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得!了不得啊!老子还从未见过如此古怪的招法,竟然能与李家剑技相媲美。”为显南宫世家的庄严,南宫魂硬是放下了他平日里的性子,乖乖坐在寿星翁的位子上这么久,早就把他给憋坏了!
如今瞧见李浩然那精妙的剑招,什么庄严、什么大寿,他全忘了,屁股一挪,整个人都坐在了茶几之上,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盯着底下灰蒙蒙的尘雾。
四周的公子哥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全然不清楚南宫老爷子到底是在为谁叫好,因为他刚夸完了李浩然,接着又称赞李剑,天知道尘雾之内发生了什么?
“大人,目标已经回巢,是否行动?”一身贫民装扮的探子,一边张罗着桌子上的竹简,一边对身前的顾客问道。
“不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等三号、四号亮灯了再动手。”顾客不急不忙地拿起了桌上的狼毫,随手挥洒间,一个杀气烁然的死字出现在了竹简之上。
约莫半盏茶的功夫,在离摊位南北朝向的酒楼之上亮起了一个大红灯笼。
“三号已经到位”探子时刻注意着目标点的动向,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向其汇报道。
“你说,这个字是不是缺了点什么?”顾客没有理会探子的汇报,却拿起了桌子上的竹简,端详良久。
作为一个属下,探子知道自己的职责,但他却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讨好自己的上司,因为血魔手实在是太过喜怒无常了,一个不满的答案可能导致杀身之祸!
“啧、啧,血!我说怎么不好看呢,原来是缺少血的滋润。”像是突然间恍然大悟一般,血魔手抬起了他那低沉良久的脑袋,蓝色的眼眸中满是阴翳。
“动手!”就在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酒楼斜对面的民宅也亮起了一个大红灯笼。
变故之所以叫做变故,是因为人们没有准备,如何把变故变成事故,这就考验了一个杀手的能力,血魔手至始至终都坐在摊位上没动,但东方杰却不得不从他的房间内跳了出来,左肩上插着一支血红的破魔箭。
东方杰负伤了!血魔手杰克望着已经进入狩猎区的猎物,开心的笑了,他最喜欢看猎物那垂死挣扎的样子,因为这会给他带来一种满足感,对!就是满足感!
有的人杀人是为了财,有的人杀人是为了权,有的却是迫不得已,然而像血魔手这样因为杀人而杀人的,恐怕还真没几个,仅仅是为了一己私欲就把对方杀死,杀人会让他感到快乐!
这也是在残月内,同为杀手,哪怕实力相当,大家都不愿意和他交手的原因。
东方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狼狈不堪过,要不是自己的贴身丫鬟替他挡了一箭,恐怕此刻他已命丧黄泉。
逃!一定要逃出去!这雨城是没法呆了!也许是被刚才那一通剑雨吓着了,东方杰根本就来不及多想是谁下的手,慌不择路地就冲着血魔手这边跑了过来。
别奇怪东方杰为什么会向这边跑,要知道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每当遇到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往人多的地方挤,动物如此,人是动物的一种,当然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