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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来信

当了一个多月的老板。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美好。每天看人来来往往,吆喝喧嚷,自己也跟他们一样,每天吃喝拉撒,浑浑噩噩,越想越感到虚空。渴望了很久的平静安宁,开始悄悄吞噬我。很多次,我从噩梦中惊醒,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当初落草在外,多次遇险,我都没有做过噩梦,在安稳日子里,梦境反倒不安分。

乔舒雅也觉得挺无趣。边关小镇风景差,不热闹,她好几次吵着要回老家。我说巴不得,她就不高兴;我说舍不得,她又揩我油。无聊之下,她说话不算话,又开始撩骚,比之前更加缠磨,我不得不躲着,一早起来,趁她没醒赶快出门,在西关镇到处溜达,天黑等她睡了才回。经常在丐帮旮旯跟文有仁混日子,知道乔舒雅怕脏怕臭怕虱子,一定不会来。真的可怜,我堂堂一个大财主,一天天下来,慢慢有了乞丐风范。

有一天我在街上瞎逛,不由自主地来到莲花家所在的巷子,这地方我一直在逃避,但这天鬼使神差,走了进来。白府大门紧闭,门框上没有喜联,令我讶异。按说这几天是娶亲的好日子,不少人家都在办喜事,何以白家一直没动静?也许荆景雄还没挑好日子?也许莲花姑娘不爱张扬,在西域悄悄办了?还是,她知道我在西关镇,不愿让我伤心?

我思念莲花姑娘,多么希望她刚好在家,多么希望能见她一面!特想迈步进去,但又不敢。万一白家老财迷找荆景雄告状,说我贼心不死,还在打莲花姑娘的主意,那荆老大还不派一伙放羊娃杀过来?那可不行!老子的客栈好歹是个安乐窝,毁了就不美了。我心说,以那放羊老汉不安分的做法,一定死得早,届时莲花姑娘还青春年少,改嫁给我,依然圆满。

所以最好不要让白老爹发现,于是发动内力,藏在人少处,偷听院内动静。白老爹正好在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跟莲花的娘聊天。我听了好久,那老财迷都没有提起莲花。熬到最后,才探到关键——荆景雄压根没带莲花姑娘回来过!

吃惊之余,倒也能理解。放羊老汉荆景雄,东进的时候杀气腾腾左拥右护,回程的时候却垂头丧气,身边只剩几人。换做是我,也没脸见老丈人。再说,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哪儿敢四处浪荡?我若能带走小雨,也会赶紧找个地方安稳下来,去他娘的明媒正娶!

……

我拜托丐帮,随时留意荆景雄和莲花姑娘的消息,嘴上说的是江湖义气,心里想的则是——随时准备迎娶。我又安排客栈掌柜的,把东家的卧房收拾得美好些,目的——随时准备迎娶!

……

有了固定住处,方便信件往来。几经犹豫之后,压抑不住内心的思念,终于写了封信给黄小雨。用丐帮的邮路,比官家的稳妥,信封上绑着秦老叫花所赐的万能草绳,信件便成为加急密信。负责传讯的六袋长老,驼背猫腰,见到草绳,非要亲自跑腿,我花了三只烧鸡才劝住,改派前途无量兄弟送信。

信件走了,我心里忐忑。也不知小雨身陷豪门,能看到我的信不能。

……

棒槌大哥文有仁,经常不分昼夜找我切磋断云掌。我挺无语的,一个小童男,一个老童男,俩人空谈采阴补阳的功夫,能有什么进展?

“这事不能靠想象,也不好去找师父请教,你问我,我问谁去?师弟啊,每次你都不尊重我这个大师兄的意见!”我跟他蹲在破庙背阴处,严肃地说,“听我给你分析分析!第一,你身为家中长子,大几十岁了还是单身,古人云,无后乃为大不孝;第二,你身为一帮之主,不肯舍弃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反而影响练功,对丐帮乃为大不义;第三,你做大哥的,将这等大事交由我这个刚刚成年的小弟去办,乃为大不悌!不孝不义,又不照顾小弟,这哪儿像话?!以大师兄的意见,还是你赶快找个媳妇,把武功练好,这样才不亏负师父她老人家的一番栽培!”

文有仁一脸不乐意:“大师兄,你是师门首徒,论内力比我深,论悟性比我高,论技艺也比我强……”

“什么技艺?!”我吃惊地打断他,“啊呀师弟你!你说清楚,什么技艺?!”

“谈情说爱。”他毫不迟疑地说出来,看来我误会了……

文老大谆谆劝诱:“大师兄,乔姑娘对你情深似海,以大师兄的相貌武功,能有此等佳人跟随,着实不该挑剔!”这不是拐弯骂人?我努力推辞:“二师弟!师兄不过是个情场败类,已下定决心今生不娶!”文老大凛然:“传承有序,大师兄退让,师弟后进之人,绝不争先!”

我站起来,直愣愣地用大师兄的眼神瞪着他。他直愣愣地用出家人的眼神盯着我。两块窝头的时间过后,我笑了。

他娘的!既然都是出家人的料,那还采什么阴补什么阳?!再也不用谈了!还练个什么鸟!

……

日子一天天过去,信寄出去半个多月,终于等到回信。华贵耀眼的信封从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怀里掏出来,有种玄幻的感觉。我抢过来一看,真是城主府的来信!激动万分,我不敢拆,不住地问乔舒雅:“小乔,你说,这信封颜色如此喜庆,是不是说明小雨没事?是不是啊?”她刚开始还柔和地劝慰,后来烦了,伸手点我穴道,抢过信去:“文公子你真是的,人家能回信,就已经说明一切了,看你那魂不守舍的样子!你乖乖站着,我读给你听!”

乔舒雅说着打开信封,展信读了起来,仿佛小雨在亲自说给我听一样。信的内容并不像我的去信那么凄婉,反倒有些过分平静,听得我既欣喜又哀伤,喜的是小雨活的好好的,哀的是她果然要嫁给白痴沈剑了!更悲哀的是,似乎她并不怎么思念我。

信里写到:“文少侠,一别多日,切盼你一切安好……”有礼有节,就是没情,连称呼都这么客气。第一句就让我心下一阵酸楚。信里提到,沈剑病情反反复复,她去之后仿佛好了一些,有一次还叫出了她的名字。但没几下,又跑到后花园抱着枣树哭去了。黄小雨觉得呆在城主府比在迷茫山有意义,从损害别人变成帮助别人,觉得人生不一样了。她以为我跟莲花在一起,诚挚地祝福了我们。她决定,哪怕沈剑这辈子就这样了,她也愿意陪着。

信的末尾,黄小雨对我说:“此生无缘,只望来世能与君相伴!”

最后扔下三个残忍的字:“忘了我。”

听得我心里砸了调料铺,什么味儿都有。

乔舒雅读完,把信展在我眼前,让我自己再看一遍,生怕我不甘心,生怕我不哭。我看到信纸上有泪痕,心里堵得慌。

“文公子,黄小雨很喜欢你,如果我是你,一定会去找她!我才不管她到底嫁给了谁,才不管她说了什么!公子既然可以那么坚决地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可以果断去追寻你喜欢的人?难道短短几日你们就可以彼此相忘吗?你相信这句‘忘了我’是出自真心吗?公子,我是个女人,明白女人的心思。她的信越平静,内心就越激动。越说让你忘掉,便越想你去找她!”

她说完把我穴道解开,将信塞在我手里,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我避开她鼓动中掺着挑逗的眼神,低头看着那些漂亮的小字,仿佛是小雨的一笑一泪,让我久久不能放下。

凭什么让我忘?

那三个字我下了决心——你让我放下,我偏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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