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丁娜,我更加忍不住了,眼泪如决堤的河。心的祈祷还是管用了,她真的来了。我虽然怕见她,但内心深处还是最想见她。
胖子扔了卷纸,就躲出去了,留下我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撕一张擤一张。曾经当过武警班长的我,虽然头顶被打秃了,还戴着一个瓜皮小帽,但我并不怕疼,可是一见到丁娜,万般柔情顿时化做愁肠雨,我已落魄如此,没必要再掩饰,我哭得像小时候的八路军。
丁娜也陪着我哭,如断了线的珠子。
我只有在最心爱的人面前才会如此不管不顾的痛哭,一个是我妈,一个是丁娜。现在我长大了,轻易不当妈面哭,于是丁娜成了第二个看我痛苦流涕的女人,人家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我是忘了哭。这种哭持续了我的一生,大概源于小时候不敢哭,长大还泪了,这一点和林黛玉很相似。
河再决堤也有哭干的时候,我拿出纸不停地擤鼻涕,还不敢使劲,怕疼。我问她:“你怎么来了,哪个缺德鬼告诉你的?”
泰戈尔说,眼睛下着雨,心却为她打伞,这就是爱情。
丁娜说:“刘志强告诉我你被人打伤了,我就马上跟着过来了,看人多就没进来,他们走了以后,我才来的。”
胖子你这不是混蛋吗,这叫我以后如何做人,这是我迄今为止最为狼狈最为丢人的一幕,都入了丁娜的法眼,可是他却躲开不知去向。
而丁娜避人耳目的做法,我觉得还是正确的。
看着心上人这么紧张,这么牵挂,我又特开心,忘记了自己刚刚以泪洗面,甚至都要笑出来了。我想,挨打也是一种幸福,就是打得不够狠。狠到自己都看不见了,就失去意义了。
我摸着脸上的纱布和头顶的网兜说:“我这样子是不是很搞笑,像不像唐伯虎,你居然还认得我?”我真想再多贴几道纱布,封得严严实实的,像一个木乃伊躺在这里。
丁娜破涕为笑,刚刚哭过的她挂着泪水,让人百般怜爱。我这人只要看见女人啼哭,就想去安慰她,不管她是不是个美女。
“他们为什么打你?”
“还是上次打架的事,但这跟梁博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可千万别想他头上去。”这是实话,没有的事,我不能安在他头上。
“但这也是因我而起的,实在是对不起了。”
“这跟你半点毛的关系都没有,你可千万别往自己身上揽,地痞流氓是根本不讲道理的,他们在这条街上横行惯了。”
我小时候谁都不惹,但总有一些人想拿我练手。如果拳打镇关西,那会名扬四海,如若打的是李国栋,那是窝囊透顶,我说的是打人的窝囊透顶。我总是搞不清楚我哪里惹到他们了,如果拿起刀来反抗,我一定也是那个张牙舞爪、用绳系着棉裤的家伙,仅仅是吓唬而已。
“你觉得梁博怎么样,你喜欢他吗?”我是为这事哭的,既然她来了,我得问个明白,要不白哭了。
丁娜说:“我们高中就是同学,又一块考进这所学校,自然走得比别人近。我说过,上大学不考虑感情方面的事,而且我的家庭比较传统,父母不允许我在学校谈对象,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学习能力,但是我也不想伤害你。”
我陷入沉思。他们还青梅竹马,有点像胖子和小姐姐,就差毕业谈婚论嫁了。我看梁博的样子远不像丁娜说的那样简单。我并不是怀疑丁娜,只是她自己对形势估计的不足。
打爱情争夺战绝不能掉以轻心、低估对手。千万别把他当成一个屁,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导火索,他和我一样都渴望变成牛粪来吸引鲜花驻足。
但是丁娜的表现让我找回了自信,我可以按照初恋女友的思路延展爱的罗曼史。
我说:“能答应我一件事吗?”这让我憋了很长时间,每天夜里我都在冥思苦想,辗转反侧。我感觉自己就像《永别了武器》里受伤的男主人公亨利,疯狂地爱上护士凯瑟琳,但后来凯瑟琳难产死了,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医疗技术落后造成的。丁娜不会的,因为她天天喝中药。
丁娜不知道我在幻想着她怀孕的样子,还冲我点点头。
“你没听我说什么就敢答应,你太大意了,要是我恳求你嫁给我呢,你也点头吗?”我幸灾乐祸,给她一个套就钻,胆子不小呀。
丁娜有些不好意思,她知道我不可能向她求婚。仅仅接趟站,买个暖壶,就委身嫁我,确实难为她了,其实我就开个玩笑。
“你别为难,要是梁博你早答应了吧,哎!我就是想陪你去北京看病,省得你赶不上末班车。”我可能更想知道她喝中药治的是什么病,解开我心中的疑惑。我想肯定不是保胎的,那是我胡猜,但我不敢问,就像不敢问她喜不喜欢我一样,如再遭拒,我又会哭成决堤的河。
“你要不嫌远就去呗,我无所谓。”丁娜说得很轻松。
太好了,我不用再伤心欲绝了,挨顿打换来一趟北京之旅,值了。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问她:“你去北京什么地方?”
“白石桥附近,坐103路公共汽车,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
“白石桥,我和胖子去书市路过那里,下回你跟我坐地铁去,很快的。”我开始规划路线,没注意那有什么大的医院。
“我也坐过地铁,但人太多,还是坐公共汽车好一些,北京站始发有座。”
她说的也对,火车可以爬窗户占座,地铁我可没那功夫。我说:“到时候再定。”
学校周末晚上11点熄灯。回去晚了,就得敲宿舍大门,敲得那个孤独的老阿姨很不高兴,赶上气不顺,就会像我妈一样训斥:“不好好学习,这么晚了还跑出去偷欢,你爸妈再来电话我一定告诉他们。”吓得同学们都不敢回来晚了,后来再想偷欢就得提出申请,然后其他五个人躲到图书馆去。
一想到这里,我也有了偷欢的欲望。
为了不让宿管阿姨骂丁娜和刘志强。我说:“你把胖子叫来,让他送你回去。我在病房睡一宿,明天我就出院。”我的目的达到了,再躺下去也没有意义。这次打架好像是故意安排的,其实老天要成全你,多严重的事都能变成好事。
我一说胖子,他就像澡堂里的屁从水里冒个泡出来了,还装模作样,不定贴着门缝听了多长时间呢。
“胖子,你送丁娜回去,你也不用再来了,我自己能行。”
胖子不太情愿,他不忍心把我留在医院。
丁娜说:“我自己回去,不用他送。”
“你去趟卫生间吗?”胖子问。
我说:“没事,能憋得住,你在我更尿不出来,还是回去吧。”我这人从不客套,胖子在只能添乱。
丁娜看了我一眼,哭泣过后的样子显得那么憔悴,我更加坚定地看着胖子。他说:“那你一个人睡吧,我送她回去。”
我上中学的第一个初恋女友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相貌清纯,苗条清瘦,女同学们都纳闷她为什么会看上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了避免美女被我涂炭,她们纷纷好言相劝,轮番去做她的工作,不想看到一朵鲜花被牛粪毁掉,这让我很受打击,以至于我都怀疑她的智商有问题,因为我也纳闷。
但无论大家如何规劝,都没撼动美女对我的情有独钟,至于为什么,我估计要比解答哥德巴赫猜想还要困难。不过这又让我找回自信,并坚信她慧眼识珠。我那时还没显现出任何文学天赋,表达爱的方式就是飞燕传书,我俩一直写到初中毕业,积攒的书信能够装订成一本爱的罗曼史。
我想如果没有中学时代的各种质疑以及承受的非议和打击,我不会这样坚强。我的第一任女友成全了我,我指的慧眼识珠和写情书的功底,这也是我敢于追求丁娜的主要原因。
到了部队,我遇见了那个艺校女大学生,临别之际差点捏碎了人家的手,这说明我对女生是多么的不舍。而如今我又在疯狂地追求丁娜,尽管脑袋被劈,脸被划伤,还义无反顾,拼上身家性命,这就看出我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为了再次证明丁娜的慧眼识珠,不让她看走眼,我必须勇立潮头,保驾护航,修成千年的同船渡,百年的共枕眠。
输完液找护士拔针,上厕所后我轻轻躺在床上,慢慢吃了一些同学买的东西。我平生有两个爱好,一个是看书,一个是幻想。
我就像汪洋中的一条船,只有装满书籍,才能驶向爱情的彼岸,我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从中学开始,我疯狂地买书,买小人书,地道战,地雷战,铁道游击队,平原游击队等等。小人书带插图,不用幻想,但文字少不经看,如果装满了,还没驶到彼岸就会沉入水底变成泰坦尼克号。
我又斥巨资买红楼梦、水浒还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红与黑、茶花女等世界名著,夙兴夜寐,挑灯苦读,明白了平淡之中见真情。同时金庸、梁羽生、古龙的小说也没耽误,这样弄得我感情世界乱七八糟,我都不知道该模仿谁会更好一些,所以需要有个人来缕清我的思路,我想把自己全部交给丁娜。
疼痛一直萦绕,丝丝拉拉,挥之不去。迷迷糊糊中,我梦见丁娜被我推进火车车厢,门却把我隔在站台上,车动瞬间,我又泪奔。
如果毕业失去丁娜,那将是怎样的一场生离死别。这就是我第二个爱好——幻想,用做梦去预测未来,我已经把她当成凯瑟琳了。
假如我带丁娜回家,我妈能不能宽恕。