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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生灵(一)

生灵

每一篇文章的开头,我都喜欢写上一句话,或总结,或抒情,说不上为什么,但总是喜欢。说好听点称之为仪式感,不好听点就叫改不了的毛病,久而久之,慢慢习惯,离了反倒感觉不舒服。

云雀之死

我身上背负着一条命,因为我杀死过一只云雀。

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五六年了,但是每次看到天上滑翔浮掠的鸟儿时,就不免想起那个充斥着罪恶和救赎的阴天。

云贵高原山多,虽说土层薄,土壤算不上肥沃,可在季风气候的滋润下,树木却长得很好,森林很多,很茂盛。优越的气候生养了大片的森林,森林生养了鸟雀走兽,这就是自然,一环承着一环。

城市里,人们把从野外捕捉到的虫鱼鸟兽圈养在动物园,以供那些双足从来没有踩过名副其实的泥巴地、双眼从来没有见过鲜活的庄稼野草和鸡豚狗彘的城市人观赏。在城市里,企鹅躺在人造的纯净冰块上酣睡,狮子在生锈的铁笼里假寐,毒蛇张着被拔了毒牙的嘴吐着信子嘶吼……城市里的动物有生机,没有活力;有生命,没有灵魂。

农村,没有被推土机把土墙夷为平地的农村,没有被指标搞得面目全非的农村,一切都很原始,原始的游戏,原始的森林,原始的空气,还有原始的规则。

作为一个长在农村的男孩子,有几项游戏是必须要掌握的,比如弹弹珠、打弹弓、修钟(踢石块),就像女孩子得会过家家、跳皮筋、踢毽子。男孩子的游戏更讲究力量,女孩子的游戏更讲究灵巧,如果你一样都不会显然是不合群的,没人愿意和你一起玩儿。

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些属于男孩子的游戏我一个都没学会,我把学不会的原因归咎到我在城市生活过几年,以至于遗忘了乡野的本性。尽管谁都认为这个理由漏洞百出,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好在我不是很缺朋友,因为个子矮,很多女孩子都乐意找我给她们抻皮筋,这样游戏会容易很多。我抓石子也玩得不错,所以在女生圈子里混得还行。

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在女孩堆里相处久了难免会有人说两句,虽不是刻意中伤,但是脆弱的自尊心和悄然生长的男子气概作祟,我心中竟生出了一份可笑的证明的勇气。

之前说过,男孩子的游戏讲究力量,而其中最为热血的当属弹弓,因为弹弓不仅可以击打静止的树干、墙洞,还能打活物,像鸟雀、松鼠、兔子。据孩子们的说法,有人曾经用弹弓打死过一只半米长的黄鼠狼,在男孩子心目中,这样的形象是高大的,伟岸的,好比超级英雄之于美国孩子、奥特曼之于日本孩子。于是我,从未接触过弹弓的我,欣欣然地选择了弹弓,以作证明,既是自证,也是宣誓。

云南地方方言里,弹弓又叫作“皮枪”,制作方法并不难:取一截“Y”(y)字形的树杈,粗细合适,在“牛角”处加装两根从轮胎内胎截取的长短合适的皮带,再添加一个放置子弹的布块(一般用丢弃的鞋舌),就是一把最简单不过的弹弓。所有的制作材料除了橡胶皮带比较难获取,其他的不算什么稀罕物,所以土制弹弓几乎每个男孩子都会做。找不到材料或者不会做也无妨,集市上有现成的,五块钱一把,铝制的弹弓,弹性极好的皮带。

我花了五块钱从一个老头的摊位上精挑细选了一把我自认为是那个摊位最好的弹弓。铝制的弹弓锃亮得简直可以透出光来,弹性十足的皮带像极了抽血时医生用来绑手臂的胶管,我写在脸上的开心粉饰不住,像一个暴发户似的,张狂,甚至有些欠揍。

得到趁手装备的我像个等待狩猎的将军,每天自顾自地操练手中的兵器。每次浑圆的石块击中十多步外的碗口粗的杨树干时,我仿佛看到了不久后的一天,子弹精准地击打在飞鸟和走兽的身上,瞬间的疼痛击碎它们轻盈的腿骨或者翅膀,然后我戏谑地看着它们落入我的手里。

那将会是怎样的征服感和成就感啊!飞鸟的哀鸣将会成为胜利的鼓吹,流淌的鲜血将会变成沸腾的赞美。快些来吧,我拿着弹弓睥睨山林的那些天快些来吧,我等不及要见到我的战利品了。一想到这,我紧握弹弓的虎口又使劲了几分,这一次我挑了颗有棱角的小石块,用力张弓。“嗖”的一声,托满茂盛绿叶的白杨树枝“咯”地折断,树皮冒出墨绿色的浆来。

狩猎的一天很快到来,我和同村的几个堂哥组成了一个弹弓小队,浩浩汤汤地向林子进发。我仿佛听到了他人由衷的赞美,仿佛看到了由内而外喷涌的男子气概。我会用手中的弹弓告诉那些人:我可以打弹弓,而且会比你们打得都好。那天的阴云格外的厚,点水雀(地方传言里一种象征死亡和阴晦的鸟类)在低空滑翔,乌鸦在白杨树的枝头聒叫,山风习习,森林郁郁,好不安静。

我们走在三四十厘米厚的松针毯子上,像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地行进,尽量不发出声响,除了冗长的呼吸声。我们锐利的目光扫过树冠、鸟窝、灌木丛,希望能发现目标,可是都无果。我们又在林子里绕了好几圈,还是一无所获,整个林子里十分寂静,一如我们来时的模样,找不见一丝飞鸟的踪迹,它们像是接到了撤退的命令似的,早早地躲了起来。

正在我们都以为要无功而返时,我听到了悉索的脚步声,堂哥们也听见了。“应该是个大家伙,有可能会是一只鹌鹑,也可能是一只松鼠。总之,谨慎些,慢慢寻过去,别吓跑了。”一个堂哥说道。我捡起一颗锋利的石子,佝偻着身体向前探去,尽管我不知道猎物的方位,但我想我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能够在猎物逃脱之前将它留下。

“扑棱”一声,一道黑影从我们正前方河边的荆棘丛跃起。提前做了准备的我们立即挽弓射击,一道由石子组成的雨“哒哒哒”地落在黑影的飞行轨迹上。可我们低估了黑影的矫健,每每我们以为黑影会撞上石子时,只见黑影急速地调转飞行方向,扇动翅膀向远处遁去。我怀着尝试性地心理往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方位拉动皮带,卯足了十二分力气,“咚”地将石子发射了出去。“嘣哐”的一声,子弹击中了飞行的黑影。中了!

黑影应声坠落。那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如此真切地看到一只鸟从空中坠落,它轻得像一张没有对折的纸,竟在风中摇曳了起来,落在松树的枝丫上,又重重的跌在松针铺成的毯子上,最终安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死了一样,竟没有抽搐。点水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树梢舞动起它缥缈如凌波的脚步,乌鸦不知道何时伫立在远处嘲哳。

我跑过去的时候这只鸟已经死了,彻底地死了。它的腿瘦得像一根黑色胶皮包裹着的电线,爪子攥得很紧;黄灰夹杂的羽毛散乱不已,昭揭着它生前的遭遇。最让我深刻的是它的头:细长的喙呈现出油亮的棕褐色,嘴角还有湿润的泥沙,显然是出来觅食的;头顶的橘黄色长毛很醒目,像一个耀眼的皇冠,彰显着它的身份,想必那是所有鸟类都想拥有的标识;两只清澈的眼睛睁得很大,像瞪着我,没有像电视剧脚本里演得那样紧紧闭着;脑袋的一侧有一个凹陷,羽毛被打掉了许多,这是它全身唯一也是致命的伤口。这是一只云雀,一只常见的云雀,一只死了的云雀,生机灭绝的云雀。我杀的。

如果说石子击中飞鸟的时刻我是欣喜的话,那么看到它像漂洋的尘埃一样跌落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它每坠落一米,我的心情就莫名地往下低落一分。直到我亲眼看见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我的面前,我心里涌起了一阵难以言说的悲楚和恐惧。我不敢看它清澈的眼睛,那大睁着的眼睛像一把锋利的刀子,插进了我的心里。

如果说前一秒我还是一个狩猎的将军的话,这一刻的我像一个丢了魄的逃兵。我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我的眼里甚至开始有一种要流泪的冲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一种深沉的负罪感袭扰着我。面对着眼前逐渐僵直的云雀,我的步伐变得像灌铅一般沉重,仿佛我和云雀之间相隔了一个世界,一个凝视、问罪、审判我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像是冥冥之中脑海里闪出一个念头,又像一切铺垫伏笔下的水到渠成。我不敢再站在这只云雀面前,不然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哭出来。我不能哭,我要证明给别人看,我是个男子汉。于是我转头就往家的方向跑,跑得很快,就像身后有一只恶狗在撵人。堂哥们后来说,我那天像中邪了一样。可事实是我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可是又解释不清楚一切的由头,约莫是中邪了罢。

那天的晚饭母亲做了我喜欢吃的红烧肉,可是我却怎么也提不起胃口。鲜亮的酱油颜色像猩红的血一样刺激着我的双眼,我不由地反胃,竟把饭呕了出来。

我早早地就爬上床,却不敢闭上眼睛。每次闭上眼睛,那双澄澈无辜却又横死于我手的云雀的眼睛就会印刻在脑海。越想忘记,越难忘记,越深刻地烙印,挥之不去。

我脑子里出现了许多问题,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安静的空气:我所谓的骄傲和勇气是为了证明什么?是杀戮?是无情?是荼毒生灵?是扼杀良知?而死去的云雀它多少岁?是不是和我一样的年龄?是不是已经孕育了生命?它是否看过江河湖海和山峦叠嶂?它死的时候是不是经历过疼痛的挣扎?它是否预料到自己的死亡?它的尸首会不会被饥饿的野猫分食?它是否会感受到夜的冰凉?

……

一瞬间,我所坚持的理由和借口崩碎,碎得彻底,随风而去。云雀的死成了横亘在我心里的一座山,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压在了我的躯体上,压在了我的灵魂上,压在了我的良知上。负罪的愧疚和反问让我久久无法入睡。是啊,云雀蜷缩的尸身还躺在冷冰冰的地上,还暴露在腐化的空气中,我怎么会睡得着。我应该被审判,被处罚,这样我的心里或许会好受些,可是神的、上苍的、鬼怪的审判还没有降临,救赎也悄然无踪。漫长的夜晚,漫长的无眠。

终于,约莫是凌晨五点左右,我睡着了,带着愧疚、罪恶进入了救赎、净化的睡梦。不知怎么的,那天的晨曦格外清明,暖阳熙亮的光投射在床头,像极了天使头上的光晕。

日悬正中的时分,我揣着那把曾让我引以为傲的弹弓,怀着赎罪的心情来到了云雀死去的地方。云雀依然安静地躺在昨日的地方,没有被野兽分食,没有变成游历在世间的鬼怪,没有猝然地奇异复活。眼睛睁得很大,没有闭上。对我而言,这是一种复杂的感受:一方面,这意味着我不会受到不存在于世间的审判和惩罚;一方面,再次面对死去的云雀,我的心情依然沉重。

我在一棵白杨树下挖了一个方正的浅坑,把锃亮的、沾染着鲜血的弹弓和死于我手的、无辜的云雀埋了下去。这是一场没有棺椁的葬礼,随云雀一同埋葬的还有我的无知和罪恶。我学着民间祭祀的习俗,郑重地对着云雀的坟墓磕了三个头。点水雀在树梢轻点后轻盈离去,乌鸦在晴空下留下飞离的尾羽掠影。天很蓝,林子里鸟兽雀跃。

当我站起来时,我看到河水在哗哗地奔流向前,冲刷着河床底淤积的泥垢,轻旋飞晕的绿叶在水中曼舞,如一只小舟,载着我身体里的一部分去了。

那只云雀是我杀死的第一只流淌着滚烫鲜血的动物,也是最后一只。

犬吠

家里好几年没有再养过狗了。一提到这事儿,我就想到家里养的最后一条狗。

农村的狗没有什么品类血统之分,统一叫土狗;也不似城市宠物犬一般被人捧在手心,更多地作为看家护院的忠仆;农村人整天忙着生计,没时间给狗取名字,一般用“某家的狗”来命名,没有新鲜玩意儿的孩童偶尔会对着狗直呼主人的姓名,省略掉关键的主语,而这般并不和善可爱的恶作剧往往会招来父母羞惭的责骂;土狗性子野,几乎每家的狗都会咬人,不咬人怎能担起守卫房梁屋瓦的重任,但为了防止惹着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每家的狗都会被主人家用铁链子拴在门前;在狗的饲养上农村人不讲究,也没有讲究的本钱,有条件的人家会在狗的吃食里加一些剩菜剩饭,没条件的人家只能一天扔几个冷洋芋给狗,所以说,土狗能活下来全靠卑贱而顽强的生命力。

家里上次养的那条狗是从一个地窖里捡来的。地窖原本是春忙时节储水用的,但农忙过后水也就见底,成了一些人家丢弃小猫小狗的地方。前面说过,农村人,尤其是家里边负担极重的,是匀不出多余的粮食给猫狗的,原本养一条狗就费力,自然无法承担嗷嗷待哺的小狗日益增长的口粮。被遗弃在地窖里的小狗就像很久之前被遗弃的婴儿,幸运的话会被人捡到领养,不幸的话就会在生命诞生之初就走向夭折。身为同样悲戚的人,我们没有缘由去怪罪,这片土地早已不缺无关人员煞有介事的指点。直到现在,我都很难明了地把“小黑”的一生说成是幸运还是不幸。对了,小黑就是那天条从地窖里捡回来的小狗。

说小黑是幸运的,因为它是四只被遗弃的狗崽子中唯一被收养的,而剩下的几只起初还能听到饥饿的叫唤声,到后来再没发出什么动静。而说小黑是不幸的,因为作为它的主人,我在它最需要我的时候并没有挡在它的身前,而是让故事朝着最让人心碎的走向发展。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你亲手创造了一个美好的事情却又无法阻止它就在你眼前被无情地摧毁。

刚抱回来的小黑已经不需要奶水的喂养了。狗崽能吃食才能遗弃,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虽说改变不了遗弃的事实,但也证明人终究不是绝情人。能吃食的狗崽领养的人家才能喂养得活。但是地窖太过阴冷潮湿,小黑又许久没有进食,加之嗷叫过程中消耗了能量,所以看上去有些虚弱。只能蜷着身子,把爪子埋在胸口,看上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绒球,很是可爱,让人不由心生关爱。

由于童年的时候曾被恶狗咬伤,我对狗一直是心存恐惧和梳离的,但是每次见到幼稚又可爱的狗崽,就忍不住想抱一抱,于是泛滥的同情心便克服了堵在心里的恐惧。

之前养的狗有的老死,有的病死,而我,在难过和伤心之后,每每会找一个地方把它们埋了。从我八岁到十五岁,我一共埋葬了五条狗,我把它们葬在一起,学着电视里给它们都立了一块碑。这狗一离了人就孤独,所以在这儿它们可以相互有个伴,不至于找不到玩闹的伙伴。而我,在失去他们之后就只能一个人与无聊的电视机和作业为伴,好在过一段时间又会有新的伙伴,所以我并没有很孤独。

我不喜欢养猫。人和狗的关系类似于朋友,你信任它,它信任你,你冷落了它,它不会疏远你,你们依然可以玩得很好。你难受它会跑过来伸出舌头逗你开心,你开心它会和你一同放肆地撒欢。你受到危险时它会不顾一切地保护你,哪怕它面对的是比它凶狠的恶狗,它也不会退缩,总会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这一点猫很难做到。猫和人的关系更像情侣,你关爱它的时候,它可能会回你一个温柔的表情,它也可能继续关注它手里的毛线球。你如果对它生气或者冷落,它就会不理你,即使你用猫粮和逗猫棒道歉。猫不喜欢一直和人待在一起,因为你和它的关系更多的是需要,而不是陪伴。所以我对待猫的态度并不友好。另外,狗不是一件我们需要时呵护备至而不需要时随手抛弃的物品,我们和它们的关系也不是主仆,我们是平等的。它们用自己十余年的生命给予我们陪伴和保护,我们用自己生命的数分之一去学会关爱和照顾,像是冬夜里相互取暖的依偎,又像是彼此成全的相逢。

刚来的小黑有些畏生,除了喂它吃食的人能和它稍微接近外,别的人一靠近它就撑着腔调奶吠几声,如果这一招没用,它立马改变策略,麻溜地跑回我们用纸箱和旧衣物给它做的小窝。正所谓气势上不能输,脚步上不能慢,好不机警。好在几天后便没有了对人的生怯,会跟在主人背后屁颠屁颠地玩闹了,吃饭时更是直接一头扎到桌子底下找有意扔下来的骨头和肥肉。吃饱之后,肥腚一撅,短尾巴一晃,往小窝一趴,眼睛一眯,狗头一低,便痴痴地睡起来,活脱脱一个猪崽做派,让人又爱又恨。

周末的时候,我会带着它去山上玩,因为我觉得所有的狗身上都有狼的基因,都会对山林有一种特别的归属,我甚至想象过有一天的狗会站在最高的山峰嚎叫,向从林宣誓它是唯一的主宰。小黑是我这个幼稚的想法没有破灭前带上山的最后一条狗。当时的小黑才两个月,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第一层绒毛还没有完全褪去。再加上吃食还算不错,这小家伙又懒得动,所以爬山对于它来说可不是件轻松的事情。为了达成我的夙愿,也唤醒小黑身体里王的传承,我特意找了一个背篓,全程背着小黑这个肉团子上山,而小黑这个没心肝的竟安稳地睡到了山顶。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达山顶,我把小黑从背篓里抱了出来,一如《狮子王》里辛巴诞生时它的父王对辛巴所作的那样。我要向整片森林昭示小黑的来临,哪怕它只是一条憨傻的狗。我对着山下大喊,回声在山谷里回荡,就像是大山对我的回应。小黑有样学样,冲着山谷叫唤起来,说不上是咆哮还是嗷叫,奶声奶气地,像个小孩子。哦,不对,它本就是个小孩子。

我上中学的学校离家有三公里脚程,还要上晚自习,所以一周内有五天我都要在学校度过,在此期间小黑由父母照顾。而我周末放假回家就带着小黑到处玩儿。有时候一起去捉鱼,我和小伙伴在河里赤脚摸鱼,而小黑怕水,便端坐在岸上逗蝴蝶。每天傍晚回家的时候,我会把小鱼放在一个小瓶子里,并把瓶子拴在小黑脖子上,而我则和小黑一样慢悠慢悠地走回家。记得有一次我故意把小黑骗到一条河的对岸,然后我纵身一跃便垮了过来,只留小黑满脸殷切地等着我抱它过河。可是我故意装作没有看到,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了很远,躲在一道田埂后面观察。我本以为小黑会有样学样地跳过来,事实上它确实模仿了我的动作,可是助跑到河岸时突然刹住了车。它不敢跳!之后它又尝试了几次,可是结果都一样,便也就干脆放弃了,直接探着头端坐在河岸等我。刚开始还安安静静地等着,可是过了一会儿不见我出现便急了,开始在河对岸东张西望起来,最后干脆对着我这边的河岸略带哭腔地吠叫起来。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恶作剧似乎有些过分,便从田埂出现,出现在这个可怜的大家伙眼前,然后把它背在自己背上,慢悠悠地淌过河。那时的小黑像个迷路之后找到家人的孩子,安静地伏在我背上,竟睡着了。有时候我还会带着它去摘樱桃,有时候带着它去地里干活,冬天的时候带着它去堆小狗雪人、去山上滑雪。我到哪儿,小黑就在哪儿,形影不离。

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记得领养小黑的时候是夏天,而这一转眼就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小黑彻底褪去了灰色的绒毛,换上了柔亮的毛皮,也从蠢萌的形象里挣脱出来,变得高大威猛、健硕有力。我把它巨大的改变归功于我精心的喂养和照顾。农村人的春天是属于土地的。冬雪消融软化了板结的土地,人们便开始翻新土壤、购买种肥、犁地耕种。种下一年的伊始,种下一年的希望,这本是最美好、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春天的云贵高原还没有迎来属于这片土地的雨季,而西边就是世界的第三极,太阳热辣滚烫,人们不得不在农作物上覆盖地膜,以保证幼苗的萌芽和生长。这时便由不得各家的牛犊、鸡鸭、狗野地里到处跑跳,所以鸡鸭被关进圈舍,牛犊被特制的绳栓和铁龙头绑在各家院子里,狗则用铁链子拴在门口。小黑也免不了这样的规矩,父亲用一条生了铁锈的链子把小黑拴在了墙角,不挡风,却淋不到雨,我又添了些松毛给它铺了个窝。

如今的我回想起来,那便是小黑最快乐时光的终结,也是它最后悲催命运的起始,而我是亲手把小黑抱到父亲手里的人。

被束缚的小黑显得极不舒服,并向我们显示了它的抗争。它一直在试图挣脱铁链的桎梏,于是拼了命地摆动身体,试图甩掉脖子上的项圈。可是它显然低估了绳索的承受能力,奋力挣扎一天后,项圈和铁链纹丝不动,它的脖颈却被勒出了血痕。可偏偏它固执得像一头倔牛,越流血,越挣扎,到最后血竟一滴滴地流了下来。我担心它这样无用的努力会让自己受伤,甚至血液流干而死亡,便尽量待在它身旁,用语言和抚摸去平和它的心情,尽管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它倒是听话地安静下来,至少不再让自己受伤,可是我依然能感受到它反抗的热情,但是我什么也做不了。夜里我听到了小黑类似呜咽的短嚎,我明明听到了,还听得很清楚,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用枕头蒙上耳朵,假装听不到。

从那以后小黑却也不争吵,不试图挣脱锁链,每天早早醒来,晚晚睡去。只是没有了眼睛里的生气和骨子里的傲气,那份深藏在它血液里狼的基因似乎随着铁链的捆绑消泯了。有人给食就吃,没人喂食也不激烈的反应,我甚至觉得如果一直没有人喂食,它可以把自己饿死。而那它也不再抗拒那根生锈的铁链,竟开始把它当做清洁身体的玩具。可从那天开始我的灵魂被拴上了一根沉重的锁链。我开始拒绝给小黑喂食,不再带着它去山上玩,也不再带着它去捉鱼,我甚至开始恐惧它看我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里装满了失望——对我的失望。我再也没有勇气若无其事地面对那双眼睛,再也无法面对小黑。在与小黑的友情中,我成了率先背叛的那个。

农村的狗向来很少患病。倒不是因为基因强大,也不是因为环境有多好,只不过是因为小的疾病狗是能够自愈的,就像你患了场小感冒,休息几天就好了;而至于突发性的严重疾病,在农村没有专门的兽医大夫,所以只能挨着,挨不过便死了。所以说能活下来的土狗大多适应性强,就像曾经非洲运往美洲的黑奴,弱的都死了,剩下来的自然轻易死不了。但是小黑却患病了,在一个阳光和煦,春风明丽的的暮春,一个快要看得到漫山青草和自由的暮春,一个象征着生命阶段终结的暮春。

小黑患病的时候我并不在家,周末放假回家已经是小黑患病的第三天,在此期间它一口食都没有吃。我以为小黑会像之前养的狗那样死去,而且我宁愿小黑就安静地在墙角闭上眼睛死去,这样我身上的锁链至少不会如现在这般沉重。

之后的每一天我们都以为小黑会死去,可能是渐热的白天,也可能是黑夜,可是小黑依旧不吃食,偶尔喝点水,消瘦病态却不见死亡的迹象,一切如常却不见好转的征兆,不死也不活。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一周,小黑依然活着,却更消瘦,更病态,眼睛也有些模糊浑浊,浓密的黑毛间竟掺了些苍白。未满一周岁的小黑在此刻看上去像十多年的老狗。我从它身旁走过时,它会吃力地看一下,却再不能扑到我怀里用舌头舔舐我的手了。

第二天村子里来了一个收购狗的贩子,父母在商量过后决定把小黑卖给那个头发乱糟糟、指甲缝里能抠出一两污泥的狗贩子。我知道那些被买走的狗的命运,所以我心底里很不待见这些表面上笑脸迎人而背后双手血腥的人,可偏偏我成为了他们的帮凶。

父亲让我把小黑牵到狗贩子的摩托车那儿,我很不情愿地反抗,尽管我知道那并没有用。我没有权利去质疑父母的决定,因为生活不容许不必要的温情。或许对于小黑来说,死亡会是一种解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可怕的想法,可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指引着我这么思考。

我解开那天拴住小黑自由的铁链,抱起倦怠的小黑,轻飘飘的,比它四个月大的时候还轻,落在手里仿佛没有重量,此刻我才发现它竟瘦得如此厉害,而作为曾同它最亲近的人,我竟忽略了一个春天。我把它背在自己的背上,这样它不用站在山顶就能看到远处的景色了。从家里到狗贩子停摩托车的地方不足两百米,而我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开步子,像腿上灌了铅,每一步都走得很沉重,却又不得不一步步向前走。

远远的狗贩子就用他肮脏的手掌向我招手,直到我走到他面前,我都没有丝毫回应,就像没有听见也没有看见一样。我把小黑放进了摩托车后座加装的铁笼子里,虚弱的它仿佛已经预见了自己的命运,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安静得吓人。我再不忍心看着它的样子,不敢面对它看我的背影,不配以朋友的身份目送它的离开。转身就往回走,越走越快,越走越快,一边走还一边哭了起来。最后干脆跪坐在半路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蒙着脸说对不起,越说越哭,越哭越说。

小黑被卖的第二天,我来到了那个埋狗的地方,照着小黑的模样挖了一个坑,自己躺了进去。古代没有尸首的人会有人立一个衣冠冢,小黑走得干净,什么也没留下。反倒是我身上的锁链越来越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蜷缩着身体躺在我为小黑挖的墓葬里,回忆着小黑陪我和我陪小黑走过的点滴,眼泪不禁又流了出来,怎么止也止不住,好在没有哭出声来,只能听到泪滴落在泥巴上的声音。小黑或许已经死了吧,被人用刀刺破血管,让血液一点点地流干净,然后把掺着苍白的黑色毛皮一整张地剥下来,就像剥我的皮一样,一寸寸、一丝丝地让皮和脂肪、血肉分离。我对着小黑旁边的坟墓说道,眼泪流得更多了。

小黑拥有了一个莫西干式的故事开场,却迎来了一个比小狗包弟更悲惨的命运结局。而我,仍满怀歉意和悔恨地继续苟活着,就像那个没有填埋的坟墓一样。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狗,一个原因是不想,另一个原因是不敢。

很多年后,班级里热烈地进行着或有趣万分或感人至深或阴影难褪的人与狗的故事,而我在窗布昏黄的背景里安静地聆听,一个不大不小的凹坑坦坦清清地出现在了我的身前,里面似乎躺着一只憨厚驯良的小狗,正用炯炯的目光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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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纳特太太的毕生大志就是把五个闺女体面地嫁掉,故而总是把近旁有财产的单身汉看成某个女儿应得的一笔财产。于是有了几对青年男女跌宕起伏的分分合合:豪门子弟达西与聪慧机敏的二女伊丽莎白之间的谗言误会,富家公子彬格莱与贤淑善良的长女吉英之间的欲说还休,浪荡公子韦翰与轻佻无理的小女丽迪雅的私奔秽闻……最终男女主人公放下了各自的傲慢与偏见,做出合乎自己道德的选择。作品充分表达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强调经济利益和门第观念对婚恋的影响。小说情节富有喜剧性,语言机智幽默,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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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V1双洁双宠】自从被那个什么神王之子给告到自家亲爹面前说她偷看他洗澡,被亲爹丢到六界馆历练后,林真真感觉整个人都三观端正了不少。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去逍遥快活,虐渣男渣女,多亏她机智的吧太上老君的丹药搞了一乾坤袋,不然这日子哪儿能这么舒心呢。但是,这个臭男人一直跟着她是什么意思?偷看你洗澡又不是我想看的,那得去怪我的眼睛好么,关我什么事!霸道纯情总裁:“我好像喜欢你...”妖娆王爷:“小妞,看本王这么美都把你看呆了,要不要当本王的第二十三房小妾啊~”冷酷军阀:“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好好待在我身边,不要想着到处跑,不然小心你的腿!”冰冷的视线逐渐转移到腿上。林真真怒道:“坑女儿啊,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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