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吴金刚从外面办完事刚回到档口。手里依旧是拿着一封土黄色的信。“回来啦!怎么叔婆又写信来啦?快给我看看这次又有哪些美女!”李大志调侃道。“笑笑笑,等你到了这个年纪,你也要愁!”吴金刚把信摆在了柜台上,走到后廊的厕所方便。
“嘿!大志有没有见到白雪呀?”黄叔从档口的门口经过,那双断了又缝的凉鞋依旧穿在脚上。“没有喔,怎么了嘛?”“白雪去找塔的仔,好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就出来兜兜看看有没有而已。”李大志招手示意黄叔来档口里边拿张凳子做,黄叔挥手拒绝后,他走到铁架旁,一只手插腰一只手靠着架子。“这样...没事,白雪那么聪明,她懂得回家的,你放心吧。”黄叔打量了一下档口内部“就你一个人?吴老板呢?”这时,吴金刚正巧从后廊走了过来,“嘿!黄叔,怎么有空过来坐坐,进来喝杯茶嘛!”黄叔笑嘻嘻地说“罢了罢了,我出来找只狗,马上就回去了。”“那阿姨身体还好吗?”“一般般啦,我先走了。”随意地聊天并没有引起李大志过多的关注事情的本身。然后,他又冲到吴金刚前头抢过了那封信。“噢,是叔公写的,真的有相片!”吴金刚故作镇定地泡茶,眼神不时瞄向相片的背侧。“哇!你想看吗?”“你这不废话,现在是我娶媳妇还是你娶媳妇!”高分贝的声音足以证明他在乎相亲一事。“哈哈哈,拿去拿去。只怕你看不上别人罢了,都第几十个女人了。”李大志把相片递给了他,自己手里还留着一封薄薄的书信。
“嘿嘿嘿!大志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吴金刚乐呵呵地把相片举在自己的脸前方。“看你笑成什么样子,你喜欢就让叔婆去说,回去见个面,不就知道合适不合适了嘛!”虽然,李大志心里也觉得这几张相片中,金刚挑的是最漂亮的,但他却没有直接表达。“喝茶,喝茶。”咕噜一声,滚烫烫的绿茶就运到胃中。“噢,对了。刚才在乐泰找人办事的时候,正巧遇到国峰,他说晚上庆祝完工。叫我俩一块去吃狗肉火锅。”李大志弯腰低头拾起不小心撞落的牙签。“良华也去吗?”“完工餐,肯定是全部工人一块吃的啦!我就不去了,我还要去金野找臭毛。”这几日地上的蟑螂时有出现,就是用拖鞋也不一定拍得死。李大志只用脚踢飞了一只正在逃窜的小蟑螂“你又要去赌钱了?”“没有,是真的找臭毛,听说他家里出了点事。”李大志翻了翻账目思考了一会儿“行吧,我晚上过去。在哪吃?”“你从潮香那条路一直往下走,右拐走到尽头,差不多地方就会有一家大排档,好像有带你去吃过一次吧?”“就是初一那晚,你带那个朋友一起去吃宵夜那家?”“嗯对对对。”
到了晚上六点半,李大志收了档就出发前往大排挡。拉门闸前还记着“去跟黄叔问问白雪的情况。”一回头发现忘了拿钱包,又重新回到阁楼掏个包,再出门就忘了这回事。余勤贞站在快餐店门口,拿着把扇子一边招人进去吃饭,一边给自己扇风。“好..热..啊。”李大志通过观察她的口型解答出这三个字“唉,可惜我今晚不吃快餐呢。还是绕开走吧。”当他倚靠清洁水车一同前行时,心中不忘回头瞻望余勤贞的背影。隔着一根柱子,他清楚看到快餐店的玻璃门上贴着“招租”二字。“什么!怎么会没人吃呢?生意不是挺好的吗?”走在前边拖水车的大叔放下了手柄“喂!你不要把手压在桶盖上,很重!知道没有?”李大志连忙低头道歉,随后匆匆跑开。
走到尽头,有四张大圆桌摆在水泥地上。大排档的员工有的在打扫地面卫生、有的摆放餐具、有的在整理蔬菜肉类的样品。无人有闲暇时间招呼他,于是他便靠在栏杆上等待一群人的到来。“差不多七点了,也不早啦。”这话在心中刚说完,余国峰站在老远处就呐喊他的名字。在他身后还有四五个穿着工地衣服的人,陈良华也在其中。显然不清楚李大志会来参加完工餐,当他听到余国峰大声叫道“大志”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金刚呢?”“他有事没来。”“你怎么会来?”陈良华激动地把大志搂到胸里,搭着他的肩膀,他似乎感觉到自己变得比以前更壮实。李大志见他在自己面前展现肱二头肌,不免尴尬地说道“你也不看看自己黑了多少,才换来的好身材。”在座的人都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个工人从一开始就领着一个黑色大胶袋进了后厨。“我还不知道这里有得吃狗肉。”“叫老板做就有啦!”余国峰抿了一口杯中的茶。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狗肉锅终于端了出来“来来来!小心烫啊,配菜也上了,你们慢用。”服务员把托火锅的抹布塞在腰带中,两只手还捏着自己的耳朵不放。“小弟,你拿两碗辣椒酱过来。”余国峰一边吃一边给大伙讲解狗肉的营养,大伙都吃得贼香。搭上六瓶啤酒,在这秋季里简直是完美的美食体验。“那国峰哥打算做什么?这个工程不是结束了嘛。”“我可能去接另一个工程,煤矿开采的。”那几个工人看他醉醺醺的,也不知道说真说假。在那会儿,煤矿开采特别赚钱。毕竟烧煤是家家户户都需要的,如果能去做这活大伙应该也想跟着去做。“你呢?”李大志看着陈良华说道。“我没醉。”身边爆发出一阵笑声。“我问你去做什么?”“我去赚钱。”休息了二十分钟过后,李大志准备去前台买单才知道余国峰在饭前已经结了账,他的钱还有余,服务员便把找剩的零钱递给了李大志。“好吧,我拿给他。”
他们一行人走在马路上,经过的人都自动避开。“可能怕他们是黑涩会,会烧杀抢掠。”李大志只喝了两杯酒,神志十分清醒。有一只黄毛狗跑到他面前汪汪地叫,起先李大志没有理睬它。当发现小狗一直紧随着大队伍时,时而跑在队伍的前边倒着走路,时而在后边舔大伙的鞋跟。李大志与众人告了别,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小狗的长相,才发现是白雪。“哎呀,黄叔找你可久了。”他一把抱起了白雪,谁不知白雪激动地咬了他一口,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诶?白雪别跑,这是怎么了?不认识我吗?”李大志摸了摸手指发现没有血迹,便没有多虑。经过修表铺时,他刻意拍了拍卷闸“黄叔!黄叔!白雪回来了吗?”没有狗吠声,但是黄叔住在阁楼透过窗户喊道“回来了,放心吧大志。”“好!那行,我回去啦。”
三天后的一个夜晚,黄叔特意拿着一包瓜子心事重重地来到档口门前敲打卷闸。“在吗?大志?我黄叔。”阁楼的灯光熄灭了,李大志跑下楼迅速把门打开。“怎么了嘛?”他的样子看起来比黄叔还要紧张。“没有,就是找你聊聊天。吴老板在吗?”“噢不在,他出去了还没回来,进来吧。”李大志把卷闸提高至一半“叔婆睡了吗?”“睡了睡了,吃过药就睡着啦。”李大志打了一壶水点火烧开,隔着滚滚的水雾,李大志发现黄叔脸上的几分忧愁。“黄叔看你脸色不对劲呀,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和我说?”黄叔把手中剩余的半支烟,一口气吸尽,把烟头扔到地头用脚掌狠狠地踩了几下。“唉,白雪死了。”“啊?白雪?吃到脏东西嘛?”李大志情绪激动放下了手中的茶壶。“它自从找不到仔,回来就没吃过东西。你说不吃食物能活吗?我把什么都给它吃了,它就是不肯。”黄叔拍了拍自己的膝盖“哎哟,好可伶啊!”李大志没有吭声,在脑中回忆起最后一次遇白雪碰面的场景。是在潮香快餐店那条马路上,当时白雪的反应十分异常,但因为自己喝了酒没有多想。“可惜啊,想在那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了。”黄叔突然把椅子摆正对他说“我最讨厌那些吃狗肉的人,狗这么可爱,他们怎么忍心杀害它们呢!”听到这句话,李大志的大腿开始不自觉地颤抖“是..是啊。”有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从他脑海中浮现“难不成那晚我们吃的就是白雪的仔!不可能不可能!”他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嘴里又不听念叨着“不对不对不对。”黄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事了,已经是过去的事,你也别放在心上。”那包摆在柜台上的瓜子自始自终都没有移动过哪怕一厘米。送别黄叔后,李大志把门拉下熄了底层的灯。站在墙上的日历面前,闭眼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