是作为母亲,他还是担心儿子,毕竟他从小乖巧懂事,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她想起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她不敢去看,可是孩子已经睁开眼看着自己,那眼神,就像是认识自己似的。一转眼,二十五年过去,孩子如今已经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在外要常想着家里,我们农户人家,不过读些简单的书,认得几个字,不能考科举,呆在村子里一辈子也就是个农民,孩子,出去闯闯,说不准能闯出一个锦绣前程。”王老汉随口一说,谁知王大勇后来真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爹,我想带着我的铁枪。”
“当然,我给铁枪开刃!”
王老汉打开风箱,炭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大勇在一旁帮忙,忙了一夜,铁枪开了刃,寒光夺目,威风凛凛,绑上了倒钩红樱,威力更胜从前。
第三天天还未亮,王大勇趁着父母还没有起来,自己轻轻起来,背上包袱,扛着铁枪下了山向县城走去,这是他第一次出山,这一步踏出去,不知未来如何。
他怕娘会流泪,他怕自己舍不得家。
爹的话在耳边绕“多吃饭,少说话,多干活,少说话,多练功,少说话,多读书,少说话,多写字,少说话,多听人说,少说话,莫要耍小聪明,吃亏是福。还有,要切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王大勇大步流星,身影逐渐消失在山路上。
山谷里树木葱郁,风吹过树梢,树叶沙沙作响,飞鸟走兽发出各种声音,别是一番风景。
王大勇走得高兴,把铁枪拿在手里,做了几个向前冲刺的动作,那开刃的枪头,有嗖嗖的破风声。王大勇把大铁枪全身用布抱了起来,官府有铭文,刀具不能带上街,所谓寸铁为凶。
三十里山路,经不得王大勇大步流星。转眼就到了县城城门下,城门口检查了令牌,继续向军营方向走去。不到晌午,就到了军营外,有官兵把手,看门的士兵看到有人走来,示意那人停止,王大勇拿出令牌,那士兵看到令牌,一下子就客气了。
“你稍等,我去禀报将军。”
没过一会,那士兵和一个年轻军官模样的人走了出来,只见那人目光如炬,短胡须,眉目和潘将军有几分相似。
“是打虎英雄王大勇吗?你随我来。”
王大勇作了个揖道:“劳烦,劳烦。”
二人向军营内部走去,军营在好大一块平地上,教军场上战马嘶鸣,众人操练声震天,潘将军站在校场搭起的台子上,观看士兵操练。
王大勇是不会骑马的,在村子里生活的时候,人们把牛马当成伙伴,没有人骑马的。如今看着马儿成群奔跑,士兵喊杀声震天,天上苍鹰盘旋,一股肃杀浩荡之气,让人动容。
“爹,王大勇来了。”那年轻军官站在潘将军身后。
“你来了,帮我看看我军士气如何?”
“小人初来乍到,啥都不懂,但是战马奔腾,地动山摇,士兵喊杀声震天响,士气如虹,一定是能打仗的。”王大勇想起爹说过,不懂的事情不说,于是就不说了。
“不错,是有些眼力的,我辈儿郎,习武就是为了保家卫国,开疆拓土,为皇上分忧。”潘将军豪情万丈。普通人辛勤工作,不过就是想要养家糊口,挣钱度日罢了,人生苦短,如果再有余力,也不过是享受人生,真能有潘将军的觉悟,毕竟还是少数。
“小虎,你带着王大哥领军装战马兵器,然后安顿和你住下来。”
“是!”
两个人离开教军场,领了军装,军靴,选了一匹战马,来到了军械处。让王大勇意外的是,军装的质量真好,还有战马都是高头大马,能想到自己以后就是公家的人,心里由衷地高兴。
“你用的是长枪吗?”
“是,小人用的是长枪,并不会用别的器械。”
“军营里也不过就是刀枪剑戟。”顺手潘小虎伸手拿过王大勇的铁枪,没拿住,铁枪重重掉在地上,当的一声。
“好重!”
“王大哥果然是好神力!”
军械处有秤,称了一下,这杆铁枪重一百二十斤。
“长兵器有了,那就选一把短兵刃。”潘小虎道,心里暗惊,这不是普通的铁,比普通的铁要重,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陨铁。
王大勇看来看去,选了一把士兵们都配备的普通腰刀,一把强弓。这把弓一千两百石,常人拉不动,王大勇当着众人,把弓轻轻拉满。人们都抱怨苍天不公,命运捉弄人,可是却不能正视自己的实力,如果能力可以驾驭,那么机会就是机会。如果能力不足以胜任,看似是机会,实则有可能会成为杀身之祸也不好说。所以,我等凡夫俗子,有口饭吃,知足且常乐,少生妄念,多修生养性的好。就好比那把强弓,本来做了两把,只是军营中除了潘将军能拉的动一把,另外一把,谁也拉不满,就好像它静静躺在那里,等着王大勇,等着那个能拉的动它的人。
潘小虎的住处在潘将军大帐的一侧,营帐不小,就住着他一个人,潘小虎吩咐几个士兵,在营帐另一侧给王大勇搬来一张床铺不在话下。
不觉到了天黑时候,军营中开始吃完饭,这个时候,有个小姐模样打扮的姑娘带着丫鬟挎了一个篮子走进营帐,此时王勇正在收拾自己的床铺,安放好自己的战马,用抹布仔细擦自己的大枪,爹说了,自己平时多照顾好大枪,打仗的时候大枪就会保护他的主人。
“咦,小虎的营帐里怎么多了一个人?”王大勇听到很好听的女子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那女子站在门口,约是十六七岁年纪,正是豆蔻年华,笑靥如花,明眸皓齿,秋波流媚身穿一身绿色罗裙,纤腰袅娜,一旁是一个丫鬟模样的,不自觉看呆了。
欲知那女子是谁,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